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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的制度史”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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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邓小南老师撰成并发表《走向“活”的制度史》一文,倡导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的突破与创新,迄今已将近二十年。这二十年间,从事研究、教学的同时,邓老师陆续在不同场合谈到她对历史学研究方法的理解和思考,其中相当一部分围绕政治史、制度史而展开。原先《走向“活”的制度史》中一些引而未发的想法,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发展。在我看来,这些也都是“‘活’的制度史”构想的组成部分。本文希望能略略梳理这二十年来邓老师关于制度史研究方法的总结和阐发,间或也谈谈个人对“‘活’的制度史”的理解及学习心得,向师友、同仁质正求教。
一、《走向“活”的制度史》的两个层次
2001年11月,浙江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所主办的“近百年宋史研究回顾与反思:制度篇”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会上,邓老师宣读了《走向“活”的制度史》一文的初稿。文章修改后,以《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为题,发表于《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2004年,在包伟民老师主持下,杭州会上宣读、讨论的诸篇论文结集出版,书名《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1900-2000)》《走向“活”的制度史》收录在列,次于全书“代前言”之后。由此,“‘活’的制度史”——邓老师倡导的这一学术理念,为越来越多的同仁所了解,并在学界产生一定影响。
二十年后回头来看,《走向“活”的制度史》实际上并不是一篇就制度史论制度史、只着眼于制度史研究创新的文章。文章主体包含“一、关于‘问题意识’”“二、作为‘过程’的制度史”“三、作为‘关系’的制度史”“四、严格学术规范,加强学术交流”四部分,主要内容实际可以拆解为两个层次:首先,它是在提倡学术创新,以宋代制度史研究为例,讨论什么是真正更有价值的学术创新、该如何去推动更有实质意义的学术进步;其次,才是谈制度史的研究方法,强调对于制度的“动态”把握,倡导走向“活”的制度史。
相对来说,第一层次,关于学术创新的提倡,才是《走向“活”的制度史》一文更为紧要、更具有普遍意义的内容。这部分,邓老师主要从“问题意识”“学术规范”“学术交流”三方面阐述了她一系列的看法。世纪之交的中国学界,讨论学术创新,或多或少都会谈到类似话题。但邓老师关于“问题意识”“学术规范”“学术交流”三者的阐述有其独特侧重;同时,将这三者联系起来予以强调,也体现了她的特别关切。
泛泛而言,邓老师所谓的“问题意识”,指的是一种在研究中精心设问、努力追问的意识。它通常包含两层内容。一层与研究选题有关,就是要关注、提出、探索具有足够学术价值的问题。邓老师认为,应该倾向选择“探索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对于全局性研究更有‘牵动’作用”的研究课题。另一层是如何回应、解决问题,强调在研究中,从微观考订到中等层次的论证,再到最终构建具有一定解释力或参考价值的研究模式、评价体系,要追求“问题设计的层次化、细密化与逻辑的推衍”。
然后是“学术规范”与“学术交流”。邓老师认为,“强调学术规范”“加强有锐气的严肃的学术交流”是推动研究深入、提升学术品质的保证。一般谈到“学术规范”,人们首先会注意那种关于研究综述、引文注释方面的“一系列技术标准”。而邓老师强调的“学术规范”,则不仅仅甚或主要不在于此,她所强调的是一种有意识地“寻找本领域的学术前沿”“寻找自己的学术起点”“从自我质疑开始”,不断审视、追问的研究理念和学术追求。至于“学术交流”,邓老师特别期待的是那种“真正具有锋芒的、中心突出而高密度的学术交流”“多元而良性的互动”。
这两者密切关联,相辅相成。强调“学术规范”“学术交流”,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倡导学术“对话”。“学术交流”属于“对话”,自不待言;有意识地寻找学术前沿、从自我质疑开始、不断审视追问的“学术规范”无疑也是一种“对话”——与前人研究的“对话”,“今我”与“故我”的“对话”。“学术规范”主要是个人的理想追求,“学术交流”则有赖于学界共同、持续的努力。
《走向“活”的制度史》表述简练,以上想法有些还只是略引端绪,未作充分展开。此后,邓老师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上述理念进行补充、阐发,形成为《永远的挑战:略谈历史研究中的材料与议题》《历史研究要强化史料辨析》《力度·厚度·深度——学术研究如何兼顾原创性与时代性》《多种学术语境下的“深度对话”》等多篇文章或报告。同时,除在研究中以身作则,努力追求“问题意识”“学术规范”的理想以外,2016年9月,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简称“文研院”)揭牌成立,邓老师受命出任院长。文研院以“涵育学术,激活思想”为宗旨,致力于构建“多方面多层次对话互动的平台”,期待充当“新想法、新议题的出发点和助推器”。这是邓老师为助成“有锐气的严肃的学术交流”黾勉而为、身体力行的实践。
强调“问题意识”,倡导“学术规范”“学术交流”,最终是为了推动、促成学术创新。那么,值得期待的学术创新应该是什么样子呢?上世纪九十年代,王元化先生提出过“有思想的学术,有学术的思想”的说法,近些年邓老师经常借用这一说法来谈学术研究应该追求的目标。在邓老师看来,学术作品的力度来自于它的思想性,真正有价值的学术研究必定有思想的引领,而真正有创见的思想又必定建立在深厚坚实的学理基础、学术底蕴之上,“学术”与“思想”不可分。换言之,理想的创新成果应该既有“学术”性,又有“思想”性。文研院标举“涵育学术,激活思想”,其着眼点正在于此。
在我看来,倡导学术创新、推动学术进步,才是《走向“活”的制度史》更为重要的精神内核,才是邓老师一以贯之、念兹在兹的追求,故而本节不嫌辞费,稍作交代,接下来再转入制度史研究的话题。
二、制度史研究的理想目标
倡导以“问题意识”“学术规范”“学术交流”推动学术创新之外,对制度史研究而言,提出“‘活’的制度史”这一提法,可能是当年《走向“活”的制度史》发表之后最为重要、最具影响的贡献。
邓老师呼吁“走向‘活’的制度史”,主要针对20世纪末宋代制度史研究相对沉闷的状态以及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20世纪最后二十年,大陆的史学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暴露出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就制度史领域而言,成果虽然丰富,但研究方式显得颇为单一、重复。很多研究者会择取一种职官或一项制度作为选题,按照固定的套路,划分“起源”“设置”“职能”“兴废”“影响”之类子目,安排篇章结构,然后将相关材料分门别类纳入,由此展开以描述为主的讨论。
遵循这样一种套路,不断选取各种不同的职官、制度作为议题,重复操作,的确就能持续推出“新”的成果。但这样“表层的平推、扩展”式的研究,虽然在不断填补学术空白,却并不能真正推进我们对于结构性的政治体制乃至制度所处时代的深入理解。这样一种讨论模式,也很容易带上将某种职官、制度进行“割裂”“静态”处理的弊病。并且,随着相对重要或处于核心位置的职官、制度逐一得到讨论,议题向外围推衍,相关研究会显得越来越枝节、琐碎。
不仅如此,许多研究经过详实、细致的梳理之后,在结论部分仍只是不假思索地重复此前业已形成的既定认识。以宋史为例,就如邓老师所说,“批评宋代的政策政风,还只痛愤于其因循保守;批评宋代的官僚制度,还只斥责其冗滥与叠床架屋”……依然停留于前人甚至是宋代士大夫早已反复申说的固有认识,“相对于我们所处的时代而言,这实际上是思维方式的倒退”。此外,当时关于宋代制度史的研究在具体讨论方法、解释模式、论证逻辑方面也存在一些疏漏。这类问题,李立《宋代政治制度史研究方法之反思》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和评议,可以参看。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邓老师提出“走向‘活’的制度史”,围绕“问题意识”“学术规范”“学术交流”呼吁“认识论意义上”的学术进步。所以,“‘活’的制度史”并不是高深玄远甚至凌空蹈虚的一句口号,它的提出,有着非常明确、具体、切实的针对性。
在文章中,邓老师写道:
所谓“活”的制度史,不仅是指生动活泼的写作方式,而首先是指一种从现实出发,注重发展变迁、注重相互关系的研究范式。官僚政治制度不是静止的政府型态与组织法,制度的形成及运行本身是一动态的历史过程,有“运作”、有“过程”才有“制度”,不处于运作过程之中也就无所谓“制度”。
这段话至少可以拆解出三层意涵。首先,“活”是形容、修饰“制度史”的(而非“制度”),文章倡导“走向”或努力做出“活”的制度史研究。其次,制度史试图把握的研究对象——“制度”本身也是“活”的,是“动态的”,与“运作”“过程”密不可分,它并不等同于“静止的政府型态与组织法”。最后,追求对于“制度”的动态把握,努力做出“活”的制度史,研究方法上应该要“从现实出发,注重发展变迁、注重相互关系”。另外,“生动活泼的写作方式”也应该是“‘活’的制度史”锦上添花的追求之一。邓老师心目中构想的“‘活’的制度史”,大体上是这个样子。
二十年来,“‘活’的制度史”的提法在中国史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在评论制度史研究成果、检讨制度史研究方法的各种场合,常能看到对于诸如“鲜活”“活化”之类的倡导,甚至有学者表示“‘活’已经成为衡量制度史研究是否具有价值的重要标准”。这一影响,是邓老师始料未及的。在我看来,“‘活’的制度史”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反响,首先,无疑是因为这个提法足够鲜明凝练,具有强烈的感召力;但更重要的则是,追求对于制度的“动态”把握、期待能把制度写“活”,这本身就是制度史研究者共同、一贯的理想追求——即使是传统时代讨论“典故”的学者,也早已拈出“沿革”二字,关注制度在历史长河中的运动、变迁。“‘活’的制度史”,正是将这样一种追求鲜明地揭举了出来。
不过,不同的学者对于什么样的研究是“‘活’的制度史”、如何做出“鲜活”“活化”的制度史,各自有着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例如龚延明先生总结制度史研究方法,谈到:
制度史研究有两翼,一翼是固定的、静态的成文法制度史研究,这是传统的,也是基本的、基础的研究方法;一翼是“活”的、动态的制度史研究,这是新兴的、制度运作的史学研究方法,二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龚先生认为,两种研究方法是并行互补的关系,彼此处理的研究对象有所不同。“传统的职官制度史研究,一般以固定的官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会不断产生权宜官制,即‘活’的制度”,针对后者,更适于应用“‘活’的、动态的制度史研究”方法。“静态的、固定的制度与权宜的、‘活’的制度是制度发展过程中相互碰撞、相辅相成的两大部分。因此,研究官制需将固定制度与‘活’的制度结合起来”,相应地,两种研究方法当然也需要相辅而行。虽然借用了“‘活’的制度史”的提法,但龚先生对于制度、对于制度史研究方法的理解,另有自己的创见和发挥,与邓老师的看法并不雷同。
宋代制度史领域尚且如此,其他研究方向自不待言。邓老师在《走向“活”的制度史》一文的标题上加注声明“本文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究竟什么是‘活’的制度史,以及如何才能将制度史研究做‘活’等重要问题,但笔者期盼通过讨论,使学界予以更多关注,从而共同‘走向自觉’”,就表达了这样一重涵义:她期待走向“‘活’的制度史”能成为制度史研究同仁有意识去追求的理想目标,但文中关于“制度”的理解、关于制度史研究方法的设想,只是她“一家之言”的贡献。
邓老师曾说,“‘活’的制度史”提出之后,她不敢轻易再写制度史的文章,生怕别人误以为那就代表了“‘活’的制度史”。平常交流之中,也会有师友善意地表达犹疑,制度史是否真的能做“活”。在我看来,当年邓老师提出“‘活’的制度史”虽然有着很明确、具体的针对性,但“‘活’的制度史”实际上应该是一个理想目标。“活”,并不是制度史研究“入流”或“不入流”的界线、标准,而应该是一个悬远高绝、永无止境的追求方向。
循着“‘活’的制度史”的理想目标,却只能写出不那么“活”甚或完全不“活”的制度史作品,这无可厚非。只要这项研究在前人基础上,又向着理想目标迈进了一步,或者做出了有益的铺垫和补充,足矣。事实上,就如同以追求写真、写实为目标的绘画,努力要“丹青写出真精神”,但活灵活现的人物、景物,一旦定格在纸面上,就必然变得固定、静态、扁平,绝不再“活动”“灵动”了;“‘活’的制度史”的研究成果当然同样如此。
理想目标虽然永不可企及,但它能起到“指引方向”的实际作用,也可以充当“参照标准”。在努力推进研究的过程中,对照这一理想目标,可以不断审视、反思、检讨既有成果或方法的局限和缺憾。“‘活’的制度史”是包括邓老师在内所有制度史研究者的共同理想。对于邓老师而言,她也处在不断自我砥砺的艰难探索之中。
三、“‘活’的制度史”的切入视角和
研究选题
揭举理想目标的同时,围绕如何走向“‘活’的制度史”,邓老师从自己的研究经验出发,总结出一系列具有借鉴意义和可操作性、有助于捕捉“动态”制度的思路和方法。这些设想应该理解为邓老师贡献的个人心得、“一家之言”,而非走向“‘活’的制度史”的唯一路径。不过,下文为了叙述方便,有时就泛泛称之为“‘活’的制度史”研究方法,不再过多分疏了。
《走向“活”的制度史》最初发表之际,邓老师的相关构想还比较简略。随着研究实践和认识、思考的推进,二十年来,邓老师的想法有了更进一步的丰富和阐发。我认为,把这部分新发展与《走向“活”的制度史》一文结合起来,对于邓老师的思路、方法才能获得相对完整的理解。概括说来,如何尝试“动态”把握制度、做出“活”的制度史,邓老师的回答是,结合“过程”“关系”“行为”三重视角切入,选择“文书制度”“信息沟通”这样的议题,应该是值得考虑的方案。
在当年的文章中,邓老师着重提出的还只是“过程”与“关系”两个视角。所谓“过程”,指的是制度形成、运行、演变的过程;所谓“关系”,包括影响到制度运行状态的各种内外关系;“‘活’的制度史”,应该是一种“注重发展变迁、注重相互关系”的制度史研究范式。传统的制度沿革史研究,早已重视“过程”与“关系”。邓老师强调的“过程”与“关系”是其继承与发展,与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以往制度沿革史研究所说的“过程”,通常是指一项制度或某种体制从产生、发展到演变、消亡的历史过程,往往划分为不同阶段来进行梳理和考察。对于这一“过程”,“‘活’的制度史”同样非常重视,并在前人基础上补充强调:(1)关于制度演进的“长时段”研究,要超越朝代更易的框架,注意切分出更为合适的研究单元;(2)把握制度演进的阶段性,要设法避免将绵延推进的制度演化过程切割为若干固定段落,只是以“短静态”来取代“长静态”。这是邓老师对于以往制度沿革史研究方法的继承和发展。此外,邓老师“‘活’的制度史”还关注沿着制度运作线索的“过程”问题,也就是一项制度从纸面作出规定、官方宣示规范到它在政治生活中实际运行、产生效果的这一动态“过程”。注重考察这一“过程”,是“‘活’的制度史”相对于前人研究方法的特别之处。总而言之,“‘活’的制度史”期待追踪、梳理的“过程”,是制度历史演进或日常运作中如链条转动一般的动态过程;通过摸索其中诸多阶段、层次和环节,来设法把握这一动态过程,是“‘活’的制度史”的主要入手方式。
同样,对于前人注重的“关系”问题,“‘活’的制度史”也有更进一步的阐发。以往制度沿革史研究讨论“关系”,主要着眼于一项制度与并行的其他制度乃至政治、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这部分属于“‘活’的制度史”所说的“外在关系”。除此之外,“‘活’的制度史”还特别关注决定制度本身性质的“内在关系”。一项制度在制订、施行以及产生影响的过程之中,无不缠绕着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这些“内在”的“关系”塑造了制度实际运作的状态、最终呈现的样貌。在邓老师看来,制度本身既由内部各种“关系”所构成,又被外部各种“关系”限定着。因此,试图动态把握制度,就需要深入形形色色的各种“关系”,“内”与“外”相结合,这样才有可能形成对于制度的立体认识,真正理解制度的“活动”。
“过程”与“关系”之外,后来邓老师又引入新的研究视角——“行为”,这是前人研究方法中很少谈到的内容。2006年邓老师出版专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该书《序引》部分论及政治史研究的学术追求与研究方法,许多想法与《走向“活”的制度史》一脉相承。《序引》第一篇第二节以“过程·行为·关系:政治史讨论的对象”为题,将“行为”与“过程”“关系”并列,视作政治史研究应当充分关注的课题之一。制度史是政治史的重要分支,强调关注人的“行为”,同样适用甚至更契合于制度史领域的研究:制度的形成、运作及更革,与政治活动中人的“行为”密不可分;制度产生、行用于现实政治“行为”之中;特定时间环节、空间位置上发生的政治“行为”,即构成为制度运作的动力和过程……关注“行为”,从“行为”视角切入,有助于切近观察制度存在并发生效用过程中丰富、鲜活的情态。由此,2015年邓老师在台湾大学做专题讲演“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政治制度史为例的点滴思考”时,提纲第二部分以“走向‘活’的制度史:过程·关系·行为”为题,很自然地将“行为”列作与“过程”“关系”并立的制度史研究视角。
据我观察,相较于制度演进的“过程”,邓老师似乎更关注制度运行的“过程”;相较于制度的“外在关系”,邓老师似乎更强调制度的“内在关系”。重视制度运行的“过程”,重视制度的“内在关系”,是《走向“活”的制度史》相对于前人制度史研究视角的新意所在。制度运行的“过程”由环环相扣、前后连缀的“行为”所构成;错综复杂的“内在关系”又影响、限定着政治活动中的“行为”;“行为”连接“过程”与“关系”,并呈现“过程”与“关系”。由此,我以为,“过程·行为·关系”三者的联结一体,是邓老师“‘活’的制度史”研究方法最为重要、最有特色的内容。
转换视角之外,邓老师还倡导对于“文书制度”“信息沟通”课题的研究。《走向“活”的制度史》发表以来,邓老师撰写论文、指导学生、推动项目,关于制度史的研究多数都围绕“文书制度”“信息沟通”议题展开。这两大议题是随着制度史研究领域不断拓展、深入而涌现出来的新课题,以往学者——尤其是宋史领域的研究者关注较少,具有较大的开拓余地。这是邓老师对此予以重视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则是“文书制度”“信息沟通”本身的独特研究价值。
信息、文书现象,贯串、弥漫在日常政治统治、制度运转的方方面面。政治统治的实现与维系,各项制度的有效运作,无不倚赖于对信息的掌握、处理,依托于文书的传达、流动。考察“文书制度”“信息沟通”,必得关注制度运作的环节与流程问题、信息与文书处理过程中人的行为和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可以很自然地引入“过程·行为·关系”的研究视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文书”与“信息”也是制度史研究的两个视角,可以借此考察、审视各种政治制度的日常运作“动态”。因此,我认为,邓老师关于“文书制度”“信息沟通”课题的倡导,也应该算作“走向‘活’的制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过程”“关系”“行为”视角切入,关注“文书制度”“信息沟通”问题,展开研究,是邓老师为尝试“动态”把握制度、“走向‘活’的制度史”提供的参考方案。借鉴这一套方案的效用,我想以胡坤博士关于宋代荐举制度的研究为例,略为揭示。2009年,胡坤从河北大学毕业,来到北京大学做博士后,与邓老师有过两年的合作研究关系。胡坤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宋代荐举制度研究”为题,分六章,依次为“宋代荐举概述”“宋代有关荐举的重要官职”“宋代荐举的制度规定”“宋代荐举之弊”“宋代荐举中的几个问题”“荐举与宋代社会”,其结语总论“宋代荐举制度的历史地位及评价”。2011年,胡坤提交题为“制度运行与文书流转:宋代荐举改官研究”的博士后出站报告。报告着力讨论宋代荐举制度中的改官问题,主体部分分为三章,以“从受荐到脱选:宋代荐举改官的流程”“具文与实效:宋代荐举改官的官文书”“制度背后:宋代荐举改官书启与人际网络”为题。就内容而言,两份论文毫无疑问都同样丰富、扎实而有体系。但若不顾内容而仅从篇章标题粗浅看去,前者相对会显得程式化,也容易给读者造成一种两宋三百年的制度或被笼统处理、静态呈现的误解;而后者关注荐举改官的“流程”、所用的“文书”、涉及的“关系”网络以及经营人际关系的行为等问题,引入“过程”“关系”“行为”“文书”视角之后,至少在形式上就带给读者一种“生动”“新鲜”之感。前一种篇章安排,覆盖宋代荐举制度的各项重要内容,讨论系统而全面,几乎给人以题无剩义的印象;而后者借鉴“‘活’的制度史”研究思路,仅围绕荐举制度中的改官一节,柳暗花明,又做出充实丰厚的成果:这就非常直观地展现了制度史研究继续推进、深入的路径。
四、“路径”与“制度文化”
围绕“‘活’的制度史”,邓老师的探索、思考从未止步。“过程·行为·关系”与“文书”“信息”之外,邓老师还提出过“从路径看制度”“制度文化”之类的说法或概念。这些是伴随着邓老师对“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入、对制度史研究不断反思而衍生的新概括、新议题。
关于“制度”,邓老师在论著中通常就以约定俗成的含义来使用这个概念。邓老师对于“制度”的认识深化,并不表现为胪举内涵、外延,对这一概念进行新的辨析、界定,而是落实在对于“制度”现象本身的观察和理解上。
毫无疑问,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纸面或理念中的“制度”设计,与“制度”实际运作之间必定存在着差异。以往一些制度史研究者常常忽略这种差异,将两者混为一谈:见到法令条文中关于“制度”的规定、官僚士大夫称述的“制度”理念,就等同于政治生活中实际在发生效用的“制度”本身;读到史料中围绕“制度”实施记述的一些特定运作活动,就借此来梳理、构建国家正式认定的“制度”框架。之所以会有这种混淆,除了研究者认识有所不足外,古代史领域相关资料欠缺,支离破碎,难窥全貌,也是客观原因。
而注意到“制度”设计与“制度”运作实态之间差异的研究者,往往又倾向于将两者对立起来看待。有的将前者等同于“制度”本身,而将后者看作一时偶发、偏离常态的特殊现象。邓老师早年也持这样一种看法,她说“有些制度史的研究者,包括我自己在内,往往把制度与现实的关系作习焉不查的颠倒理解。我们以为制度是恒定存在的,而人为因素则是个别出现、一时干扰且系偶发的”,甚至制度的实施全无成效,依然坚持认为“制度的存在”毋庸质疑。许多研究者注意到某些制度“空转”的问题,就用“一纸具文”的评语轻轻放过,不再作进一步深究。
邓老师非常重视“制度”设计与“制度”运作实态之间的差异。在她看来,停留于纸面规定或古人议论中的,只是“制度”的条文或有关“制度”的理念,决不能等同于“制度”本身;研究“制度”,应该将纸面或理念中的“制度”设计与“制度”实际运作状态结合起来,予以考察、理解。因为“世上本没有不经实施而存在的‘制度’,也没有原原本本谨守规定的‘实施’”。对于某些“制度”的“空转”“具文”,不能止步于简单化的评判,而应该将它视作相关“制度”现象本身的一个组成部分,进一步思考“空转”“具文”对于当时政治、体制、官场的实质意义,从而增进对于“制度”的真正理解。
随着制度史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注意到制度文件规定与实施效果之间的出入,也开始关注“制度”设计与“制度”运作实态之间的差异。文件规定与实施效果、“制度”设计与运作实态,邓老师称之为“制度的起讫两端”。邓老师认为,只是看到这“两端”,而不注意连结“两端”的“路径”,则我们对于制度运行的理解,仍然很不完全。
所谓“路径”,就是“制度”如何从最初设计走向运作实态、从文件规定落实为施行效果的“过程”或“方式”。早在《走向“活”的制度史》一文中,邓老师已经流露出对于制度运行内在的“关系”与“过程”的偏重。随着思考不断深入、思路逐渐明朗,邓老师提出“从路径看制度”的新表述。“路径”,实质上就是对制度运行内在“过程”问题的进一步提炼和强调。
邓老师说:“制度本身即是‘规范’与‘关系’折衷的结果,也是通过运行过程体现出来。作为针对特定关系而设立的倡导或约束,制度所试图提供的,基本上是行为的模式。”“从路径看制度”,也无外乎从“过程”“关系”“行为”诸要素入手。“路径”是足以统摄“过程”与“关系”“行为”的提法。由“过程·行为·关系”入手的制度史研究,最适合、最值得去观察、探讨什么问题呢?“路径”,树立了一个明确的旨归或目标。
邓老师认为,连结制度“起讫两端”的“路径”非常重要。她常在各种场合反复申说,“历史学重在反思”。就制度史研究而言,邓老师说,反思的要旨在于对“路径”的观察,这应该是真正联系古今思考的关键,“是面向‘贯通’的一扇窗口”。
注意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相对于原先设计模式的各种“变异走形”,从而强调“路径”问题;由思考种种“变异走形”的成因及其现实意义,关注影响、制约“路径”的诸要素以及更深层次的背景,邓老师提出了“制度文化”的概念。在《信息渠道的通塞:从宋代“言路”看制度文化》一文中,邓老师谈到,“制度实施的‘万象图’,应该说与环绕制度的政治文化氛围直接相关”,而“环绕制度的政治文化氛围”不妨概称为“制度文化”。邓老师进一步解释说:
笔者所谓“制度文化”,不是单纯指特定时代创制的规范体系,而是指影响制度实施的环境,指多种因素互动积淀产生的综合状态……制度文化可以说是一种弥漫性的政治生态环境,浸润渗透于制度之中,影响着制度的生成及其活动方式……或许可以说,制度面临的生态环境,决定着制度实施的基本前景。
“制度文化”的提法与“政治文化”的概念,在形式上颇为相似。关于“政治文化”的界定,虽然颇多分歧,但总体上侧重于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层面的内容。而“制度文化”之“文化”,则取其最宽泛的意义,大概相当于指特定人群的生活方式。特定的生活方式是由自然条件、社会现实、历史传统、民族心理等等多重因素共同造就的。相对来说,“制度文化”是一个更加包罗宏富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精神层面的内容,故而称之为“多种因素互动积淀产生的综合状态”“弥漫性的政治生态环境”。“制度文化”是直接作用于“制度”的因素。“制度”是“政治”课题的组成部分,制度史属于政治史的子目,“制度文化”与“政治文化”之间一定存在相互关联、重叠交叉的内容,但“制度文化”概念与“政治文化”绝不重合,有其独立提出、进行专门研究的价值。
努力走向“‘活’的制度史”,想方设法对林林总总的制度进行不同程度的“动态”把握之后,我们的认识和思考再可以走向哪里?邓老师提出了“制度文化”的概念和研究课题。“通过对于制度文化的观察,可以探求制度生成的背景脉络,也使我们得以理解导致制度妥协、异化乃至‘变形’的综合性原因”——“制度文化”研究的展开,势必会增进我们对于“制度”本身的理解,从而推动制度史研究继续深入。
相对于“过程·行为·关系”“文书制度”与“信息沟通”,邓老师关于“路径”“制度文化”的探讨还比较少,一些想法、思路仍在逐步成型、渐趋明朗的过程之中,不妨拭目以待。
五、另一种“‘活’的制度史”
在北京大学历史系,邓老师与阎步克老师都招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方向的研究生。阎老师对制度史的研究方法也有一系列总结。邓老师指导的同学们,同时从阎老师的研究思路中获得许多启发。例如任石的博士论文围绕文臣身份等级讨论北宋朝会仪制,曹杰探讨“宋代武阶的演生”,他们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受到阎老师的影响。
阎老师并未拈出像“‘活’的制度史”一样概括式的提法,参考他在论著中的一些表述,私下里我喜欢把他的研究方法概称为“从技术原理出发的制度史主体研究”。所谓“制度史主体”,是相对于“政治史”而言的,阎老师在《服周之冕》附记中写道:
曾有一种倾向:把制度史视为政治史的附庸,制度史是为政治史做注脚的,制度研究只有从政治史开始、并最终归结到政治史上去,才算有深度。但我不那么看。从“政治史主体”的立场观察,有血有肉的人的活动才是历史,人的思想言行、人与人的关系,集团、事件和冲突,才是历史的中心。而在“制度史主体”的目光中,人的活动也好,政治事件也好,它们都发生在一个结构之中。宛如湖面上的一场风波,政治史把它刻画得栩栩如生;但制度史关心的,却是湖泊的水文、地质、气象问题。
一般认为,政治制度属于“政治”课题的子目,就宽泛意义而言,应该说制度史是政治史的分支领域。而阎老师语境中的“政治史”则用其狭义,主要特指政治活动、政治局势的演进历史,与制度史属于并列层次,同为广义“政治史”的组成部分。比较强调制度史研究应该具有独立于“政治史”的“主体”地位,这是阎老师很有意思的特点。
以制度史为主体,将目光聚焦于政治制度,会注意到什么呢?在《品位与职位》的后记中,阎老师写道:
制度规定虽不等于实际政治行为,但在我眼中,它们仍不止一纸空文而已。政治制度同样有血有肉,它们的结构有如精微的有机体,它们的运动呈现出韵律和节奏;它们也经历着生、住、异、灭,像生命界的花木鸟兽一般;它们有时高歌猛进,有时也误入歧途,有时分道前行,有时又百川归海;不同制度间的碰撞、排斥、渗透和配合,同样错综多变、跌宕起伏,其精彩和微妙不亚于不同势力的联手、敌对和纵横捭阖。
这段话集中体现了阎老师对于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制度犹如“精微的有机体”,也有“生、住、异、灭”的生命历程,彼此之间还有“精彩”“微妙”的交流互动。毫无疑问,在阎老师心目中,政治制度显然也是“活”着的,阎老师想要书写的也是一种“‘活’的制度史”。
然而,这样一种“‘活’的制度史”该如何着手书写,阎老师的思路、方法与邓老师很不一样。他明确谈到:
在“制度史主体”的立场中,研究应首先从法定成文制度开始,随后是其运行状况,最后才是其与政治、文化、经济、社会、民族等因素的关系。制度的最基本要素就是结构、功能和形式,所以形式排比和结构分析,是制度史研究的基本方法。
从这段表述来看,阎老师所说的“制度”很大程度上就相当于“法定成文制度”,它具有一个相对清晰可见、不难观察到的具象。对这一具象的形式、结构、功能展开分析,是制度史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
如何进行“形式排比和结构分析”?首先要引入概念,构建分析框架。阎老师经常使用一组并列、对举的概念作为分析工具,如探讨士大夫政治演生提到的“学士”与“文吏”,论述古代官僚制度所用的“品位”与“职位”、“自利取向”与“服务取向”等等。一套分析工具至少得有两个概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重重叠叠的交织纠葛分解开来”“一个层面一个层面观察,一环一环解扣儿”。在《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中,阎老师尝试系统梳理古代官阶制度分析框架,内容宏富,但细细推求,不难注意到,这一分析架构仍是由一组组、一对对并列的概念排列组合而成。
邓老师提示研究门径、写作方法,常常也说要善于“提炼”、注意“拆分”,但“提炼”“拆分”的对象通常指的是史料和自己的论点,与阎老师强调概念、分析工具,很不一样。探讨问题,概念有其无可替代的重要价值,用阎老师的话来说:“概念的力量,就在于能让模糊散乱的东西清晰起来”“一个现象,看到了但说不出来,那么它仍是模模糊糊的;用一个概念来指称它,它就清晰起来了”。而能够将制度史研究对象的“结构、功能和形式”清晰描述、呈现出来的概念以及相关分析框架,实际上就是阎老师所说的“技术原理”——古代政治制度研究值得考虑的一个入手选项。所谓“揭示‘技术原理’”与构建概念或分析工具,是一体两面的。
对阎老师来说,使用概念、构建分析框架、拆解“技术原理”,其意义不仅仅止于探讨、研究中国古代制度史,它还有一个“中外历史的会通”的重要意义,承担着更为宏远的使命。在《一般与个别:论中外历史的会通》一文中,阎老师指出:现代学术曾给中国史学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然而它的具体内容,实际主要是以西方的历史经验为基础,在西方率先发展起来的;它提供了很多被认为是“普适性”的方法,其实并没有把更多民族、地区的历史经验完全纳入考虑,所谓“普适”是存有疑问的;中国浩如烟海的典籍文物、无与伦比的历史进程,应该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和关照,使这一部分独特经验能够为人类历史研究共同的“平台”添砖加瓦,从而助益现代社会科学理论真正超越“地方性”。试图“会通”中外历史,实现真正意义的比较研究,前提就是要构建更具有“普适性”的理论框架。
从“技术原理”出发,不仅仅是用此说清中国制度史的问题,同时也是借助中国的历史经验完善从社会科学领域借用来的现成“原理”,推动“技术原理”的精密与升级。同样,从“技术原理”出发的“制度史主体”研究,也并不止步于制度史,由此出发,阎老师提供了一种理解中国历史发展脉络与趋势的“制度史观”。所谓“制度史观”,就是以政治体制为中心,主要从政治形态演进的角度来观察、阐述中国社会变迁的历史观。在各种“分期论”的引导之下,20世纪的中国史研究取得了大量重要创获。但以往流行的“分期论”实际上就带有许多以“地方性”经验作为“普适性”框架的色彩,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能看到这些概念、框架、原理与中国历史经验之间的龃龉。阎老师注意到政治体制在塑造中国社会面貌上体现出的巨大权重,提出以“制度史观”来理解、认识中国历史。在我看来,“制度史观”能够很好地容纳自古以来对于中国史形成的诸如“停滞”“治乱周期”“王朝循环”“马上天下”等种种相沿已久、深入人心的感性认识或抽象概括,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启发性,至少也能对以往的各种“分期论”构成有益补充。
“从技术原理出发的制度史主体研究”大致如此。比较邓、阎两位老师提示的制度史研究方法,能看到一些鲜明的特点或差异。首先,两位老师观察“制度”的先后、侧重有所不同。阎老师主张研究“应首先从法定成文制度开始”,阎老师谈论的“制度”很多情况下大体可以等同于“法定成文制度”。而邓老师则并不假定存在着某种相对稳定、可以抽离出来进行考察的“制度”,她认为“纵观历史上的各个时期,几乎没有任何制度按照其设计模式原样施行;调整修正甚至于变异走形,大致是其常态”,既如此,真正确定可以观察到并进行研究的,那就是“被称作‘制度’的那套规则和程序,在现实中如何实践并且发挥作用;当时的官僚体系如何执行(或曰对待)这套制度,当时的社会人群如何感知这套‘制度’”诸如此类的问题了。
正因为观察、理解的侧重点不同,所以,阎老师倾向于先将“制度”从历史情境中抽取出来进行分析,分析的对象首先是“制度”的结构和形式,分析的工具是合适的概念和理论框架,分析的目标是希望能揭示“技术原理”;而邓老师则倾向于将“制度”放置于具体的历史情境之中来进行观察,通过各种“过程·行为·关系”去考察“制度”运作并发生效用的状态。两位老师研究制度的入手方法、趋向目标有所不同。
最后,两位老师制度史研究倡导的“升华”方向也不太一样。制度史之于阎老师,既是研究对象,也是一种研究视角,他提出“制度史观”,以之切入对于整个中国史延续与变迁问题的宏大思考。同时,他强调“技术原理”,期待“中外历史的会通”,所倡导的研究,最终要从制度史乃至历史学的具体问题跃升出去,进入理论探索的层面。邓老师的治学经历与阎老师有所不同,制度史与政治史、社会史乃至女性史并列为邓老师关注的领域之一,研究课题随兴趣与关注重心的转换而推移。《走向“活”的制度史》谈制度史研究期待致力的方向,并未太在意制度史研究应进一步趋向于或服务于何种研究目标。不过,我觉得,邓老师后来提出的“制度文化”概念,颇能体现邓老师制度史研究的趋向。由考察“制度”运作状态,进而注意影响、制约“制度”运作的深厚背景,从而引申出“制度文化”的议题——按照这一进路,邓老师制度史研究的方向,应该是进一步“沉潜”,而非“跃升”——这与前文所说,邓老师更愿意将“制度”放回历史情境之中进行考察的趋向,也是一致的。
邓、阎两位老师的方法理路,大体有这样一些不同。“学者不可无宗主,而必不可有门户”,章学诚的这一说法着眼于进学门径、持论根柢。实际上,面对特定、具体的研究课题,只有入手思路、讨论方法的切合与否,而无所谓“宗主”“门户”。邓老师特别喜欢引用吴承明先生“史无定法”的说法。吴先生认为,学术研究,“在方法论上不应抱有倾向性,而是根据所论问题的需要,和资料等条件的可能,作出选择”。阎老师也有一个很好的比喻,他说“各种不同论点,宛若从不同角度投向黑暗的历史客体的一束探照灯光,它们各自照亮了不同景象,同时必定各有所见不及之处”。对于两位老师采用、提示的研究方法、治学思路,我们应当这样看待。
再者,两位老师的方法理路虽然不同,但各有侧重,彼此恰好互为补充,相辅相得;“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更为重要的是,两位老师对于许多根本性问题的理解与关注,实际上是相通、一致的。邓老师认为,政治因素对于中国社会的影响,是“扩散性渗透性”的,“研究中国历史上的任何重要问题……一经深入展开,便摆脱不了与‘政治’的干系”。阎老师相信,“在中国历史上,政治系统在塑造社会面貌上的权重特别大……中国古代的经济、文化、社会、民族等问题,最终都无法在旁置了政治体制的情况下,而得到合理解释”。邓老师经常强调,历史学本质上是一门注重“反思”的学问,回首过往,是期待能“在中国的历史中理解历史的中国”。阎老师反复谈到,“历史学的主题,往往根植于时代主题之中”,对于时代变迁,“人们期望做出判断,中国史学有义务提供参考,它们本身也是影响历史进程的因素”……凡此种种,可以说,两位老师的方法理路或有不同,但他们的学术理想、研究旨趣是相通、趋同的,这种一致性甚至超越了许多做类似研究、看似持类似方法的学人。两位老师是真正的同道。
余语
黄宽重先生提议,2019年清华大学“宋史研究诸层面——思考与实践”研讨会召开之际,希望能有同学对邓老师提出“‘活’的制度史”以来,宋代制度史研究取得的进展进行回顾和反思。这一任务最终交给了我,我眼界不广,见解容易流偏,很怵于这种要求周览博涉、精切持平的工作。后来,拜读孙正军《何为制度——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的三种理路》文稿,深受启发的同时,也萌生了从个人学习心得出发,尝试评述“‘活’的制度史”这一研究思路本身的兴趣。于是不揣谫陋,草成此文,期待得到师友、同仁的教益、指正。
原文收于邓小南主编、方诚峰执行主编《宋史研究诸层面》,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84-105页。此次推送时删减了注释,引用务请参见原文。
作者简介
张祎,历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宋史,主要从事宋代制度史、政治史研究。曾在《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汉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文书制度与北宋中枢政务运行”。
本文转自: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转自:“人文学术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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