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实施及其政策效果是我国在实现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研究问题。从产业结构、技术创新和财政收入三个角度出发,探究煤炭资源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基于全国273个地级市2004—2018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对我国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实证结果表明,在当前发展阶段,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在短期内会通过阻碍城市创新水平和降低政府财政收入对煤炭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形成一定的约束,但是能显著推动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同时,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煤炭资源税改革对中部地区城市和大型城市的约束作用更强。
煤炭资源税改革;从价计征;双重差分
一、 引言
中国煤炭资源总量丰富,是全球第四大煤炭能源存储国,全球13%的已探明煤炭储量均在中国,但从人均来看,我国仍然属于资源匮乏的国家。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元素,煤炭资源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自1980年始,我国煤炭消费量一直保持增长趋势。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量达到40.4亿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83%。但煤炭等化石能源的长期使用在推进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2020年全国能源系统相关的碳排放约为113亿吨,其中,煤炭的碳排放占比约为66%。煤炭依然是重点排放部门,是制约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由于对煤炭资源的过度依赖和不合理开采,部分地方煤炭资源也已陷入枯竭,严重阻碍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自1984年起,我国颁布了一系列资源税政策用以控制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煤炭税改革也由此开始。2014年,我国再次进行煤炭资源税调整,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从该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调整为从价计征,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再次提出要实施有利于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强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建设,优化能源开发格局,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党的二十大也再次强调,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实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由此可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我国持续不断实施的,也是新时代我国可持续的必经之路。但我们应该意识到,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格局在短时期内不会完全改变,中国的经济增长仍然离不开煤炭能源,煤炭对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依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科学评估煤炭资源税的经济效应及机制有利于更加理性、谨慎地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这不仅是资源政策研究的重点,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内容,值得不断深入研究和仔细探讨。
目前,与本文相关的文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将关注点放在考察资源税改革对环境的影响。从政策内涵看,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资源税的目标在于调节自然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资源所有权收益,本身具有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减排和保护环境等功能,大量的实证结果也验证了资源税对环境保护具有正向作用。 1 另一类研究的重点则集中于考察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这一类研究目前尚未形成一致的结论。部分学者从企业的角度出发,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不仅能够推动企业改进生产方式,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而且还能推动新型能源使用和产业结构升级,进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2 但也有学者从宏观角度出发,认为资源税本质上是一种“庇古税”,其实质是征收当期的资源使用者收入的一部分再投资于可耗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 ,煤炭资源税改革会带来企业税负的增加,继而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生产规模,阻碍经济发展。
基于此,为检验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将以2004—2018地级市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双重差分法检验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对实证结果进行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排除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在此结果上,进一步进行煤炭资源税影响经济发展的机制检验和异质性分析。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贡献可能在于:(1)丰富有关经济发展直接影响因素的研究。国内外文献表明影响经济发展的直接因素很多,但是较少有文献研究煤炭资源税改革与经济发展的直接因果关系。本文利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这一准自然实验,从资源税调整的视角,为经济发展的直接影响因素提供了一定的新证据。(2)采用地级市层面的数据构建了计量模型,实证分析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弥补现有研究多依靠数理模型对政策效果进行分析,缺少因果推断的逻辑缺陷。(3)本文尝试通过双重差分法,识别和检验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这不仅对资源税改革的有效性争议提供新的经验证据,而且为经济新常态下国家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进而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依据。
二 、政策背景与文献回顾
(一) 政策背景
我国自然资源总量丰富,已探明矿产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整体呈现品种多、总量大、区域分布差异较大的特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资源集中分布在少数地区。随着“资源诅咒”现象的不断发生,以及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发展需求,我国对资源税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煤炭资源税改革作为实现我国能源改革和“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对我国煤炭税改革的政策背景进行梳理很有必要。
煤炭资源税改革是我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做出的探索。198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正式以“资源税”命名,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产品按销售利润率超率征收资源税,初步确定了煤炭资源税的征收。同年,财政部出台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详细说明了煤炭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等。在这一阶段,煤炭资源税的征收是由上自下进行的。1986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对煤炭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的通知》,将煤炭资源税的征收由产品销售利润率超率累进征收改为从量定额征收。1993年12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对原有资源税政策做了较大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征税范围。此条例的颁布从更高法律层面确保了资源税的有效征收,在此阶段,煤炭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有所加强。随着资源压力的日益严峻,为了促进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税改革不断加快,中国陆续颁布了系列政策对资源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如1996年颁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陕西榆林地区煤炭资源税税额的通知》,将煤炭资源税税额由0.5元/吨提高至1.5元/吨。此后,在2004—2006年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调整了山东、陕西、山西等23个地区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但计税方式依然为从量计税。从量计税的弊端在于不能及时反映资源的价格变动,削弱了资源税对资源利用率的影响,同时,也无法体现资源稀缺性的原则。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煤炭的需求日益增长,煤炭的利用对中国经济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带来了较严重的环境问题和资源浪费问题,促进资源节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这一阶段资源税调整的重点,逐步构建反映市场供求的资源税制度成为改革的主要方向 4 ,大多数学者认为煤炭资源税应在原有计税方式的基础上重新设计 5 ,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从价税可以克服从量税的缺陷,能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需信号,促进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这也与该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需求相吻合。2011年,国务院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指出将原油和天然气按照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征收资源税,并陆续将资源税改革推广到全国,但煤炭资源税按照从量计征。直到2014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将煤炭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转变为从价计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理念逐渐得以深化。因此,本文将2014年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作为我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新起点,评估其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二) 文献回顾与理论分析
国内外对资源税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已较为丰富,主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展开了研究。宏观层面的研究集中于分析资源税改革对经济产出和财政收入的影响,学者们大多采用省级数据,通过构建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对资源税改革的效应进行分析 6 ,认为合理高效的煤炭资源税改革能间接提高能源价格,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提升 7 ,对产出带来正向影响。 8 同时,资源税改革也能显著推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提升。 9 中观层面的研究则重点讨论了资源税改革对不同产业的影响,认为资源税改革能提高要素生产和使用效率,从而对产业结构调整造成影响。 10 微观层面的研究从企业的角度出发,运用上市公司数据探讨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盈利能力 11 以及改革后企业财务税负变化的影响。 12
从现有研究来看,目前对于资源税改革的探讨大多集中于省级或企业层面,从全国范围的城市层面出发分析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其机制的文献还相对较少。因此,本文采用地级市数据实证分析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经济发展的效应,并重点从产业结构、创新水平、财政收入三个方面讨论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经济发展可能的影响机制。
1.煤炭资源税影响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机制
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升级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之一,也是促进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途径。现有研究发现煤炭资源税改革可以通过对企业生产成本、资源使用效率和相关产业发展来影响产业结构调整,但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尚不明确。首先,煤炭资源税改革能有效拉动煤炭价格提升,使资源开发和使用者承担相关成本 13 ,迫使煤炭利用效率较低的企业退出或转移,进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14 其次,煤炭资源税改革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工业造成负向冲击,导致工业行业投资减少 15 ,进而改善大量生产要素集中于工业的发展方式,纠正资源配置扭曲,从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最后,随着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推广,全社会节能减排的意识将普遍提升,资源使用方式也将逐渐改变,产业布局不断调整,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6 但也有学者认为资源价格的提升会刺激资源行业的投资增加,进而对服务业和制造业产生挤出效应 17 ,且税收成本的增加会导致企业利润的下降,影响产业转型升级。
2.煤炭资源税改革影响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机制
当前研究中,技术创新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已毋庸置疑,但资源税改革能否引致技术创新尚未得出一致结论。根据对环境税的定义,资源税也属于一种环境税。 18 一方面,根据新古典经济学中环境污染外部性理论,环境规制将使企业增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挤占生产性资源和技术要素投入 19 ,由于创新具有高投入、长周期和较大不确定性的特征,资源税改革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会对创新投入产生挤出效应。 20 另一方面,煤炭资源税改革也会释放节能转型的信号,在减少市场需求的同时也会降低部分中小企业的外部预期 21 ,从而弱化企业内部创新的动力,抑制整体创新水平。但“波特假说”认为合理的环境政策能实现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双赢局面 22 ,煤炭资源税改革使得煤炭价格相对上升,资源税通过价格传导机制使中下游和最终产品生产企业成本压力上升,进而促使企业研发动力提升,提高自主创新水平。此外,还有部分学者认为消费者的低碳意识会使得企业采用低碳技术,而资源税的增加能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这一意识,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3.煤炭资源税改革影响经济发展的财政收入机制
税收历来被认为是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之一 23 ,部分学者发现资源税改革使税负有了明显增长。 24 同时,资源税的征收和改革也能有效提高征收率,促进税收结构的合理化 25 ,调整为从价税能带来更多的税收,有效扩大政府筹集资金规模。但也有部分学者从微观的角度出发,认为资源税改革虽然加重了煤炭企业使用资源的税收负担,但能减少企业的综合税负。 26 此外,由于资源税在总体税收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低,资源税的总体上升对整体财政收入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小。 27 还有部分学者认为资源税的征收提高了企业的边际生产成本,企业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必须相应减少劳动等要素的投入,造成产出水平的下降,进而减少总体税收。 28
综合上述三方面机制,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可以归纳为图1所示框架,后文也将从这三个角度出发进行机制检验。
图1 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
总体而言,学界针对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开展了许多讨论,但仍存在以下不足:(1)现有研究对煤炭资源税的影响主要集中于构建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数理模型来预测政策效果,但数理模型对煤炭资源税改革有较多假设限制,在实践中较难利用经验数据进行验证,运用计量方法实证检验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影响的文献相对缺乏。(2)虽有文献分析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但鲜有文献实证检验煤炭资源税改革影响经济发展的传导机制。(3)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国家宏观层面,从地级市层面研究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的文献更为缺乏,难以精确剖析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将运用全国273个地级市2004—2018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评估我国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传导机制。
三 、研究设计与数据说明
(一) 模型设定
为了分析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运用双重差分法进行实证分析,以城市人均GDP作为被解释变量度量城市经济发展,将煤炭资源型城市与政策前后时间虚拟变量的交互项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回归分析。具体而言,本文以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作为准自然实验,其中,处理组为煤炭资源型城市,控制组为其他资源类型的城市,通过将处理组和控制组城市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前后的经济发展进行比较来评估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净效应”,模型设定如下:
(1)
其中,
表示城市经济发展,i表示城市,t表示时间,如果一个城市为煤炭资源型城市,则treat=1,否则等于0。time在2015年及之后等于1,否则等于0。因此,
的系数估计值就是煤炭资源型城市在煤炭资源税改革以后相对于其他资源类型的城市的变化。X表示一组影响经济发展的控制变量,
和
分别表示控制了城市的时间固定效应和个体固定效应,
表示随机误差项。本文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以减少时间效应和地区效应对检验结果的影响。
在现有的经济增长经典理论中,资本、劳动和技术均被认为是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对于控制变量的选择,本文也从这三大因素出发,选择了固定资本投入、人力资本水平、对外开放程度、政府干预水平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五个与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具有密切关系的变量。(1)投资水平(capital)。资本积累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最重要途径之一,社会投资对于提高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大量的实证研究也表明,投资对于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本文参照邵帅 29 、张军等 30 的做法,用固定资本投入占GDP的比重来衡量资本投入水平。(2)人力资本(human)。人力资本是影响劳动力使用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也是影响经济发展的要素之一,现有研究认为高等教育水平较高的城市的人力资本相对较高。 31 对于人力资本的衡量指标选择,部分学者采用平均受教育年限 32 、各阶段教育层次占比 33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人数 34 等指标来进行刻画,但由于部分城市虽高校学生数量较多,但存在较严重的人才流失现象,专任教师人数更能真实地反映一个城市的高等教育水平。因此,本文参照刘秉镰、孙鹏博的做法 35 ,选取每万人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数作为人力资本的代理变量。(3)对外开放水平(fdi)。对外开放也在城市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外资的流入不仅带来了资本,同时还加快了国外先进技术在国内的传播,促进本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参考现有研究的普遍做法 36 ,本文采用当年实际利用外资对城市的对外开放水平进行衡量。(4)政府干预水平(gov)。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已经得到了大量研究的验证 37 ,在竞争体制下,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和市场化手段统筹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支出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干预及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本文参照彭冲、陆铭的做法 38 ,采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GDP的比重来衡量政府干预程度。(5)基础设施(infra)。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已通过大量的研究得到了证实,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升能有效提高地区可达性,促进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的流动和集聚,进而对经济增长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 39 本文参照赵菲菲和宋德勇的研究 40 ,选取人均货运量作为衡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指标。
(二) 样本选取与数据说明
1.样本选取
对于煤炭资源型城市的选取,本文根据原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41 对煤炭型资源城市的定义:以本地区煤炭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的城市,对于地级市而言,煤炭产业超过2亿元且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在10%以上,煤炭产业从业人员应超过2万人并且占全部从业人员在5%以上。进一步地,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中对资源型城市的定义为“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根据此定义,我国共有资源型城市262个,其中地级行政区126个。综合以上两项定义,我国共有33个地级煤炭型资源城市,具体城市见表1。
表1 我国煤炭资源型城市及所在地区
2.数据说明
本文以全国地级市作为样本构造了2004—2018年的面板数据,之所以选择2018年作为时间节点是因为由于部分数据在2018年后统计口径有所改变,存在较大变化,且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对数据有较大影响,因此本文数据截止于2018年。由于部分城市数据缺失严重,样本中实际城市数量为273个。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为了消除异方差的影响和量纲问题,本文对统计数据均进行了对数化处理,部分缺失值采用线性平均法进行补充,主要变量名称及定义见表2。
表2 主要变量名称及定义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3。
表3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四、 实证结果分析
(一) 基准回归结果
基准模型的回归结果见表4,列(1)为仅控制了城市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为排除遗漏变量对结果的影响,列(2)为加入了固定资本投入、政府干预水平、基础设施水平、对外开放程度和人力资本水平控制变量的结果。据表4所示,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核心解释变量
的系数始终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表明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实施会给城市的经济发展形成一定的约束作用。控制变量中,固定资本投入和政府干预水平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固定资本投入的增加和政府干预程度的提升对煤炭型资源城市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负向影响;对外开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对外开放程度的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改善以及人力资本水平的提高都对煤炭型资源城市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正向影响。
表4 基准回归结果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表示在1%的水平下显著,**表示在5%的水平下显著,*表示在10%的水平下显著。下同
(二) 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基准回归中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经济发展具有约束作用这一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采用平行趋势检验、PSM⁃DID、安慰剂检验、反事实检验和增加控制变量等方法对实证结果的稳健性进行验证。
1.平行趋势检验
双重差分估计结果满足一致性的前提是处理组和控制组应该满足平行趋势检验,即在没有政策干预的情况下,结果变量在处理组和控制组的发展趋势应该是一致的。现有研究中关于平行趋势检验的方法较多,本文借鉴Heringh和Poncet的做法 42 ,将煤炭资源税改革实施的2015年作为时间节点,分别以2015年的前后三年作为政策实施年份,将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政策变量与年度虚拟变量的交互项纳入基本模型,据此考察城市的经济发展在煤炭资源税改革前后是否已经有显著差异。
表5 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平行趋势检验
本文以2012年作为基准年,从平行趋势检验的估计结果可知periodt*treati(t=2013、2014)的估计系数均未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在煤炭资源税改革之前处理组和控制组的经济发展水平并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另外,currentt*treati(t=2016、2017、2018)的估计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煤炭资源税改革后处理组和控制组的经济发展水平出现了明显变化,满足DID方法要求的平行趋势假设。
2.PSM⁃DID检验
DID方法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克服内生性问题,识别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净效应,但在样本选择方面存在一定缺陷。煤炭资源型城市的选择是以煤炭产业的产值来进行选择的,并非随机,因此处理组和控制组的初始条件并不完全相同。为了有效克服样本选择的非随机性,本文进一步采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方法,即从非煤炭资源型城市中找到与煤炭资源型城市具有相似特征的个体。在使用PSM⁃DID方法前,需要对模型进行有效性检验,首先需要进行的是共同支撑假设检验,即如果处理组和控制组协变量的均值在匹配后不具有显著差异,则使用PSM-DID方法是合理的。本文采用1∶1的近邻匹配,最终实现匹配样本共3381个观测值,表6列出了匹配前后主要变量的均值检验结果,可以发现匹配前煤炭资源型城市与其他城市在固定资本投入、政府干预水平、对外开放程度、基础设施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方面的均值都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可以认为煤炭资源型城市与其他城市样本在匹配前有较大的差异,进一步验证了PSM⁃DID方法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表6 PSM前后变量均值检验
表7为倾向得分匹配后双重差分的实证结果,整体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表明在排除了样本自选择问题后,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的经济发展依然显著为负,PSM⁃DID的结果验证了本文的结论。
表7 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PSM⁃DID)
3.安慰剂检验
其他不可观测的随时间变化的城市特征是影响双重差分法准确识别的另一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检验本文的结果是否由城市—年份层面不可观测因素驱动,本文借鉴Chetty和La Ferrara的做法 43 ,通过随机分配政策实施影响较大的城市进行安慰剂检验。具体而言,本文从273个城市中随机抽取33个城市为处理组,假设这33个城市为煤炭资源型城市,其他城市为控制组。随机抽样确保本文构建的自变量treat3*time对城市经济发展没有影响,如果有任何显著的发现都将表明本文的回归结果有偏差。本文进行了500次随机抽样,并按式(1)进行基准回归。本文绘制了500个估计系数的分布及其相关的p值,如图2所示,p值分布均集中在零点附近,大部分估计值的p值大于0.1。这个结果表明,本文的估计结果不太可能由城市—年份中的不可观测因素驱动。
图2 稳健性检验结果(安慰剂检验)
4.反事实检验
在以上稳健性检验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运用反事实方法进行检验。 44 具体而言,本文通过人为设定一个政策实施时间,对其效应进行检验,如果系数不显著,则表明煤炭型资源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降低是由煤炭资源税改革引起的,而不是其他因素,反之,则结果不稳健。本文将政策实施时间设定为与煤炭税改革无关的2010年,结果如表8中列(1)所示,核心解释变量treat2*time的系数不显著,验证了本文结果是稳健的。
表8 反事实检验结果
同时,为了进一步排除遗漏变量对结果的影响,本文进一步加入了城市金融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两个控制变量来进行检验,如表8中列(2)所示。结果表明,加入控制变量后,回归结果仍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验证了本文结果依然稳健。
五、 进一步分析
(一) 作用机制检验
前文双重差分结果与一系列稳健性检验都验证了煤炭资源税改革在短期内对城市经济发展有显著的负向影响,那么这种效应是通过哪些渠道实现的呢?这就需要对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对作用机制进行检验不仅有利于对上文结果的稳健性进行进一步验证,同时有利于识别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经济影响的内在机理。为此,本文根据上文的理论分析,从城市产业结构、创新水平和财政收入三个方面分别对煤炭资源税改革的作用机制进行检验。
本部分主要关注交互项的系数
。若
显著大于零,则表明在样本期内煤炭资源税改革显著促进了该机制;若
显著小于零,则表明在样本期内煤炭资源税改革抑制了该机制;若
不显著,则表明煤炭资源税改革对该作用机制的影响在统计学上不显著,即该作用机制不成立。
1. 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分析
本文通过如下模型对煤炭资源税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这一可能的机制进行检验:
(2)
其中,Indus表示城市产业结构。从对产业结构调整的研究来看,学者们普遍同意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会经历由第一产业增加值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下降,第二产业增加值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增加,经济的持续发展会使得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也开始上升。简言之,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转型必然会经历“工业化然后去工业化”的过程。 45 本文参考余典范等的做法 46 ,以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数,即第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二产业增加值之比来衡量城市产业结构水平,其他变量同模型(1),回归结果如表9中列(1)所示。由表可知,交互项系数
在1%的水平显著为正,表明煤炭资源税实施后,城市产业结构优化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即煤炭资源税改革能显著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因此,虽然煤炭资源税改革在短期内会对城市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负向影响,但从长期来看,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持续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强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推动作用。
表9 作用机制检验结果
为了更进一步探究煤炭资源税改革是否会对制造业产生挤出效应,影响制造业发展水平,本文参照张洪鸣、孙铁山的研究 47 ,选择制造业从业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来对制造业规模进行衡量。本文通过如下模型对煤炭资源税改革是否挤出制造业进行检验:
(3)
其中,Manu表示城市产业结构,回归结果如表9中列(2)所示。由表可知,交互项系数
在1%的水平显著为负,表明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实施能显著缩小城市制造业规模,验证了前文理论分析中煤炭资源税改革能通过调整产业布局这一渠道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2.对创新水平的影响分析
以往研究表明,环境规制甚至会抑制技术创新的效率并降低制造业的生产率,同时,Brunnermeier 和 Cohen基于美国制造业数据研究发现 48 ,环境规制没有带来额外的创新激励。本文通过如下模型对煤炭资源税促进城市创新水平提升这一机制进行检验:
(4)
其中,Inno为城市创新水平的代理变量,目前关于创新的研究中,较多学者认为专利数量能较好反映创新水平 49 ,发明专利由于其研发成本和技术复杂度更高,创造的价值更大,因此能更好地体现城市的实质性创新能力。另外考虑到专利授权存在一定的时滞性,专利申请数能直观地衡量城市当期的技术创新水平,本文参照李勇辉等的做法 50 ,采用当年发明专利申请数来对城市技术创新水平进行衡量,其他变量如模型(1),回归结果如表9列(3)所示。从回归结果来看,交互项系数始终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煤炭资源税改革并未促进城市创新水平提升,相反,对城市创新水平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这可能是因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挤占了企业对于技术创新的投入,因此短期内,城市创新水平有所下降。这一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在创新方面,资源税改革并无明显促进作用的观点。
3.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
本文通过如下模型对煤炭资源税改革对政府财政收入这一可能的机制进行检验:
(5)
其中,Gov表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本文参考钟宁桦等 51 的做法,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来衡量城市财政收入水平,其他变量同模型(1),回归结果如表9列(4)所示。由表可知,不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交互项系数
始终在1%的水平显著为负,但影响系数较小。这个结果表明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实施并未提升政府财政收入,反之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府财政收入,可能是由于煤炭资源税改革后企业成本增加,产出有所下降,综合而言,总体的财政收入有所下降。
(二) 异质性分析
由于不同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地理位置、城市规模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可能会导致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实施对不同城市产生不同影响。因此,本文进一步考察不同差异下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一是按照地理位置将样本分为东、中、西部三个子样本,二是按照城市的人口数量,将城市分为中小型、大型、特大型三类 52 ,并分别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下。
如表10所示,在不同地理位置和城市规模下,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实施效果存在明显差异。从地理位置来看,虽然煤炭资源税改革对不同区域的城市都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但影响程度各不相同,东部地区受煤炭资源税影响程度最低,西部地区次之。相较于东部和西部地区,煤炭资源税改革对中部地区城市经济发展的抑制作用最强,这也与煤炭资源更多地集中于中部地区相关。从城市规模来看,除中小型城市受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影响不显著外,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大型城市和特大型城市都有一定的负向影响,大型城市受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影响更大。这个结果表明,随着城市规模的增大,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影响也随之增大,但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时,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影响会递减,原因可能在于随着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城市经济发展对煤炭资源的依赖性将减小。
表10 异质性检验结果
六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2014年煤炭资源税改革为从价计征为准自然实验,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对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煤炭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结果表明,在短期内,煤炭资源税改革会对城市的经济发展造成显著的负向影响,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均证明本文基本结论是稳健的。同时,本文还从产业结构、技术创新和财政收入三个角度出发,探究了煤炭资源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煤炭资源税改革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但对城市创新水平和政府财政收入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在这三条路径的综合作用下,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最终呈现负向影响,对技术创新和财政收入的刺激作用可能会在长期中得以体现。另外,通过对城市地理位置和规模大小的异质性分析发现,煤炭资源税改革对中部地区城市经济发展的抑制作用更为明显,这也与我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中部地区这一特点相吻合;同时,煤炭资源税改革对大型城市经济发展的抑制作用也较中小型城市和特大型城市更为明显,其原因在于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产业结构调整也更为合理,受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影响也随之降低。
根据研究结论,为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税改革,以促进煤炭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同发展,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根据煤炭资源型城市规模、产业发展情况等实际情况,对部分受影响较严重且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政府应加大对其支持力度,缓解因煤炭资源税改革对产业的挤出效应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煤炭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快速优化转型;(2)通过政策调节促使高能耗行业加大技术改造,通过政策性贷款、财政专项补助等各种形式给予支持,引导企业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水平,提高其技术改革的积极性,促使煤炭资源税改革对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充分发挥;(3)对煤炭资源税实施科学合理的动态管理制度,重点研究资源税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调整资源税税负水平,在进一步为企业减轻负担的同时提高煤炭资源税的征管效率,促进煤炭资源税实现调整自然资源级差收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扩大政府资金规模的目标。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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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作者简介:邓 翔,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简介:李凤鸣,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作者简介:李德山,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四川 成都 610101。
基金信息: 四川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学派”(2020skxp-py0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人口转型、研发创新对产业结构变迁的影响机制与路径选择研究”(20XJL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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