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川祯浩:中国近现代政治史料形成的空间
2022/9/19 11:02:28 阅读:306 发布者:
中国近现代政治,在不同时期表现出十分复杂的形态。仅以中央政府的政治活动、政治取向而言,其政治体制在 19世纪末至 20世纪初即曾经历过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化和更替:先是清朝帝制(及其派生形态“垂帘听政”),接下来民国成立后曾短期存在过立宪议会民主制,但该制度形同虚设,不久后被府院制(总统府、国务院)所取代,再后来又形成实质上由特定政党掌握政府的党国体制 (party-state system)。
一、清末及民国前期的政治史史料
清末,中央在决定如何处理某政治问题时,掌握实权的地方大员(督抚)往往承旨具折上奏。收录政治家此类奏折及往来信函的全集已大体出版齐备,因此,若将其与中央部院的档案等结合起来,则详细分析政策形成过程是可能的。当然,有些日记并不单纯,如戊戌变法前作为清流派领袖、帝师而在中央政界位高权重的翁同龢的日记,就经翁本人修改过。仲伟行曾对其仔细订补,并有《〈翁同龢日记〉勘误录》(2010)出版。总体而言,由于中国自 2002 年以后投入六亿元巨资推动国家清史编纂工程,以档案为主的大量史料已公开出版,只要有阅读这些史料的能力和毅力 —仅此已非常人所能为,不仅已有条件了解政策形成的过程,还可从中一窥政治具体运作的状况、政治文件形成的程序。此外,清末新政时期的史料,有各省咨议局议事录集《辛亥革命稀见文献汇编》(全45册,2011)可供利用。
《近代中国研究入门》
[日] 冈本隆司 吉泽诚一郎 编
袁广泉 袁广伟 译 一頁 出品当代世界出版社 2022年4月
进入民国以后,事情稍显复杂。在许多实行近代立宪制的国家,大抵以国会(议会)为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追踪国会的动向及其与政府的交涉,基本上能够了解中央政治的情况。但是,中国的国会正常运转的时间极短,因此这些通常的方法行不通。所以才有学者通过制度设计论的方法进行研究,即认为国会之所以屡遭民国前期当权者破坏,其原因在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赋予早期国会(立法)监督大总统和内阁(行政)的功能过于强大。当然,也有学者不同意国会基础脆弱,只是被人用则存之、不用则弃之的观点,而是给予其一定正面评价,认为国会作为民意和法统的唯一根据,其必要性经常受到重视,因而是民国后期宪政运动的历史前提。史料方面,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以后的政府档案史料,已按政治、外交、军事等分类整理,被以大型史料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名义出版,2010 年其《总目索引》出版后,更加便于利用。此外,政府公报、国会(参议院)记录(“民国文献资料丛编”系列之《内务公报》《北洋时期国会会议记录汇编》《筹备第一次国会报告书》等)也相继出版,若将其互相参照、印证,相当程度上可以明确立法、行政二系统的协同、矛盾关系。另外,关于政界概况,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发行的不少日报已经复刻出版,据此比对政治家的日记等,重现政治过程并非不可能。
二、民国后期的政治史及政党史史料
但是,党国体制下的民国后期的政治史又与此不同。无论是中国国民党,还是中国共产党,其对政府的影响都是决定性的,因此,如果不对党的会议记录、通知、报告等进行分析,就无法了解政治取向的决定过程。例如,林森自 1931年起担任国民政府主席长达十二年,但恐怕无人认为循着他的足迹就可探明该时期政治的变化过程。因为,该时期实质性的决定权显然掌握在党(国民党)手里。至于共产党,其上还有来自共产国际的巨大影响,分析起来困难更大。
此外还须考虑意识形态要素。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其历史史料都是在与意识形态敌人持续斗争的情况下编纂的。为了给本党及时任领导人的正统性、权威性提供历史根据,其史料编纂过程往往不可避免地受当时意识形态的影响。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事后,有时也发生在政治文件撰写、发表的阶段。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4 年 1 月)的宣言就是如此。
这次大会通过的宣言标志着国共合作的开始,因此几乎所有通史、概论都对其加以叙述和探讨。然而实际上,该宣言疑点颇多。“宣言”于 1 月 23 日即正式通过,但翌日因有人要求修改,于是再次表决并通过;但到了 1 月 30 日,孙中山又提议追加部分字句,于是再次修改。但经过怎样的程序才最后确定的,则不得而知。大会期间及大会之后出现的数种版本清楚地反映出主义、主张的分歧,因此,很显然这绝不仅是由于会务手续出现失误。众所周知,“一大宣言”是孙中山在遗嘱中特意要求国民党必须遵守的几个文件之一,是国民党不可违背、更易的金科玉律;然而实际上一直存在数个不同版本。事实上,这种情况正是该时期国民党的真实反映,其间的“政治”,只能通过所谓“史料学”分析的方法,追踪 文件的形成、传播、确定过程,才能看清其形态。
中国共产党在开展工作时,比国民党要更加重视会议和文件的作用。即使决定通过事先协调大局已定,也要召开会议赋予其党组织正式决定的形式。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叙述共产党历史上重要的路线改变时总离不开会议,如“八七会议”、“遵义会议”乃至“十一届三中全会”。
当然,所有组织的运行都离不开会议,而非独政党。例如,国民党党章(1919)对会议就有特别规定。只不过,该规定仅针对全国代表大会。如果考虑到撰写指示、报告文件及在会上发言实际上是高度的文化行为,也就不难理解拥有这些能力的知识分子何以能够在党内占有重要位置—尽管共产国际反复要求领导层要更多地吸纳工人阶级出身的人才。
三、共产党史的史料
按规定,共产党各级组织的会议记录须随时提交给上级组织。就中央而言,领导层大体每周开会一次,会议记录有时会译作英语或德语、俄语等,然后提交给上海的共产国际派出机构(远东局)。据称,现存的中共中央会议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1929—1932 年、1935 年下半年以后的部分基本保存完好。其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共产国际远东局的联席会议记录等,随着所谓“莫斯科档案”解密,一部分已经被公开。不过,北京的中央档案馆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记录,除某些史料集、中共领导人传记中可见到某时期记录的摘录外,并不对外公开。国民党方面,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 1926—1948 年间召开的约六百次会议的记录已影印出版 ,会议记录、速记可在台北的党史馆阅览。
不过,中央档案馆藏中共文献没有开放,不等于学者无法依据会议记录等原始资料来分析中国共产党的历程。因为1980年代前半期以后,中央档案馆和各省市档案馆合编的大型档案史料集“革命历史文件汇集”已经出版。该史料集主要收入 1949 年以前中共地方组织的党内资料(决议、报告、统计、会议记录等),书名冠以地区名(如《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等),计二十余地区、三百余卷,总计近五千万字。各地区的汇集原则上分甲编、乙编,甲编主要收入决议、报告、指示,乙编则收入会议记录等,对了解中共地方组织的实际状态——在怎样情况下如何执行中央指示——具有极大参考价值。关于 20 世纪后半期的政治史,原不在本书论述范围之内,故此处仅做略述。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史,可查阅地方档案馆藏史料。地方档案馆的管理各有差异,但其开放度一般远高于中央档案馆。地方组织和机构对中央的指示、决定的执行情况及其信息,一部分可在地方档案馆阅览,因而可间接窥知中央的部分指示、通知。除地方档案馆外,“文革”时期各地造反派等独自编纂的中央文献史料集等,也是政治史研究的重要史料,可适当参考。
关于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前中国共产党的活动,国民党、国民政府出于“围剿”需要收集了大量有关资料,故而中国大陆以外现也存在较为集中、完整的原始史料。较早的有 1930年代初中期“围剿”共产党根据地时所收集的中共文件,即所谓“陈诚文库”。此外,台湾地区司法事务主管部门调查局资料室等也保存有相当数量的中共党史史料。总体来看,若台湾的相关档案史料与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已开放的民国时期档案结合起来,则要比较深入、详细地分析政策决定过程,是具备条件的。
本文选编自《近代中国研究入门》,注释从略。转自歴史之島
转自:“书斋里外”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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