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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实施路径研究

2023/6/16 18:16:52  阅读:48 发布者:

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 2023,36(2)  邵旸, 谈维, 樊美琪, .

摘要

目的

探讨公立医院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实施路径。

方法

通过文献研究、理论研究、政策研究等方式梳理国内外科技成果权属管理改革现状及进展,并结合国内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赋权实践总结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赋权的难点问题。

结果

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赋权存在着医务人员科技成果权属保护意识薄弱、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赋权体系不健全、科技成果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和科技成果赋权受国有资产管理制约等难点问题。

结论

建议完善政府部门工作协同机制,优化科技成果管理政策法律环境和创新氛围,实施分类分层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策略,搭建医学科技成果管理平台、构建完整的支撑服务体系,建立高价值成果培育和产出机制,加强成果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1 背景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驱动发展、实现科技强国的重要途径,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和相关政策的落地,医学创新备受关注,特别是2016年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原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在医学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而公立医院作为医疗、护理和管理3类人才的聚集地,是科技成果发展的主战场,亟须重视公立医院科技成果的转化,以此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健康中国奠定基础。

国内外学者高度关注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国内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主要包括3种类型:即单位所有、个人所有、单位和个人共有[]。二是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对社会带来的正负面影响。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一方面减少了交易的成本,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与国有资产流失,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积极性,另一方面可能会因权责不清、规范化程度低导致收益的有效配置受到限制[]。三是研究如何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合法性""合理性",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推进中的引致风险与实现路径[]

国外并无关于职务科技成果的明确概念,相类似的是政府资助科技成果,特别是专利权。国外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主要有3种模式,分别为依法授权模式、权责对应模式和教授特权模式。综上所述,我国现有研究更聚焦于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赋权效益分析,而对于医疗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效益不同的根源以及如何激发赋权医疗机构科研人员的最大潜能的研究明显不足。因此,本文在深入研究公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现状和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公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的实施路径思考,以期为医疗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提供参考。

2 我国公立医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的现状

在我国进行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探索中,职务科技成果赋权主要有以下3种形式(1):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是指科研单位将部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由科研人员和单位共同拥有,且科研人员拥有的比重不低于70%[]。该项政策最早由西南交通大学于2010年提出,解决了学校职务科技成果权属问题,并促成若干个科技成果成功转化。2015年四川省正式出台《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首次明确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度[]2016年,规定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的政策数量快速增长。20161月,西南交通大学发布《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规定学校和科研人员的所有权比例为3720165月,成都出台"成都新十条",推进高校院所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明确学校和科研人员享有的所有权比例不低于37。之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在"成都新十条"的基础上,发布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九条激励政策(试行)》,为医院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政策支持。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是指将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让渡给科研人员,由科研人员自主实施转化,但科研人员需向科研单位缴纳部分资源使用费[]2014年湖北省出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实施细则》,规定将科技成果荣誉权归高校院所所有,处置权和收益权归科研团队,但并未明确所有权的归属[]2019年,重庆市科技局联合市教委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可以将所有权让渡给科研人员,由科研人员自主实施转化,但需向科研单位缴纳30%的资源使用费。重庆大学在全国率先探索将成果所有权全部赋予科研人员的"权益让渡"新模式。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是指在不改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前提下,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的长期使用权。科研人员可对科技成果自主转化,获利后将一部分收益返还给科研单位。《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若单位在一年内未能成功实施成果转化,科研人员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科技成果使用权,在自行转化后将获利的10%返还给原单位。该模式作为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模式的有效补充,为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新的选择。

2020年,国家公布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确立了28家高等院校和12家科研机构作为小范围的试点单位,其中包括了成都中医药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等医学院校,纳入试点的公立医院仅有北京积水潭医院。在政策指引下,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有关探索,但公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仍处于早期阶段,尚未形成统一、完善的赋权形式,仍需经历较长时间的发展。

3 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赋权存在的难点问题

近些年,为了推动社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我国政府颁布了多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然而与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科研成果转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根据数据显示,20082017年,我国本土地区申请的生物技术专利数超过16万件,但由于后端转化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于8%。医疗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不足,使得公立医院中使用的部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药物仍依靠进口,医疗行业的发展仍受制于其他国家。如何将数量庞大的科技成果转化为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的"助推器",不仅关系到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更关系到国家的科研创新水平。通过查阅大量文献以及结合实际工作经验,研究从思想认识、制度体系和具体实践3个层面归纳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赋权的难点问题。

3.1 医务人员科技成果权属保护意识薄弱

长期以来,公立医院科研人员在选择研究课题和获取科研成果的过程中,常以发表论文或解决工作突发问题为主,具有一定功利性,常常忽略了研究成果对学术社会应用价值的考虑,其科技成果转化和权利保护意识非常薄弱。在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专利管理者的调查中发现,仅31%的专利拥有者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而具有转化意识的医务人员数量占比则更低[]

3.2 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赋权体系不健全

科技成果赋权体系是保证科技成果权属改革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2015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和《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多项科技成果赋权政策,但主体都未涉及公立医院,许多附属医院只能套用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制度进行管理,如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套用《安徽医科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套用《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导致公立医院缺乏专门的科技成果赋权管理体系。

3.3 科技成果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专业的人才队伍是科技成果精准市场化的重要保障。在当前的管理制度下,我国医院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主要由科技处或科研处负责,科研管理人员兼职专利管理工作,缺少科技成果保护、转化应用、商业化、产业化的经验,缺少既懂科技成果管理又懂市场需求的管理人才,使得成果赋权工作进展缓慢。以扬州市某三甲医院为例,医院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仅由一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人员兼职负责,缺乏负责科技成果赋权、转化的专业人才,无法满足医院科技成果管理需要。

3.4 科技成果赋权受国有资产管理制约

由于公立医院属于国家投资营利性医院,公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具备"国家资助属性",其所有权涉及国家、医院与个人的三方关系,而并非医院与个人的双方关系。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规定,国有机构不能将职务科技成果直接处置给个人,是为了避免国有资产变为私有财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且事业单位具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义务。受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约,公立医院会因担心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而不会将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赋予发明人。该规定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国有资产转变为私有财产,但也限制了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赋权的顺利开展。

4 公立医院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路径

公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主要涉及政府、公立医院和科研人员3类不同的权益主体,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调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实现科技成果价值最大化。因此,本文在深入分析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和赋权的难点问题的基础上,按照"转化为主、赋权为辅"的原则,从完善政府协同机制、优化政策环境、搭建成果转化平台、建立成果培育产出机制及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提出公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实施路径思考。

4.1 完善政府部门工作协同机制

公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包括成果转化、权属分割、税收征缴等环节,涉及科技、产权、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不同部门。因此,政府应统筹协同这些部门,从各个部门中选取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公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管理专项小组,专职负责公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专项小组中工作人员的知识和经验,打通成果转化、权属分割、国有资产变更、税收等方面的"阻塞点",简化办理手续和流程,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流程进行监管,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以高效解决问题。

4.2 优化科技成果管理政策法律环境和创新氛围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法律条例是国家在科技成果赋权及转化方面的系统性部署[],形成了从法律法规到行动方案的全流程保障。各个地区也以国家政策为最高指导纲领,陆续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赋权及转化的相关政策[]。政府需出台更明确、合理的医学科技成果赋权相关政策,明确科技成果产权归属、国有资产变更等问题,解决医院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政府部门也应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勤勉尽责的规范和细则,并允许试点单位出现适当的失误,为科研人员提供兜底保障。公立医院也应根据国家或地区政策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适合医院实际情况的成果赋权和转化路径,营造出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4.3 实施分类分层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策略

实施分类分层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策略是公立医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创新点。公立医院可以依据科技成果产生资助资金来源、权属分配等不同情况,对科技成果采取不同的赋权方式。例如由政府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混合所有制的赋权方式,所有权由单位与科研人员共同拥有,既能体现公立医院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也能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转化积极性;由医院、企业等资金资助的科技成果,可将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激发医务人员的科研热情。扬州市某三甲医院在对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赋权时,由国家、省、市级课题资助的科技成果,采用医院和科研人员共同持有所有权的方式,而由医院资助的科技成果,则将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授予科研人员,由其自主进行成果转化。此外,当科技成果的所有权需进行分割时,应明确公立医院和科研人员收益分配、专利转化费用、资源管理等后续产权的比例,并做好产权变更记录。而赋予科研人员长期使用权的形式并不涉及所有权分割,因此不需要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公立医院可以对此类科技成果实施定期检查,若成果转化效果良好,则可以延长科研人员的使用权期限,以此创造更大的效益。

4.4 搭建医学科技成果管理平台、构建完整的支撑服务体系

一是搭建医学科技成果管理平台。科技成果管理包括了科技成果赋权和转化,涉及权属变革、市场调研、市场评估、产品价值评估及资金投入等多个方面,涉及政府、医疗机构、企业等多方主体。目前,我国大部分医院缺乏专业的科技成果管理平台。因此,建议搭建一个集权属变革、市场调研、市场评估、产品价值评估、专家咨询、医院和企业合作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科技成果赋权指导、价值评估、应用市场调研、企业投资招标等一站式服务,组建"医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推动形成成果转化产业链上、下游的创新联合体,提升转化能力。医院科技处联合信息处、数据中心等多个职能部门,创建了医学科技成果管理平台。科研人员可在该平台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查询、赋权申请、转化记录等操作,实现了"一站式"科技成果管理,提高了医院科技成果管理效率和转化率。二是构建完整的支撑服务体系。规划建设中试熟化平台和基地,构建功能全面、保障到位的中试熟化体系;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立技术转化服务体系;搭建市场推广、成果扩散平台,构建成熟的技术市场化体系。

4.5 建立高价值成果培育和产出机制

建立高价值成果培育和产出机制,首先要优化学科布局。科研团队发挥自身学科优势和产业基础,着眼于医学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秉持以临床、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原则,优化调整研究发展方向,朝应用研究、综合技术研究集中发力,获取科研成果。其次是完善政府主管部门招标科研项目规划、资助体系,鼓励和引导实用型项目的申请与立项,从源头保证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国家和省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审批立项时,适当增加对实用型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并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公立医院要引导科研人员注重临床实用型项目申报,大力支持有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赋权和转化。最后,要改进项目评价机制,破除"唯论文"的评价原则,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考核机制,邀请市场营销学、产品经济学、医学工程学等多方专家对科技成果的技术成熟度、市场接受度和成果转化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判。

4.6 加强成果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对于公立医院而言,设置专门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意义重大。只有合理地设置专门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并配有专门的负责人员,才能使公立医院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更加安全顺利,同时也能激发科研人员的学术热情[]。加强公立医院成果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最重要的是设置相应的成果赋权及转化管理、市场运营、医疗技术和法律咨询等岗位,建成一支集医疗技术、市场运营、法律咨询、成果管理等人才为一体的成果管理人才队伍。因此,医院坚持内育外引原则,对内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定期邀请科技成果转化专家、法律顾问等对医院科研人员进行培训交流,提升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对外广开门路,引进具有丰富科技成果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医院成果转化管理水平。

转自:“医学科研与管理空间”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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