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构建多样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模式,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招生目录(网址:https://yz.gdufs.edu.cn/info/1005/3190.htm),各招生单位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授推荐。除导师有明确要求以外,不限制考生跨专业报考,但在报考前应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
(二)学历学位条件
申请人应为符合报考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申请人若持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学术条件和外语水平
申请人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并按所报考单位细则规定提供相应的学术成果、外语水平和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程序
申请人按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向试点专业的报考导师提出申请,征得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后,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应招生单位并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申请人须在2023年3月7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等程序,逾期则报名信息无效。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管理平台(https://yanzhao.gdufs.edu.cn/kspt/),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报名信息无效。
(三)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向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下载),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意见;定向或非定向等报考信息一旦上报之后无法再修改;
3.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包括本科和硕士阶段,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并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4.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及全部论文评阅书的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开题报告及完成部分的论文初稿);
6.2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7.外语成绩单复印件;
8.攻读博士学位阶段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
9.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和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11.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须与扫描版及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等原因所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扫描版发到各招生单位电子邮箱,并将纸质版邮寄到各招生单位(以邮戳为准,只能通过EMS邮寄,切勿使用其他快递,如因使用其他快递造成报考材料未送达等问题,其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逾期则报名信息无效。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见:https://yz.gdufs.edu.cn/lxwm.htm。报名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
(四)缴纳报名费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120元/人(不含网银手续费)。
具体办法如下:
1.登录https://zfpt.gdufs.edu.cn/mobile2/#/qrcode-pay-2?range=2403&project=1361,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2.未能按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3.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1.形式审查
各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材料审核评价
各招生单位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进行评价,根据材料审核评价成绩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可采用面试、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如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和学术素养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工作预计在2023年4月进行,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七)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3门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相同专业须统一成绩标准,各招生单位须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外国语成绩可仅要求合格,不计入最终总成绩。凡外国语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则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凡外国语成绩仅要求合格、不计入总分的专业,则按照专业基础加综合测评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八)拟录取
1.按成绩高低排名,结合当年学科招生计划依序录取。录取时既可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名下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也可按照专业录取,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各招生单位在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时,须明确是按导师、还是按专业录取,相同专业须统一录取标准。
2.综合考核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审核公示
研究生院将“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培养方式按照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统一执行。
2.招生目录中按照导师组招生的专业,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导师一栏选填“导师组”,另须在“个人自述”一栏中写明预选的主导师。
3.申请人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不能录取的,其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申请人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不能录取的,其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
(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https://yz.gdufs.edu.cn/lxwm.htm
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转自:“考博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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