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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分享丨数字平台企业如何从事件中塑造数字创新能力?——基于事件系统理论的钉钉成长案例研究

2023/12/27 16:10:17  阅读:46 发布者:

作者简介

罗兴武,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数字创新与创业

张皓,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数字创新与创业

刘洋,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创新与战略管理

陈帅(通讯作者),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数字化变革

研究缘起

消费者需求变化、数字技术进步、中国情境制度创新,以及数字平台弯曲了线性价值链、突破了“时空关”约束,表明中国已进入数字经济时代。自2015年国务院印发“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以来,数字经济快速发展,2019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36.2%的高位。2020年,新冠疫情这一“黑天鹅事件”的发生按下了全球经济的“暂停键”,与之相反,数字平台企业却展示了传统企业难以媲美的组织韧性和反脆弱能力,焕发出勃勃生机。平台企业之所以能颠覆传统企业增长模式及传统产业边界,成为新商业的主宰者,主要依赖其数字创新能力,即从环境中扫描和吸收知识,并通过数字技术利用和部署资源以改变原产品、服务的性质和结构,创造性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数字创新能力的提升给平台企业带来了数字资源的传递增值、网络效应的激发,催生出新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途径,极大推动了数字经济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迅速涌现。在此背景下,本文以钉钉数字平台企业为研究对象,尝试探究数字创新能力从何而来及如何作用企业成长,从事件角度详尽分析能力的更新与运行过程,以更好地解析数字平台企业实践中“偶然的”、无限的数字创新能力形成问题。

理论渊源

对于企业特别是平台企业如何塑造数字创新能力的形成过程,现有研究多认为数字创新能力是不断变化的竞争格局中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能够帮助企业改进用户体验、优化运营流程和更新业务模型。现有文献通过阐述新的想法和见解做出了重大贡献,将数字创新概念化为创新型数字解决方案、以实现一般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并从数字创新能力的前因、数字创新能力内涵、数字创新能力的后果等方面展开。但由于平台中数字技术的嵌入,致使参与数字创新主体的价值创造路径与传统企业创新发生较大变化,现有研究虽形成了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大多数未能展现创新属性平台的情境独特性,也缺乏对数字创新能力塑造过程的深入探索。此外,事件系统理论旨在根据不同实体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探索事件的3个属性(时间属性、空间属性和强度属性)对相关实体的影响程度。而数字创新能力的塑造本身是一个动态过程,探究其在企业成长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特征及其影响,能在时间、空间、强度属性所构成的特定情境中,更准确地反映、预测相关实体所发生的变化,及时提供满足客户感知价值的产品和服务。因此,有必要从事件角度详尽分析能力的更新与运行过程,以更好更全面归因数字创新事件,并讨论具体事件如何根据时间与空间影响结果。

研究发现

本文采用探索性案例研究方法,在梳理数字平台企业——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长中的关键事件发展脉络的基础上,探析了主被动型事件对平台企业数字创新能力塑造的内在机理,发现事件通过数字创新模式选择进而塑造数字创新能力的过程,并揭示该过程中合作意愿和迭代创新的重要作用。首先,本研究将数字创新模式与迭代创新相结合,发现平台企业在事件中通过分布式创新与重组式创新两条路径提升其数字创新能力。其次,数字创新能力的塑造过程中,平台企业可通过网络效应下的合作与情境的合理匹配适应动态环境,改变数字创新模式,驱动创新机会。最后,平台企业成长过程中主动型事件与被动型事件的交互影响,会强化数字创新能力的正向效应,推动组织快速进阶。

理论贡献

本文主要有两方面的理论贡献。一方面,丰富了数字创新能力研究的情景化和动态性分析。本文整合了数字创新模式、迭代创新、网络效应下合作意愿,勾勒出平台企业在事件经历中塑造数字创新能力的完整路径。研究结论一则拓展了Ciriello、刘洋等仅从驱动模式视角思考如何实现和约束数字创新实践的研究,丰富了平台企业数字化通过业务场景化、创新杠杆化实现能力提升这一机制的合理解释;二则揭示了数字创新能力塑造过程中迭代创新与数字创新模式的组合机制,进一步深化了独特的中国组织情境如何塑造数字创新能力以及如何从中获益的研究,并为后续研究学者提供了一个可供拓展的途径。

另一方面,延伸了事件系统理论研究方法的适用情境和研究边界。本文基于事件系统理论分析方法,解析了平台企业如何塑造数字创新能力的作用机制,并识别出分布式创新与重组式创新是数字创新能力塑造过程所需的两种关键路径。研究不仅丰富了事件系统理论的适用情境,而且拓展了现有研究边界,为后续开展数字创新能力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方法。

实践启示

本文的实践启示分为三点:第一,平台企业须充分重视每一项创新活动即事件,既要保持对被动型事件快速响应的积极态度,也要敢于创造主动性事件引领市场行为。平台企业应迎合时代发展特征,在数字创新能力塑造过程中时刻关注数字创新活动,坚定不移为利益相关者发起的被动事件积极准备,分秒必争创造主动型事件形塑多变的商业环境。以主被动型事件作为转型和变革的触发点,借助数字创新能力的提升,促使平台企业整合运用从事件所获得的市场契机、创新机会和数字资源,完成从“冷启动期→成长期→扩张期”的快速跃迁。

第二,平台企业数字创新能力塑造须充分认识数字创新模式,分布式创新与重组式创新并举,突破数字创新不确定性的桎梏。平台企业的数字创新能力是其不断探索与利用、迭代与进化,完成从重组实践到分布赋能的最佳体现。企业应从自身需求出发,科学评价自身战略规划、财务状况、组织架构等,在充分理解数字创新能力的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引流更丰富的、更大体量的用户种群,感知数字平台上的机会加入平台,进行价值共创,从一个封闭技术系统向开放技术系统演进。

第三,平台企业需要在不断交替分布式创新与重组式创新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效应下的合作意愿对数字创新模式的权变作用。在合作意愿较强时与商业伙伴建立协同共创机制,加强信息实时共享,以建立满足企业用户多元化需求的大平台生态为目标,吸引和激励更多的企业群策群力并以平台增强的方式行事,构建良好的伙伴关系网络。在合作意愿较弱时也应为提升用户体验与适应需求变化不断进行试错、实验学习,通过内部不断执行、重启、转型、演化,大力提升机会识别、资源响应能力,并最终达到“突现”,建构显著的核心竞争优势。

原文引用

罗兴武、张皓、刘洋、陈帅.数字平台企业如何从事件中塑造数字创新能力?——基于事件系统理论的钉钉成长案例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23,26(4)

转自:“南开管理评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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