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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享 | 罗翔现象的传播学解读

2023/2/20 14:21:15  阅读:212 发布者:

以下文章来源于法律传播学 ,作者法律传播学

厦大师生研究罗翔现象

来源:全文转载自公众号“法律传播学”。

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卡上突然到账一百万,张三立马花光犯法吗?张三的车刹车失灵撞死了人,张三要坐牢吗?……罗翔教授这些普法视频在全网广为传播,在B站,罗翔的粉丝数高达2524.5万,成为粉丝最多的个人up主。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针对罗翔老师“爆火”的现象,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罗翔老师的视频有何特点?达到了怎样的传播效果?我们又能够运用哪些传播学理论进行分析?20221214日,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传播研究中心与厦门大学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文化传播学社联合举行《法律传播学原理与运用》课程公开课,开展题为“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罗翔现象的传播学研讨”专题研讨活动。本次公开课线上共吸引了来自各高校、各行业的一百多位学者、嘉宾和同学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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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关注罗翔?

通过1154份问卷结果分析,罗翔在每个年龄段都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尤其是在18-27岁的青年群体中知名度极高,达到90.85%。该分布与“罗翔现象”依托新媒体手段扩散有关。总体来看,即使是50岁及以上的年龄群体,也拥有超过50%的知名度,在受众性别构成方面,“罗翔现象”在两种性别都有超过80%的知名度,受到男女双方的共同关注。由此可以看出,无关年龄、性别,罗翔都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罗翔现象”之名实至名归。

在学历方面,学历越高,对罗翔的关注度与知晓程度就越高。在高中及以下拥有73.44%的知名度,而在大学本科和硕士及以上的学历群体中拥有83.36%91.72%的知名度,这与法律知识的专业性需要一定的门槛有关。

在专业方面,罗翔在法学专业中的知名度极高,达到98.41%,这与其最初为法考讲师的身份有关。在非法学专业中的知名度也高达72.65%,体现出“罗翔现象”传播范围较广,其法律科普也引起了众多非法学专业人群的关注与兴趣。关于首次了解罗翔老师的时间,2020年以前主要为法学专业的青年人,这是因为罗翔老师是厚大法考的教师,其知名度主要体现在这些准备法考的青年人群体。202039日,罗翔正式入驻B站,他的刑法课进行了“普适化”转向,贴近社会热点,回应时代关切。此后,更多非法学专业的年轻用户关注到了罗翔老师,在2021年“罗翔现象”的提法出现,在各个平台罗翔老师的相关内容均得到广泛传播,在中老年群体也享有极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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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什么方式关注?

同时,调查问卷还了解到,70.14%的受众接受传播是以互联网自动推送为主,在互联网传播方式中,又以B站为主,有66.67%的受众通过B站关注罗翔老师的相关视频内容。除B站外,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微博、豆瓣等公共社交平台也是“罗翔现象”传播的主要阵地。与此同时,人际传播是“罗翔现象”传播的重要方式。64.04%的被调查者选择与生活中身边亲友分享、讨论的互动形式参与到“罗翔现象”的传播中来。此外,由于以B站平台为主的互联网传播方式,视频评论、弹幕也是受众主要的互动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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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关注?

姚远同学分析说,被调查者主要关注罗翔老师刑法知识介绍、观点分享(包括哲学、心灵鸡汤)的相关内容。从中可以看出,受众的关注内容与其关注罗翔老师的目的相匹配。74.455%的被调查者认为通过观看视频收获了法律知识,50.68%的被调查者认为观看视频之后增强了个人的自信心,赞同视频传达的三观,47.32%的被调查者认为观看视频后压力得到舒缓,心情得到放松。由此可见,人们认为观看罗翔视频的主要收获包括:获得知识、收获认同、舒缓压力。通过观看罗翔的相关视频内容,可以使人们获得学习的价值感,价值观的认同感,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的娱乐消遣的方式。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是使“罗翔现象”得到广泛传播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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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罗翔?

虽然罗翔在法考圈内累积一定的知名度,但外界真正第一次认识罗翔老师是在202039日罗翔正式入住B站之后,当时正值疫情大规模进入线上云授课阶段,罗翔在一众老师中脱颖而出,聚光灯下其网红潜质借助互联网放大,进而成功破圈,其受众直接从法学学生变成不同身份、年龄的网民,从此罗翔老师开启“网红”之路。

对此,林晏泽同学认为,一是有互联网对于网络博主的技术支撑,短视频适应受众碎片化接收习惯。二是网络用户对垂类内容细分需要的不断提升,不同于早已布局好的美妆、美食等日常生活板块,法律、医学等专业领域仍然等待具备专业知识的用户来进行深耕,罗翔老师因为自带中国知名政法院校教授的头衔,天然地具备了法律传播领域的“权威性”。三是得益于法治建设环境对罗翔老师作品内容的肯定。社会鼓励关于法律内容的传播,民众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增加,受众对于法治精神的追求上升,罗翔的普法视频内容不局限于对于法条的分析和解释,更吸引人的是他对法条背后法理的探寻和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受众的精神需要。

当然,更重要的是内容输出的频率和质量。根据B站的总体数据来看,从202039日至20221119日,“罗翔说刑法”账号共发布287个视频,内容分别是刑法知识系列、社会热点、合作出品、观点分享、直播回放、阅读评论、生活展示、古代刑法、名著影视、书籍推荐十个系列。

何雪莹同学认为,罗翔的作品不仅紧贴时事,借助热点事件充分引流,还构建了自己独特的法律符号,使得视频风格一脉相承。罗翔老师账号所发布的视频具有以下的五个特征:一是紧贴时事开展分析。因为,当社会热点事件发生后,人们都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去了解有关事件的事实,罗翔老师能够及时从法律层面进行解读,为巨大的流量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二是吸引观众的猎奇心理。“张三”的“法外狂徒”以及一桩桩一件件十分猎奇的案例把握住观众的猎奇心理,即人们要求获得有关新奇事物或新奇现象的心理状态。三是观点分享引发思考。罗翔老师在分析案例之后,所传递出的自己内心对于法治精神理解以及生活的感悟,引起观众们的共鸣与讨论。四是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纵览全部的287个视频,案情、概念、分析、升华,运用一种严密的逻辑叙述方式,将视频的每一环衔接在一起,能够使人们在观看视频时,思路与视频一同前行。五是视频内容有趣有料。在罗翔老师的视频中,严肃冰冷的刑法与段子故事般的案例之间的巨大反差,让他的视频内容脱离了说教式的科普,变得丰富有趣、有料,因而获得了最大传播力。

同时,调研组还观察罗翔爆火的两个传播模式,一是注重打造个人IP形象,推动广泛传播。在罗翔老师正式入驻B站前,一些up主对他法考视频的自发搬运帮助罗翔老师完成了传播早期IP的资产积累,正式入驻B站后,罗翔又在传播中塑造和强化了个人IP,同时在与网友的互动中打造出新的个人IP形象。二是注重弹幕互动,拉近受众距离,包括受众与作品的互动和受众之间的互动,增强了用户的观看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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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怎么看?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针对罗翔老师“爆火”的现象,调研组对罗翔老师爆火的现象进行了传播学层面的解读。

首先,王星宇同学分析了罗翔现象中的双层传播结构。在第一层结构中,作为法律知识领域意见领袖式的人物,罗翔老师幽默的授课风格吸引了大量观众,其授课视频的片段很多也成为了“鬼畜”视频的创作素材,逐渐成为一种网络迷因。在第二层结构中,其它领域的意见领袖促进了罗翔相关作品的“破层”和“出圈”,实现了传播效果的放大。同时,罗翔老师本人的参与进一步塑造和强化了他的个人形象。在双层传播结构叠加作用下,罗翔老师的作品打破了克拉伯所谓“选择性接触”的藩篱,走向了更加广泛的受众。

李璇同学把“罗翔说刑法”置于“使用与满足理论”与“创新与扩散”理论中进行考察。从罗卡茨、格里维奇和赫斯的使用与满足理论的角度看,罗翔教授的普法作品正是由于满足了受众获取专业知识、获得临场感和参与感、提升自我认同、强化社交互动和舒缓压力等层面的需要,才实现了广泛的传播。从罗杰斯“创新与扩散理论”中创新的五个基本特征看,“罗翔说刑法”体现了相对优越性、兼容性、易懂性、可实验性和创新效果的可观察性,这些特征推动了罗翔老师作品影响的进一步扩散。

随后,郑宇杰同学对罗翔老师爆火的现象进行了心理学和经济学层面的分析。在心理学层面上,罗翔老师的作品宏观上完成了普法的议题设置,微观上推动了“沉默的螺旋理论”中所提到的主流意见的有效传播。在经济学层面上,根据麦奎尔“受众即市场”理论,一大批视频制作者借罗翔老师的身份和流量,通过二次创作等方式,在“蹭”热度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罗翔老师本人及其作品的知名度。

最后,董杰同学就罗翔教授视频作品中的文本进行了符号学与叙事学分析。从符号学角度看,“张三”这一罗翔教授视频中的常用形象经历了由“传统文化”到“影视作品”再到罗翔老师口中的“法外狂徒”的嬗变,使“张三”形象形成了一定的替代性传播,而“每个人心里的张三”更是引起了大众的情感共鸣。从叙事学的角度看,罗翔教授的普法作品借助生动的叙事话语,积极同流行文化与社会热点相呼应,传播法律知识之外的人文关怀等特点使其与其他普法作品区别开来。如果站在叙事互动视角动态考察,罗翔教授的作品避免了“价值先行”的生硬说教,用生动的故事化表达和亲切的语气调动观众情绪,达成了普法和道德教育的理想状态。

厦门大学法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双聘教授郑金雄老师对研讨内容进行了凝练生动的总结。郑老师首先表达了对罗翔老师的尊敬:“我们从敬佩出发,我们看到了他‘行走在充满血腥与暴力的刑事司法研究中,却始终保有赤子初心、希望与盼望’;我们在风趣幽默的‘段子’中,领略了他的性情、个性、温度和感性;我们在‘法治之光’中领略到背后的‘思想之光’。”同时,郑老师指出,罗翔教授的努力,让我们看到严肃的法学从象牙塔走到烟火人间的更多可能和更多方式。唯有传播,才能使我们的空气中弥漫着法律的气息,传递着法律的关怀。在传播学看来,“罗翔”已经成为一种传播符号,成为传递法律意义的中介。因此,罗翔传播法律,我们传播“罗翔”,让地球人都知道“罗翔”。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可以欣喜地看到,在罗翔老师这样优秀的法律自媒体人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法律人投身于普法作品的创作当中。我们相信,法律传播的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法律传播的未来一定会越来越明亮!让我们乘着罗翔老师的春风,一起去看看法律最美的地方!

转自:“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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