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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印秀|《心性现象学》

2023/9/14 16:54:14  阅读:30 发布者:

现象学是20世纪以来西方最有影响的哲学流派,对文学、教育学、建筑学、心理学、美学、历史学等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近几十年来,经过众多学者的译介和研究,在中国西方哲学研究领域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倪梁康教授《心性现象学》以对现象学深入、成熟的研究为基础,从跨文化、跨学科的视角出发,提出并阐述了“心性现象学”的思想。在《心性现象学》中,倪梁康教授第一次提出“纵向本质直观”的现象学概念,将狄尔泰的“理解历史性”要求与胡塞尔对发生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方法相结合;同时首次将胡塞尔在时间意识分析中的“纵横意向性”概念扩展至发生现象学和历史现象学领域,以此对意识的意向性本质做了新的理解与诠释。

《心性现象学》自2021年出版以来,广受学界好评,目前已经3印,目前已经3印,借此缘由,节选部分内容与读者共享。

历史现象学的基本问题

一、引论:哲学与历史哲学

如果一个思者能够告诉我们:什么是善,什么为真,那么我们可以认为他是一个好的哲学家。如果一个思者能够告诉我们:历史上曾有哪些东西被认作是善的,或曾有哪些东西被认作是真的,那么我们可以认为他是一个好的历史学家。如果一个思者从历史上关于善和真的各种思考中获得了对善本身和真本身的把握,那么我们便可以认为他是一个好的历史哲学家了。

很可能就是在这个意义上,牟宗三曾说王船山和黑格尔都不是好的哲学家,但却是好的历史哲学家。原因在于,他们“能透过一连串的历史事象,而直见有一精神之实体在背后荡漾着,故见历史直为一精神表现之发展史,因而历史之每一步骤每一曲折,皆可得而解,得而明”,他们“确见到创造历史之本原,据经以通变,会变以归经”。[]

牟宗三的说法固然有其道理,但这里并不打算对它做出深究。之所以在这里引用他的说法,主要是想导出一个问题和一个回答。

问题首先是:一个好的哲学家也可以是一个好的历史哲学家吗? 或者,一个好的历史哲学家也可以是一个好的哲学家吗?具体说来,胡塞尔可以算是一个好的哲学家了。但他也可能是一个好的历史哲学家吗?

下面的讨论是对胡塞尔后期历史哲学思想的一个追踪。这项研究的结果最终会导向对上述问题的一个可能回答。笔者在拙著《自识与反思》的“第十八讲:狄尔泰:历史-哲学中的‘自身思义’与‘理解’”中曾经分析过狄尔泰历史哲学思想中“历史”与“哲学”关系中的紧张与对立,本文可以被视作对此课题的进一步展开讨论。

二、历史现象学的核心内涵

胡塞尔本人似乎并未使用过历史现象学的概念。运用“历史现象学”或“现象学的历史学”概念较多的是德里达。胡塞尔所理解的“现象学的历史学”或“历史现象学”大致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相互蕴涵的内容要素,它们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更多是对同一个实事的不同角度描述:

1.历史现象学作为对历史先天结构的揭示

被牟宗三称作“精神实体”的东西,很可能就是在胡塞尔那里叫作“意义”的东西。胡塞尔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有一段至关重要的历史哲学思想表述。仔细看来,它与牟宗三的上述说法是一致的:

一切关于事实的历史学都始终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它们总是素朴地直接从事实进行推论,却从不将这种推论整体所依据的一般意义基础当作主题,也从不研究意义基础所固有的强有力的结构先天。只有揭示出处在我们的当下之中、而后是处于每个过去或将来的历史的当下本身之中的一般结构,并且总的说来,只有对我们生活于其中、我们整个人类生活于其中的具体历史时间的揭示,就其整个本质一般结构方面的揭示——只有这样一种揭示,才使真正的理解的历史学,明晰的、本真意义上的科学历史学成为可能。这是具体的历史先天,它包纳了所有那些在已经历史地生成和正在生成之中的存在者,或者说,它包纳了所有那些在其本质存在中作为传统和传承者的存在者(Hua VI381)

《胡塞尔全集》第六卷即《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

这段论述表明:历史研究应当是对意义基础的本质结构的发生和展开的研究。这是理解胡塞尔后期历史哲学或历史现象学的一个关节点。[]

一旦我们从这个角度来观察和理解历史,分析和把握历史的本质,那么胡塞尔的历史思考实际上就不是在《危机》中才第一次得到表露,也不是在更早的《笛卡尔式的沉思》中,甚至连《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以及《逻辑研究》都不是,而是在他发表的首部著作《算术哲学》第一卷中。因为在那里他已经开始讨论起源和发生的问题。而且《危机》也并非他后期唯一一部讨论历史问题的著作:《形式的与超越论的逻辑学》、《经验与判断:逻辑谱系学研究》、《被动综合分析》以及《主动综合》等等发表和未发表的文字,都可以被看作是这个意义上的历史学著作。

就此而论,胡塞尔不仅不是“非历史的”哲学家,而且甚至就是一个历史哲学家,或许是一个比狄尔泰更有“历史”感的哲学家,因为他不是像狄尔泰那样仅仅去占有已经构造起来的和历史传承下来的客观精神,而是还要进一步追溯它的原初构造。

2.历史现象学作为对意识的纵意向性的把握

需要留意的是,胡塞尔在这里使用了“理解的历史学”( verstehende Historie)这一概念。它表明胡塞尔把意识的纵向维度纳人了自己的历史研究视野。这与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存在理解”(Seinsverstandnis)的阐释是一致的。当然这里有个前提:我们把胡塞尔的历史理解与海德格尔的存在理解都理解为对一个过程、一个动词的理解。这样,我们在这里便可以进一步领会雅默的一个重要论断:“《存在与时间》和《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这两本书必须在某种意义上被理解为是两部互补性的著作,缺少其中的任何一本,都会使对另一本的完整理解成为不可能。”

如果我们可以说,胡塞尔对意识的横向本质结构(横意向性)的研究,表明他是一个哲学家,那么我们也可以说,他对观念的起源、时间、发生、历史的要素这些意识纵向本质结构(纵意向性)的研究,表明他同时也是一个历史哲学家。

这里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它与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相关:对意识的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的研究是相互统一和相互补充的,还是相互对峙和相互排斥的。利科在其“胡塞尔与历史的意义”一文中谈到“超越论现象学对历史观察方法的抵制”。在这种情况下,胡塞尔有可能同时是一个超越论的现象学家和历史现象学家吗?

3.历史现象学作为观念对象历史构造的现象学

在对历史作为意义史的基本历史理解的基础上,胡塞尔对“历史”概念还有一个进一步的定义:

历史从一开始就无非是原初意义构成和意义积淀之相互并存和相互交织的活的运动。不论什么东西根据经验作为历史事实被想起,或是由历史学家作为过去的事实而表明出来,它们必然具有自己内在的意义结构(Hua VI380)

这里所说的“意义构成”,与胡塞尔理解的“构造现象学”的课题相关,即是说,对它的研究属于静态的、描述的现象学的范围。而“意义积淀”则在一定意义上属于发生的、解释的现象学所要探讨的问题,也是历史现象学的基本范畴。因此,我们在总体上可以说,现象学的历史学包含着作为意义构成研究的构造现象学和作为意义积淀研究的发生现象学两方面的课题。

在这里讨论的是后一类课题,即发生现象学以及与此相关的历史现象学的课题。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在历史领域,现象学也不会放弃对本质的要求!“任何历史知识都是关系于某一些有关‘形式’和有关‘本质’的知识,而且都是以这些知识为其基础的”(Hua I109)。因为,“无论什么东西根据经验作为历史事实被想起,或是由历史学家作为过去的事实而表明出来,它们都必然具有其内部的意义结构”(Hua VI380)

按照以上所引述的胡塞尔对历史的基本理解,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初步的结论:其一,历史现象学的研究,应当是对意义的构成和意义的积淀的研究;其二,历史现象学的研究,必须是一种本质研究。即是说,如果历史现象学是可能的,那么它必定是一门关于观念对象历史构造的现象学。

从胡塞尔意识现象学对存在领域的基本划分来看,一般历史学的研究范围至少可以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超越的、外在对象性的构造发生与历史,例如宇宙史、生物史、自然史、动物史,它们可以用“科学史”的名义来概括;2)内在的、反思的对象性的构造发生与历史等等,例如心灵史、世界观史、宗教思想史、文化史,它们可以用维柯的“新科学”的名义来概括。——这两个历史学研究领域可以通过超越论还原的方法而得到区分;

3)观念对象性的构造发生与历史,例如几何学的观念史、零的历史、廉耻观的历史、善的历史等等;4)实在对象性的构造发生与历史,例如物的历史、桌子的历史、吗啡的历史。——这两个历史学研究领域可以通过本质还原的方法而得到区分。

[本文节选自《心性现象学》第二十一章,为阅读方便,仅保留部分说明性注释,表示引文出处的注释有所删节,引用请据原书。]

心性现象学

倪梁康

【内容简介】

本书以现象学的方法,处理中国和西方的“心性”问题,在跨文化的视野中,寻求不同文明传统的会通。作者始终关注哲学性的思考,其对于现象学、佛学、儒学的讨论显示出开阔而扎实的知识基础,而在此基础之上对心性本质和世界本质的追问,构成了本书的核心问题。

本书的第一部分提供心性现象学的纲要,主要论述心性现象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第二部分主要从心性现象学的一个基本方面:即横向的、系统的方面来展示其基本的结构。第三部分主要从心性现象学的另一个基本方面:即纵向的、发生的方面来展示其基本的脉络。作者在本书中提出“心性现象学”的哲学概念,并对这个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论述,不仅涉及了当代欧陆哲学问题,也涉及到分析哲学、语言哲学等英美哲学问题。

【作者简介】

倪梁康,1956年生,江苏南京人,现为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现象学与心性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目前任全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理事和国际舍勒学术咨议委员会委员。兼任《胡塞尔研究》(Husserl Studies)、《欧陆哲学评论》(Continental Philosophy Review)、《现象学世界》(Orbis Phaenomenologicus)和《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等学刊的编委。专著有:《现象学及其效应》、《意识的向度》、《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存在信仰》(德文)、《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自识与反思》、《意识现象学教程》等;译著有:《现象学的观念》《逻辑研究》《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人生第一等事》等。

【目录】

[]牟宗三:《生命的学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桂林,2005年,第 146 页。——在牟宗三看来,好的哲学家的范例是程朱陆王,当然还有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莱布尼茨、康德等等。

[]当然,要想说明胡塞尔的“意义”概念,必须另外撰写一篇文字。这里只能预设读者已经大致了解“意义”这个胡塞尔意向分析的中心概念的意思。在胡塞尔的分析中,意向活动表现为一种赋予意义的过程,而从意向相关项方面看,意义构成它的内涵。用胡塞尔自己的话来说,意义是“意向相关项的核心(Hua I/1305)。在总体上,意义可以被看作是意向活动和意向相关项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意义既不完全是客体的,也不完全是主体的,而是一种“在某些行为中对我们展示出来的客观统一”(LU II/1B1 407)

转自:“商务印书馆学术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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