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与中国经济韧性
作者:陈安平,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刊期:《世界经济》2022年第1期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明显下降。在此背景下经济韧性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常出现在经济发展的政策报告和文件中,也成为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话题。在现有文献中,许多因素被认为是影响经济韧性的原因,比如,初始的经济状态、地理因素、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和创新能力等。与这些研究不同,本文从人口集聚的视角来研究中国的城市经济韧性。具体而言,论文首先利用空间均衡模型分析集聚如何影响生产率进而作用于城市经济韧性,然后以2007年前的城市人口密度衡量集聚水平,采用2007到2017年各城市就业和全国就业的相对变化测度韧性,在此基础上建立长差分模型来识别集聚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
论文研究发现,在经济下行时期(2007-2012),多数城市的韧性较弱,在经济调整时期(2012-2017),该状况有所改善。相对于集聚度低的城市,集聚度高的城市不但抗冲击的能力强,经济恢复的能力强,从抗冲击到经济恢复的状态转换能力也更强,集聚和城市韧性的关系在经济调整期更为密切(见下图)。该结论对于韧性和集聚的不同测度指标、模型设定、样本选择及不同的估计方法均稳健。本文还发现,集聚和城市韧性的关系并非线性,集聚对城市韧性的作用在中高密度的城市中更为突出。反事实的模拟表明,如果人口在城市间平均分布即各城市的人口密度相同,则全国就业下降约8个百分点。进一步的研究显示,市场需求效应、高技能劳动力的流入及知识溢出是集聚作用于城市经济韧性的关键机制。
本文研究表明集聚是影响中国城市经济韧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认为,推动人口向城市适度集中、提高城市的人口密度,是增强经济韧性的有效举措。这符合国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因为新型城镇化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人口在空间上的集聚。此外,人口向城市的集聚也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因而能成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国家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快城市外来农民工的市民化,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口的集聚度;同时也要放宽大城市的入户条件,促进这些城市人口集聚水平的提升。当然,在这一过程中,需考虑地区之间的差异及城市的承载能力,防止人口在城市的过度集中可能带来的负外部性。
人员流动与城市间商品价格差异:来自高铁开通的证据
作者:王永进,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侯韫韬;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刊期:《世界经济》2022年第1期
近日,中央全面深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是建立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基础之一,能够降低市场分割带来的价格差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推动地区间经济一体化。
目前对于中国地区间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主要关注商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行政壁垒等带来的影响,也有一些研究开始注意到交通基础设施、方言带来的沟通障碍和信任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而要素流动,特别是人员流动对经济一体化的作用较少受到关注。本文基于新经济地理学视角,以高铁开通作为促进人员流动的自然实验,探讨高铁开通带来的人员流动对城市间商品价格差异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试图在边际上为人员流动这一重要的经济话题提供新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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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断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对于支撑巨大的人员流动规模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铁路客运的快速发展举足轻重。2016年全年中国铁路旅客发送量高达28亿人次,较2008年8月京津城际高铁开通以来增加了一倍多。中国铁路客运量的迅速上升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铁的快速发展,2016年底中国“四纵四横”高铁干线网基本成型,高铁客运量占2016年铁路客运总量的43.4%。高铁作为一种新兴客运基础设施,其与货物运输并没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高铁开通为研究人员流动在降低商品价格差异,促进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提供了宝贵的观察窗口。
2001年-2016年中国铁路货运量与客运量
2001年-2016年中国铁路货运周转量与客运周转量
本文研究发现:
第一,高铁开通带来的人员流动能够显著降低城市间商品价格差异。通过多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后,原结论仍然稳健。
第二,高铁开通带来的人员流动一方面能够通过促进要素价格均等化,促进商品价格的趋同;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地区间商务活动往来,从而很可能在促进地区间贸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有着显著作用,推动了地区间商品价格差异的降低。
第三,从城市的所在区域和行政级别以及商品类别出发,高铁开通带来的人员流动在促进区域内和区域间经济一体化中都有显著的作用;高铁开通带来的人员流动对不同行政级别城市间商品市场均能起到整合作用;高铁开通带来的人员流动对工业制成中间品市场和非易腐消费品市场的整合作用较为明显,对工业原材料市场的一体化作用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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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结论带来的政策启示为:
第一,进一步降低人员流动成本,减少人员流动壁垒,为人员的自由流动提供便利,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完善的要素市场可为中国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增进全国市场一体化程度,打造更加统一开放的国内市场提供了必要条件。
第二,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高铁等交通基础设施在加强区域间联系,促进人员流动,增加地区间商务活动往来,提高信息传递效率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是党的十九大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是实现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促进要素和商品的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减少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
第三,要充分发挥高铁在促进人员流动,降低城市间商品价格差异,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还需要推动铁路运输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推进铁路运输市场化改革,形成充分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优化运输结构和运力配置,充分发挥高铁在客运中快捷便利,普通铁路在货运中廉价环保的优势;另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合理规划高铁站选址和设计高铁列车运行线路,通过更加合理的高铁列车线路加强高铁开通对地区间人员流动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高铁开通的网络效应和正外部性,为进一步释放高铁红利奠定基础。
政府协调下的市场整合与企业创新伙伴选择
作者:李建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程玲,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吴明琴,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中心、经济与管理学院
刊期:《世界经济》2022年第4期
早期大量文献认为地方分权与地方竞争加剧市场分割,是追求地方财政税收和政治晋升机会最大化的结果,从而导致以邻为壑的经济格局,形成中国特色的“诸侯经济”。然而,地方政府既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使本地市场变成封闭或半封闭,以此对外形成分割,也可以通过自愿协调主动去推进市场的统一。市场分割与整合同时内生于地方政府竞争的制度框架中。相比于早期研究强调地方政府竞争将导致市场分割等问题,我们则强调了地方政府在推进市场整合进程中的积极实践及其微观经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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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地方政府间的自主协调行为(非以往研究所强调的税收、晋升等竞争性行为)切入,认为政府存在合作从而可以推进市场整合(非以往研究所强调的分割),进而评估了具有政府干预性质的大区域市场整合效果(非市场自发性的整合)。
本文从企业对创新伙伴的区位选择行为代理企业的微观行为。企业的合作行为具有重要的实际价值,不仅能拓展知识溢出的空间范围,削弱企业和区域边界的阻碍,更能帮助企业完善技术结构,提高企业生产率和创新风险韧性。企业的合作创新伙伴是否合适且优质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生产效率,更关系到社会加总层面的国家创新能力。根据区位选择理论,企业对创新伙伴搜寻匹配的总体偏好表现为更多企业倾向选择某一区位(城市)的企业群体进行合作。
本文通过双边城市企业合作互动的总量水平、合作企业对数以及每对企业平均合作专利数三个被解释变量对双边城市是否同时被整合、是否仅有一个被整合两个核心解释变量,构造了双边匹配模型进行回归,以此量化评估在政府竞合下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微观效应。这一设计也使得在本文研究框架下,能够同时评估并比较政府干预带来的市场整合与分割两种效应的相对大小。
本文的核心结论如下:
第一,大区域市场整合对不同城市间的企业创新伙伴搜寻与合作有显著正面作用,提升了整合城市间的创新合作资源有效匹配量,即存在创造效应。量化上表现为同时加入协调会的两个城市间,无论是对企业合作创新总水平、企业合作关系数,还是平均每对合作企业创新水平,都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效果分别在14%、11%和8%。
第二,市场分割对不同城市间的企业创新伙伴搜寻与合作有显著阻碍作用,将创新合作资源从未整合城市间转向整合城市间,即存在分流效应。量化上表现为仅有一个加入协调会的两个城市间,无论是对企业合作创新总水平、企业合作关系数、还是平均每对合作企业创新水平,都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下降作用效果分别在13%、5%和3%。
第三,企业间更多的合作发生在产业间,因此市场整合的作用通过整合城市间产业结构趋异、知识创新结构互补等渠道影响城市间的高质量创新合作,同时较强依赖于双边信任环境。另外,这一影响同时受到市场整合方式(市长联席会议的讨论主题)和企业所有制的异质性影响,尤其是市场分割的负面作用对国企与其他企业间的合作影响更大。此外,并未观察到城市间创新合作行为对城市内部的企业创新合作机会起带动或挤压作用,加入协调会对城市内部创新伙伴合作机会无显著影响。
本文的贡献点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
1.相比于早期研究强调地方政府竞争将导致市场分割等问题,本文强调了地方政府在推进市场整合进程中的积极实践及其微观经济效果,并在同一实证框架下同时比较了整合与分割的影响。
2.丰富了地方市场整合效果、尤其是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为标志性事件的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影响的相关文献,将宏观层面的影响分析拓展到微观层面。相比于对宏观经济绩效的影响,市场一体化如何影响微观主体行为变化更具有现实意义。
3.使用企业专利合作大数据衡量企业间创新伙伴选择行为,并基于该数据分解得出双边城市企业合作互动的总量水平、合作企业对数以及每对企业平均合作专利数。企业专利合作数据能够直接刻画不同城市企业间的互动关系,估计结果更具有可靠性。企业跨地区的微观合作关系对理解行业内企业异质性和生产率差异的来源至关重要。本文也丰富了企业创新的研究,为创新水平的空间差异提供了供给侧解释,为市场整合如何提高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效率、如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提供了政策启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发展与企业创新
作者:刘修岩,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发展与政策研究院;王峤,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吴家贤,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刊期:《世界经济》2022年第7期
中国于1969年建成北京地铁一号线,并于1971年向公众开放,系亚洲最早开发快速轨道交通设施的国家。随后中国在1990年代开始了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也为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扩张带来了机遇,广州、南京、武汉等一些省会城市相继启动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快速轨道交通在中国城市中得到广泛的开发与应用。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截至2021年年底,中国共有50个城市开通快速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达9206.8公里,其中地铁线路长度为7209.7公里,在建线路总长度达6096.4公里。城市内部高科技集群的形成及其互动交流关乎中国城市长期的经济增长,这都有赖于完善的现代公共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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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内部,创新个体间的知识溢出需要频繁的面对面交流传递“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故企业间的知识外溢随交通便利性的改善不断加强。此外,城市内部劳动力与企业也会向更具“吸引力”的区位(如轨道交通站点附近)集聚,这也导致交通设施枢纽周围更容易形成知识集群从而促进创新。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关键节点,未来城市内部公共交通设施依然会不断发展,尤其是快速轨道交通进一步普及,其引致的创新外部性对城市长期增长至关重要。
因此,本文对城市内部交通设施对知识溢出的影响展开研究,尝试对快速轨道交通的外部性影响进行拓展。通过对既有文献的总结,本文从快速轨道交通提高通勤便利性与吸引周围企业集聚两个视角,分析其对企业创新影响的渠道。然后将专利文件和数据、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信息以及中国工业企业数据进行匹配,通过空间双重差分法系统考察了快速轨道交通对企业创新的效应及其内在机制,最终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中国快速轨道交通对周边企业创新产出有正向促进作用,平均而言这一正外部性能延伸至1公里左右。第二,通过理论分析与经验检验,本文发现站点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在于快速轨道交通改善了交通便利性,提升了企业与城市内部知识流或创新个体之间的可达性,促进了城市内部的知识外溢,且可达性的改善也能帮助企业与高素质劳动力完成高效匹配,站点建设带动周围服务型设施发展,促进了研发人员在站点附近的交流与集聚。站点周围地区吸引了新生企业进入,而轨道交通产生的额外成本会对企业进行筛选。第三,劳动力规模越大的企业受到快速轨道交通正外部性的影响越强,生产率对于快速轨道交通效应存在正向调节作用,高生产率企业受到快速轨道交通正外部性的影响更高,高人力资本水平和高出口密度行业内的企业对于快速轨道交通正外部性更为敏感,且快速轨道交通的创新正效应主要作用于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而在知识较为密集的区域设立轨道交通产生的创新正效应小于知识分布分散的地区,在空间发展模式较为松散的城市设立轨道交通能有效缓解分散化趋势导致的负外部性。
本文的边际贡献如下:
第一,本文针对现有研究较少涉及的城市内部交通设施对知识溢出的影响这一主题展开研究,从快速轨道交通提高通勤便利性与吸引周围企业集聚两个视角,构建了城市轨道交通——知识溢出与集聚——企业创新的系统性理论分析框架,对交通基础设施与创新这支研究进行了一定的拓展。
第二,将专利文件及数据、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以及中国工业企业数据进行匹配,创新性地采用空间双重差分方法科学地考虑了识别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在较小的空间尺度下系统考察了快速轨道交通对企业创新产生的因果效应,为研究城市内部轨道交通与创新相关问题提供了可靠的证据。
第三,结合多种微观数据,包括发明专利引用信息、企业数量变化信息和土地交易信息等,对快速轨道交通影响创新的理论机制进行实证检验,尝试打开当前中国城市内部轨道交通如何影响企业创新这一“黑箱”,验证了实际的作用渠道。
第四,根据企业特征、行业特征以及区位特征,针对城市内部轨道交通产生的创新正外部性进行异质化延伸。为如何科学地建设城市内部的公共交通体系并推进城市内部创新水平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启示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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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政策启示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政策制定者应重视快速轨道交通站点在知识溢出中的作用,除加强轨道交通站点的密集化外,应重点优化城市内部快速轨道交通网络分布,加快城市内部可能的知识流集聚中心与潜在的产业分布区域的站点规划建设。并适当提升站点周围设施配套建设,着力打造以站点为中心的创新活跃区域,促进快速轨道交通的技术溢出。
第二,围绕快速轨道交通设施打造产业创新集聚中心,重点扶持技术密集型行业以及大规模、高生产率,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向轨道交通站点集聚,形成高质量的技术发展中心,建设现代化交通设施发达的技术集聚中心。
第三,针对城市内部的轨道交通布局进行灵活调整,针对远离市中心、人口密度相对较 低等区域也应适当设立轨道交通网络,提升自然通勤约束较强地区内部各区位间以及城市内部中心与边缘区域间的要素流动与创新联通。
第四,关注快速轨道交通设施可能导致的土地和住房价格溢价问题,加强构建土地或住房市场的良性机制,降低城市内部可能的快速轨道交通建设引发的恶性溢价现象,尽量避免引起负外部性,挤占创新资源。
城市更新的政策效应评估:以深圳市为例
作者:李松林,南京财经大学江苏产业发展研究院;刘修岩,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东南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刊期:《世界经济》2022年第9期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较快发展的中后期,在可开发土地供给存在约束的情形下,城市空间发展模式亟需由大规模的“增量”建设向“存量”提质改造转变,城市更新成为这一阶段我国城市空间发展的主要模式。实施城市更新的目的是缓解城市内部建筑发展不平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居民生活的舒适度。
从既有理论与城市更新实践来看,对城市更新效果的评估多基于更新项目内部的直接效应,但是城市更新也会对周边区域产生外部性。一方面,更新项目内部环境的改善和配套便利设施会对周边区域产生正向外部性;另一方面,城市更新也可能拉动住房供给,对周边住宅产生挤出效应,降低老旧建筑的期权价值,造成显著的负外部性。如果忽略以上两方面效应,可能导致城市更新的效果被低估或高估,从而使城市更新的实施效果与政策初衷产生偏差。因此,仔细评估城市更新的外部性,对于理解城市更新的作用机制、科学评估城市更新的政策效果,从而提升城市更新质量、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
有鉴于此,本文利用深圳市2010-2016年城市更新项目的详细地理边界数据与深圳市住宅小区住房交易数据、工商企业登记注册数据,以及栅格层面的人口数据,从邻里外部性的视角,对城市更新的空间溢出效应及其背后的作用机制进行定量评估。研究发现:更新项目周围0-1000米范围内的房价、人口和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数量在更新后的10年内平均增长了9.04%、1.69%和1.83%;异质性分析和机制检验证实,更新规模越大的项目,其带来的正向溢出更强,且更新所引致的“便利设施”增加是城市更新正外部性溢出的主要渠道。
(作者供图)
本文的边际贡献如下:
第一、国内有关城市更新的研究多基于规划学和地理学的视角,分析方法多以案例研究为基础,缺乏基于经济学理论和详实微观数据的定量研究。本文运用空间DID方法并应用丰富的微观地理数据集,严谨地评估了城市更新的影响及其背后的机制,拓展了国内城市更新的相关研究。
第二、以往研究在评估城市更新的外部效应时,通常不确定城市更新项目严格的地理边界,而边界的模糊会混淆城市更新的直接影响与外部效应,从而使得对城市更新的溢出效应估计不够精确。本文通过特定的方式获取了城市更新项目的严格地理边界,从而可以有效地评估城市更新的外部性。
第三、本文应用了多维的微观地理数据,结合深圳市2010-2016年城市更新项目的详细边界,对城市更新的外部性进行长时间维度的定量考察。微观地理数据结合空间DID方法,不仅可以识别城市更新空间溢出效应的范围,而且可以通过更为严格地控制固定效应来缓解选择性偏误和遗漏变量等问题。
第四、现有关于城市更新政策的实施与制定,多基于更新项目自身实施建设的成本与收益,忽略了城市更新外部性的影响。忽略外部性的影响,可能会低估城市更新所造成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扭曲城市更新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本文对城市更新外部性的研究可以为未来城市更新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定量化的依据与借鉴。
(作者供图)
本文的政策启示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政府在制定城市更新规划时,在评估更新项目开发的成本与收益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城市更新的外部性效应,即更新项目对周边区域的影响,防止低估城市更新的经济效应而造成的城市更新的实施效果与政策初衷的偏差。
第二,在进行城市更新时,要确定合理的更新规模,在避免大拆大建的同时,应当更多地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更新项目,避免零散、碎片化的小规模更新带来的无序性和对城市风貌的不和谐影响。
第三,从外部性效应来看,以消费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城市功能为导向的更新具有更强的正向溢出效应,从而更有利于改善城市空间结构、提升邻里品质。
第四,尽管城市更新是当前我国增量土地供给约束下,提升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品质优化的有效举措,但是在实施城市更新的过程中,还是要考虑不同城市之间的异质性,要依据城市规模、密度、强度、特色风貌等特点,合理开展城市更新。
来源:世界经济社科院世经政所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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