我嘞,在圣诞,我认识了“狗日的”李佩甫,紧紧地抱着他不撒手,像是搂着多年未见的老班长,我深深地爱上了他,迷上了他。
我泡脚的水由热而凉,由凉而冷,为他仿佛忘却了一切。娘那个脚,他说:“自己虽居城市,但总割不断与农村的千丝万缕,永远蜕不掉农村这张皮。”作为中原人的农村人,我有同感!他那带着河南色彩的文字透着中原人的质朴,散发着黄泥土和磨道里的驴粪味,我真切地闻到了。他随意地扬撒着活蹦的文字说:“没钱时,他爱着的姑娘像樱桃,有钱时,樱桃早已经变成了核桃。”我认同,因为命运捉弄了我,我捉弄了自己。穷时只剩下思想,富时没有了灵魂,这是什么话。“狗日的”写的狗日的《生命册》和《羊的门》勾引着我,我倒要看看他在里面耍的什么花腔。
我被征服了,彻底被“狗日的”征服了,我重读了《生命册》、《城的灯》、《羊的门》、《败节草》,我不知道还要再读几遍……娘那个脚!
李佩甫很厚实,捧着“他”有一种踏实感。我常常把“他”放在枕边,台灯下读读,读着读着就睡着个球了,做了不少“狗日”的梦。究竟什么是“城”呢?我又实在叫不准,没法定义它。我只能说它是花环绿绿,灯光闪烁,很暖人,又很诱人,总让很多人去湿鞋。
我想给李佩甫打电话,可是,我没有他的电话,也没有他的微信,我有很多“恶毒”的骂声他听不到。唉,他大爷的腿,他娘那个脚!看来缘分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