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法学专业始创于1984年,2000年成立法学院。2006年获批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过近40年的奋进努力,广州大学法学学科迎来了跨越式发展阶段,在上海软科“2022年中国最好学科”中进入前20%,位居国内法学学科第39名。
教研机构与师资团队。学院下设理论(人权)法、宪法与行政法、民商经济法、刑法、国际法、诉讼法等教研机构,现有教职工79人,专任教师65人,其中,教授 20人、副教授21 人、讲师24人,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28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各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
开设专业与人才培养。学院现设学术型硕士专业5个、专业型硕士专业2个、本科专业1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110人,其中本科生890人、硕士研究生220人。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式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着力推进“三全育人”,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务能力。
科学研究与社会影响。近五年来,学院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表高显示度学术发文13篇,在CLSCI及CSSCI期刊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5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20余项;获得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第九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1项,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学科平台与社会服务。学院现有1个国家级基地(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4个省级研究基地(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粤港澳大湾区法制研究中心,广州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与市司法局、市律协创办国内首家律师学院。借助上述平台,学院立足湾区,面向世界,充分发挥高校智库作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在地方立法司法改革、大湾区司法协同、法律人才培养、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先进事迹多次受到CCTV、《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等权威媒体重点关注并进行专题报道推介。
一、招收类型
师资博士后,聘期“2+3”年。首个聘期(前2年)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考核优秀的,留校任教,进入第二个聘期(3年),聘全职特聘或百人计划人才。
二、招收领域
三、招聘条件
(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三)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 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四、在站期间待遇
(一)薪酬福利
年薪+住房/租房补贴+工会福利待遇
根据申请者学术水平、工作计划、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分A、B、C三类。
1.年薪应发36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A类业绩优秀的44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经费来源于国家(省)、市、学校。其中,外籍和港澳台博士后根据公积金政策相应调整年薪。
2.可按学校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房或公租房。如未享受学校住房,按2000元/月(2.4万元/年)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二)科研启动费
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20万元。
(三)项目申报
学校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和“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等项目。如入选,将按相关政策提高相应待遇。
(四)职称评审
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
五、出站留校
(一)师资博士后首个聘期(2年)出站考核优秀的,聘全职特聘讲师/副教授,签订3年聘用合同。出站考核优秀且业绩突出、符合当年百人计划人才引进条件的,经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进入事业编制,另行商定聘用合同。出站考核达不到优秀的,按规定出站,不进入第二个聘期。
(二)计划内博士后出站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出站考核结果优秀的,可参照师资博士后进入第二个聘期。
六、出站留穗留粤后续资助
(一)可按照广州市现行相关规定申报“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系列相对应人才层次,并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
(二)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广州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
(三)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获得博士学位,可申请“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申请住房补贴40万元,但不重复享受广州市安家费待遇。
七、申请方式
本招聘常年有效,申请人可随时位提出申请。应届博士生应保证能够在申请当年毕业,如未能按期取得学位证,不保留录用资格。
(一)申请人请先联系合作导师,导师同意招收后,将广州大学博士后申请表等申请材料交至学院人事秘书处审核。
(二)申请人亦可将简历发至学院工作邮箱(邮件主题:本人名字+合作导师名字+毕业学校+研究方向),由学院转发给合作导师,导师同意招收后学院将通知申请人提交材料。
进站申请有关程序及材料要求:http://rsc.gzhu.edu.cn/info/1053/2230.ht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老师 电话:020-39366726
电子邮箱:lawxyrc@gzhu.edu.cn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8日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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