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因其母系家庭和两性异居走访制而成为中外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以物理空间、血缘组织和经济单位为一体的家屋试图分析摩梭族母系家庭的基本内涵。都有哪些有益的探索呢?如果你也感兴趣,请和小编跟随作者的视野一起深入探讨吧!
章立明 云南大学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22年第2期
摩梭人母系家庭与性别分工的百年变迁
以云南省宁蒗县永宁乡大落水村为例章立明
摘 要
近代摩梭人是生活在中国西南部川滇两省交界处泸沽湖周围地区的一个族群,以其母系家庭和两性异居走访制而闻名于世。以云南省宁蒗县永宁乡大落水村作为田野点研究发现,20世纪以来摩梭人母系家庭与性别分工历经了土司统治、人民公社及民族旅游开发等不同历史阶段。在当地旅游业发达的今天,摩梭人也有了文化自觉意识和保护摩梭文化的在地行动。
关键词
永宁摩梭人;母系家庭
性别分工;社会变迁
《华阳国志》(公元347年)中的“摩沙夷”(Mosha),《新唐书》(公元1060年)中的“磨些蛮”以及《元史》(公元1369年)的“摩沙蛮”等他称指的是古代生活在越西郡定笮县的摩梭人(Moso),其自称为“纳日”(Nazi)或者“纳汝”(Naru)。在1954年中国民族识别的第一阶段,这些生活在四川盐源、木里和盐边等地的摩梭人被划为蒙古族,而生活在云南的摩梭人被归入纳西族。1990年4月27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将摩梭人归为未识别民族,同年的10月1日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摩梭人成为官方认定的他称。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显示,四川和云南两省的摩梭人为4万人,其中生活在云南的摩梭人为1.5万人,而云南摩梭人因其母系家庭和两性异居走访制(“走婚”是汉译名称,但它并非是一种婚姻的特别形式)[1]而成为中外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摩梭人的母系家庭、走访制与性别角色
20世纪40年代,位于云南西北部和四川西南交界处泸沽湖畔摩梭人的“欧休”婚俗已进入中外学者的视野[2];从1960年代开始国内学者运用古典进化论理论对摩梭人的母系家庭和走访制进行全面解读[3-4];从1990年代开始,中外学者除了探讨摩梭人的族称族源、婚姻家庭、语言文字、宗教形态、民俗仪式以及旅游开发等内容外,还涉及性别角色与性别分工等内容[5-7]。
(一)家屋:摩梭人母系家庭的基本形态
由于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呈“大分散小聚居”分布,摩梭人在文化上深受与其比邻而居的彝族、纳西族、普米族和藏族的影响,如摩梭人信仰的达巴教与纳西族的东巴教有密切联系,而喇嘛教由西康的藏区传入;在汉文文献中摩梭人与纳西族长期共用“摩沙”的族称,且语言也属于纳西语的东部方言区;摩梭语中还有不少借词来自藏语和普米语等。此外,摩梭人的生物基因里也存在与这些民族交换基因的证据。2003年,复旦大学与云南大学合作对云南摩梭人、蒙古族、纳西族、普米族和藏族的Y染色体和线粒体进行研究,研究结果显示,“父系上摩梭人与云南藏族最接近,而母系遗传结构最接近丽江纳西族,摩梭人相对缺乏南方民族特异的Y染色体类型,而线粒体则具有南北双重特征,显示其父系和母系基因库具有不同的来源”[8]。
我们以集物理空间、
血缘组织和经济单位为一体的家屋
来分析摩梭母系家庭的基本内涵。
首先,家屋(“衣杜”zi33du33或“衣咪”zi33mi33)是摩梭人核心的生活空间。传统的摩梭民居是由家屋(单层)、经堂(一楼一底,楼上供着喇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和历代达赖和班禅的神像,楼下是成年男子的住处兼作客房)、花楼(楼上房间是成年女子接待异性伴侣的卧房)和门楼(楼上储草,楼下是畜厩)组成,其中家屋内部较为宽敞,有常年不灭的火塘,是集款客、议事、饮食、祭祀以及为祖母和未成年孩子提供休息诸功能为一体的场所,其中后室除了储物之外,也是妇女的分娩房和家中老人去世之后的停灵处。
其次,家屋是摩梭人最小的血缘组织。当一所家屋建成之后,摩梭人就会给它取一个名称,如格则、汝亨、泽塔、直布等,既用它来称呼这个物理空间,也用来称呼所有曾住在其中但已经逝去的祖先和现在仍生活在其中的成员。母系家庭的成员一般由同一母系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他们之中女性成员的子女组成,家屋成为摩梭人最小的母系血缘组织。由数个家屋组成的“斯日”(si33zi33可追溯血缘关系的血亲)是以母系血缘为基础而形成的扩大亲属集团,包括源于一个祖母后裔的所有兄弟姊妹,如分家另立门户的舅甥,从夫居的女性和从妻居的男性都因来自“同一根母系根骨”而成为血亲关系。
最后,家屋也是摩梭人最基本的经济单位。房屋、牲畜、土地及其他财产都属于具有母系血缘的家庭成员,成年的男性不娶而女性不嫁,再加上家庭人口增长不快也不会轻易导致分家立户,从而避免家庭财富因家庭的频繁分立而折损。2018年,大落水村人口最多的人家为12人,人口最少的为5人,多数人家为7~8人,其中2户为四代同堂家庭。1988—2018年,摩梭人口增长缓慢,生死相抵仅增长了30人,平均1年新增1人,姐妹间只要一个有了子女,其他姐妹就会选择不再生育。
(二)Ti33sese33:摩梭人的两性异居走访制
周汝诚在《永宁见闻录》中提到的“欧休”就是摩梭人一种男不娶女不嫁的性习俗,摩梭语为“ti33sese33”,其中“ti”是个动词,而“sese”表示某种动态的后缀,意思是“走来走去”,汉译为“男不娶、女不嫁”,是一种暮合晨离的两性异居走访制(简称“走访制”)。建立欧休关系的男女情侣互称“阿肖”(a33xia33),这是一个来自康区藏语的借语,意思是“睡在一起,一起躺下的伴”[9]。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各居母家,一旦双方建立起走访关系后,男方在完成每天的生产劳动后夜晚会留宿女伴的花房,清晨再返回自己的母家从事生产劳动,长此以往直至感情破裂,双方便不再来往,并不会涉及经济纠纷和财产分割。
男女双方在走访期间所生子女属于女方的母系家庭,姓氏随母方,由女方家庭抚养长大。也就是说,只有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和亲生子女共同生活时,父亲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及其责任和义务才会存在,而在摩梭人的异居走访制中,父亲的社会角色主要由母亲的兄弟(阿乌ә33v33)来承担,他们对自己姐妹的孩子有抚育和教养的职责。有时舅甥之间还会因为“舅掌礼仪”而形成业缘关系,如“达巴一职在本斯日内世袭产生,主要通过舅甥口传心记传承”[10]。摩梭人信仰达巴教,每个“斯日”都必须要有一个达巴(da33ba33)来为各家屋提供疾病占卜、驱鬼敬神和超度死者等宗教服务。
(三)男左女右:摩梭人区分性别的做法
在日常生活中,摩梭人有一套严格区分两性的做法。如在家屋火塘下方要立男左女右的两根柱子,两柱必须取自同一棵在向阳坡上生长的大树,树的顶上一节作男柱,根部一节作女柱,表明男女同根同源,女根男末。在每年正月初一的早晨,摩梭人要为虚岁13岁的少男少女在男女柱旁举行“成丁礼”,男孩的成丁礼“力给”(li13gei31)译为“系腰带”,女孩的成丁礼“图给”(tu33gei31)译为“穿裙子”。男孩由舅舅帮助先从左脚穿裤,换上成年男子的服装并佩上腰刀;女孩在母亲的帮助下先从右脚穿裙换上漂亮的衣裙,分到一间属于自己的花房,标志着他们从此步入成年人的行列。摩梭老人在葬礼前要根据不同性别在男女柱下由家中男性来完成洗尸和捆尸的工作。此外,摩梭人在火塘边的座位也要严格按照男左女右进行区分,不能长幼不分男女混坐。
摩梭人母系家庭与性别分工的百年变迁
大落水村是云南省宁蒗县永宁乡下辖的落水村委会(包含11个村民小组)中的一个村民小组,距丽江市约200千米,距宁蒗县约76千米,距永宁乡政府约21千米。从宁蒗县到永宁乡的宁泸公路将大落水村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上村和下村(也称为“普米村”和“摩梭村”),2018年,落水下村37户,其中摩梭人或者摩梭人—普米族组合的家庭共34户,其中3户为汉族;落水上村36户,其中25户为普米族,11户为汉族。
本文之所以选择以大落水村作为田野调查点,主要基于以下原因:洛克(JosephRock)在《中国西南古纳西王国》中所说的大落水村就是指现在这个位于泸沽湖岸宽阔平地上的村落。1926年,永宁土司总管阿云山迎娶了格则家的女儿永玛作为续弦夫人;从1963年起,大落水村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登记制度和集体劳动;1990年代,大落水村还是以“情、山、水”为主题的泸沽湖旅游开发的第一村。通过以上三个时间点,我们可以探讨在土司统治、人民公社以及旅游开发等历史背景中,摩梭母系家庭与性别分工的百年变迁,从中揭示摩梭母系家庭形态的弹性、婚姻形态的多样性以及包括生产劳动、再生产劳动和社区活动在内的性别分工内容[11]。
(一)永宁土司治下大落水村的母系家庭与性别分工(1926—1956年)
至元十一年(1274年)元朝在答蓝(永宁)设置官民管,至元十六年(1279年)设置永宁州,随后在全境建立起土司制度,阿氏世袭土司职共38任,直至1956年民主改革废除土司制为止。那么,在永宁土司统治的682年间,其父系家庭形态和嫁娶婚对落水下村的母系家庭、走访制以及性别分工产生何种影响,就是我们将要探讨的内容。
1.母系家庭并非是活化石:摩梭人母系家庭的弹性。
大落水村的摩梭人长期处于永宁土司的统治下,为了保证嫡长子继承制,土司制要求实施男娶女嫁的父系家庭制度,当土司去世后,由其长子继任土司职位,由次子出任喇嘛寺的堪布(Kan33bu13)一职,从而建立起政教合一的父系统治体制。从土司家族中分裂出来的阿氏家族成员往往在土司集团之中充当总管和把事等职位,负责管理永宁地区的政治军事和司法行政,这些人也一律实施男娶女嫁的父系家庭制度。
1926年,永宁土司的总管阿云山迎娶了大落水村平民格则家的女儿永玛为续弦夫人,这在当时绝对是一件石破天惊的大事,遭到土司家族的一致反对,因为土司集团实行的是阶级内婚,分属不同阶级的人不能联姻,尽管土司集团的成员“可以派牌子来喊摩梭女子去与他们同居,而不用去拜访女子的花房”[1]。在永玛与总管生育的三个孩子中,1929年出生的罗桑益史是西藏哲蚌寺的转世活佛,也是迄今为止摩梭人成为西藏三大寺转世活佛的第一人。
虽然永玛“非常规”的出嫁影响到了格则家的人丁,其母系家庭没有女性来充任当家人一职,虽说其兄吉巴是位喇嘛,也只好还俗把自己的阿肖接回格则家做了当家人,从而形成阿肖同居家庭,但它并非只是格则家的特例。当所有母系家庭以女性作为传嗣根骨时,也有可能出现绝嗣的危机,这时就需要通过“过继”“收养子和养女”“娶妻”和“招赘”等方式来找到“接火塘”的人选,以免摩梭家屋出现无人承继的危险。正因为如此,摩梭社会中并非只有母系家庭一种形态,也存在父系家庭,或者母系与父系的交叉;也就是说,其中既有一夫一妻制,又有一夫多妻制等多种婚姻形态,也包括异居走访制和阿肖同居的事实婚姻等。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验证。
第一,分子人类学研究已颠覆了有关摩梭人是“母系社会活化石”的结论,因为“(摩梭人)线粒体类型的时间区段以及线粒体序列的多样性程度都显示出摩梭人并非长期处于母系社会或者进入母系社会极有可能是在很晚近的时间里”[8]375-384。第二,从属于纳西语东部方言区的摩梭语亲属称谓中也可见一斑[12]146-147。如
对“祖父”和“祖母”不加区别称为(ә33sw33);
“父亲”和“母亲”分别称为(a33da33)和(ә33mi33);
“伯父”和“伯母”分别称为(ә33v33)和(ә33mi33);
“叔父”和“叔母”分别称为(ә33v33)和(ә33mi33);
“姑父”和“姑母”分别称为(ә33v33)和(ә33mi33);
“姨父”和“姨母”分别称为(ә33v33)和(ә33mi33);
“岳父”和“岳母”分别称为(ә33v33)和(ә33mi33);
“丈夫”和“妻子”分别称为(xa33tshv33pa33)和(tshv33mi33ʂɯ33);
“儿媳”和“女婿”分别称为(zo33tshvmi33)和(mv21x33tshv33pa33);
“侄子”和“侄女”分别称为(ʑe31v13)和(ʑv31mi13);
“孙子”和“孙女”分别称为(ʑv33zo33)和(ʑv33mv33)。
由此可见,那种对于“姑父”“姨父”“舅父”和“岳父”不加区分,统称为ә33v33,对于“姑母”“姨母”“舅母”和“岳母”与母亲称谓等同,统称为ә33mi33的亲属称谓属于只对辈份与性别进行划分的夏威夷式(HawaiianType),对应的是母系家庭形态;而对父母、子女和子女的子女进行划分,对于父母的父母不作性别区别,对于直系之外的旁系只作性别区分的亲属称谓,属于注重核心家庭的爱斯基摩式(EskimoType),对应的是父系家庭形态。
2.达布(da33bu33)与赶马人:摩梭母系家庭中的性别分工。
摩梭母系家庭中的成年男女是按照性别进行劳动分工的,其中达布与赶马人是摩梭生计中最为典型的两种分工。在摩梭语中“达布”指的是当家人或者家长,由母系家庭中年长女性担任,当然她与传统意义上的“母亲”概念不同,她负责家庭日常事务的处理,生产劳动的安排,家庭财产保管还有“斯日”内部的社会交往等。除了养育子女外,达布本人还要从事田间的农业劳动、家畜喂养、酿酒等生产性劳动,以及洗衣做饭、照顾老人和拾柴等再生产劳动。
永宁地处滇蜀、滇藏和川藏数条商道的要冲,再加上清代以来,以茶马互市为主要内容的滇、川、藏三角地带的经济贸易空前活跃,使得永宁成为贸易的集散地,总管阿云山选中扎美寺的所在地设立了皮匠街,在喇嘛举行法会时开展交易,自己亲自带领土司家的马帮将皮毛和药材运往云南的丽江、大理、腾冲和四川的木里、西康、西昌等地。摩梭男性以舅舅的身份承担家庭中的犁地、打猎、打鱼、经商和修房等重体力活,帮助姐妹抚养儿女,并协助达布维持家庭生计,而做个赶马人也成为绝大多数摩梭男性的选择。摩梭男性往往一个村或者几个村地结成一个或者数个马帮,由马锅头带队,前往西藏、印度、尼泊尔和缅甸等地经商,把皮革、毛织品、药材和其他土货运出去,把布匹、茶叶、盐巴和百货驮回来,这些赶马人一走就是十天半月,甚至数月经年地在外奔波,当男性长期外出时,田间的农活需要由母系家庭中的达布和其他女性来承担。
(二)人民公社时期大落水村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与集体劳动(1958—1980年)
1950年1月,宁蒗和平解放,经过剿匪和土地改革后,1956年9月20日,宁蒗彝族自治县成立,标志着土司制度被彻底废除,永宁摩梭人进入民族区域自治阶段。除了1958年开始的人民公社运动的集体劳动外,摩梭人还经历了1967年的婚姻改革和1975年的强制结婚运动,这些都对大落水村摩梭人的母系家庭、走访制与性别分工产生了深远影响。
1.强制结婚:人民公社时期的摩梭母系/父系家庭。
在1960年代中国的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中,宋恩常、詹承绪、严汝娴、王承权、宋兆麟以及刘尧汉等人关于摩梭人的母系家庭和走访制的调查报告,成为各级政府作出摩梭母系家庭和两性异居走访制是“原始社会”残留的依据,进而变成了需要强制改造的“落后现象”。殊不知由于摩梭母系家庭没有分家立户现象,摩梭人要比当时周边的许多民族(包括汉族)更加富裕。
由于那些在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摩梭人都选择了一夫一妻制的从夫居家庭,因此,从1967年开始推行的婚姻改革以及1975年发起的强制结婚运动针对的都是生活在农村的普通摩梭村民。政府派工作组进驻大落水村,不断向村民宣讲摩梭母系制是原始社会落后愚昧的象征,新时代就要通过革命的手段来消除。
现在大落水村的老人们还对那段历史记忆犹新,工作组经常站在路口,手持剪刀,监督摩梭妇女们脱下大襟的金边上衣(东布dong33bu13)和白色百褶裙的民族服装,要改穿裤子,长头发也要一律剪短,而且“红卫兵还常常卧底,观察谁与谁走婚,然后以合作社不发粮食为借口,强迫大家登记结婚”[13]。这些举动吓坏了摩梭村民,一时间没有人敢再去找阿肖。再到后来,永宁公社把适婚的青壮年男女全部集中起来,一次举行好几百人参加的集体婚礼,让他们一律从母系家庭中独立出来组建自己的小家庭。许多摩梭男女为了避免扣工分和口粮,开始过上一夫一妻的定居生活,其中既有女方到男方家的从夫居,也有男方到女方家的从妻居。最后,大落水村原本有10多口人的三代四代同堂的母系家庭骤然冷清了下来,因为正当婚龄的男女两性或者去了配偶家或者分家另过去组建自己的小家庭了。
随着人民公社运动的结束再加上国家民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许多当年举行过集体婚礼的摩梭男性又从一夫一妻制家庭回到自己出生的家屋,重新过上走访制生活,包括定期拜访自己的妻子。当然也有人就此选择了一夫一妻制生活。“在1984年对永宁527个家庭的调查中,父系的有232户,占总数的40%;母系的有171户,占总数的32.4%;母系父系并存的有144户,占总数的27.6%”[14],由此可见,母系家庭并非是摩梭人唯一的家庭形态,或者说,摩梭人的母系家庭是极富弹性的,它能转换成父系家庭或者与父系家庭形成交叉式家庭。
2.出工挣口粮: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劳动。
在民主改革之前,由于不少摩梭男性出家当喇嘛、赶马经商和为土司阶层服劳役,完全脱离农业生产,于是妇女便成了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劳动力不足成了摩梭人农业生产粗放经营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运动的推进,1958年永宁成立人民公社,1962年永宁公社与金沙公社合并改为永宁区,1969年再度称为永宁公社,直到1984年废止。对于落水下村的摩梭人来说,人民公社带来的最大变化在于原先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向着按时上工按时下工的集体劳动转变。当然,摩梭人的农业劳动并非全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侵袭,克服生产中的劳力和畜力问题,摩梭人根据自愿的原则,由两三个母系家庭或者邻里组成一个协作组织(阿依a33i33),原意为“合伙用牛”,实际上是在从犁地、播种到收获的整个生产过程中都实行劳力、畜力和农具的全面协作。此外,全村在放牧牲口上也有集体合作,1958年以后推行的人民公社运动就把这些民间的互助合作体制化和政治化了。
由于人民公社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大落水生产队组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参加劳动,于是摩梭人“一日三晌下地干活”的集体劳动制度便建立起来了,其实质就是让男女两性的劳动以工分和口粮的方式又归并到家庭当中。一般来说大落水村母系家庭的人口一般在6~12人之间,每个成员根据自己的性别、年龄和能力来选择适合自己做的事情。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大多数不再做任何家务劳动和生产劳动;50~60岁的人在家照看小孩、喂猪和做一些家务事;30~40岁的男女两性是主要劳动力。所有成年的摩梭人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员,男女两性要完成挣工分和参加社员大会的新使命,当然,现实中执行的工分制并没有使摩梭女性获得与男性一样的待遇。
当时生产队普遍采用工分的“死分死记”法,即根据性别、年龄为每一个社员指定一个工分标准,再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记录工分数,年底根据每个人的工分数进行粮食分配。如一个男壮劳动力出一个满勤,给记工分10个;一个女壮劳动力出一个满勤,给记8个工分;一年下来男性能挣3650个工分,而女性只有2920个工分,然后再按每个工分0.3~0.8元不等的分值折算成口粮或者现金,工分越高意味着越能让家人吃饱饭并且有富余的现金用于家庭的其他生活开支,因此这种以性别而非劳动能力来评定两性工分的做法,把两性对于家庭的贡献大小具体化和实物化了。虽然摩梭两性都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但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大落水村还是一个连温饱都无法解决,多数人家在春节过后就没有粮食下锅,需要吃政府的返销粮才能度过春荒的贫困村。
(三)旅游开发时期大落水村的母系家庭与性别分工(1989—2021年)
1980年实施的包产到户政策使得大落水村民有了余粮,但是直到1988年大落水村还是一个县乡两级的贫困村,真正使它走上富裕之路的是泸沽湖的旅游开发。1990年泸沽湖景区正式对国内游客开放,1992年它被云南省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2年正式对国外游客开放,1998年又被列为全国43个旅游重点开发项目之一。此后,泸沽湖景区开始进入旅游发展的高速期,旅游业开发对摩梭人的母系家庭与性别分工产生了深刻影响。
1.通过分户来增加旅游收益:大落水村摩梭母系家庭的小型化。
1989年,宁蒗县委要求大落水村发展5~7户作为旅游接待点,格则家8间房20个床位的摩梭家庭旅社开业,当年就有4万元的收益;1993年“摩梭风情园”开业,巨大的经济效益激发了摩梭人开办家庭旅社的热情,家屋成为摩梭人获取旅游收益的主要单位。在1991—1993年之间,各家屋为了争夺游客资源而大打出手的事件愈演愈烈,为了解决游客利益、摩梭声誉以及家屋收入之间的矛盾,大落水村对划船、牵马和歌舞表演进行统一组织并平均分配收入,让全村73户包括摩梭人(34户)、普米族(25户)和汉族(14户)在内的每户每周派出一个人来参加村里组织的划船、骑马和歌舞篝火项目,2017年这项收入约为人均800~1200元,每户为6~7万元。当然,这种每户出一人来平均分配收入的做法对于人口多的母系家庭来说是吃亏的,因为14~15人的家庭一年分配到的划船和骑马次数和4~5人的家庭的次数一样多,因此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分家的想法就在村民中蔓延。当然,最关键的是通过分户还可以得到宝贵的宅基地,
如果拥有独立的户口本就意味着可以得到8分的宅基地(约520平方米),用它来自营客栈或者租给外地经营者收取租金都是不错的。1995年清明节,大落水村的游客人数首次超过了旅馆的床位数,到2019年3月,大落水村在携程网上可以预定的旅馆数为82家,还不包括摩梭村民自建的到店付不提供预定的其他客房,据说全村的床位已经超过6000个。由于各家各户拥有的宅基地面积大小不一,除自家居住外,能对外承租的面积也有所不同,2017年大落水村地块的包租价格在20~80万元不等,这是造成大落水村民收入悬殊的主要原因。
虽然大落水村对外宣称的还是1980年开始实行包产到户时认定的73户,但是这些家庭每家都已分出2~3个户口本,全村由分户导致的总户数已经达到了214户(2017年),至少从户口本来说大落水村的户数已经膨胀了2倍之多。为了防止这种分户潮导致的更多问题,本来由每家每户30岁以下年青人参加的划船1[15]、牵马和表演歌舞等项目,已经扩大为全村所有18~55岁的劳动人口都可参加的集体活动,每天5~6人为一组,一组一组地轮流参加活动,这样收入就能惠及全村每一个劳动人口。
2.达布的重要性显著下降:大落水村旅游开发中的摩梭人性别分工。
除了派人参加集体的歌舞晚会和牵马游湖项目外,大落水村民还开办客栈、特产商店、餐馆(烧烤摊)以及酒吧和茶吧等,这样一来就需要更多人手来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而不断分拆的户头已经造成了每家的劳动力短缺现象。2018年大落水村阿肖同居的有3例,男性需要去帮助女阿肖摆摊做买卖或者女方家的旅游接待任务,这样一来男性的劳动时间与经济收入就归入女方的母系家庭,意味着男方对于自己母系家庭的贡献减少,直接影响到男方母系家庭达布对劳动力的时间安排以及财产控制权。
现在大落水村人均耕地1.06亩,全部都是种植土豆、玉米和荞子等作物的旱地,人均经济林果地0.20亩,主要种植苹果和酸梅等,除了自食外就是为旅游业提供原料,如养猪是为了制作游客喜爱的猪膘肉和腊肉。虽然田间农活和饲养猪只都是摩梭女性传统的生产劳动,但是现在这些领域的收益只占摩梭人家庭收入份额中的10%,大落水村90%以上的收入都是来自于旅游业或者房屋出租费。
尽管摩梭女性要承担客栈经营中的接待游客、准备餐食以及打扫客房卫生等具体工作,但是向银行贷款建盖(翻新)客栈、与外地经营者谈判签订宅基地出租合同、与丽江旅行社打交道提高自家客栈的入住率,在去哪儿网、途牛网、携程网、艺龙网、马蜂窝和有鱼订房等网站上发布房源信息并接受网上预订退订事宜,都是由摩梭男性来安排的。按照传统每天早上起床后,摩梭人全家围坐在家屋火塘边喝酥油茶时,达布就要作出当天的工作安排,而现在的达布只能对日常事务拥有发言权了。
从1998年大落水村第一家四层楼高的宾馆建成开业以后,每家大兴土木建客栈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银行贷款已经超出了达布的掌控边界,成年男性成为家屋客栈从筹建、设计到招揽游客的实际决策者与管理者,在客货运输以及日用品采购等劳动中也能见到他们的身影。现在大落水村家家户户都至少拥有一辆机动车,由男性驾驶旅游面包车或者小轿车为游客提供每天400~800元不等的包车服务以及从距离大落水村25千米的泸沽湖机场的接送客服务。除了少数用作个人开支外,摩梭男性也把他们赚到的钱悉数交给达布保管,但是男性在旅游业中的技能优势和人脉资源已经让作为家庭管理者的达布的重要性显著下降。
大落水村摩梭人的文化自觉及其在地行动
随着与外来游客接触机会的增多,大落水村摩梭人认识到那些曾经很有吸引力的外来者(旅游者)和外来文化(游客文化)是与自身族群以及文化相抵触的,特别是那种把走访制从母系家庭中抽离出来刻意放大的做法严重伤害了摩梭人的情感,使得他们产生了文化自觉意识与保护摩梭文化的在地行动。
(一)从母系家庭中抽离走访制的做法伤害了摩梭人的情感
自从1977年史密斯在《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一文中提出民族旅游概念以来,科恩[16]19-43以及格兰伯[17]等人的研究开始涉及民族旅游中的主客关系以及外来文化对当地文化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如2013年,大落水村成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特色村寨创建项目点,宁蒗县民宗局筹集资金121万余元组建演艺公司在大落水村民族文化活动中心演出,由于演艺公司收费98元,由一群非摩梭人的青年男女表演摩梭歌舞而引发游客投诉。客源稳定且门票便宜(30元)的大落水村摩梭人篝火晚会就在演艺公司旁边的露天表演场进行,由于两场晚会几乎同时段进行,因此,演艺公司与摩梭村民之间存在尖锐的利益冲突。
除此之外,正如布鲁诺在《民族旅游:同一族群,三种场景》中所说的,民族旅游就是“从外国或本地来的旅游者在旅游中可以观察其他民族,这些民族不仅被认为有明显的身份特性、独特文化和生活方式,而且通常被贴上种族、民族、少数民族、原始的、部落的、乡下的,或农民的标签”[16]7。而作为泸沽湖景区旅游开发的第一村,大落水村是顶着“天下泸沽湖,情归女儿国”的标签上道的,一些游客以为到泸沽湖后就可以任性走婚,在伤害摩梭女性尊严的同时也严重地伤害了摩梭人的情感。
出于旅游宣传以及商业炒作的目的,两性异居的走访制成为招徕客源以及吸引游客眼球的噱头,1995年大落水村的客栈和美容美发、卡拉OK厅和舞厅等场所出现了诸如摩梭伊甸园、阿肖乐园、阿注阿肖歌城和色色等含义暧昧的标牌,外地人汇集其中以走访为幌子为游客提供性服务,使得外面的世界对摩梭人的误解更深,从而引发大落水村民的严重抗议,最后这些行业被迁走,远离了村庄。2004年6月5日,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以《谁在污染泸沽湖》为题对泸沽湖的环境管理和卖淫问题进行了曝光,2004年10月,云南省政府在景区召开泸沽湖保护现场办公会,开始整治泸沽湖景区的旅游业。
1994年,大落水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评为全球50个模范社区之一,摩梭人的走访制本是母系家庭制度中的一部分,而旅游经济却将其渲染成为摩梭人唯一的文化符号,与游客感知的一夜情画上等号。2021年10月19日,笔者以“走婚”为关键词,在百度网页上搜索到8830000个相关网页,位置越靠前的网页点击率越高,受众越广泛,产生的影响也越大,使潜在游客心中升起走婚很奇特很剌激的感觉,从而强化了外部世界对摩梭文化的刻板印象。
(二)大落水村摩梭人保护摩梭文化的在地行动
由于大落水村民每天都要回答不同游客关于母系家庭与走婚的问题,促使他们翻阅汉文材料来向游客解说“摩梭母系家庭的8大优点”和“走婚制的5个好处”,从而意识到摩梭文化与外来游客文化的差异,油然而生身为摩梭人的文化自豪感,“我们落水人”和“我们摩梭”成了村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由于把自家房屋出租给外地经营者后,大落水村民就失去了对客栈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对于那些经营者歪曲摩梭民俗或者以家访名义诱导游客高价购物等行为无力制止,最终他们还失去了对自身文化的解释权。现在他们深知摩梭传统文化是摩梭人的根本,泸沽湖旅游发展离不开摩梭文化,对摩梭文化一窍不通的人介入旅游的结果就是导致游客曲解与误解摩梭文化,不利于泸沽湖旅游业的长久发展,这也催生了大落水村民的文化自觉与保护摩梭文化的在地行动。
1998年,大落水村的多吉与尔青共同出资50万元建起了摩梭民俗博物馆[13],又从永宁乡其他摩梭村里收集传统的劳动工具、日常生活用品和马帮工具1000多件,让游客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摩梭文化。当然,摩梭民俗博物馆的经营并不顺利,因为它主打的摩梭木楞房建筑、布展的主题和展品与摩梭家访活动的内容大同小异,截至2015年大落水村已有39户人家挂着“摩梭母系家庭重点保护民居”的铭牌,让团体游客在花费25元的家访费后再去出资参观民俗博物馆就特别不现实。后来,摩梭民俗博物馆开始借助互联网进行内容推广,主要是为了让更多的游客能够了解摩梭文化,而盈利就成了不重要的目的。
2006年1月,大落水村还成立了泸沽湖摩梭文化研究会,并建立了一个专门介绍摩梭文化的网站,由村民小组提供网站建设初期的费用。此外,多吉与尔青还自费拍摄了大量反映泸沽湖风光和摩梭民俗的纪录片,2009年7月,他们俩在昆明举办的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IUAES)第16届大会上放映了纪录片《离开故土的祖母屋》,是在362部参选影片中成功入围的23部影片之一。这种从泸沽湖摩梭人主位角度制作的纪录片,其实就是一种文化自觉的反映,即通过传播摩梭文化来发出自己的声音。
现在泸沽湖景区的旅游业发展前景非常好,如2015年建成的泸沽湖机场,3年后的旅客吞吐量就达到了5.01万人次,“2019年,春节七天假日进入泸沽湖景区车辆为32848辆,游客人数为148659人,同比增长21.23%”1,然而只有不断地发掘摩梭文化的内涵,解决目前泸沽湖景区旅游产品的同质化问题2,才能促进云南泸沽湖景区的长久发展,如2018年宁蒗县决定将摩梭人转山节列为地方性法定节日,每年的农历7月25日全县放假1天,大落水村希望能够发掘和利用转山节来策划出更多的旅游活动,从而丰富游客的旅游体验。
转自:“质化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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