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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日亮:课堂教学应大力提倡教师的示范式主讲

2023/9/1 17:37:48  阅读:27 发布者:

陈日亮:福建省语文学会顾问,著名特级教师

其实“教法”这东西,是很个性化的,正如穿着打扮,可以展示,但不必讨论,可是我们却讨论得太多。现在大家看到听到语文课堂上花样百出的教法展览,很多是同教材的教学内容没有多少联系,有的纯粹是表演,尤其是那些借助多媒体作道具的“演出”,被当做课程改革的重要标志,至今还被人所钟爱。很多教师和教研员,可能自觉不自觉地认为,教学方法可以由某种“理念”产生,从某一项“课程标准”直接空降到课堂,而不必由教学内容来确定,也就是说,不是“教什么”决定“怎么教”,而是“怎么教”决定(或无须决定)“教什么”。我们从许多介绍教学方法的文章里,只感觉这些教学方法是符合或根据什么先进理念,却往往不审察这样教究竟是为了展现什么样的教学内容,以及何以要这样展现。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最好的”的教学方法,而只有在什么情形下用什么方法教最好,以及用什么方法和什么方法互相配合着使用最好。例如多媒体,就理应配合语文课程的主媒体——语言,发挥它的辅助作用,而不应该取而代之。其实有很多具有动感镜头的媒体显示,怎么说都远远逊色于语言直诉心灵和放飞想象的效果。我因此常常想,如果认真地从教学内容考虑,有什么必要一定非采用这多媒体不可呢? 这是说,教学方法应该服从于教学内容的需要。

其次还要注意,任何教学方法的选择,都不能脱离施教的具体环境条件。举国皆然的班级授课制,无论你教什么和怎样教,都不能不顾及——45 分钟的一节课,五六十平方的一间教室,五六十个的学生群体。你只能在这被“框定”的舞台上活动,你不能成为“飞天”。45 分钟能进行多少“自主探究”的活动?五六十平方能组织多少像模像样的合作式的学习讨论? 五六十个甚至多至六七十个学生,能够个个都加入“对话”的行列吗? 专家们可以坐在交椅上,指导说“你们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可是站在讲台上的教师呢,他们则不得不考虑“只能做什么、怎么做”。非不为也乃不能也。我们不是常听见语文教师这样抱怨吗? 什么是“对话”? 非要你一言我一语的才叫做“对话”吗? 无论是开口说话,还是闭口倾听,只要有交流存在,有声无声都应该是“对话”。如果认可这一点,那么一节课从头到尾只由教师用启发式主讲,讲的内容合适,听得学生受用,理所当然应该视为成功的“对话”。我甚至认为,语文能力的养成如果主要靠的是课外的“习得”,那么,实际每周仅有三五个钟头的课内“学得”,就以接受性的学习为主,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这个“接受”当然不是灌输式的,而是在学生自习的基础上的指导和传授。不考虑目的和需要,为“对话”而“对话”,满堂问答,热热闹闹;甚至连教师只能讲十分钟都规定了下来。这种教法与其说是在贯彻新课标,不如说是对“教学相长”“师生互动”的歪曲和糟践。因此,我认为,在学生还不具备自主学习能力,还需要训练的情况下,教师的示范式主讲,值得大力提倡。手段由目的决定,方法为内容服务,道理不就是这么简单吗?

来源:海峡语文网

转自:语文教育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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