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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世界中构筑儿童与自然的道德关系——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人与自然教育

2023/8/8 18:20:08  阅读:50 发布者:

作者信息

俞晓婷/浙江师范大学田家炳德育研究中心讲师,硕士生导师;

高德胜/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摘要

建设生态文明,需要重塑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将“人类与自然”的抽象关系转化为“儿童与其生活世界中的自然”的具体关系,期待在生活世界中建构儿童与自然的“审美关系”“共生关系”“改善与被改善”的关系。人与自然主题的教学应培养儿童的自然敏感性,培养儿童对自己所属自然环境的归属感以及改善环境的行动能力。

我国自古就有“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们追求的理想生存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全球生态危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生态文明”,重塑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儿童处于自然观、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如何在儿童阶段培育生态文明意识,促成生态文明行动,是新时代德育课程和教材建设的重要主题。但在教育实践中,我们往往把自然当作与人类世界相对立的“自然界”,自然则是抽象、遥远且“沉默无语”的物质存在。儿童如何与遥远的物质存在建立关系?事实上,能够与人建立关系的自然必然是个体生活世界中的自然。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立足儿童的生活世界建构儿童与自然的道德关系。本文分析该主题在教材中的内在理路、特殊需要和教育思想,在此基础上为该主题的教育教学提供基本思路。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构

“人与自我”“人与人”的道德关系总是明确的,如自律、友好、互助等,相关的中小学教材只需探讨如何实现这些价值。但“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还比较模糊,需要课程和教材来建构。近现代以来,学界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生态伦理观”“深层生态学”等思想,并为“人类中心”还是“非人类中心”争论不休。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指导,构建儿童与自然之间的新型文明关系。

(一)美的自然与欣赏自然的人

习近平总书记用以刻画“生态文明”的关键词是一个充满诗意和美学色彩的词语:“美丽中国”。“美丽中国”表征的不仅是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更蕴含着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朱光潜说,我们对待自然物(如一棵古松)有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态度决定行动。近现代以来,我们过于强调“科学的”和“实用的”态度对待自然,并将两者结合起来,倡导通过“科学探究自然”实现“进一步利用自然”,这导致人与自然的关系变成单向度的“利用关系”。“美丽中国”的提出展开了对自然的“美感态度”。美感乃是超脱了任何利害关系,对对象存在无所欲求的“自由的”快感。它并不追求占有古松,古松仍是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它是它自身。因而,美感态度下的人与自然关系是最和谐的关系。在“美丽中国”的指引下,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努力构建儿童与自然的审美关系。

其一,教材突出自然的“审美第一性”。把“美的自然”放在“有用的自然”之前。如动物首先是“可爱的动物”,而非“猪可以吃肉,牛可以耕田”。四季更迭并非仅仅为了种植和收获庄稼,而是各有各的美好。冬天的美是河流结冰,青蛙冬眠,一片白色的冰雪世界。“夏天的礼物,是烈日和蝉鸣,是雷雨和彩虹。”教材用唯美的

展示自然,用诗意的语言描绘自然,就是为了引导儿童用自由的审美精神看待自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教材也谈利用自然的问题,但在儿童的最初时光,最先进入儿童心灵的应该是“自然是用来欣赏的”这一观念习惯。

其二,教材突出自然是“好玩的自然”。“玩”是儿童特有的审美活动,是儿童式“对自然的欣赏”。如“风儿轻轻吹”一课,教材引导儿童“和风儿一起玩”,让儿童认识到,哪怕最平常的自然现象也有好玩之处。“玩”也是一种探究性的活动。“轻轻地摸含羞草的叶子,它就合上了”“放下一小块饼干,引得蚂蚁来抢”。正是通过“玩”,儿童能够穿透自然物习以为常的表面,走进那个让人惊讶的神秘世界。

“美的自然”和“好玩的自然”召唤“欣赏自然的人”和“在自然中玩耍的儿童”。教材设置了“大自然中的快乐”一课:“大地长出绿头发,我用脚趾梳理它。小草痒得咯咯笑,亲亲我的小脚丫。我也痒得咯咯笑,捂着肚皮乐开花。”这是褪去功利心之后,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所带来的纯粹的快乐。教材通过引导儿童感受自然的美和快乐并没有进行直接的道德教育,但却净化了心灵,开启了人与自然的自由关系。

(二)生命自然与共生的人

在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视域下,自然是机械的自然、质料的自然,人类任意开发和破坏自然就无需引起道德上的歉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明主题是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基于此,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致力于向儿童构建一个“生命的自然”,展现人与自然血肉相连的共生关系。

“生命自然”首先是指地球上的动植物。花儿草儿“会发芽,会开花,会结果。种子落在地上,又长出新的嫩芽……”对植物来说,生命即“自我生长”。教材通过“试种一粒籽”,观察四季变化等活动,让儿童直观地感受到,生命就是自我生长、循环往复的自主变化。而动物是与儿童一样的活泼泼的生命存在。教材将动物“人化”,在低年级的教材中人与动物不设区分与界限,动物是“我的伙伴”“我的朋友”。如“可爱的动物”一课展示“小猫与我玩耍、说话”。邀请儿童讲述自己与动物的交往经验,体悟与其他生命形式的共性与联结。

“生命自然”其次是指“活的地球”。地球上的空气、土壤、水等非生物,与生物一起构成了一个活的生态系统。就水来说,“我走过山川,山川绿了。我流进田野,秧苗长了……我是地球的血液。”就空气来说,“生命世界当个宝,每时每刻少不了。”非生物是“生命的源泉”,与动植物一起构成了一个活泼的生态系统。“生命自然”更是一种哲学意向,将河流、山川、大地,四季更迭、万物变迁都作为一种生命现象,整个自然就是一个自我生成、自我循环的生命体。如五年级上册对祖国山河的描述:“连绵巍峨的高山,气势磅礴的高原,群山环抱的盆地,一望无际的平原”正是这些拥有生命意蕴的整体自然,“蕴含着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韵味”。六年级下册对地球的描述:“在茫茫宇宙中,有一个孕育生命的蓝色星球。”总之,教材想要向儿童展示地球是“活的地球”,我们所生活的地方是生机勃勃的家园,而非机械运动的物质空间。

教材也揭示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二年级上册提出“家乡物产养育我”,五年级上册提出“祖国山水养育我”,六年级下册提出“地球孕育生命,养育着我”,从近到远,强调自然对“我”的养育。六年级下册“地球——我们的家园”一课,引用日本的水俣病事件,“人类排放未处理的废水—海水污染—鱼虾中毒—人食用鱼虾后生病”这样的循环关系,揭示人与自然是一个休戚与共的生命共同体,伤害自然就是伤害我们自己。

(三)人化自然与改善自然的人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人仍然是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主体。今天的自然早已是“人化自然”,哪怕未经人类改造的“野生自然保护区”也为人的意义而存在。建设生态文明,不是以自然为中心,不是人类消极地回归自然,而是积极地建设“美的自然”和“人的美好生活”。基于此,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自然,是儿童生活中的“人化自然”,而人则是能够按照自己的需要改善自然、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人。在“改善”自然的过程中,人不是霸主式任意对待自然的主体,而是拥有理性能力,能够顺应自然并看护自然的主体。

这样的主体首先能够辩证地看待自然与改造自然。教材否认极端环保主义与自然浪漫主义,致力于发展儿童在自然中的理性生活能力。在低年级,教材指出自然的美好中隐藏着重重危险,如冬天容易长冻疮,容易感冒,因而“玩雪的同时不忘防冻”便是儿童的理性行为选择。在高年级,儿童需要学会辩证地看待“征服与改造自然”。如“我们所了解的环境污染”一课,教材抛给儿童一个两难问题:塑料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在生活中用途广泛,很多领域已经离不开塑料,但它带来了“白色污染”。通过对这一两难问题辩证、全面地分析,提出“减塑”而非“禁塑”是整个社会的理性行为选择。发展儿童的辩证思维,是要儿童直面现实,在复杂的现实问题中,实现“善”的平衡。

其次,这样的主体能够敬畏地探究自然。探究自然规律是“改善自然”的前提,“对周围环境充满兴趣,能够对自然以及周围环境进行主动探究”也是新课标倡导的学习理念。但“探究自然”不是把自然当作机械物质现象,用数字去分析,用实验室去分解,逼迫自然供出它的秘密;而应怀着敬畏之心去发现和理解自然,效法和顺应自然。如“大自然,谢谢您”一课设置了“大自然的语言”一栏,通过观察白云、蚂蚁、蝌蚪、大雁等景物,可以判断天气的变化,引导儿童仔细看、仔细听,“发现”自然的秘密。教材也引导儿童发散思考,从自然中获得启发。如“傣家竹楼的传说”,讲述了傣家青年帕雅看见雨水顺着狗毛向下流淌,受到启发,建出了坡形窝棚;见到凤凰单脚独立并煽动着翅膀,受到启发,设计建造了竹楼。让儿童认识到,自然可以成为人类的老师,帮助人类创造美好的生活。总之,教材把自然当作一个永不枯竭的智慧大宝库,引导儿童怀着敬畏去探究自然,向自然学习。

再次,这样的主体也能够感知自然的脆弱性从而“守护自然”。在低年级,教材指出生命的脆弱性,“守护自然”意味着守护生命。如一年级下册“我和小树”的故事,讲述了“我”对小树的悉心呵护,春天种树、浇水,夏天给它装支架,冬天给它“穿衣服”……从种树到守护小树成长,到大树底下乘凉,树是人生活世界的一部分,人对树的守护,实际上是对自己生活世界的守护。到高年级,教材指出整个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塑料污染、农药污染、垃圾污染、气候变暖等问题都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减塑、低碳、垃圾分类等日常实践做起,守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

二、重返生活:教材的自然教育观

自然教育如何实现上述人与自然的关系?当我们把自然当作与“人类世界”相对立的“自然界”,则自然常常被认为是外在于人类世界的“独立一方天地”,许多教师认为要带领儿童去郊外、野外,才算是“重返大自然”。但统编教材认为,自然是儿童生活世界中的自然,自然教育不是“重返自然”,而是“重返生活”。

(一)发现生活中的自然:培养儿童的自然敏感性

从认知的角度来说,教材试图打破“人类世界”与“自然界”相隔离的观念,引导儿童在生活中发现自然、认识自然,培养儿童的自然敏感性,让儿童认识到,无论生活在哪,都生活在自然中。

首先,发现“身边的自然”。教材中的“自然”都是儿童生活中最常见的自然物和自然现象,如“我和大自然”单元,教材选择了“风”这一每个儿童都能亲身经历的自然现象去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认识那“看不见,摸不到,四面八方到处跑”的风,让儿童认识到大自然无处不在。教材引导儿童认识“美的自然”“好玩的自然”,也不过是一棵含羞草、一只蜗牛、排着队的小蚂蚁和一蹦一跳的蚂蚱这些儿童身边最常见的动植物。通过仔细观察、认真聆听、深入探究、体悟乐趣,破除儿童对“身边自然”漫不经心、熟视无睹的态度,培养能够发现自然、发现美、发现生命的心灵。

其次,发现“人造物”中的自然。我们的生活世界是由房屋、家具、日用品和消费品等“人造物”构成的世界。“人造物”给我们提供了宜居的生活环境,但同时也把我们与直接自然隔绝开来,以至于城市里的儿童认为他们的生活所需都来自超市。教材帮助儿童打破“人造世界”的壁垒,让儿童在人造物中发现自然,间接体悟到“我生活在自然中”“我离不开自然”。如四年级下册“美好生活哪里来”单元,教材引导儿童探究物的“身世之谜”,了解物的来源,认识到生活中的每一物品都来自自然中的某种植物、动物或非生物;探究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基础产业,知道人们向自然索取所经过的这些产业;讲述一碗米饭、一件衣服从自然到生活世界来的过程,体悟人们在自然中的辛勤劳动。让儿童在人造物中既看到自然,也看到人,从而不会把日用之物当作理所当然之物。

再次,培养儿童对“破坏自然”的敏感性。在生活中“发现自然”,也要在生活中认识哪些是破坏自然的行为。如“我是一张纸”一课,认识了纸的来源之后,教材列举了用白纸折纸飞机,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等破坏自然的行为,引导儿童反省自己的生活方式,提升环保敏感性。总之,教材按照德育走向生活的原则,将“人与自然”的抽象关系转化为“人与身边之物”“人与日用之物”的具体关系,将“全球环境污染”的宏大叙事转化为“日用之物的节省与浪费”的日常生活事件。

(二)依恋所属的自然:培养儿童的自然情感

从情感的角度来说,以往的环保教育思路往往是“危机教育”,即将生态问题直接呈现给儿童,试图用“生存危机感”来激发“生态责任感”。但“自然界已经被破坏得千疮百孔了,孩子们就不想和它打交道了”。儿童学到的切断痛苦的方法就是关闭情感,结果反而更加疏离自然,疏离造成冷漠。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与此相反,主要致力于建构儿童与自然的情感联结,这种情感联结不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共情和移情,而是“对自然的亲近、依恋和归属之情”。当儿童把自然当作亲爱的家园,守护自然就是理所当然的责任。

在低年级,教材主要引导儿童亲近具体的自然物。通过展示爬山虎的脚、蒲公英的种子,吸引儿童深入探究自然;展示几片落叶、几块石头,引导儿童去自然中玩,创造各种玩法;展示冬天打雪仗、夏天捉知了、春天去踏青等活动,引导儿童体验在自然中的快乐。自然既好玩又神秘,这一生命的最初体验会使儿童在心理上亲近自然,在情感上喜爱自然。随着年龄的增长,在中高年级,教材将自然融入儿童从小生活、生长的地方,融入社区、家乡、校园生活之中,培养儿童“依恋自然”的情感。村前的一条小河,村后的一片小竹林,小区里的一片绿地,校园里的小花园,这些最简单平实的自然景观,构成了儿童最真实的生活世界,在日积月累的接触中,平静而深刻地渗入儿童的情感之中。自然不是遥远的抽象存在,而是我们亲爱的家园。任何伟大的情感都源于这种涓涓细流的“亲爱之情”,对生态环境、对地球的深切责任,也源于我们对一方水土的深深眷恋。

“亲近依恋”的情感是“责任感”的前提条件,当儿童能够为一朵小花的绽放和一只松鼠的雀跃而欢喜,当儿童能够与某一处自然有亲密的关系,长大之后总会毫不犹豫地反对破坏自然的行径。自然情感也能把对自然的喜爱带进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他们深知日用之物皆来自自然,因而能够尽量简单生活,节约物资,崇尚共享而非占有。甚至,自然情感也将影响一个人的品位,正如阿伦·奈斯所说,对于美好生活来说,布丁的味道不值得如此强调。当儿童与自然建立起深深的眷恋和归属感,我们再将全球雨林破坏、海洋污染等问题抛给他们,儿童才会有一种强烈的情感卷入,那是威胁自身家园的惊愕与紧张。

(三)改善生活环境:培养儿童的环境行动能力

从行动的角度来说,道德问题若要有意义,个体必须感受到自己“能够”以某种方式影响该问题。即除了“愿意行”,还要“能够行”。在人与自然的矛盾中,个体常常是旁观者,“观看”各种庞大复杂的问题而无能为力。因为无能为力,个体往往选择关闭情感、忽视问题。统编教材聚焦于儿童在生活世界中的环境行动能力,通过培养儿童对自己所处环境施加影响、着力改善的意识和能力,促使儿童成为环境问题中的“道德行为人”。

首先是物质能力,即儿童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善自己的物质环境,使其更加宜居的能力。如“让我自己来整理”一课,通过劳动使房间干净整洁,“闪闪发亮”;“装扮我们的教室”一课,通过亲自设计,亲手装扮,使教室更加美丽。这些活动不仅可以提升儿童改善物质生活的能力,也能使儿童获得“我的环境我做主”的意识和信心。教材也提倡“亲手创制”而非通过“购买”来获得所需之物。如“玩得真开心”一课,教材引导儿童利用旧纸箱、树叶、石头、碎布等物制作玩具,创新玩法,这样做不仅环保节俭,更能让儿童感受到在物质世界中的自我效能感。物质能力是最基础的“环境能力”,随着儿童年龄和眼界的增长,这种改善环境的意识和主动性就可以扩展到自然环境的改善中来。

其次是公共能力。这是儿童能够在环境问题上影响他人、影响社会的能力。如儿童在学习“白色污染”之后,教材要求拟定一个“家庭减塑方案”,并将这个方案在亲朋好友中推广。“变废为宝有妙招”一课,教材也提出“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推动整个社会”的期待。通过影响他人的活动,儿童能够进一步坚定自己的环保信念,强化自己在环境问题中的能动性。儿童作为未来的“世界公民”,也需要获得参与公共生活、影响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教材设置了“身边的环境污染调查”“学校一天的垃圾生产量统计”“制定爱护地球的班级环保公约”“在社区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妙招”等活动,让儿童深入社会生活,去了解环境问题的真实状况,尽己所能地为公共环境建设作贡献。当儿童能胜任这些活动,他会认为自己是一个有力量的人,相信自己有能力对环境问题采取行动,从而超越“旁观者”,成为积极主动的“环境责任人”。

三、立足儿童生活:人与自然主题的教学

人与自然主题的教学,不是针对自然和环境问题的教学,而应立足儿童的生活世界,挖掘“儿童资源”,为了儿童的美好生活,展开日常的融合性的教育。

(一)立足儿童:充分利用人与自然教育中的“儿童资源”

在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重构中,儿童具有比成人更大的优势,因为儿童的心灵与自然有着天然的契合性。其一,儿童尚未发展出功利、实用的价值逻辑,总是以是否“好看”“好玩”去看待自然物。沿着这样的价值逻辑,我们便可以找到让人与自然都自由存在的审美关系。其二,儿童尚未发展出严格的归类区分思维,不会将自然物仅仅当作“客观对象”,一只蚂蚁、一朵小花、一片叶子都是会思想、会说话、会疼痛的“活物”。这种“万物有灵”的精神状态为自然生命意识提供了绝佳的精神条件。其三,儿童尚未形成关于自然的一整套知识,对自然充满了好奇心和探索欲。儿童是自然的伯乐,自然的丰富、惊奇与有趣常常只被儿童发现。

在教学中,教师需要充分认识和珍视这些“儿童资源”,以更好地构建以儿童为中心的课堂。首先,重视儿童对自然的感知。教师作为成人,常常有一种成人特有的“知识骄傲”,总是试图“教给”儿童一些东西。比如“风儿轻轻吹”一课,大多数教师会选择用PPT展示“天上漂移的白云”“田野倾斜的稻谷”“海里的浪花”等,让儿童根据

说出“风在哪里”,但儿童自己对风的经验却被忽视了。事实上,儿童对自然的感知要丰富得多,他们不仅用眼睛看、用耳朵听,还用手来摸、用舌头尝,再用自己的想象,将其纳入游戏的世界,这是一种浸润式、全身心的感知方式。教师应让课堂成为儿童表达、分享这种感知经验和感知乐趣的平台,教学是引导儿童将自己的经验上升为体验,获得内在的深度意义感。

其次,肯定儿童对自然的诗意理解。如某教师在上“可爱的动物”一课,让孩子们讲一讲家里养动物的故事。一个孩子讲道:“爸爸给我买了两只小乌龟,死了一只,剩下的那只好孤单,一点都不开心了。有一天,爸爸在池塘里抓了一只大乌龟,我开心地说,爸爸,你把小乌龟的妈妈找来了!从此以后,小乌龟天天爬到妈妈的背上睡觉,它变得好开心。”

自然把“万物有灵”“物我一体”的天性放在儿童身上,让他们能够用直观、直觉的方式去思考自然,用自我体验(对孤独的体验、对妈妈的体验)去理解自然,与万物沟通。但成人却因学习了“母子是一种血缘关系”这一知识,而丢弃了这种“体悟的知识”。有学者指出,看护自然界和守护人的本真性存在具有同一性。教师正是通过触动这份童心,肯定和守护这份纯真,来增强儿童对自然的亲近、依恋之情,来实现人与自然的美好关系。

再次,从“经验”引向“观念”。在珍视和肯定儿童自我经验和理解的基础上,教师要从儿童经验中引出“自然观念”,让儿童的自我经验、体验与整体自然观、生态观联系起来,不断扩展儿童对自然的认识和理解。如在分享了“在自然中的快乐”之后,教师问儿童:“这份快乐的时光是谁带给我们的呢?”引导儿童认识到整个“大自然”的存在,让“生活在大自然中”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儿童带着自我生命痕迹的深切感悟。

(二)回归日常:在儿童的日常生活中构建对自然的主体责任

道德具有主体性,“人与自然”主题的教育难点是如何将庞杂的世界性问题,转化为每个儿童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为使“环保观念”不会变成“关于环保的观念”,教师应将“人类与自然”转化为“我与物”的日常生活实践,在儿童的日常生活中构建起真实的生态责任。

首先,从“大概念”走向日常生活实践。“保护环境”“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等都是现代社会提出的“大概念”,儿童虽然耳熟能详,但往往把它们当作与己无关的知识性概念。在教学中,教师要让这些大概念走入儿童的真实生活,努力在儿童的生活中发现环境问题,践行环保行为。如以下案例所示:

师:你们知道,生活中的白色污染是怎么造成的吗?

1:人们随意丢弃塑料垃圾,尤其是外卖盒子什么的。

师:你点过外卖吗?是怎么处理包装的?

2:生活中人们使用塑料不加节制。

师:老师想问一下,家里妈妈奶奶买菜,平均每次拎回来几个塑料袋呀?

“白色污染”这一宏大的概念面前,儿童常常会进行道德推脱:“人们随意丢弃塑料垃圾”“人们使用塑料不节制”。把问题推给抽象的“人们”,自己则躲在了责任的背后。教师及时将“人们的问题”转化为“你如何处理外卖包装”“你家买菜每天用几个塑料袋”的日常生活实践问题。

其次,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儿童对待“物”的美德。在生活世界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我与身边之物”(包括自然物和人造物)的关系。教师要引导儿童节制物欲、惜物爱物,养成儿童节约用纸、节约用水等日常生活习惯。教师也要培养儿童的勤劳品质,将劳动教育与低碳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亲手创造物等环保主张结合起来,通过维护物品的干净整洁,尽可能延长物品的使用期限,杜绝奢侈浪费,亲手创造等提升儿童的物质能力。从细节做起,让儿童先成为自己生活环境的主人,再成为环境问题的主人。

再次,以“探究怎样生活”激发主体责任。责任意识不是教师能直接“给予”的,而应是儿童自己发现、自己探究出来的。道德的探究不同于自然科学的探究,是一种关于自己怎样生活的探究。课堂上的探究如“我们该如何对待塑料?”“我们可以有哪些减塑行为?”等简单问题,引导儿童梳理日常生活经验,改造和提升生活经验。课外探究涉及复杂的问题,如“我们家每天要制造多少二氧化碳”,“我们村的农药污染问题”等,需要学生深入生活实际去进行调研、访谈、资料搜集等,并综合地、整体地去探究如何更好地生活。在探究式学习中,教师需要对探究的计划、路径、方法等做指导,但要把总结、提炼如何更好地生活的任务交给儿童自己。道德具有主体性,真正能指导行动的道德观念来源于主体的自我体悟与自我发现。

(三)为了生活:将“对自然的责任”融入儿童的美好生活构筑中

人与自然教育不能把“对自然的责任”当作一种强加的义务和要求,而要在儿童的生活中找到承担自然责任的动力机制,让儿童认识到,践行生态美德不仅是为了自然,更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美好生活。

首先,将人与自然教育融入“儿童美好生活”的构筑中。儿童从小生活在物质世界中,如何选择、安置、对待物品是生活的重要内容,合理有序地安排自己的物质环境,积极主动地探索周边的自然,也是儿童幸福生活的组成部分。在教学中,教师要注意这种“融合性”的教学思维,在低年级,可以将“亲近自然、喜爱自然、探究自然”与儿童“健康、安全、有序、愉快的生活目的”结合起来。例如,一年级下册“我和大自然”单元,教师引导儿童探究如何与花草玩、与动物玩但又不被花草动物伤害,这些对儿童来说都是十分有意义的生活智慧。间接地,却将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共生关系渗透其中,成为儿童自然而然接受的观念。在中高年级,教师可以将保护自然的要求与儿童“理性地生活,负责任地生活”结合起来,突出绿色低碳、惜物爱物、节俭再创造等环保行动本身就是幸福生活的重要能力,如“变废为宝有妙招”的课例。

合肥市莲花小学张金琳执教的统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四年级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第11课“变废为宝有妙招”一课,第二课时。

师:一家四口一年只产生一瓶垃圾,你相信吗?

播放视频:“极简生活”,一家四口合理安排生活用品,家里空旷美丽,每年只产生一瓶垃圾。

师:看到这家人的生活,你有什么感想?

教师引入了“极简生活”的理念,让儿童认识到幸福生活不一定在“占有更多”中,也可以在“极简”中找到,从而将“减少垃圾”“变废为宝”的环保要求转变成创造“美好生活”的智慧。

其次,将人与自然教育融入“我们共同的美好生活”的构筑中。人与自然关系是一个全球性的公共问题,要求我们每个人不仅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也作为“地球公民”,共同承担保护地球的义务。为了不让“公共责任”成为一种“外在的要求”,教师应把“公共生活”看成是“我们共同的美好生活”,将个体与集体、个人与公共紧密联系起来,引导儿童认识到承担公共责任的意义,如“我们所了解的环境污染”课例所示。

青海省西宁市北小街小学解子慧执教的统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第10课《我们所了解的环境污染》一课。

教师奖励回答问题的学生一个苹果。拿到苹果的学生有的不吃,有的咬了一口。见此情况,教师追问:为什么不吃?引出农药残留问题。

教师把“农药污染”问题与“吃苹果”这一个人生活事件结合起来,让儿童意识到,农药污染这一全球化的公共问题与“我”的健康安全密切相关。从而,宏大的公共问题就有了个人生活的意义,有了个体行动和参与的必要。人与自然主题的教学就是要在儿童身上发展出这种“共在感”,“我与他人的共在”“我与物的共在”“我与自然的共在”。这种“共在”建立在“我”与他人、它物唇齿相依的生命联系上。

总之,人与自然始终相融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中,“怎样对待自然”的问题包含在“怎样建构我们的生活”这一根本问题中。“对自然的责任”也不是孤立的环保观念,而是一种综合的个人品格与行动能力,拥有这种品格和能力的人既能够负起生态责任,致力于建设“美丽中国”,也能够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

本文内容刊登于《中国教育学刊》2023年第一期,内容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转自:“中国教育学刊”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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