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注意力分配视角的科研人员行为选择研究
2022/11/11 9:17:46 阅读:120 发布者: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10期P15—P16
作者:章熙春 莫秋平 朱绍棠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摘自《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22年3期,崔晋摘
由于注意力是有限的认知资源,有限理性的决策者往往需要选择性地关注某些刺激并对其重要性进行优先排序,以此实现自身注意力的聚焦,即决策者会自动或有意关注仔细挑选的刺激。科研人员通过扫描所面临的诸多任务情境,保证进入大脑的信息经过严格的过滤和筛选,继而获得重点关注的目标区域。在面对多任务情境时,有限理性的科研人员往往首先会根据考核任务来分配注意力,作出行为选择。激烈的科研竞争与学术锦标赛带来的压力可能无形之中导致科研人员对论文、职称等过于依赖,造成其注意力分配的内卷化,科研人员也可能在造假、造势上搞“创新”,进而抑制真实创新。
科研负担与生活保障的双重压力和科研人员身心健康之间的关联性已经为诸多研究所证实。但在高强度工作压力下,科研人员的付出回报失衡现象屡见不鲜。如果个人工作投入的时间与精力无法实现相应回报的兑现,就可能会造成个人消极的情绪和行为后果。具体而言,当组织提供的物质保障与心理福利保障和个人工作努力程度存在差异时,可能会导致个体持续性的心理压力甚至导致其职业倦怠。长此以往,科研人员专注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不利于提升科研创新的效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科研人员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不断发展延伸,其内涵愈加丰富,对经济、公平、尊重、信任、安全等诸多方面都有需求的表达。为此,需要继续加大对科研人员保障性福利的提升,为科研人员减负降压。
注意力焦点并非自我固化的,其本身具有可转移性的特点,加之个体施加注意力的顺序是特定的,因而一个目标的高效实现会导致决策者的注意力转移到下一个目标。而情境因素对注意力转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科研领域,科研人员的注意力焦点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转移的,尤其当科研人员生存与发展的个人目标得到基本满足后,其注意力更容易转移到实现科技创新的轨道上。
科研人员行为选择的变化是制度与文化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刚性与柔性融合的结果。科技评价制度发挥了政府释放注意力信号的作用,通过提升社会系统动员能力的方式,对科研人员行为进行软性引导和刚性约束。在新时代科技评价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的注意力逐渐转向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强调正确发挥科技评价“指挥棒”作用,使得科技评价回归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本源。与科技评价制度不同,作为非正式制度的社会文化更多的是以文化信念、价值观、道德规范等形式对科研人员行为形成了道德“软约束”。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文化对科研人员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传统的集体主义文化推动了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协同与合作。负责任、风清气正、宽松自由的社会文化风气有利于激发科技自主创新的活力源泉。当科研人员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得到满足时,科研人员注意力焦点受制度与文化行为情境的影响,逐渐发生转移以适应复杂行为环境的需要。
注意力强化是注意力分配的一种变化形式,注意力强化意味着科研组织对某一任务的聚焦程度不断加深。然而,组织的规则、资源、权威等在不同的任务情境中的分布是不一样的,这使得身处组织的行为者对不同任务情境的关注程度有所差异。显著性是组织处理事务的机制之一,即对显著或生动的事件予以高度关注,对不显著的事件予以较低的关注。在新时代科技评价制度改革优化的过程中,对于科研组织而言,契合国家战略需求的科技创新的组织目标是其开展日常组织活动的必要前提,即科研组织注意力强化的对象。科研组织往往通过理性分工和激励机制的形式来强化组织的注意力,引导科研人员注意力的有效分配,从而激发和维持科研人员的行动以实现组织目标。
理性分工和激励机制是科研人员行为选择框定的重要工具,可以将科研人员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分散的注意力拉回科研组织框定的轨道,即科技创新的组织目标和国家战略需求。当以“理性分工”为基础的科研组织以合适的组织结构和规则体系等适应错综复杂的行为情境时,科研人员将会采取有利于组织目标和战略导向实现的行为,即科研组织理性分工将有助于强化科技评价制度和社会文化对科研人员行为的规范与引导作用。然而,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科研组织的“理性分工”往往是一种专业化的分工,可能会导致相对固化而缺乏弹性的适应力。因此,科研组织在适应复杂的行为情景时有可能会出现偏差,导致科研组织内部治理和科技评价的“失灵”、功利化风气等。据调查,相当比例的科研人员深受这种不健康学术氛围的影响,忙于社会活动而没有足够的时间参加学术会议、讨论学术问题或培养学生,继而导致科研人员注意力失焦、泛化。在此背景下,多样化的激励机制在多任务情境中可以引导和平衡注意力分配。在此过程中,奖惩和宣传往往被视为注意力强化的工具,前者是一种经济激励的手段,后者则是一种社会激励的手段。科研组织通过奖励和宣传的方式可以提高科研人员注意力的强度。具体而言,科研组织通过奖励和宣传的方式释放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信号,继而强化了科研人员对科技自主创新的注意力聚焦力度。科研组织需要进行自我管理、优化组织设计和提供合理的激励机制,保证组织治理的有效性,适应制度和文化的行为情境,以引导科研人员在科研组织中激发自主创新的活力。
“注意力分配”最初属于心理学的范畴,随后被广泛应用到其他学科领域,已然成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主题。当前,学界对科研人员行为选择的研究大多数集中在静态机制上,对其动态机制的解释关注较少。本文构建了科研人员注意力分配的分析框架来探索科研人员行为选择,并基于注意力分配的视角重点关注科研人员行为选择的实际行动,丰富了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的研究视角。
基于“注意力分配”理论,尝试系统化地构建了科研人员行为选择分析框架,研究发现:第一,科研人员是有限理性的个体,其注意力的焦点往往受到个体认知的影响。科研人员的个体认知源于自身的生存理性和逐利的倾向。第二,科研人员的行为选择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行为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其中,制度和文化情境作为外部刺激,影响了科研人员注意力分配从而影响了科研人员的行为选择。科技评价制度具有阶段化的特征,正确发挥科技评价“指挥棒”作用有助于引导科研人员行为选择;而一旦科技评价“指挥棒”失灵则可能导致科研人员行为偏离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社会文化通过软约束形塑科研人员行为选择,社会文化的优劣直接关乎科研人员行为的纯粹性。第三,科研组织在新时代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和优化的过程中,发挥中间环节的作用,通过组织规则、组织权威等对科研人员行为施加干预,使得科研人员忠诚于组织目标,服务于科技创新。第四,注意力分配视角下的科研人员行为选择是政府、社会和个人逻辑相互嵌套的复杂活动,具有现实性、可转移性和组织性。
为在新时代我国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激励重大创新成果产生,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尊重科研人员生存和发展的诉求,完善科研人员保障体系,规避科研人员生存风险;强化科研人员的底线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第二,用好科技评价制度的“指挥棒”,破除“五唯”的科技评价价值取向。第三,重视社会文化对科技创新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营造鼓励创新探索、宽容失败、负责任、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氛围和健康有序的科研创新生态;弘扬科学家精神与创新文化,有效抑制急功近利的社会风气;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发挥科技伦理规范的公共权威的力量,以“伦理先行”克服“伦理滞后”的问题。第四,发挥科研组织的中间环节作用,建立合适的激励机制以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鼓励科研人员进行科研探索;压实科研组织科技伦理管理的主体责任,发挥其行业自律和教育引导的作用,将科技伦理形塑为组织内部的行为规范。第五,运用注意力聚焦、转移和强化的工具,有效引导科研人员的行为选择,激发其科技创新的活力。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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