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角度来看生育现象,生子广嗣是家族维持永续不绝的重要手段。男女结合方能诞育子嗣,然而文化观念将生育的责任片面加重在妇人身上,史传所载不孕求子者多为女性;医书中对于不孕,多针对女体下药治疗;在家族礼法或婚姻制度上对不孕的救济,也是针对妇人而设计。妇人无子,丈夫或去妻更娶,或纳妾广接,都形成对妇人不孕无男的指责与压力。就妇女本身而言,生育是生命中的大事,成则证明自己的生育能力,是一个正常没有问题的女人,同时确立自己在夫家的地位;败则可能饱受指责,或失爱被出或忍受丈夫纳妾,若于分娩时失败,甚至有性命的危险。妇人求子不仅止于顺利怀孕,更冀望一举得男,而且是得好男,毕竟男子才有可能成为父系家族的继承人,对于母亲在家中的地位影响巨大。
在传统生育文化的观念中,母子的互动关系被认为从母亲受孕怀胎那一刻便开始建立。怀胎期间,母亲的子宫便是胎儿的宇宙,母亲以自己的血肉供给胎儿成长的养分,母子身体相连可说是客观的生理现象,但古人更进一步认为母子物感相通,而引申出关于转胎、养胎以及胎教的看法,具有相当丰富的社会文化意义。怀孕期满,胎儿当自母体分娩而出,此时母子的互动有如敌体,却又性命相系,稍一不慎便有死亡的危险,母子性命相连,密切万分。
古人相信在怀孕初期可借由人力影响胎儿的性别,称为转胎,有效期限在怀孕三个月之前。转胎以转女为男为主,这与孕妇及家人期望能一举得男的心态密切相关。方术转胎相信孕妇的言行若与特定性别相关,胎儿便能转化,而且不论天生雄性的生物,或社会上代表男性的用品,都有转女为男之效。例如令孕妇“操弓矢、射雄雉、乘牡马、观虎豹”可生男,又汉魏六朝时期,令孕妇佩带或服食宜男花以求男,也在民间流行。服药转胎主要也是以孕妇服用象征男性的物件来影响转女为男。[2]转女为男的强烈需求,显示社会文化对性别的偏好取向;而母亲经由物感相通的原理,在转胎的机制中扮演最主要的关系人,经由母亲在怀孕早期的言行活动,影响胎儿性别。因此在转胎观念的影响下,不能生男,果然其咎在母。
为了诞育健康的婴儿,孕妇自初孕至分娩皆需注意养胎。史传记载一则华佗医治小儿的故事,华佗认为小儿之病来自其母怀孕之时“阳气内养,乳中虚冷,儿得母寒,故令不时愈”[3]。可见母亲在怀孕之时的身体状态,对于新生儿的健康有很深远的影响,故养胎的方法着重于孕妇的健康照顾而以饮食调理为主。积极养护方面,根据对胎儿成长的认识,逐月给予孕妇适当的饮食及滋补之物。消极回避方面,往往不脱外象内感的观念,例如食驴骡令难产(个性),食兔令缺唇(形状),食豆酱令面黑(颜色)。[4]总之怀孕期间孕妇与胎儿一体相连,欲求一身体强健形貌美好之子,必须从照顾孕妇做起,所谓一人吃两人补,孕妇不是单独的个人,摄食或禁口,皆须以胎儿的成长需求为主。
求好男之法,除了以养胎修好形貌,行胎教以培育胎儿性情更是母亲的重责大任。胎教的观念历史悠久,汉代士人便主张古代圣王即有胎教之法。戴德《大戴礼记》载青史氏曰:“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师蕴瑟而称不习;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则太宰倚斗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5]刘向更引文王之母大任为例,说明孕妇应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恶言,寝不侧,坐不偏,立不跛,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德过人。[6]“古代贵族要求孕妇举措适当,显然将教化新生儿的过程提早由母腹中开始。两汉之时,封建贵族的礼法观念向民间社会延伸,对子嗣性格的期望,主要以传统君子教育为模范。”[7]魏晋南北朝为门第社会,尤重家族传承,养育具有孝悌仁爱等伦理道德性格的贤子良孙,对于门第的维续十分重要,对于胎教的重视自是不在话下。北齐颜之推承袭汉人胎教之说,但以为怀孕三月即由母亲实施胎教,较之七月之说时间又更加提早。[8]在生育文化的影响下,孕妇在怀孕期间,前三个月要努力转胎为男,接下来的七个月则要端身正心,动静合礼,实是辛苦万分。
“在妊娠的十个月中,胎儿受母体的照顾而成形发育,二者有如一体。日满月足,分娩时至,则二者必须分开。顿时,母子有如敌体,甚至胞衣此一与母子命脉相系的产余之物,都可能威胁产妇平安。”[9]据学者研究,汉魏六朝妇女的婚年大多集中于十四岁到十八岁之间,而妇女寿年的统计,显示二十岁到三十岁是妇女的死亡高峰之一,怀疑因产疾而亡,可能是当时妇女的重要死因之一。[10]史书中不乏因产而卒的记载。西汉“长陵女子以乳死,见神于先后宛若”[11]。晋代刘寔之妻卢氏,生子跻而卒。[12]诸显姨嫁米元宗为妻,产亡于家。[13]刘宋孝穆赵皇后生刘裕时,以产疾殂于丹徒官舍,时年二十一。[14]陈后主之长子吴兴王胤,母孙姬因产卒,沈皇后哀而养之。[15]汉代名臣霍光的夫人曾表示“妇人娩乳大故,十死一生”[16]。南朝医家陈延之则形容妇女分娩时“下地坐草,法如就死也”[17]。可见生产对妇女的生命安全往往带来巨大威胁。史传中有因分娩过程不顺而影响母子感情者,《左传》隐公元年“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寤生,遂恶之”[18]。“寤生”一说为“牾生”,指足先头出,亦即逆产。[19]在汉代对于“牾生”更是厌恶,成为民间“生子不举”的原因之一。[20]
总论其上,传统生育文化认为不论是子嗣的性别、健康、贤不肖,皆与母亲息息相关,其关键就在于怀孕期间孕妇与胎儿的互动,母之所言所行、所见所感皆与胎儿感通,而造成深远的影响,尤其胎教之说将子嗣贤劣的责任全加诸于母亲身上,更增添妇女生育的辛苦与压力。刘向主张“人生而肖父母者,皆其母感于物”[21]。王充进一步指出“受气时,母不谨慎,心妄虑邪,则子长大,狂悖不善,形体丑恶”[22]。隋代《产经》更明言:“诸生子有痴疵丑恶者,其名皆在母。”[23]“言下之意,生子的面貌、健康和性情良窳,都由怀孕的妇女所左右;同时,也可以用来检验妇女从受孕到分娩的品行。”[24]而既认为孕妇与胎儿性命相系,感物相通,母子关系从母亲怀孕开始即亲密异常,再没有第二种人伦关系能如此亲近。而自古娩乳大故,有如就死,妇女为生育子嗣甚至付出生命。《诗经》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劳。”[25]虽以父母并举而言,实际上母亲在生育上的劳瘁,才真正是“欲报之德,昊天罔极”[26]。文化观念对孕妇赋予生好男的责任,一方面可能增添女性生育的辛苦与压力,另一方面也更拉近亲生母子的关系。
情感与制度:魏晋时代的母子关系
内容简介:
父权社会的人伦悲剧,三个母亲的生育困境。母子亲情被反复剥夺,“父至尊”与“母至亲”的艰难抉择。一本史语所中古女性史的经典著作,揭示父系家族传承的血泪真相。李志生、胡阿祥、仇鹿鸣、徐冲等专家学者倾情推荐,让历史告诉你,女性的未来应通往何处。
长期以来,古代中国的父系家族一方面利用体制规范刻意压低母亲的地位;另一方面,“强迫”女性必须生育,将养育子嗣的工作交给母亲,并通过史传称扬塑造理想的母亲形象,利用女性的母职为父系家族的传承服务。
本书从东晋于氏据“礼”抗争、上表争子的例子出发,揭露母职经验对女性自身的特殊意义,以及可能引发的对父系制度的根本挑战。于氏最终的失败表明,超逸出父系制度的女性经验,父权社会往往“无心”去理解。母子关系对父系制度的挑战,只是架构内的修正。
作者简介:
郑雅如,女。中国中古女性史专家,台湾大学历史学博士,师从李贞德女士。现任职于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学界推荐:
在中国古代,母子关系中包含着多重张力,如男与女、父系礼制与母子情感、不同身份下的母子关系、不同时代对母子关系的礼教要求变化等。本书作者立足于魏晋时代,对如上内容做出了交织式探讨,填补了母职研究的空白,推进了妇女与性别史的研究。
——中古女性史专家、《闺塾师》译者 李志生(北京大学)
在传统文化与思想观念之继承与新变复杂叠合的魏晋时代,“父至尊”原则与“母至亲”诉求之间,礼制与人伦之间,有着怎样的依存关系、因应结构、现实落差、抗衡挑战?不妨回归到雅如女史描述的大时代与小生命中,切身感悟那些既规范、又鲜活的父、母、子之语境乃至情境,你会动容、吟叹,进而同情、沉思……
——中国地名大会评委、“中国好书”奖获得者 胡阿祥(南京大学)
本书聚焦魏晋时期的母子关系,分梳孝子为母服丧时情感、实践与礼典规定间的冲突与调适,勾勒中古女性在一妻多妾的士人家庭中因身份变化扮演的不同角色,揭示母子情感与父系制度间的微妙关系。
—普隐人文学术奖得主、《魏晋之际的政治权力与家族网络》作者 仇鹿鸣(复旦大学)
本书以细腻深切的笔触,对魏晋时代母子关系的诸多面相进行了系统考察。作者出入于礼制史与社会史之间,通过“母职经验”这一关键概念,描摹出母子情感与父系制度交融与对抗的历史图景,为魏晋女性史研究别开一新天地。真正的“女性史”立场可以为史学研究开启何种视野?史学研究又能够为现实的生命经验提供何种参照?本书给出了一个充满锐气的答案。 ——普隐人文学术奖得主、《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作者 徐冲(复旦大学)
目 录
第一章 绪论:从东晋于氏上表谈起
第一节 楔子——于氏的故事
第二节 研究范围与概念界定
第三节 研究回顾与检讨
第四节 章节安排
第二章 父系观点下的母子人伦:以丧服制度为主的考察
第一节 丧服制度所表现的人伦关系
第二节 亲生母子间的服丧规范分析
第三节 非亲生母子的服丧规范分析
结论
第三章 孝子观点下的为母服丧
第一节 魏晋时期庶子为生母服丧的变革
第二节 魏晋时期子为出母服议
第三节 汉晋间与嫁母服相关的礼议
结论
第四章 荣辱与共的母子关系
第一节 嫡庶之辨
第二节 母子一体
第三节 父命与贵嫡对母子人伦的影响
结论
第五章 儒家文化下的母恩子孝
第一节 生我劬劳
第二节 贤母之教
第三节 母命难违
第四节 母子情长
结论
第六章 结论:为母经验挑战父系制度
第一节 双刃之剑——母职的力量
第二节 一个母亲的观点:养为己子
第三节 父系制度对母职的控制
参考文献
[1] 参考李贞德:《汉唐之间求子医方试探——兼论妇科滥觞与性别论述》,页284—316。
[2] 参考李贞德:《汉唐之间求子医方试探——兼论妇科滥觞与性别论述》,页309—310。
[3] 见《三国志·魏书》卷二九《华佗传》,页800。
[4] 参考李贞德:《汉唐之间求子医方试探——兼论妇科滥觞与性别论述》,页311。
[5] 王聘珍撰:《大戴礼记解诂》卷三《保傅篇》,页59—60。
[6] 刘向:《列女传》卷一“周室三母”,见周光培编:《汉魏笔记小说》,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页24b—25a。
[7] 李贞德:《汉唐之间求子医方试探——兼论妇科滥觞与性别论述》,页312。
[8] 见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卷二《教子》,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页8。
[9] 李贞德:《汉唐之间医书中的生产之道》,页566—567。
[10] Jender Lee, “The Life of Women in the Six Dynasties”, Journal of Women and Gender Studies 4(1993):4780,Table I,Table V.
[11] 孟康曰:“产乳而死也。兄弟妻相谓先后。”见《汉书》卷二五《郊祀志》,页1216。
[12] 见《晋书》卷四一《刘寔传》,页1196。
[13] (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二七六,引干宝《搜神记》,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页2186。
[14] 见《宋书》卷四一《后妃传》,页1280。
[15] 见《陈书》卷二八《后主诸子传》,页376。
[16] 见《汉书》卷九七《外戚传》,页3966。
[17] (日)丹波康赖(912—995):《医心方》卷二三,引《小品方》,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页25a。
[18]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页10。
[19]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页10本条讨论。
[20] 李贞德:《汉隋之间的“生子不举”问题》,页752。
[21] 刘向:《列女传》卷一“周室三母”,页25a。
[22] 见黄晖:《论衡校释(附刘盼遂集解)》卷二《命义篇》,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页55。
[23] 丹波康赖:《医心方》卷二二,引《产经》,页12b。
[24] 李贞德:《汉唐之间求子医方试探——兼论妇科滥觞与性别论述》,页312—313。
[25] 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蓼莪”,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页626。
[26] 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蓼莪”,页627。
转自:艺术与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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