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问答最小化  关闭

万维书刊APP下载

皇权政治与中国古代报纸的二重演化

2022/12/27 11:37:37  阅读:173 发布者:

皇权政治与中国古代报纸的二重演化

作者|刘晓伟

内容提要

中国古代报纸不是静态固化的,而是在皇权政治的影响下经历了一个长期动态的演化过程,皇权与绅权、地方威权的政治信息博弈构成了古代报纸演化的关键所在。汉代的木简报和新闻信札代表了古代报纸的两重原始形态。唐宋时期,古代报纸完成了一次转化重构。进奏院状由地方威权控制向皇权控制的“回归”,说明古代报纸的“变态”必然随着皇权的复兴而回归“常态”。元明清时期,古代报纸受皇权政治震荡、重构并发展极化的影响,最终清代皇权集权达到顶峰,藉由高压政策实现了对古代报纸的绝对掌控,形成邸报与京报并行,二者有所汇流的二元发展格局。

关键词

皇权 绅权 政治信息博弈 邸报 小报

正文

中国古代报纸研究是一个新闻史学领域深耕百年但又纷争不已的重要问题域。目前,既有的研究成果多将古代报纸视为静止的,孤立的呈现重要时段古代报纸的形态,存在重史料整理考证、轻理论探讨的问题,缺少创新性的研究范式。近年来,从信息沟通视角开展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成为史学界的前沿性话题,但相关研究多从驿道、文书传递、政治信息控制等角度展开,而对作为核心关节的古代报纸则少有关注。本文将在对近百年来学界有关各时段中国古代报纸研究成果进行述评和扬弃的基础上,考察皇权政治影响下中国古代报纸可能存在的内在的长期动态调节的发展演化趋势,为转变中国古代报纸研究范式,拓宽研究视野贡献一种可能。

一、政治信息博弈视角下的古代报纸研究进路

自秦汉以来,皇权政治即是中国古代政治的基本形态。皇权政治,即地方集权于中央,中央集权于皇帝,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皇帝的权力无所不在。中国自秦汉确立皇帝制度后,皇权遂不断加强,至明清达到顶峰。当然,皇权的不断加强是指整体趋势而言,在特定历史阶段皇权也并非始终占据绝对统治地位。官僚士大夫或地方威权始终或试图挑战皇权权威,或试图从皇权中分得部分权力。自民国时期,费孝通、吴晗等学者已经注意到皇权与绅权之间的政治博弈,将两种权力怎样合作和冲突作为重要课题进行研究。阎步克进一步指出,皇帝专制、中央集权构成了中华帝国政治“常态”,而士族门阀对皇权的冲击则构成了中华帝国政治的“变态”。在皇权政治“常态”与“变态”的背后,反映出的是皇权与官僚士大夫、地方威权的政治博弈。政治信息博弈则是政治博弈的重要部分。中国古代报纸恰是政治信息博弈的核心关节点。

中国古代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报纸。笔者沿用学术传统观点,将具有类似现代报纸功能和形态的古代媒介视为古代报纸。古代报纸作为皇权政治的附属物,直接受皇权政治的影响,在演化过程中呈现出二重性的特点。所谓二重性,即皇权始终力图掌控古代报纸实现政治信息上下一统,而官僚士大夫、地方威权则力图通过掌握古代报纸窥探朝政信息,使得古代报纸形成了以“邸报-小报”为典型代表的二重形态,并受皇权政治强势与否的深刻影响而分合演化。这构成了本文认识中国古代报纸演化的基本视角。

需要说明的是,皇权与绅权在政治信息博弈中实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作为一种研究视角,本文侧重从对立的一面阐释皇权与绅权及地方威权的政治信息博弈。恰如学术界并不否认皇权与相权的统一性,但同样把皇权、相权理解为彼此消长的关系来透视皇权政治。同时,政治信息博弈并非古代报纸演化的唯一动因,物质基础、印刷技术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等都对古代报纸的发展演化产生重要影响。囿于论述主旨所限,本文对上述影响古代报纸发展演化的其他因素存而不论。

为行文统一和方便,本文以“绅权和地方威权”作为与皇权相对应的一组概念,根据语境也将单独使用某个具体概念。所谓绅权,是指附属于士绅阶层的政治权力。张仲礼指出,一般持绅士身份者必须具有某种官职、功名、学品或者学衔。绅士阶层分为上层和下层两个集团,学衔较高和拥有官职的人属于绅士的上层,而生员、捐监生以及其他一些拥有较低功名的人则属于下层。本文借鉴张仲礼的界定,从广义上使用绅权的概念,笼统概括官僚群体,以及关心朝政的各类士大夫群体。同时,本文以地方威权的概念笼统概括诸侯、藩镇、节度使等能够威胁皇权权威并具有重大政治影响力的地方政治势力。

二、汉代皇权特点与古代报纸的二重原始形态

汉代是皇权政治的初建时期,皇权强势但有一定限度,君主一般不以绝对命令或以奴仆来对待大臣,君臣之间处于相互依附的地位。汉室四百年,政权相对稳定,传舍制度发达,书写条件具备。目前,各地出土的木简已经达到百万级,充分展现了汉代文书行政中信息流动的繁盛。良好的政治传播环境为探寻古代报纸提供了遐想,有关汉代报纸的研究成为争议颇多的问题域。

(一)汉代皇权政治特点与木简报的发掘

学界对汉代报纸起源研究的历史较长,汉代邸报说在民国初期已经产生,戈公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从政治传播的角度推测汉代存在邸报,确定了汉代邸报说。目前,汉代邸报说已基本被推翻,主要是缺乏有力的证据。但从其他媒介形式中寻找汉代报纸的努力却不容忽视。一个重要发现是张涛对汉代木简报的发掘。他指出汉简制书在传播目的方面广泛传播,在内容方面与后世的邸报大致相同,在发行方式上都是依靠传抄,可称之为木简报。张涛的研究得到陈力丹的肯定,认为木简报虽然官文书的特色比较强,但已经具有古代报纸的特点。这种观点受到了黄春平等学者的批判,认为木简报实际上是汉王朝的“布告”,履行报纸的功能,具有汉代中央政府公报性质,但并非报纸。诸学者在观点上看似相反,但对汉代木简报性质的认识已经相当接近。争论双方都已认识到,汉代的木简报具有报纸的功能,面向全国发行,具有公开性的特点,具备一些汉代中央政府公报的基本性质。从这个意义上讲,汉代木简报确乎具有了原始形态的报纸功能。

实际上,汉代木简报与后世邸报的重大区别,不仅在于材质,更在于发行对象。后世的邸报基本以官僚士大夫阶层为限,而汉代木简报则在全国范围内发行,要求发行至边燧地区亦即帝国的边境,并要“明白大扁书”,尽可能向民众传播。这种区别的背后,反映出的是早期皇权政治的统治特点。汉代君臣的相互依附关系使得皇权有意愿与官僚士大夫阶层分享政治信息,得到官僚士大夫的支持。同时,汉以外儒内法的方式治天下,要求政令尽可能大范围的公开。与这种统治理念相适应,汉帝国要求公开政务信息,使那些可控的、有必要公开的信息为天下臣民周知。

(二)机要信息管控与汉代新闻信札

汉代皇权主动发布适宜公开的政治信息,但对一些机要政治信息则严加保密。与之相应的,地方威权和绅权对中央朝政信息的窥视也就成为问题的另一面。汉代极力防止机要政治信息泄露,“漏泄省中语”和“探知尚书”被视为严重的罪行,触犯者轻则免职、下狱,重则被迫自杀或处以死刑。汉代皇权强势,地方威权和绅权无力挑战皇权权威,在中央信息公布渠道之外,无法以筹发报纸的形式常态化获取权力中枢的政治信息。但“漏泄省中语”和“探知尚书”等罪行的存在,以及大量违法案例的出现,则说明地方威权和绅权的政治信息需要是客观存在的。

黄春平挖掘出汉代“京师书”等原始的新闻信,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汉代存在私下渠道的新闻信札。实际上,汉代官场“私书”往来频仍而且数量繁多。其中相当数量的私信都可视为新闻信札。这些新闻信札和唐代的进奏院状在性质上并无本质区别,只是汉代没有公开传播,而唐代中后期则公开传播。这些媒介传播的区别取决于背后的皇权是否强大。一旦皇权衰落,政治传播环境允许,汉代地方官僚掌握的新闻信札自然有生发为唐代进奏院状的可能。

概而言之,汉代木简报和新闻信札虽然都具有古代报纸的原始形态特点,但在控制主体、信息流通渠道上却是对立的。木简报为中央皇权所控制,以主动公开并尽可能扩大范围的方式,向帝国臣民传播必要的可控的政治信息。新闻信札则是地方威权或官僚士大夫控制的,借以窥探中央朝政信息,信息流通渠道是不公开的。这两种原始形态的报纸预示了中国古代报纸二重演化的可能路径,通过考辨其后的演化更可窥见古代报纸发展的连续性。

三、唐代古代报纸形态及信息权力博弈

唐朝时期,皇权恢复了固有权威,君主专制政体达到空前详备。唐朝最终结束了家国一体和贵族门阀政治的国家体制,开启了皇帝-官僚政治体制。安史之乱后,唐代皇权明显式微,已经无力控制藩镇,地方威权具备了挑战皇权的能力,开始自主掌控政治信息采集渠道。唐代的古代报纸发展演化,与此背景息息相关。

唐代已有邸报,这是自晚清民国以来学界已经公认的观点,主要的依据是开元杂报、唐代韩翃事例中关于邸报的记载等,但缺乏实物证据。方汉奇将进奏院状引作唐代报纸,是新中国成立后有关唐朝报纸研究最重要的突破,为唐代报纸提供了实物证据。但进奏院状是否为报纸又多受质疑,如张国刚、吴廷俊都认为进奏院状只具有情报性质,并非是报纸。针对这些批评意见,方汉奇对既往观点有所修正,指出这种报状反映了官文书向早期官报转化的历史痕迹,是一种原始状态的报纸。其后,李彬对方汉奇的观点做了进一步阐发,认为进奏院状是新闻信。

同时,唐代开元杂报的性质实际上也争议颇多。著名史家向达就对戈公振所说开元杂报实物提出质疑:“开元杂报虽有边线界栏,而墨印漫漶,不甚可辨,乌能必其即为刊印?即为唐本?”台湾学者朱传誉认为,开元杂报是杂乱消息的辑集,不能肯定印刷报纸始于唐代。张国刚也认为,开元杂报很可能是当时朝廷“条布”于外的公告,而非古代报纸。姚福申则承认唐代存在报纸,指出开元杂报应该是“开元杂记”,是唐代“朝报”的抄件。方汉奇总体持肯定态度,认为开元杂报隐约反映了唐代早期报纸的情况。而李彬认为开元杂报类似于西方的“每日纪闻”,是中国报业的滥觞。

由以上简要综述可见,关于唐代报纸的研究存在两条线索:第一个是以进奏院状报为研究线索,第二个是以开元杂报为研究线索。上述论争显示,双方观点均未能达成一致,仍需辨析开拓。在笔者看来,从皇权政治与中国古代报纸二重演化的视角出发,唐代开元杂报是皇权对外公布信息的媒介途径,类似于中央公报,从中展现出的是皇权对信息的控制与利用。而进奏院状报则由地方威权创设,进奏院官自行采集的新闻信息,开元杂报是其摘抄采集新闻的优先选择项,从中展现的是地方威权对皇权信息的窥视。两者正代表了中国古代报纸两种不同的形态。

开元杂报与汉帝国中央发布的木简报在本质上一脉相承。确如李彬所言,这与古罗马时期的“每日纪闻”实质是一样的,都是中央朝政信息的公开媒介,类似于后世的中央公报。皇帝-官僚政治体制之下,官僚士大夫具有获悉朝政信息的合法性。唐代政治信息相对公开,皇权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政务信息。这是盛唐开放气象的一种表现,也是中国古代报纸在第一波演化趋势中的“常态”形式。

开元杂报为皇权所掌控,而进奏院状报则为地方威权所掌握。当皇权强盛之际,进奏院状报无从产生,而一旦皇权衰落,这种服务于地方威权势力的媒介便应运而生。恰如姚福申指出的,进奏院状报或其类似物产生于天宝年间之后,是皇权向藩镇让步的产物。安史之乱后,藩镇在长安设置进奏院,进奏院官公开收集新闻信息,发行进奏院状报。史料记载中常见“当道进奏院状报”、“臣得上都进奏院状报”、“臣得本州进奏院状报”等语,说明进奏院状报成为唐代中后期地方威权和绅权获取中央朝政信息公开合法的媒介途径。

进奏院状报是皇权对藩镇势力的让渡,这点是学界共识,也是允当的。但需要指出的是,皇权固然让渡了部分政治信息控制权力,但衰落的皇权也有其权威性,依然可以依靠自身的权威性侵夺地方威权控制的媒介途径,使公开刊行的进奏院状报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为皇权所用的媒介。皇权与地方威权在媒介途径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信息权力耦合竞争的现象。这是以往研究中未曾关注的。

《全唐文》中有关唐宪宗时期进奏院状报中“老人星见”的相关记载,即充分体现了皇权对地方威权媒介信息渠道的侵夺,显示出了皇权具备的潜在权威性。唐宪宗时期,司天监李景亮奏报“老人星见”,成为一时盛事。老人星即寿星,自南朝开始,老人星在政治文化体系中占据重要一席,它的出现被视作祥瑞。唐宪宗时期的这次“老人星见”被视为是唐室再兴的重要表征,为皇权所重视。在《全唐文》中,出现了多例地方威权向皇权进贺“老人星见”的奏章。

例一,河阳节度使令狐楚在贺表中写道:“当道进奏院状报,司天台奏,八月十五日乙亥夜,老人星见于东井,色黄明润,敕旨宣付所司者。率土咸观,际天同庆。中贺。”

例二,易定节度使张茂昭进奏贺表:“臣得上都进奏院状报,司天台奏,八月某日老人星见于井东,色黄明润大者。”

例三,桂管都防御经略使郑亚进奏贺表:“臣得本道进奏院状报,司天监李景亮奏,八月六日寅时,老人星见于南极,其色黄明润大者。”

从以上三例中可以看出,司天监李景亮奏报“老人星见”之后,皇权“敕旨宣付所司”,明令进奏院传报消息,有意通过宣扬“祥瑞”增强自身的权威合法性。令狐楚、张茂昭、郑亚等南北各地的地方威权在贺表中,均提到了阅读本道进奏院状报中有关“老人星见”信息的事情。由此显见,“老人星见”这个祥瑞事件通过进奏院状报,实现了向地方威权的有效传播。

可见,皇权和地方威权在这里出现了信息权力的耦合竞争。进奏院状报为地方威权服务固是不假,但皇权却并非任由信息权力为地方威权所左右。皇权侵入进奏院状报信息渠道,发布巩固自身权威的政治宣传信息,充分体现了皇权的权威性。可以想见,一旦皇权重振,将进奏院状报这种为地方威权所掌握的信息媒介渠道纳入皇权控制范围,亦是自然的发展路径。这在历史进入北宋后得以实现,进奏院状报由地方威权掌控,转为皇权控制,完成了古代报纸控制权力的一次嬗变交替。

四、宋代皇权“与士大夫治天下”与古代报纸的统制和分化

在有关宋代皇权的认识上历来有不同的认识。一种相对折中的观点更为学界普遍接受,认为宋代皇权与绅权对皇权的制约出现了双加强的趋势。与晚唐相比,宋代皇权回归常态是不争的事实。同时,宋代的绅权相对发达,出现了皇权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格局也是学界共识。因此,宋代报纸的发展演化颇具自身特色。在既往研究中,宋代是学界观点纷争较少的一个时期。总体来看,宋代之后,进奏院状报由地方威权控制转为皇权控制,与此同时,适应绅权政治信息需要的小报应运而生。

(一)宋代进奏院“转隶”与政治信息控制权力嬗变

宋代进奏院继承于唐代和五代,起初由各州自行管辖。宋代皇权复振之后,沿用已久的地方藩镇州郡自设进奏院的做法与皇权显然出现冲突,重构进奏院隶属关系成为必然,“国初缘旧制,皆本州镇署人为进奏官……而外州将吏多不愿久住京师,故长吏募京师人或以亲信为之,晨集右掖门外廊,受制敕及诸司符牒,将午,则各还私居,事颇稽缓泄漏”。这里所说的“事颇稽缓泄漏”道出了进奏院被统一整顿的关键所在。到宋太宗时期,采取了相对温和的手段实现了对进奏院的改编再造,“简知后官,得李楚等百五十人,并充进奏官,命供奉官赵文灿提辖诸道进奏院,监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

宋代进奏院的“转隶”,本身是皇权政治强化的结果,必然也为彰显皇权政治的权威服务,“进奏院逐旬发外州军报状,盖朝廷之意,欲以迁授降黜,手赏功罚,勉励天下之为吏者。”进奏院状报收归皇权管辖,其所承载的为地方威权收集皇权信息的功能随之消失。进奏院转而成为皇权管控信息发布的核心关节,成为皇权的附属。进奏院既是信息编辑处理的中枢机构,负责处理文书分发,也是封建官报的编辑发行机构。同时,宋代中央政权为加强对官媒的控制,经历多次调整,形成了统一的官报拟定和发行体制,即所谓的“定本”制度。进奏官须将邸报送枢密院或门下后省审查后颁布,“进奏院所供报状,每五日一写,上枢密院,定本供报。”

宋代进奏院的转隶,实现了唐代以来服务于皇权与服务于地方威权和绅权的公开媒介的一次汇流,皇权迫使地方化的进奏院状转型为中央官报,并通过“定本”制度力图全面掌控封建王朝的政治信息传播。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反映出宋代绅权对皇权的制约,使得皇权愿意以制度化的方式面向官僚士大夫群体公开发行邸报,满足这一群体的政治信息需要,进而满足“共治”天下的政治需要。

(二)绅权的政治信息需求与宋代小报的兴起

尽管宋代进奏院公开刊行邸报满足官僚士大夫群体的政治信息需要,然而,绅权对中央信息的窥视却并非由此即可断绝。在常规信息渠道之外,尽可能多地获得中枢政治信息,是古今中外“政治人”的普遍需要。宋代,“小报”的产生即与官僚士大夫群体的政治信息需要息息相关,“窃见迩来凡朝廷进用人材、除授差遣之类,曾未拟议而士大夫间好事者乐于传播,撰造无根之言。”小报的读者基本都是官僚士大夫群体,内容全部都是他们所关心的政治信息,“或者朝报未报之事,或是官员陈乞未曾施行之事,先传于外,固已不可。至有撰造命令,妄传事端,朝廷之差除,台谏百官之奏章,以无为有,传播于外”。从中可以看出,小报即是为官僚士大夫快速获取公开或未公开的朝政信息需要而产生。这一点,早在民国时期,已为史家台静农所洞悉:“未能阻止小报之推行者,固由尔时士大夫有此小报之需要”。可以说,没有官僚士大夫群体的政治信息需求,小报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这样的情形显然为皇权所不乐见,并力图予以约束。天圣九年(公元1031年),针对当时进奏院官私自发行小报传递消息的问题,宋仁宗发布诏令,鼓励告发进奏官私自发行小报的行为,并对告发者予以奖赏:“诏如闻诸路进奏官报状之外别录单状,三司开封府在京诸司亦有探报,妄传除改,至感中外。自今听人告捉勘罪告停,告者量与酬赏。”皇佑四年(公元1052年),宋仁宗发布诏令,再次明确禁止进奏官私下发行小报,鼓励知情者告发,并且允诺对告发者加官进爵:“访闻诸州进奏官日近多撰合事端誊报煽惑人心,将机密不合报外之事供申。今后许经开封府陈告,如获,进奏官不候年满,优与授官出职,余递迁职掌。不愿本院转职,当议比类安排。本犯人特行决配。”从这两则史料中可以看到皇权政治严控进奏院官私下传播信息的举措,特别是重在控制“机密不合报外之事”。

宋代皇权尽管采取了相当的惩罚措施,但对小报采取相对克制的态度,无法阻止其发展。南宋时期的小报已经出现了专门的从业人员,能够“日书一纸”,“飞报远近”,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由此可见,宋代是中国古代报纸发展演化的转型时期,集中统一并严格控制的中央官报与无法完全管控的小报并行,构成了宋朝政治信息流通中的重要特色。

五、元代皇权政治与古代报纸的退化

元王朝采纳汉制,皇帝的至上权威大致是稳定的,并且元代将主奴观念渗透到君臣关系中去,强化了君臣之间的尊卑名分,两宋以来形成的皇权持续强化与限制皇权的制衡程序同样增强,之间的张力被破坏,削弱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共治”观念。同时,元代统治者不太重视文治,认为宋代就是由于大兴文治而导致国家卑弱而衰亡。元代社会文化具有更加开放的特点,统治者粗放豪烈的性格比较不忌讳文字。元代皇权政治的这些特点,使得汉唐与宋以来的古代报纸第一波良性发展演化格局出现退化,并预示了第二波发展演化的可能趋势。

元代统治者对发行传统的邸报并不重视,甚至元代是否存在邸报都成为存疑的问题。自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开始,即以《癸辛杂识续集》中“浙之东,言语黄王不辨”例,力图证明元代存在邸报。但这一历史的误读已经被学界所纠正。姚福申确证该条史料所指应为宋末的事件,并指出元代不存在中枢部门统一发布的封建政府官报。同时,学界基于《元史》中有关“诸但降诏旨条画,民间辄刻小本卖于市者,禁之”的记载,公认小报在元代以非法形式继续存在。

自宋代以来,讫于明清,都存在邸报。元代是否存在邸报成为一个悬案。孔正毅和李漫等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反复辩驳。孔正毅主张元代邸报继续存在。李漫则认为元代存在邸报的结论不能成立。此后,李漫与孔正毅进行了再次论战,双方的观点实际已接近一致,都承认元代以“除目”形式存在官报,其内容为官员升陟罢黜,具有政府官报的性质。除目作为官员任免信息,其公开发布不仅是要提供给士大夫阶层共同的信息,也是对除目对象政治身份的一种政治“确认”,是除目对象实施职权、进行治理的重要凭借。因此,元代统治者可能并不编印发行邸报供士大夫阶层阅读共享政治信息,但却有必要公开发布除目信息。元代史料中,诸如“今夏忽睹除目,承有儒之擢,既喜且骇”,“除书一下,舆论咸谐”,“欣睹除书,缺修贺记”等记载,既有反映看到自己的“除目”的心情,也有看到友人的“除目”后写的贺词,还有对某些“除目”的舆论公议,都是元代公开发布除目的明证。

有理由相信,这种通报人事任免信息的官方公报发布范围相当有限。这在元代士人留下的一些日记中也可得到一定的印证。在元代士人郭畀的《云山日记》中,对官员任命较为敏感,留有多笔记载,如“婺州孔君立来,闻孔提举新除”、“见李君实,新授宜兴都目”、“见钦察同知,新授临安县达鲁化赤”、“春谷近归自燕京,新授扬州道司知事”等,全部为人际传播渠道获知,全文未见阅读邸报或除目的任何记载。由此可推知像郭畀这样的底层学官,并无机会阅看元廷发布的“除目”,只能从口口相传的人际传播途径获悉一些官员任免信息。

元代官方公报的“退化回潮”与元代皇权政治特点息息相关。元代的统治相对粗疏,对文墨不够重视。元代官员“多由吏进”,“由儒进者,百分之五。由吏进者百分之九十五”,“由进士入官者,仅百之一”,“故上下之公文,多由通俗之俚语撰成。粗鄙之状,诚空前绝后”。并且朝廷和行省大员多为蒙古人,不识汉字,无力批阅公文,遇事仅靠传译进行指示。中国古代报纸的读者群体基本都是由官僚士大夫组成。元代朝廷和地方大员多不通文墨,官僚群体学养退化,使得传统上的邸报失去依托。加之元代君臣关系向主奴方向转化,统治者除公布施政合法性凭借的人事任免信息外,无意通过与官僚士大夫共享政治信息促进“共治”。宋代以来由官方公开刊印古代报纸供官僚士大夫群体共享政治信息的传统由此而断。这正是元代文献中鲜见有关邸报、朝报的记载,却常见“除目”有关记载的重要原因。元代公开发布的除目,其本质即是一种以实用为目的的官方公报。与内容丰富繁杂的宋代邸报相比,这种官方公报的信息是单一的,并不能完全等同视之。

在官府与民间的政治信息沟通方面,元代主要是通过“排门粉壁”或向特定地区、特定群体设立粉壁的方式,将国家和政府的各种政策、法令、禁令和惩戒信息广泛传播到民间。元代的“排门粉壁”与汉代的“明白大扁书”实际上异曲同工,都是注重实用和效率,以公开化的政令信息传播为主。

对于元代的小报问题,研究者历来仅止于以“诸但降诏旨条画,民间辄刻小本卖于市者,禁之”为例说明元代存在小报,但对既然元代统治者对于文墨不重视,思想文化控制相对粗疏,为何又禁止“小本”,则未见分析解读。考察这条禁令的出处,完整表述为:“诸奏目及官府公文,并用国字,其有袭用畏兀字者,禁之。诸但降诏旨条画,民间辄刻小本卖于市者,禁之”。这里的“但”字构成了与上文的连词,表意应理解为“只要是”,或可推论禁止刻印为“小本”的仅是“降诏旨条画”,即皇帝发布的诏旨和法令,而不是所有的官文书。当然,在元代特殊统治背景下,元代的文人士大夫是否有胆量长期编印“小本”,“小本”存续多长时间,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以及为何鲜见文献记载等都属需要进一步考证探寻的问题。

六、明清皇权专制与中国古代报纸演化的分途与汇流

14世纪的明代以后,皇权专制成为中国制度形态的最本质特征,“皇权乃是天下一切臣民的绝对主宰”成为第一位的准则。当然,这其中明代与清代的皇权专制实质程度又有不同,也使得明清时期古代报纸发展演化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皇权、文官政治与明代古代报纸的演化

有关明代报纸的研究,学界已有较为深入的探讨,特别是尹韵公的《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中,对明代的邸报、小报等诸关节都有较为深入的发微。这里主要是从皇权政治与古代报纸二重演化的视角,对明代报纸发展演化特点进行再梳理。

明代邸报发行的基本流程是由通政司将文书汇总入奏,皇帝批写后送六科,同意发抄的部分即可供抄报发行,成为明代邸报或称朝报的主要内容,通过邸报或朝报,京官和地方官员得以知悉朝廷政事和动态。对此,《明史》记载:“故事,奏章非发抄,外人无由闻;非奉旨,邸报不许抄传。”曾参与修撰《明会典》的礼部尚书余继登指出:“故事,章奏既得旨,诸司抄出奉行,亦相互传报,使知朝政。”在京官员获取抄报信息的途径相对方便,但地方官员则需要通过提塘官抄写政治信息发回本地供官员参阅。这种操作方式实际上近于唐代进奏院制度,对此,明代人亦有自觉的认识。明代学者沈德符曾经指出:“今思唐人藩镇俱有进奏院”,“况巡抚及总兵官,俱有提塘官在京师专司邸报,此亦进奏院遗意,引而伸之,不为创见骇闻也。”综上可见,明代的邸报并不是中央公报,甚至也不是正式意义上的官报,只能说是受皇权控制,由地方政府自行在京抄写而成的媒介形态。

当然,这种“进奏院遗意”仅是形式上的,实质则已有螺旋式的上升发展。唐代进奏院为地方威权所设置,虽有皇权侵夺的现象发生,但主要还是为地方威权探听政治信息服务,其获取的政治信息有自主性,不受皇权约束。而明代皇权政治高度发达,废除相权,设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皇权专制达到一个历史顶峰。这使得明代对古代报纸的管控呈现出规制严整的特点。明代的提塘官只能在六科发抄的范围内抄报相关的政治信息,并无获取政治信息的自主性,本质上依然是皇权政治的附庸。类似于“故事,奏章非发抄,外人无由闻;非奉旨,邸报不许传抄”、“各衙门奏章未经御览红批,不许报房抄发,泄漏机密,一概私揭不许擅行抄传,违者治罪”等禁令,均展现了明代皇权严控政治信息流动的威势。

但与此同时,明代绅权并未完全服从于皇权,而是利用文官政治与皇权相博弈。皇权威势更多表现于制度层面,一旦离开规制而进入生活实际层面,明代皇权对古代报纸展现出相当的政治宽容度。明代邸报内容表现出相对的政治透明度,邸报上不仅常见一些职责和攻击皇帝、权臣言行的章疏,还能够刊登揭露官员违法乱纪的言行和章疏。从明代末期陈新甲的家童误传邸报一事来看,明代对邸报的刊行控制亦不够严格。同时,明代存在小报,大约诞生于明代中后期的隆庆、万历年间。与宋代相似,明代的民间报房已近行业化,专司小报的抄写发行,其主要内容也是来自六科传抄,但同时也刊载一些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奏章等信息材料,内容则更为丰富广泛,消息也比邸报更快,满足了绅权的政治信息需要。

实际上,无论是邸报还是小报,都依赖于六科抄发的政治信息而抄写刊印。一旦皇帝懒政或者故意不同意抄发,这些报纸则失去信息来源,绅权的政治信息需要就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对此,明代的绅权也绝非完全被动,而是利用文官政治与皇权相博弈,逼迫皇权作出必要的让步。万历年间由科臣上书“请禁发抄”所引发的皇权与绅权的政治信息博弈正是一个典型例证。万历皇帝由于懒政怠政,奏疏多留中不发。按照明代非奉旨不得发抄的制度,邸报失去了信息来源,导致绅权无法及时获悉朝政信息。在此背景下,内阁以副本发抄的变通方式消解皇权不作为带来的困境。这种方式显然违背祖制,而为科臣所不满,“科臣王元翰请禁发抄,惟在军国之机,而明旨所禁并及未奉谕旨一切奏章。”另有记载称:“给事中王元翰言军国机密不宜发抄,诏并禁章奏未下者,由是中朝政事,四方寂然不得闻。士衡力陈其非便。疏多不行。”王元翰要求禁止发抄其中的军国机要内容,但皇帝的谕旨则顺势扩大为未经奉谕旨的一切奏章,结果导致“由是中朝政事,四方寂然不得闻”。这个谕旨实际上只是重申了原有的制度,但在皇帝懒政而导致朝政信息不通的背景下却受到朝臣的抵制。这些意见最终迫使皇权回收,以副本先行抄发邸报的做法遂成为明后期的通例,直到明末再次被禁,“红本下科发抄,万历中疏多留中,不付阁,故先行发抄。崇祯时禁之。”这些现象的发生,当然是得益于绅权对皇权的博弈。明代在皇权政治高度发达的同时,衍生出了成熟的文官制度。这是绅权对皇权能够形成一定的博弈抗衡并为古代报纸发展创造一定空间的政治文化基础。

(二)清代皇权对古代报纸的完全掌控

有关清代的报刊史,学界已有比较充分的研究,不仅有史媛媛的《清代中前期新闻传播史》等断代史著作,还有詹佳如的《悖逆的幽灵:清朝孙嘉淦伪稿案的媒介学研究》、程丽红的《清代报人研究》等专题研究著作,研究论文更属多元,对清代报刊史的挖掘已经比较深入。总括来看,清代承袭明制,在邸报的刻印发行上也有继承关系,“谕旨及奏疏下阁者,许提塘官誊录事目,传至四方,谓之邸钞。”可见,清代邸报与明代的邸报在刊印程序上大致相近。邸钞主要是发抄谕旨、题本和奏折,还有“各部院准奏议复应行发抄事件”。清代邸钞的性质也是受皇权掌控,但并非中央政府官报,也是一种由地方政府自行抄录的古代报纸。

明清时期的邸报也存在一定的区别。清代对古代报纸的控制更加严格:一是建立审核制度。清代对邸报的刊印并非放任自行抄录的,而是建立了审核制度。清代邸报由各省提塘自身设置报房,并在兵部具结后进行抄报,“应发抄事件,令各设报房,亲赴六科钞发刷印,总科查验转发。”这有类于宋代的定本制度。二是建立严格的发行渠道。清代的邸报与官文书同时传递,“将各部咨文编列号数,外加总封,同邸报用布包裹严密。钤盖戳记”,“以防诈伪”。这使得伪造的邸报难以进入正规发行渠道,起到了防范作用。清代邸钞可以视为是唐宋进奏院状报的螺旋式上升发展,对此,清代人也有自觉意识,“谕旨及奏疏下阅者,许提塘官誊录事日,传示四方,谓之邸钞。盖即如唐宋之进奏院,而法制详慎,其奉职倍为谨凛矣。”

清代存在民间经营的京报。清廷对于京报的关防甚严,其内容被严格控制在六科抄传范围以内。值得关注的是,清代的民间报房由提塘报房衍生而来,并且提塘也会购买民间报房的报纸以应付抄报差事。两者之间一度出现了汇流。乾隆二十年的一个案例即是很好的证明。当时,直隶驻京提塘穆尧年“因欠小报房报资,小报房掮不发报。直隶提塘恐误该省抄报,遂自行赴科抄录科抄等件,摆版刷印递发。经吏、兵二科以提塘擅行摆版、未经呈验参奏,奉旨交部在案”,这是一个吊诡的现象。本来抄发邸报是清代驻京提塘的重要职责,提塘设立报房到六科抄报,经审查后刷印回本省,民间报房由提塘具结也可赴六科抄报。这里却出现了提塘受制于小报房,从小报房买报发交本省,而提塘自行摆版刷印却被参奏的现象。这就说明在乾隆中期,原本由提塘自行负责刷印的邸抄和发行京报的民间报房一度出现了汇流。在此事件后,乾隆皇帝明令:“嗣后提塘公设报房,其应行发抄事件,亲赴六科抄录。刷印转发各省。所有在京衙门抄报,总由公报房抄发。”但可以想见的是,这种汇流现象在私下依然是难以杜绝的。同治年间,“各省驻京提塘例定十六缺,今闻仅存十一人,其余各缺,皆雇请他省提塘代办”,“该提塘等贪领每年报资,不欲交卸”,“若以此省代办他省,身非专责,更难免无泄漏密封等弊。”既然有五省提塘已雇请他省代办,难免易生弊端,那么自设报房、亲赴六科钞录更无从谈起,借由报房抄报也存有恢复的可能。这种汇流现象的出现,其实也是技术路线演进的结果。实际上无论是提塘亲赴抄录,还是雇请民间报房抄录,其抄录的政治信息并无区别,同样需要经六科查验后摆版刷印,抄报人亦不敢有超越雷池之举。研究发现,各报房所出京报内容大同小异,如光绪二十年二月十七日,聚恒报房与聚升报房所出京报竟然是一字不差。这就给本是武职且无人稽查的提塘以懈怠的机会。在清代报纸中,封面写有“邸报”、“邸钞”和“京报”的实物多有留存。收藏家张雪根曾收藏有一份光绪年间的报纸,封面为黄皮红字,署名“邸钞”,但却署有当时影响最大的民间报房“聚兴报房”的名号。以此来推断,是否存在民间报房将为提塘抄传的报纸名之为“邸钞”,而将自己发行的报纸名之为京报的可能呢?在此仅提出这一设想,有待方家进一步的开掘。

宋明时期广泛存在的小报,在清初也一度发展繁盛。研究者指出,清代邸报的读者对象仅限于各级官员,而清朝愈发庞大的士绅阶层也需要与闻政事,于是小报乘虚而入,成为缓解社会信息压力的主渠道。但在雍乾时期,由内阁设立专门机构对民间报房发放新闻,小报与京报发生逆向演化,说明小报经官方有效的制度化疏导蜕变为合法京报,京报实质取代了小报。这是考察清前期京报与小报关系的一个重要创见,应近于实。但从历朝经验来看,统治阶层控制政治信息公开并不能禁绝小报。小报的禁绝仍需皇权严厉的整饬。在清代前期,清廷严格禁止抄传朝廷允许之外的消息,“各省抄房在京探听事件,捏造言语,录报各处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处置极为严厉。这是小报在皇权极化压力下被逼出历史舞台的直接原因。研究者指出,乾隆二十一年之后,自宋代屡禁不绝的小报,终于在清廷的围追堵截之下销声匿迹,不能不说清廷新闻控制手段的高超与严厉。

当然,绅权对朝政信息的需要也不能完全压服,一些零散的“抄传”现象仍有存在。对此,乾隆皇帝实际上也有清醒意识,“今乃有在京、直隶、江南、浙江等处提塘,串通军机处写字之人,将不发抄之事件抄寄该省督抚者。朕看此情节,在提塘等微末之人,不过以此博督抚之欢心,在督抚亦乐其不时私递,得闻京师消息。”从中也可看出,在皇权绝对威势之下,绅权探听超出抄传范围朝政信息的途径,已退化至近乎于汉代新闻信札一类的媒介渠道了。

清代是中国古代皇权政治发展的顶峰时期,内阁职能的虚化,以及军机处的设立都使得皇权成为绝对权力,绅权被压制。编印六科传抄之外信息的小报被取代,报人在刷印邸报或《京报》的时候分外小心。这也使得清代较少出现伪造、篡改邸报的案例。实际上类似“孙嘉淦伪稿案”等个别案例中,皇权给官僚系统带来了巨大压力,被定性为首逆的卢鲁生被凌迟处死,刘时达被处死。这些对报人的震慑力是巨大的。中国古代报纸在发展末期被严格控制,查验制度以及严格的发行程序都使得古代报纸完全成为皇权的附庸。也正是如此,皇权的绝对控制力使其对邸报与民间报房的汇流现象并未严格管控,特别是对民间报房经营的《京报》最终也持听之任之的态度,默许其发行,以在朝廷可控的范围内满足绅权的政治信息需要。皇权的这种绝对控制力使《京报》完全臣服,但也使其失去了发展成为近代报刊的可能,只能在清亡之后伴随封建王朝的结束而退出历史舞台。

七、结语

中国古代报纸类似于流动的链条,由不同的环节与阶段连续构成,不追寻过程无以看清政治与媒介往复互动下的古代报纸演化特点。通过拓展至长时段的视角,我们能够看到古代报纸不是静态固化的,而是在皇权政治制约和影响下经历了一个长期动态的演化过程。具体而言,中国古代报纸的发展演化形成了以皇权掌控的“汉代木简报——唐代开元杂报——宋代以后的邸报”为主线,以满足地方威权和绅权需要的“汉代新闻信札——唐代进奏院状报——宋元明代小报——清代京报(小报)”为次线的发展格局,同时皇权与绅权(地方威权)的政治信息博弈始终交织渗透于这两重形态的报纸发展始终。皇权政治作为影响古代报纸发展演化的核心要素,型塑了古代报纸的基本演化轨迹,呈现出了两波形似而实不同的发展趋势。

第一波趋势发生于汉代到宋代,邸报与小报俱有走强之势。除却分裂或藩镇割据时代之外,这一时期皇权政治的基本走向是皇权专制与绅权制约的双向增强。皇权掌握的邸报等媒介呈现出从面向天下百姓到面向官僚士大夫群体内卷的趋势,从无规律公开到形成制度化印行机制的演化趋势,反映出皇权以可控但稳定的方式与绅权共享政治信息的制度发展走向。满足绅权政治信息需要的小报等媒介则呈现出从隐秘向公开演化的趋势,从点对点式的人际传播到商业化的大众传播的演化趋势,反映出在绅权具备制约皇权能力的背景下,绅权对政治信息的需求无法遏制,且因其数量基础庞大及信息需求稳定而使得小报具备了商业化发展可能。这其中,唐代皇权与地方威权在进奏院状报中的耦合竞争充分展露了两权之间政治信息博弈的二重性。如果说皇权掌控古代报纸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常态”的话,唐代进奏院状报无疑是古代报纸发展中出现的一次“变态”。皇权籍由这条公开合法的媒介途径向地方威权延伸,预示了古代报纸的“变态”必然随着皇权的复兴而回归“常态”。

第二波趋势发生于元代到清代,邸报表面与皇权剥离但却掌控更紧,小报则总体走弱并被转化取代。元代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将主奴关系引入传统皇权政治,此后皇权极化、绅权被抑成为皇权政治新的发展趋势。皇权挟“主”之威没有与“臣奴”平等分享政治信息之责任。乾隆皇帝即明言:“谕旨未发之前,或谕旨既发之后,外人往往传播,知为某人之奏。岂非向人陈说,以为居功干誉之计乎。朕为天下主,切庆赏刑威,皆自朕出。即臣工有所建白,而采而用之,仍在于朕。即朕之恩泽也。”在此情势之下,皇权的极化发展,使得宋代那种皇权主动以中央统制方式刊行邸报,与官僚士大夫广泛共享政治信息的政治传播模式出现断裂。元代皇权掌握的官方媒介退化回潮,而明代则进一步退落至各省提塘自行抄传邸报,在形式上重复了唐代进奏院状报,清在明制基础上再加以“查验转发”制度,官僚士大夫只能在受严格控制的范围内,获悉皇权默许溢出的政治信息。尽管邸报表面上与皇权“无涉”,明清时期绅权制约皇权的实质能力也有不同,但无疑明清时期的邸报已被皇权牢牢掌控。小报则由明代中后期至清初的短暂恢复繁盛,最终被同样受皇权掌控的“京报”所转化取代。明清时期的报纸发展演化,最终形成了京报取代小报,邸报与京报并行,二者有所汇流并都受皇权控制的二元发展格局。

进而言之,皇权对古代报纸的掌控总体来看持续强化,这是两波发展趋势中连续性的一面,也是皇权政治背景下古代报纸演化中的“常态”与主轴。实际上,绅权对政治信息的窥视并非与皇权绝对对立。邸报与小报的双强化趋势,皇权固然需要让渡部分信息控制权,但却有助于围绕古代报纸形成双轨化、多层面的政治信息传播机制,有助于形成皇权与绅权之间良性的政治博弈,增强皇权政治体系内外的紧密联系,促进巩固官僚士大夫群体的共同体意识。皇权的极化发展,固然形成了对古代报纸的绝对掌控,但却破坏了古代报纸双轨化政治信息博弈机制带来的张力,从制度运行的整体层面而言,未必有益于帝国的统治。一言蔽之,政治信息博弈构成了古代报纸演化的关键动因,古代报纸伴随着皇权政治的演化而发展变迁,形成了具有刚性特点的非线性的发展轨迹,并与皇权政治相伴始终。

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22年第10

转自:“新闻与传播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万维QQ投稿交流群    招募志愿者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9-2015豫ICP证合字09037080号

     纯自助论文投稿平台    E-mail:eshuk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