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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学生学习权力实现的课堂教学变革——基于学生主体自我认知与建构的视角

2024/10/15 10:10:47  阅读:126 发布者: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注重课程实施,在“深化教学改革”的要求中明确提出要创设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环境,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学生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能力。这表明新时代的课堂教学变革要真正地实现从以“教”为主走向以“学”为主,要真正建立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关系,要在整体育人方式和人才培养体系上进行改革和创新。那么,如何构建与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新型教学关系?如何实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根本改变?多年来的教学改革实践表明,学生学习权力已成为影响课堂教学变革深层次的关键性问题之一。学生学习权力的实现反映了学生学习过程的自主性、能动性、超越性等特征。因此,在引导学生对学习权力的自我认知与自我建构的视角下,探究学生学习权力的内涵、意义及实现路径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学生学习权力的基本内涵

关于学生学习权力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法国著名思想家米歇尔·福柯从微观层面对权力的理解和思考。福柯通过对权力的多元性、弥散性、生产性、不确定性和创造性等特征的描绘与解释,赋予了权力特别的内涵,即权力不是热衷于控制,而更致力于创造。福柯的微观权力观对于研究权力与人的发展的关系有着重要的启迪意义:人在实践中不仅可以发挥自己的智慧才能,而且还能借助权力的“塑造”来创造自我、影响他人。这里,“权力”含义更指向一种“影响力”,一种既可以启发自己,也可以促进他人奋进、发展的力量。此时的权力已然是权利实现的保障,权力服务于权利。福柯的微观权力思想为新时代研究课堂教学权力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尤其是为学生学习权力实现问题的深层次探讨提供了研究思路。

学生学习权力问题的提出源于课堂教学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学生全面成长和自主发展。自新课程改革以来,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课堂教学的面貌已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比如,教师越来越重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能够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师比较关注学生学习的差异,遵循学生的发展特点开展教学;部分教师还能意识到课堂是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乐于为学生营造相对自由的学习氛围,等等。可见,教师已经逐渐接受并肯定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学习主体地位,并且开始培养学生的学习权力意识。

那么,如何理解学生学习权力的内涵呢?从权力关系的构成来看,课堂教学权力既包括教师的教学权力,也包括学生的学习权力。从教与学的关系角度而言,教学过程是学生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学习权力实现的过程。因此,学生学习权力具有双重的内涵,既可以理解为学生的学习权力,也可以理解为学生学习的权力。前者侧重于对学习权力所属范围的思考,后者侧重于对学习权力动态实现过程的探究。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尝试对学生学习权力做如下理解:学习权力是指一种影响力,学生依靠这种力量可以在学习方面产生某种特定的效果。它主要包括主体理解权力、知识学习权力、话语交流权力和身体规范权力等。从特征上来看,学生学习权力具有交互性、主体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等特征。交互性是指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更好的“学”,学生的学习要建立在教师的教学指导之下。在这种权力关系中,师生致力于积极互动、自我更新。主体性是指在课堂教学权力关系中,教师尊重学生的主体学习权力,根据学生学习和发展需求的变化,在学习知识、语言交流、时间分配、空间管理等方面赋权给学生。自主性是指在师生权力关系中,学生具有通过主动的探究和思考来认知、理解、建构和生成知识的能力和权力。创造性是指作为主体的学生不仅能够发挥能动性,通过探究、合作、反思等活动,产生对自我进行认知、建构与再构的需要与动力,还能创造性地运用在学校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解决现实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二、学生学习权力的实现对于新时代课堂教学改革的意义

“学生学习权力”问题的提出及实现对于重新思考教师教学权力和学生学习权力关系的问题,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以及推动当前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学生学习权力的实现深刻地反映了新时代师生关系的基本特征,即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更好的“学”,学生的学习要建立在教师的指导之下。学生学习权力的实现再次确立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学习主体地位,同时也表明学生学习权力的实现要基于教师的指导,需要重新思考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角色与权力范围。这就摒弃了那些课堂教学中过分强调教师权威地位的现象,也会解除对学生和学生行为的过度外部控制和约束。此时教师的主体角色真正地向促进学生学习的设计者与主持者转变。这正是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倡导的“凸显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开展差异化教学,加强个别化指导,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精神。

其次,学生学习权力的实现生动地再现了学生学习方式变革的意义和价值。“学生学习方式不仅包括相对的学习方法及其关系,而且涉及学习习惯、学习意识、学习态度、学习品质等心理因素和心灵力量。”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很长一段时间内,学生的学习方式仍是以师生“授受”知识为特征的接受学习为主,教学过程中过于强调教师教学主体的地位和作用,相对忽视学生学习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时常因为教师缺乏教学民主而束缚了其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新课程改革提出了“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的目标。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也强调要改革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如探索大单元教学,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等综合性教学活动。

再次,学生学习权力的实现形象地揭示了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过程是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不断建构自我的过程。完全依靠“教师讲解、学生听讲”的“授受式”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学生学习与发展的需要。从教与学的关系来说,教学过程是权力关系运作的过程,特别是从教师“教”的权力向学生“学”的权力转变的过程。对此,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的表述则更为清晰:“引导学生明确目标、自主规划与自我监控,提高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能力,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这表明新时代的课堂教学改革更注重对学生学习权力的自我认知和自主建构能力的培养。教师积极引导学生独立探索,通过对问题的探究来发现、建构新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促进学生思维方式、学习方式的改变。这种改变恰恰是权力关系内在的改变,是强调学生对未知世界积极主动地探索,是对原有教师“教”的权力的挑战。

此外,学生学习权力的实现反复地强调了教师对学生学习权力意识、权力动机和权力行为进行积极引导的重要性。“引导”强调一方面教师不仅要明确自身对学生学习权力实现有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教师还要引导学生明确自己对学习权力实现也具有主体责任。此时教师和学生对学生学习权力实现的价值和意义就会具有双向的理解和认知,在行动中也就会实现双向的建构。

三、指向学生学习权力实现的课堂教学变革路径探索

学生学习权力实现的过程是以人的核心素养形成为导向的自我认知和自我建构相统一的过程。二者从不同角度对学生的学习活动施予重要影响。认知因素促进学生完成学习目标,是核心素养形成的前提;建构因素是学生学习目标实现的路径,是核心素养形成的关键。学生学习权力的实现不仅需要对学生学习权力的意识、动机和行为进行积极的引导,还需要培养学生对学习权力的自我建构能力。因此,结合学生学习权力的时代内涵,我们从主体理解、知识学习、话语交流和身体规范等方面探寻实现学生学习权力的基本路径。

(一)实现学习主体权力关系的改变:“教的权力”为主转向“学的权力”为主

学生学习主体权力实现的课堂教学变革要经历从他者认知到自我认知、从自我认知到自我建构的转变过程。他者认知主要是指教师对学生学习主体权力的认识和理解。在传统课堂中,和学生的学习权力相比,教师的教学权力经常处于优势地位,教师“教”的本位意识更重。为此,新课程改革倡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注重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这种学习方式的变革强调教师要改变对学生学习主体权力的认知。通过对课堂教学的实地研究,我们发现大部分教师已经能够意识到学生学习权力的重要性,而且能够积极转变教学观念,接受并理解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明晰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而非替代者。因此,他们在教学过程中敢于“放权”和“还权”。但是,这还只是少部分教师的个别行为。如果在“多放权”和“少放权”之间要作出选择,大多数教师还是愿意选择“少放权”。整体而言,教师“教的权力”在课堂教学中仍然处于相对优势地位。针对上述问题,余文森教授曾作出深刻的剖析:“凸显学的地位和作用是当前世界教学改革的共同走向,强调学习、倡导学习方式变革一直伴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但是,就整体而言,教的本位意识和讲授中心的课堂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对学生学习主体权力的理解,就需要教师相信并认可学生的学习能力,相信学生具有独立研究、独立动手的能力,适度地放权和还权。

人是具有特殊思维、社会运动等高级运动形式的主体。学生的学习活动不仅是对事物和现象不断解释和理解的过程,还是对原有的知识体系生成新的意义、新的理解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学生对主体权力的自我建构。建构强调学生运用权力以自我为对象进行自我改变、自我发展。因此,学生要树立自信心,发现并认可自己的优点,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主的发展。教学中,教师应适时、适度、适量地还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时间和空间,引导学生确立能够完成的学习目标,让学生独立思考、探索与研究;激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把真实的问题引入课堂,相互讨论,小组合作,也可设计拓展内容,供学有余力或有兴趣爱好的学生选学,完成富有挑战性的任务;指导学生对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培养自我评价能力,真正实现实践育人。

值得一提的是,教的权力和学的权力二者之间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我们重视学生学习权力及其实现,并非要取消教师教的权力。就课堂教学的改革目标而言,关键的因素事实上并不在于如何去剥夺教师教的权力,而是帮助教师如何更为恰当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力。因此,要正确理解课堂教学中的权力关系,过度使用与试图取消教师权力的行为都是不正确的。

(二)实现学习知识权力方式的改变:“教知识”为主转向“学知识”为主

学生学习的知识权力首先要建立在学生对“学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基础之上。从人类社会发展的特点来说,年轻一代只有在学习、掌握和运用前人创造的文化知识的基础上才能成长为一定的社会成员。赫钦斯说:“教育意味着教学,教学意味着知识。”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学习和掌握文化知识来提高自己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要引导学生理解知识原理,启发学生思考获取知识的过程与方法,使学生学会独立思考、独立学习,能够自如地、创造性地运用知识来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其中独立思考是各种学习活动的基础。这也意味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发掘教材的教育性、知识的趣味性,让学生产生良好的、积极的情感体验,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内驱力,让学生对知识产生学习的浓厚兴趣,使学生理解学习知识的意义和价值,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尤其是“教师就是要鼓励学生对教科书的自我解读、自我理解,尊重学生的个人感受和独特见解,使学习过程成为一个富有个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实现了由“学会”到“会学”的转变,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学习目标,完成学习任务。

从学生学习的本质来看,学生是知识的建构者和生成者。学生“学知识”不能仅停留在“认知”的维度,还要深入“建构”的层面。通常,他们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主建构而实现对知识的选择、重组、改造和丰富。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可以针对学生学习知识的目标和内容将一节课的授课时间进行合理的划分,张弛有度。教学中可以明确多少时间开展集体性的学习活动,多少时间开展个性化学习的辅导。将集体学习与个性化辅导有机结合起来。虽然在集体学习的时候是按照统一的教学要求来进行,但是在个性化辅导的时候,可以指导学生根据自己学习、理解知识的能力和水平选择自己完成的作业内容与难度。

教师还要鼓励学生自己建立个性化学习的目标和任务,强化学科实践。从学生个性发展的视角出发,教师可以针对每个学生的身体发育情况、心理状态和性格特征,了解学生的内心,关注他们身上的优点和缺点,注重学生个性的形成与潜在能力的发展。因此,要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资源和方法,并尽可能自主决定学习进程和目标,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教师应在教学中强化学科实践。学生通过实践的方式去学习、体验各门课程知识,理解学习是一个实践和创新的过程。学科实践不仅要“做中学”,还要“用中学”和“创中学”。

(三)实现话语交流权力方式的转变:“教师讲”为主转向“学生讲”为主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学习与发展的需要合理分配话语权,鼓励、指导学生表达自己的思考和理解,而不是一味地考虑学生“该不该”说话,限制学生“如何说话”。因此,教师要倾听学生的心声,重视教学中的对话交流,重视学生话语权力存在的价值。教师要适时释放并移交话语权力,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话语权力,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教师也要善于发现学生之间语言表达能力的差距,做到耐心地倾听每一个学生的“声音”。在倾听的过程中对学生的话语表达进行积极鼓励、及时反馈和正向引导。这就意味着教师不仅要把学习者带到学习任务中,还要给予学生多一些语言表达和建构的机会。

从学生话语权力的实现过程来看,学生话语权力的建构其实是教师对学生话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培养的过程。其一,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改变学生对书本知识和教师话语的盲从态度。调研中发现,一些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形成了习惯性的“听话思维”,习惯于课堂上的“问答”式教学。其中一部分学生甚至表示如果不被点到名字,就不会主动在课堂上发言,他们更依赖于教师的话语权力。书本知识、教师话语在不经意间已对其心灵形成了一种隐性的“控制”力量,导致学生对能否准确表达自己的思想以及如何表达自己思想的能力产生了怀疑,于是他们坚信书本知识、教师话语的真实性、权威性,很少、甚至不会对其提出异议或质疑。学生更喜欢,或者说实际上是需要教师确切地告诉他们该说什么、标准答案是什么。因此,教师要鼓励学生在知识学习的过程中敢于质疑、乐于提问,培养学生具有大胆怀疑、小心验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其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要善于激疑和引导。教师要激发起学生学习的好奇心、求知欲与积极性,引导学生根据已知知识大胆阐述并讨论他们的观点,再根据学生们的讨论及时地进行启发和引导,从而一步步引出所要学习的新知识。待学生掌握新知识之后,可以鼓励他们独立对学习的内容进行综合总结,锻炼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过程中还要及时鼓励、赞赏学生独特性和富有个性化的理解和表达,及时纠正错误、片面、模糊的认识和理解。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和教育质量,还能通过智慧的指引实现学生对问题的深入探究。

其三,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教师还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倾听习惯。倾听不仅能够获取他人的经验、建议,同时也能给予他人鼓励、支持和建议。实践表明,只有用心聆听他人的声音才能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和想法、丰富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与他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四)实现课堂规范权力方式的转变:“教师管理”为主转向“学生管理”为主

在现代课堂教学权力关系中,学生学习身体权力实现的方式可以统称为“规范”。“规范”一词的含义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产生、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丰富的。《说文解字》将“规范”分开来进行解释:“规,有法度也”;“范,法也,古法有竹刑”。“法”是标准。规范的含义更倾向于是社会活动、行为的标准。从微观权力学的观点来看,规范是一种社会协调力量,协调人与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各种活动关系,具有控制性、重塑性的特点,对社会成员起着控制、约束、导向、促进的作用。课堂规范对学生身体的塑造旨在培养学生自身的规则意识、纪律精神,增强自身的内在控制力,从而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从“教师管理”为主转向“学生管理”为主,这也是新时代学生学习权力方式转变的重要特征之一。

首先,教师要从生成性、发展性的角度来理解“规范”,充分发挥“规范”的导向功能。规范不是学生发展的阻力,而是动力。虽然微观权力在空间、时间、活动等层面对身体进行了极其细致的划分,并运用一些技术手段,如纪律、规则、守则、检查等保持对学生的规范。但是这些身体上的规范是促进学生学习权力发展的教育性因素而非控制性因素。尤其是对于一些学习动力不足、几乎总是处于被动管理状态的学生而言,规范就是激发、推动他们学习的外部动力。

其次,教师要从思想观念上相信学生具有自我规范的能力。要培养有独立思想的人,就要给予学生身体和思想上的自由。教师要从动态的视角来看待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相信学生可以管理自己的学习;要相信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适度赋权于学生,让学生积极参与班级的管理。权力对应的是责任,学生参与管理权力意即学生有参与教师管理课堂和实现自我管理的责任。此时,学生要从被动的、依赖性的学习者变为自主的、具有自我管理能力的学习者。

再次,教师要关注、重视学生学习身体上的“体验性”。体验是指由身体性活动与直接经验而产生的感情和意识。具体来说,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从事体验和实践活动,还要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学生的身体性参与。尤其是面对缺乏自信、学习准备不充分、学习能力不强的被动的学生,更要鼓励学生用自己的身体去亲自经历,用自己的心灵去亲自感悟,使学生体验到获得知识、运用知识的成功乐趣。最终实现学生能够在没有教师提示、监督的情况下监控、管理自己的行为。

总之,指向学生学习权力实现的课堂教学变革重视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重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重视提高人的生命质量和生命价值。将课堂教学中的主体、知识、话语、身体与思维、思想、表达、需要等有机融合在一起,反映了提升学生学习自主性、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本质要求,为学生开辟了自主学习、自主实践、自主发展的空间。指向学生学习权力实现的课堂教学变革是新时代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站在历史新的起点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对学生学习方式变革具有时代性意义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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