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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地母”——一种理解信息传受关系的东方视角

2023/6/21 17:17:16  阅读:52 发布者:

以下文章来源于传媒观察杂志 ,作者谢清果 许黄子仰

人与草木媒介的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缩影,从古至今经历了敬畏与依赖、征服与控制、和谐与发展等阶段,二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如何理解人与草木之间的媒介关系?请看下文:

作者:谢清果  许黄子仰

《传媒观察》2023年第5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草木早已成为华夏社会意识形态的媒介,承载和传播着诸多观念。“天父地母”观念是一种以“间性”为基础来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隐喻。人与天地相应,与草木同归。人与草木媒介的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缩影,从古至今经历了敬畏与依赖、征服与控制、和谐与发展等阶段,二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主体间性以一种主体之间平等对话、共生共处的机制,在移情、身份和政治等隐喻中不断指导着人类建立起与草木媒介、与自然的“共生交往”关系,与华夏先哲的生态智慧不谋而合。从人与自然的间性传播的关系视角放眼未来,可以发现其对个人内在的自我完善、社会生态的持续发展和国际政策的有效传播等方面有着巨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

人与自然;主体间性;间性传播;草木;

近几年来,西方兴起了一种强调以主体之间平等对话、共生共处机制来指导实践的“主体间性”理论。这与强调万物一体且平等互动的“天父地母”观念渊源颇深。学者商戈令(Geling Shang)从西方哲学的视角和语境出发,提出了“间性论”(Interalogy),不仅概括出中国传统哲学的总体特征,更总结出中国哲学是以“间性”为基础,观照西方哲学本体论忽视的非实体性存在要素展开的。这一概念强调了“间性”(interality)在连接万事万物,使它们相关相契、相生相死地存在于一个非一元的世界整体之中所起到的作用。也就是说,在间性论中,间性是一种被当作与实体同等的甚至更为基础的问题来探讨的学问,并提供了一种不同于本体论或存在论的新的理解和解释世界的思路、方法或范式。

“天父地母”观念蕴含着与西方现代主客对立思想截然不同的东方智慧,是一种以“间性”为基础思考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隐喻。早在《周易·说卦传》的“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中,就认为非存在的“天地”观念与存在的“人类”之间具有同一性和一致性。《管子·五行》进一步阐述天地与万物互为平等的命运共同体关系:“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以开乎万物,以总一统。”道家经典著作《太平经》曰:“天者主生,称父;地者主养,称母;人者主治理之,称子。”则体现了天、地、人之间存在着某种能够建立联系与互通的因素,而这种因素能够使三者和谐共生、共进共演。可见,“天父地母”所表达的“间性”思维影响着中华民族对宇宙万物、自然生态的思维模式和具体实践,并逐渐形成和沉积为民族文化心理。明晰“天父地母”的深刻内涵不仅有助于提升自我人格修养,端正人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亦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一套符合国际共识的交往秩序和生态文明体系。

“天父地母”观念中的“间性”应用到传播学领域,则提供了一种理解传受双方信息流动和主体关系的新视角。《易经》曰:“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天地、草木与人类三者之间共同演化,相互作用,产生关系。“媒介是一种间性现象”,草木作为一种自然中的基础性媒介,在人与天地关系之中产生和建构意义,不仅见证了人类与自然的互在,更在二者的沟通过程中起着间性拟合的作用。而传播也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演变中以草木为媒,将其纳入人类谈论、互动的对象之中,甚至将其“驯化”为有意义的客体进入人类的生活。正如弗卢瑟所说:“我们若想真正成为‘我’,就要与他者同在并为他者而在。”人类只有建立起与自然主体的间性关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个体与自我、自然与社会的和谐。

因此,本文以作为媒介的草木为基础,追溯前人对自然的传播观念的界定、认识、记述与应用,挖掘华夏先哲草木智慧中的间性传播方式,从而为自我内在的精神完善、社会生态的持续发展和生态政策在国际范围内的有效传播提供新的致思路向。

以木观照人:主体间性传播关系的建构起源

“将媒介视为‘传递意义的载体’需要将所有意义产生时的背景也考虑在内。”人类与自然既对立又统一,双方力量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此消彼长,由此描绘出了一幅二者关系历史变迁的画卷。“草木”作为涉及自然、植物等相关的符号,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建构中发挥着媒介功能。从树木花草的护佑相伴到五谷蔬果的物质供应,俨然勾勒出了“人生草木间”的间性关系互动图景。

(一)敬畏与依赖

人对自然有高度的依赖性,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物质资料和精神基础。正是由于人类与自然之间相辅相成、彼此依赖的关系,敬畏自然也成为了人类在与自然相处中形成的最古老的、长期行之有效的法则。换句话说,人类在面对自然时必须态度崇敬,行为有止。远古的草木崇拜正是人类敬畏与依赖自然的重要文化现象。中国从“神农氏尝百草”和《山海经》中记载的伏羲画卦用蓍草占卜的传说开始言说和传播草木文化。从实用和精神崇拜两个层面来反映远古先民对草木的依赖与依靠、敬畏与迷恋。《庄子·盗跖》谈道:“古者禽兽多而人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

可见,草木之于人,是庇护,也是衣食。因此,中国人对草木的感恩和敬畏也逐渐根植于中华民族精神的最底层。而西方世界所关注和建构的草木媒介形象也多与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有关。譬如,《圣经·创世记》描述,鸽子叼着一枝油橄榄枝飞回方舟中的诺亚身边,给他带来了洪水已经退却、大地恢复生机的讯息。为什么是油橄榄枝而非其他草木?其缘由则与古希腊土地种植和盛产橄榄有关。橄榄使人们获得食物、光明、力量、希望,甚至文明本身。出于对土地生长出来的植物的崇拜与敬畏,橄榄枝被视为人类诞生和存续、追求和平与信仰的媒介符号。敬畏与依赖自然的原则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形成与发展,即便到了今天,也并未被时代洪流所否定和抛弃,而是传承和弘扬下来,与征服、控制自然的观念不断博弈。

(二)征服与控制

征服和控制自然本质上是作为主体的人类控制作为客体的自然,二者并非平等的主体间性关系。这种观念起源于西方宗教思想,其希望通过取悦神灵来按照信徒们的愿望改变自然。《圣经》就认为,自然是上帝赐给人类的家园,人类可以并且应该去征服和控制自然。这一观念成为近代启蒙运动所确立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根源。在人类中心主义的世界观中,自然成为哲学家们祛魅的对象,成为有待人类去控制、去征服、去塑造的只有工具性使用价值的他者。笛卡尔以确立主体性的“我思”概念,将自然界看成是人类理性的异化物和对立面。培根提出控制自然的思想,指出人类探索科学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在实践中自由地支配自然。威廉·莱斯也提到,“借助于实践哲学,我们就可以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他还进一步提到,“自然将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仅仅作为人的对象或一种有用物存在。关于那些对自然界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戴着狡猾的面具,其最终也是为了让自然界服从于人的需要。”

当人类自身作为评判一切价值的唯一尺度时,人与自然便会开始形成对立并逐渐走向间性失衡,草木的媒介意义也在这一过程中被忽视。草木不再被认为是与人类间性共生的主体,而是作为无关人类的客体被肆意开发和利用,并诱发了危害人类自身的生态危机。砍伐森林、过度垦荒、过度放牧,导致温室效应、物种灭绝、水源枯竭等一系列连锁反应,使得自然成为随时会危及人类生存空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种失衡的间性传播关系,使得人类在控制自然的同时,也被自身控制。恢复人类与自然正常的信息交流和贯通成为如今非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的追求方向。

(三)和谐与发展

德国社会学家诺博特·伊里亚思(Norbert Elias)在《文明的进程》中总结道,“文明”被视为三种关系共同作用的结果:人类个体与自我的关系、与他人的关系以及与自然界的关系。步入21世纪,人类开始反思和重审人与自然的关系,希望通过重究“天人之际”,再探“群己权界”,促使人类存在的生态转向。除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外,人类开始提倡和呼吁生态文明。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可持续性发展、循环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环保、资源节约等诸多体现生态文明的科学理念和政策被提出,人与自然的关系趋于缓和。这从根本上维护了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之基。人类存在方式的生态转变某种程度上是转向东方、寻求华夏先哲的生态智慧启发的结果。华夏文化素来以儒家思想为主流意识形态,又与道家等多元意识兼容并蓄。其以间性为潜在互动关系,没有明确的主客体区分。“人在天地之间,与万物同流。”人绝非超越于自然之上。人道与天道是内在一致的,“万物皆是一理”。

在华夏传播的镜像中,中国人民崇尚自然、热爱植物,对草木的书写、描绘和歌颂几千年来延绵不绝。中华文明包含着博大精深的草木智慧,很多文献典籍中的草木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更是一种有呼吸、有生命、有品性、与人类同在的主体,能与人类进行信息传播和精神对话。客观存在的草木世界和复杂的社会现实交织互映,不仅折射出人类的生存状况,更是人和自然的关系镜像。如今,信息、人、社会、自然之间存在着多元互动关系,若想构建和谐发展的人与自然关系,就应该摒弃将自然作为单纯物质客体的传统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强调承认自然主体地位、肯定自然存在意义、释放自然内在价值。

人生草木间:人与自然关系下草木媒介意义的历史变迁

庄子曰:“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一切联系的核心和关键,即万物存在具有整体性,万物相依相存,皆是天地的主体。这种观念与主体间性具有相通性。主体间性理论构思来源于胡塞尔的现象学。胡塞尔认为,自身所统摄出的心物统一体能够识别到其他主体的存在,由此建构出多元的主体性来摆脱唯我论的困境。但胡塞尔的观点只涉及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未探讨主体与对象世界的关系。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和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在其基础上将主体间性研究由认识论转向本体论,强调存在或解释活动中的人与世界的同一性,认为它不是主客对立的关系,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理解关系。奥地利哲学家马丁·布伯又将主客二分的世界观归纳为“我-它”的关系,超越这种关系的则是“我-你”的对话关系。所谓的“你”则是“我”以外的所有存在,包括他者甚至自然和上帝。

以上几种观点说明主体间性是一种双方彼此依存的对话机制,即“自我”和“他者”共生共处、交流对话,以达成彼此的理解与共识为最终目标。从华夏传播视域来看,起源于黄河两岸、以农耕为本的华夏文明,不仅以草木之精华(五谷)为生命之源,而且视草木本身为生命代表。人与草木之间并不仅仅是一种依赖和崇拜关系,更有着深层的传播关系。借助LakoffJohnson的隐喻理论来挖掘草木的多种隐喻功能,或许能够追溯华夏文明视域下的主体间性关系建构起源,进一步明晰人类与草木之间的关系。

(一)移情隐喻:草木在华夏传播中的独特地位

西方的移情说诞生于19世纪后期,是心理学美学流派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种理论。德国学者西奥多·里普斯(Theodor Lipps)将审美“移情”的特征归纳为三点:一是审美对象以一种受到主体灌注生命的形象存在;二是审美主体不是日常“实用的自我”,而是“观照的自我”;三是主体和对象的相互渗透。与之不同的是,中国的移情观念更多是将草木从客观的物质实体中抽离出来,当作与人类一样拥有诸多品格和性情的主体。人类能够将自己关于世界的美好想象、情感偏好、道德品格等内容与之对话交流,并通过不同的草木反映出来。此时的草木作为一种日常交流中无处不在的隐喻,“可以帮助人们理解复杂的话题、有效沟通并影响他人。”

早在诸子学派产生之前,中国古人就擅长以草木为喻。不同的草木可以观照不同的心境,也能诠释和传播不同的情感观念。在《诗经》的305首诗中,一共出现了153首关于草木的诗歌。如《小雅·小弁》曰“维桑与梓,必恭敬止”,意为在见到桑树与梓树时,要以恭敬有礼的态度对待它们,因为它们背后隐喻着自己日夜思念的家乡。《小雅·斯干》曰“如竹苞矣,如松茂矣”,隐含着作者以草木移情的认知基模,即用绿竹和青松来隐喻兄弟亲爱及家族和睦,传播着相亲相爱的家风美德。《尚书·洪范》篇中记载了“木曰曲直”,即草木的生长具有伸展、柔和、舒畅、能屈能伸的特性。借助与草木的交流互动与内在自我进行对话,强调了将“以木立身”作为处世的道理和准则。从先秦到明清,草木始终在华夏文明传播进程中占有独特的情感地位。《世说新语·品藻》以“楂梨橘柚,各有其美”来意指不同人之不同品格犹如不同草木具有不同特质。譬如,刘真长就被评为“标云柯而不扶疏”(《世说新语·赏誉》),嵇康被评为“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世说新语·容止》)等。用草木来品藻名士,不仅是士人对草木的认可和赞誉,更说明君子将草木的自然形态和特征作为相互交流的信息,并通过对话获得某种精神上的启迪或者感悟,从而不断完善性情、提升品格、升华自我,完成内向传播的信息流动。《红楼梦》中也描写了242种植物,里面除了食用和药用植物,更有引喻或象征性草木,比如用葫芦表示糊涂(第四回),以白杨象征坟墓(第五十一回)等。

在数千年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动与生活中,华夏民族逐渐形成了“天地为师”的朴素思维,也孕育出了深沉厚重的草木情结。草木作为天地的元素、自然的媒介、生命的依托,从一开始便在中国古代社会的生活和文化中构建出了一种天然间性关系。弗卢瑟认为,间性论以对话形式存在,而对话能够建构起一个产生新的信息的创造性场所,从而使得对话中的人处于一种心潮澎湃、欣喜若狂的精神状态。伴随着文明的进程和人类的进化,人们对草木的认知也逐渐由物质实践层面升华到一种精神探索境界。中国人对于草木的欣赏,除了观其形,更赋予意。草木被具体化、人格化,人们能够通过它们与天地沟通,与内心的自我进行交流。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与草木的关系变得越发默契,逐渐走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同一关系。

(二)身份隐喻:草木建构互动仪式传播的场景

间性论强调用关系的观点来看世界。“身份在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关系性和社会性的概念,身份的界定是通过与他者的互动和关系来进行的”,特别是当人们亲身处于一个由情感连带等要素构成的互动情境中时,通过彼此之间的信息流通与反馈、情感联结与刺激,形成的群体符号和群体团结场域将会进一步加深参与者对身份的建构与认同。古代社会中出现的植物崇拜现象,便是先民用来建构和加强身份认同的重要仪式行为。植物崇拜,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将植物视为某个部落的图腾,以此来传递部落精神。如《史记·夏本纪》记载的“禹母吞薏苡而生禹”——禹的家族以“姒”为姓氏(“苡”去“艹”加“女”为“姒”),将薏苡作为图腾,故又称“薏苡神珠”。此时的“薏苡”既是姒氏族精神的象征,也是家族身份的隐喻。

到了先秦时期,植物崇拜现象演化为一种集观念、体验、行为和体制于一身的“社稷祭祀”活动。这种仪式互动行为进一步建构了人与草木的间性关系。社是土神,稷是谷神。“社”与“稷”关涉到国家安危,是国家的代称。西周后,历代王朝开始选择各自推崇的树木为标志建立宗教和祭祀场所来传播和强化集体观念,即所谓的“社”。由此,社与树融为一体,密不可分。树木成为社稷的标志,而社稷又是国家的象征。以“社”为纽带开展的各种文化活动本质上是一种人群的聚合,由此诞生了社会团体或者组织。因此,社树作为维系社会统一、创造社会情感的图腾标志,代表了整个民族对国家身份的认同。社树根据位置、等级、服务的对象,又分为官社社树和民社社树。官社社树,即是国家祭祀社坛所选择的社树,是国家王权标志的隐喻。不同国家、不同等级的社拥有不同的社树。《论语·八佾》有载:“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五经通义》又云:“天子太社、王社,诸侯国社、侯社。制度奈何?曰:社皆有垣无屋,树其中以木,有木者,土主生万物,万物莫善于木,故树木也。”可见,社树不仅仅是物质世界的植物,也成了社神的具象化身。统治阶层通过击鼓共舞、高唱民歌等仪式活动,来祈求各自信仰的社树能保佑五谷丰登、国泰民安,某种程度上也是在与社神进行交流对话。民社社树,即作为民间社祀聚会中心的社树,发端于上古民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具有重要的农业宗教与祈福风俗的隐喻表征。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社树,都会通过一系列的社树仪式将民众加入集体生活,并以定期重现的互动仪式,持续地加强集体成员的信仰、情感和道德责任,强化他们的自我规约能力和肯定意识,通过共同目标的确立将他们团结在统一的社会生活中,从而使得个人沿着集体意识的路径自觉行动。

(三)政治隐喻:草木作为华夏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介

政治场域中隐喻无处不在,没有隐喻的政治好比无水之鱼。隐喻备受政治家青睐的原因在于其能够阐释复杂的政治观点、唤醒受众的情感、实现特定的交际目的。隐喻在构建社会秩序与政治理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受到中国自身政治演变逻辑及文化传统影响的草木逐渐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驭国之道和驭兵之术的经典隐喻,在中国古代政治传播中占有重要地位。《道德经》曰:“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居下,柔弱居上。”这里借助“草木之生”的“本体”来理解治理国家之道和带领军队之术,从而唤起、建构和强化对“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的中庸之道这一“喻体”的理解和认知,完成了Lakoff所说的从目标域(target domain)到始源域(source domain)的跨域隐射过程。

隐喻作为一种重要的表态资源,政治家调动隐喻构建情感、评判、鉴赏等特定的态度,从而实现政治交际的人际功能。政治隐喻既有指摘、厘正、疏导、鞭策的正向功能,也有激化、遏止、敌对、分裂的负向功能。关于草木的政治隐喻同样具有这二重功能,并且当这种修辞结构与中国传统社会关联后,它便作为知识分子表达思想的传播实践,建构起了生产、制造、阐述传统社会意识形态话语的间性场域。威廉·巴勒斯提到“两者之间特定的‘间性区域’造就了两者”,草木隐喻和华夏意识形态也在间性政治区域中互动生成。《论语·颜渊篇》中提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也就是将在位者的品德比作风,将在下之人的品德比作草——风吹到草上,草就必定跟着倒。《楚辞》中又将草木划分为善草和恶草。善草,用于赞美贤德的统治者,勾勒宴会的欢乐气氛。恶草,用于描述征夫艰难苦困的生活,讽刺时政的秽乱。这里关于草木的政治隐喻承载着发言者的态度,包括其对统治阶层的教化功能和对国家政权形象的认知。《大雅·桑柔》云:“菀彼桑柔,其下侯旬,捋采其刘,瘼此下民。”这里用因无止尽的摘采而剥落稀疏的桑树来比喻百姓久受剥削,展现出一种民怨沸腾的现象。这些草木隐喻通过描述社会现象与政治政权的文本进行传播,激发受传者产生相同或相似的联想或体验,并构建起与传播者一致的态度,从而采取行动,作用于现实社会。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草木早已成为华夏社会意识形态的媒介,承载和传播着诸多观念。

草木之道:主体间性传播关系的当代价值

正如前文所言,华夏先哲的“天父地母”观念与西方哲学的“主体间性”理论高度兼容。间性思维遍在于中国传播语境,涉及不同领域,被用于解决不同的中国关系问题。在当代人与自然关系日益凸显的情况下,“主体间性”的传播实践为我们正确处理二者的价值关系开辟了一个建设性的研究视角。

(一)主我与客我的内向传播:草木联结,返璞归真

1953年,拉康在分析言语(speech)的功能和范围时强调,言语本质上是一种主体间性的过程,即“主体的言谈(aloution)需要有一个对谈者(alluor)”,因此“言谈者(locutor)在其中是作为主体间性而建立起来的”。这种言谈并不仅仅存在于自我与他人的交流中,也存在于人体内部的自我对话中。朱莉娅·伍德(Julia Wood)提到:“当我们自言自语,或进行自我对话,或让自己对某件事情下定决心时的心理历程,就是一种自我传播(intrapersonal communication)。这是一种在个体内部进行的认知过程。认知过程需要引发思考,思考又依赖于语言,也就是说我们会用语言为现象命名,用语言来诠释现象。因此传播便形成了。”因此,人的内向传播本质上来说也是一个主体间性建立的过程,即当个人在接受外部世界的信息并在人体内部对信息进行处理时,作为个人主体意识的“主我”和作为他人对自己的态度、评价和角色期待的“客我”会在对话和互动中形成一个统一的社会自我,从而完成内向传播的过程。

那么,人与草木的内向传播智慧亦可以理解为类似的精神实践,即人们在接受到关于草木的信息后,便形成了与草木相关的角色期待。他们会将草木作为另一主体自觉地在精神领域中反复玩味,在自我心灵世界中开展与栖息于草木中的自我对话,并从中获得一种自由感和满足感,促使主我与客我在草木精神感召下,不断地自我提升,朝着完善自我的理想境界前进。例如,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曾在福建省长汀县水土保持科教园捐种一棵香樟树,这不仅是一种现实生活中的物质实践,也是一种对草木的精神实践。《本草纲目》提到“其木理多文章,故谓之樟”,在中国传播语境中,樟树多与文章、贤才有关。习近平同志捐种香樟树不只是传递出他对自然的敬重、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更是预示着他对自己的期待,即内在的“客我”追求是成为一个像香樟树一样具有正直而沉静品质的人,并表达了希望能够为国家和国民做出贡献的自我价值取向。草木作为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息传播与人们构建出一种亲密的关系,为人们的心灵栖息提供了休息场所。通过再现人与自然、人与草木的情境交汇,以及人们在交汇时所拥有的独特生命体验,草木的精神特质和意志本色会逐渐演化为推动人类自我开启生命觉悟的主要动力,而这一过程还将表现为强烈的自律修养与质朴的精神实践。

(二)国家与自然的生态传播:草木植成,国之富也

费孝通说,人和自然、人和人、我和我、心和心等,很多都是社会学至今还难以直接研究的东西,但这些因素,常常是我们真正理解中国社会的关键。间性传播将是破解关键的一个重要研究视角。传播的本质寓于传播关系的建构和传播主体的互动之中。间性一词来自汉语的会意字“间”,它既可以指物理空间的间隔,也可以指互动、互惠等关系。中国国家治理自古便对自然有着间性论情怀,并通过草木媒介传播这一价值观念。《管子·立政》云:“山泽救于火,草木植成,国之富也。”意为若山泽能够防止火灾,草木繁殖成长,国家就会富足。在古人朴素而睿智的生态思想中,“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其中蕴含的生命冲动(elan vital)能在把握自然中的关系性机会和闲置的生态位的同时,自发地进行自我分化,从而跟同一环境中已然存在的或共同出现的生命形式进入互惠关系之中,处于这种关系中的物种会相互连通、相互作用,并诱发彼此的生成。也就是说,国家治理的基本向度之间,人类社会与草木媒介各构成要素之间,草木媒介与自然环境之间关联互动形成一种相对平衡、相互适应、共同演化、共生共赢的具有间性关系特征的媒介生态系统(media ecosystem)。即在一定的时空限制内,“人-作为媒介的草木-社会-自然”四者之间通过物质交换、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流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构成一个动态平衡的统一整体。自然环境的信息变化反映和传递了关系的变化。

将媒介领域理解为一个永无止境的相互作用系统,需要关注人与自然的间性传播。这一思想带来的最大智慧就是认识到并承认自然也是一个具有主体意识的存在主体,承认自然的价值和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将草木媒介与政治传播相勾连,点出了构建自然与国家治理的间性关系的必要性。从“草木植成,国之富也”(出自20226月《求是》杂志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一文),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05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浙江湖州安吉考察时提出),再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2020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康市平利县蒋家坪村考察时提出)。这些生态策略不仅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间性智慧,同时适应和把握了世界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趋势。中国敬畏和尊重自然、关注自然主体的在场意识,力求通过生态文明传播与自然保持一种良性互动、和谐平衡的间性关系,以实现“天人合一”的和谐境界,达到“五谷实,草木美多,六畜蕃息,国富兵强,民材而令行,内无烦扰之政,外无强敌之患”的理想状态。

(三)我国与他国的国际传播:化被草木,赖及万方

人作为主体进行物质生产活动时,必然要通过与他人发生关系来建立其与自然的联系。关于自然生态问题,不仅涉及中国,还会涉及世界上其他国家。主体间性具有多重维度,该理论不仅可以用于解释自然界与人类全体之间的关系,亦可以用来分析不同个体和群体之间在人类社会内部的多重主体关系。因此,提高主体间性意识,对我国就自然问题进行对外互动交流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在人类主体范围之内,人类需要建立起一个以自然问题为纽带、以解决自然问题为价值取向的共同利益主体。为了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从而实现共同利益,人类需要开诚布公、平等对话、互利合作,在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之后制定合理的规范标准,并在实践中遵循与践行。

尽管不同文化为世界各国交往带来了一定的传播隔阂,但主体间性理论作为处理异质化问题的有效手段,在处理世界性自然问题上卓有成效,也进一步传播了中国草木文化观念。《千字文》里说“化被草木,赖及万方”,即圣君的仁德,覆盖了大自然的一草一木,王道的恩泽遍及天下的百姓。中华民族受到草木情结的深层文化心理影响,在对外传播和国际传播的立场上表现出一种终极关怀,促使其在解决世界性的自然问题上,奉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策略,并在实际行动中奉献“中国智慧”、提出“中国方案”、进行“中国实践”,以推动实现“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中国优秀的草木文化为解决世界自然问题提供了大量的思想资源,如道家思想中的“天父地母”“无为而治”“道法自然”,以及儒家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佛家的“万物平等”、阴阳家的“生生谓之易”等。这些闪耀着生态伦理光芒的中国智慧被传播至海外,成为指导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实践的重要理论。作为“交往行为”中的传播主体——人类与自然、我国与他国,都是相辅相成、休戚与共的。因此,应发挥好主体间性理论在处理自然生态问题上的最大传播效力。

结语

我们以前说“媒介即环境”,其实反过来说也是对的:“环境即媒介。”自然界各种物质的存在使生命成为可能,而人类却还未弄清楚该如何充分保护好它们。环境与自然相连,草木与天地相通。草木为我们构筑了生存环境和间性场域,成为我们与自然、天地沟通的媒介。在中国文化传统里诞生的这条永不断线的草木之链,闪烁着华夏先哲的哲学智慧,蕴藏着主体间性的传播实践。这些思想资源将帮助人类在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修复生态文明秩序的过程中,以草木为本,去观察其生长变化,体会其规律,感悟其精神,坚持自然的主体地位。只有在与自然的相互关联中,人的理性、人的主体性才能更好地彰显出来。“‘间性’将帮助人类跃过所面临的深渊——把我们跟后历史存在分开的深渊——从而到彼岸。”

转自:“质化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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