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陕西宝鸡人。1983年西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1986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硕士学位,之后从事西周都城丰镐遗址的发掘。1990年进入日本东京大学,并于次年起攻读博士学位;2000年获得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言和文化系教授,哥伦比亚大学唐氏早期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擅长田野考古、古文字特别是西周金文与文献的综合研究,注重考古学与比较历史学理论和方法论的探索。2002年创办哥伦比亚大学早期中国讲座。曾主持山东龙口归城古城遗址的中美联合调查与发掘。中英文主要著作:《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和政治危机》《西周的政体:中国早期的官僚制度和国家》《早期中国:社会与文化史》等。三联书店计划再版许倬云先生的《西周史》,这是一个喜讯!许先生的这部名著1984年由台湾的联经出版公司出版;1988年耶鲁大学的英文版对原书内容进行了扩充,并据此完成中文的增订本,分别由联经(1990)和北京的三联书店(1994,2001)出版。这部大著视野广阔,思路缜密,今天读来仍是处处锐意。它能在海峡两岸一版再版,足见其在海内外读者心目中的地位,也可见许先生在中国史学界的深远影响。许先生命我做一篇长跋,概述《西周史》(增订本)出版以后这二十余年来西周时期的考古发现及其新启示。能得到许先生如此的信任,为这部对西周研究有奠基之功的学术殿堂添砖加瓦,我感到非常的荣幸。许先生既是师长,我们同时也是芝加哥大学毕业的校友,能为他做这点小事,即使从个人角度也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
纵观这二十余年西周时期的考古发现,可以用“峰回路转”这几个字来形容。80年代以前的考古工作大致集中于西周王朝中心地区的陕西渭水流域和河南省西部以洛阳平原为中心的地区。前者是周人故地,有丰京、镐京和周原等都城遗址,后者则有周王朝的东都洛邑和王城,是其在东部平原的统治中心。两个区域均出土了丰富的考古资料,通过研究使我们取得了西周时期的考古编年和对西周物质文化的一个基本认识。这也是《西周史》初版所依据的考古学基础。至于中心地区以外的地方封国,也就是诸侯国,虽有河南浚县辛村卫国墓地和北京房山琉璃河燕国墓地的新发现,除此之外我们实际知之甚少。80年代中期西周考古的重点开始由中心地区向边缘地区转移,特别是到了90年代,随着晋侯墓地等一系列重要遗址的发现,西周考古遂进入了一个地方诸侯国的大发现时期。这些发现一方面加深了我们对边远地区的青铜时代文化的了解,同时也为我们重新考虑诸侯国与中央王室的关系,以至西周国家整体政治结构和其统治的性质提供了一个新的考古学基础。到了新世纪,随着周原考古工作的重新展开和随之而来的周公庙的发现,中心地区再次成为西周考古学上备受瞩目的重点。特别是眉县李家村等地铜器群的发现,更引起了我们对西周中心地区政治文化生态的重新关注。
上述的发展轨迹看来像是偶然,但实际上又有它作为一个学科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因为对一个政治文化体系的中心和边缘地区的认识是互为表里、相互促进的。沿着这样一个发展途径,我们对西周时期历史文化的认识可以得到不断的加深,也能实现不断的自我超越。下文将首先讨论80年代中期以来西周考古的重要发现;第二节则逐类介绍新发现的重要西周青铜器铭文。考虑到《西周史》广阔的读者面,本文将采取简要概述的方式,并重点指出各项发现的意义所在。有专业兴趣的读者可以根据注释中的信息作进一步深入阅读。第三节将分议题讨论上述发现的新启示及我们所获得的对西周国家及其政治和文化的新认识。
《西周史》初版之际正是西周地方诸侯国的发现如火如荼之时,因此书中对西周国家的整体结构,特别是边远地区文化和人群组成有特别的关注。〔1〕北京琉璃河燕国墓地的发掘是80年代中期西周考古的亮点。燕国远离周人中心地区,其在周初以后到西周晚期之前的历史在文献中完全失载。因此,琉璃河的发现不仅在考古学上揭示了一个边缘诸侯国物质文化的实像,同时也为揭开史学上燕国之谜提供了重要线索。该遗址在70年代首先由北京市文物工作队进行了调查和试掘,确定了墓地的范围及残存城墙的位置;这是当时发现的属于西周时期的独一城墙。〔2〕80年代中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北京市文物工作队组成的联合考古队在这里连续工作,发掘了数座大型西周墓葬及车马坑,其中M1193带有四条墓道,是西周时期考古中所首见。特别重要的是该墓出土了克罍和克盉两件铜器,其铭文直接记载了周初燕国始封的经过。〔3〕而出土这篇铭文的M1193很可能即是燕国始君之墓,这随即引起了学术界有关这位国君究竟是谁,及封于何时的激烈争论。总之,琉璃河燕国城址和墓地的发现揭示了西周地方诸侯国研究的潜力,也真正把学者们的注意力引向了周人世界的边缘地区。
同样肇始于70年代,北京大学对山西境内的西周遗址进行了调查,在曲沃和翼城之间发现了天马—曲村遗址,后来学者们推测晋国始封之唐城应该就在这一带。〔4〕从1980到1989年,考古工作者在这里进行了六次发掘,共揭露西周到春秋时期墓葬641座及大面积的居住遗址,其中47座墓葬出土了青铜容器,全面展现了汾水流域西周文化的面貌。〔5〕1991年由于盗墓又发现了天马、曲村和北赵三个自然村之间的晋侯墓地,随后几年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发掘了8组共17座大墓,整齐排为两列,据铭文可知每组包括一代晋侯及其夫人的墓葬(图1)。〔6〕2000年末在两列之间又发现了M114和M113一对墓葬,并出土了极可能为唐叔虞所作的一件方鼎,而所出墓葬则可能是由唐改封晋后第一代晋侯燮父的墓葬。〔7〕关于这9组大墓的排列顺序及每组晋侯的认定目前还没有一致意见,但它们无疑包括了自燮父到文侯的九位晋侯,年代自西周早期延续到春秋早期,为我们提供了西周诸侯墓地的一个完整典型的例子。其次,80年代发掘的641座中小型墓葬中极少被盗,是一批珍贵的完整墓葬资料,它们允许我们在考古学上对其墓葬规制、器类组合和演变进行系统的排比,也允许从历史学角度对晋国的社会结构和习俗,甚至包括人口结构方面进行考察。第三,由于每组墓葬均出土了晋侯的铭文,特别是M8中还出土了刻有长篇铭文的晋侯苏编钟,〔8〕可以与文献中记载的晋国世系作比对,从而使我们看到西周传统文献(主要来自王室系统)中的问题,也为我们重新考虑西周晚期周王室和地方诸侯的关系提供了契机。从曲村一带向南越过绛山即到了绛县横水镇。2004年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发掘了三座带墓道的大墓,其中两座保存完好,出土了有“倗伯”铭的青铜器。〔9〕据其他铭文可知倗国为媿姓,其族源可能与山西和陕西北部的鬼方有密切关系,并曾嫁女于陕西镐京附近的毕氏宗族和位于山东西部的郕国。倗国不见文献,可能并非周人封国。2010年又在翼城县城以东约六公里的大河口发现了霸国墓地。霸国亦不见于文献,但据出土铭文可知它和位于北京的燕国及陕西东部的芮国均有来往,详情尚有待进一步报道。这些新发现对研究西周国家内异姓小国的来源及与周王朝的关系有重要意义。
位于河北邢台的邢国和位于河南平顶山的应国是分别从北方和长江中游进入中原的门户,在西周国家的防御体系中是有重要地位的。〔10〕邢台地区古代即曾出土过五件邢侯夫人姜氏所作的鼎。〔11〕1993年起,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在邢台市西端的葛庄清理了二百三十多座西周墓葬,多属西周早中期,个别属于晚期,其中包括五座带一条斜坡墓道的甲字形大墓,按等级应属国君及其配偶的墓穴。〔12〕由于历史上的猖狂盗掘,这批墓葬基本没有出土有铭文的青铜器,从而也无法判定具体墓主;但结合文献记载,再联系到1978年邢台市北70公里处的西张村墓葬出土的邢国铭文资料,〔13〕基本可以判定葛庄这些大墓即是邢侯之墓。属于应国的青铜器过去已有不少发现,其中最重要的是出自陕西蓝田的应侯钟,并早有学者作过讨论。〔14〕1982—1992年间,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在平顶山市滍阳镇以西的滍阳岭一带连续发掘出了一百三十多座墓葬,年代自西周早期偏晚一直到东周早期。这批墓葬中出土了多件由应国贵族铸造的铜器,作器者包括应侯爯、应伯等。目前这批资料只有其中的M1、M84和M95正式发表,有关墓地的正式报告尚在整理之中。〔15〕结合古代文献推测,应国都城的“应城”即在今滍阳镇的附近。
西周东方的地方封国以齐、鲁为最大,另有滕和郕两个姬姓国,和鲁国一起分布在鲁西山前地带。齐、鲁两国都城的临淄和曲阜古城在六七十年代曾经过系统的探查,但是两处均未发现明显的西周早期现象,因此可能均不是该国在西周早期的都城,这是一个基本认识。相反,由于滕公铜器和滕侯墓葬在山东滕县的一座古城附近出土,年代均属西周早期,因此可以基本推定这一带即是滕国早期的中心。〔16〕齐国早期的遗迹近年来有重要发现。由于“南水北调”工程之故,山东省考古研究所于2008年起在山东省高清县陈庄发掘了一处重要的城址,南北、东西长各约180米。城内中部偏南有圆形夯土台基,可能为祭坛遗址,其北侧发现两座带斜坡墓道,为规格较高的墓葬。城内共发现墓葬九座,均在东南部,其中M18出土有“丰般作文祖甲齐公尊彝”铭文。〔17〕而另一座墓葬则出土了一件引所作的铜簋,铭文约七十余字,显然是受周王册命,驻守所谓“齐师”的将领所作(见下文)。从这座城址的规模和内部建筑布局判断,它作为齐国早期都城的可能性并不大。但它无疑是齐国公元前859年迁都临淄之前的一处重要遗址,其性质可能主要与齐国早期的祭祀活动有关。
山东地区族姓繁杂,除了周人所封的姬姓和姜姓诸侯国外,尚存在为数众多的土著人群,他们在西周时期纷纷自立为国,有一个广泛的二次国家形成过程。其中与周人关系最为密切的有莱和纪(己)两国,均曾参加周人对南方淮夷的战争。〔18〕莱国都城文献一致认为在山东龙口市(旧黄县)的归城遗址;在离归城东南约15公里的鲁家沟过去曾经出土过“莱伯”所作的铜鼎。〔19〕为了研究莱国的形成过程及与西周国家的政治和文化关系,2007年由哥伦比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山东省考古研究所组成中美联合考古队,对龙口归城遗址和黄水河流域进行了为期四年的系统调查和试掘。现已查明归城内城南北长490米,东西宽525米,城内发现两区共17座夯土基址。归城外城则呈椭圆形,在莱山北麓随山势而建,总面积约8平方公里,与曲阜的鲁国故城大致相当。〔20〕根据试掘,我们基本可以确定内城建筑在西周时期,而外城的建筑则有可能较晚一些。这是近年来西周考古工作的另一项重要收获,正式报告目前正在编写之中。
在西周国家的西部,秦国早期的考古是90年代的一个重大发现。1994年6月,两件成对的青铜壶突然出现在纽约拉利(James J. Lally)公司的东方艺术展厅中,同铭为“秦公作铸尊壶”,年代属东西周之际,比之已知的任何秦器都早。〔21〕稍早,另有8件大型的黄金饰片出现在巴黎的古董市场,为韩伟先生赴法国时所见,据说来自甘肃省礼县。〔22〕1994年夏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即对礼县大堡子山盗余之墓进行了清理,确定有两座带双墓道的大墓,南北相距约40米,其南并有两座车马坑,而所出地域正当文献中所讲秦人本宗大骆部族所居住的“犬丘”。〔23〕出自这两座墓葬的青铜器目前可知器形和(或)铭文者至少有22件之多,分藏于中国(包括台湾和香港)、美国的公私藏家。另据说有铜编钟流入日本,但至今未见正式报道。大致来讲,这批器物均作于东西周之际的几十年中,它们的发现确定了历史上秦国早期活动的中心。但是,两座大墓究竟属于哪两代秦公,这在学术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笔者认为有充分的理由将这批铜器定在大骆被犬戎灭族,由秦庄公于公元前821年重新攻取犬丘以后到秦文公于公元前762年由犬丘迁至陕西之前。这期间在犬丘实施过统治的只有庄公(卒于前778年)和襄公(卒于前766年)两位秦公,他们应当就是大堡子山两墓的墓主。〔24〕
为了进一步了解大堡子山所在的西汉水上游古代文化的分布及与早期秦人的关系,甘肃省文物部门邀集甘陕两省及北京的五个考古单位,于2004年起对礼县、西和地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发现周—秦文化遗址37座,寺洼文化遗址25处,并确定大堡子山、西山、山坪三处中心城址。〔25〕这项工作随即引来2006年对大堡子山的全面钻探和“秦子”乐器祭祀坑的发掘。〔26〕该祭祀坑北距秦公大墓仅20米,从中出土了整齐排列的3件镈钟、8件甬钟和一组10件的石编磬,其中最大的一件铭文26字,为“秦子”所作,这是大堡子山上又一次重大的考古发现。但是,这项重要的发现也引起了学者们对大堡子山秦公身份的重新疑惑。笔者最近撰文,认为这批秦子铜器的年代大致相当于1978年宝鸡太公庙出土的秦武公钟或略晚,应该是公元前688年秦人西征重新占领陇南故地后上祭大堡子山两位先公时的遗存。再联系到大堡子山上其他中小型墓和附近园顶山秦国墓葬的年代,我们可知秦人于春秋早期晚段以降在西汉水上游的活动又变得相当频繁。〔27〕
靠近西周国家的中心,晋、豫、陕三省交界地带是90年代以来西周考古的另一个重要地区。虢国在西周初年即分为数个支系,虢叔一支被派往中原,建立了所谓东虢,在荥阳一带。留在陕西王畿内的虢氏后裔以宗族的形式存在,其中虢季氏一支最为繁盛,中心居地在陕西宝鸡县即今虢镇一带。西周晚期,虢氏东迁今河南三门峡一带,即上村岭的虢国墓地。1990年同一墓地北部又发现18座墓葬,其中多座墓葬规格较高,出土了大量的青铜器和玉器。特别是出自M2001的二十余件青铜器上均有“虢季”铭文,其中一件并直称“季氏”,再次说明三门峡的虢国墓地应属于虢季氏一支,从陕西的宝鸡地区迁来。〔28〕另外一座大墓M2009出土有长铭文的编钟,并出土有“玉遣策”和大量的精美玉器及4件铁刃的铜兵器,可能也是一代国君之墓。〔29〕这些发现不仅为研究虢国的历史提供了新资料,同时也对研究西周宗族的组织方式和分化迁徙的一般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位于这个地区的另一个小国是芮,这是近年来的最新发现。2005年由于盗墓发现的梁带村芮国墓地,至2007年已勘探发现约一千多座墓葬,位于今韩城市东北7公里的黄河西岸上。现已发掘的墓葬中包括四座带墓道大墓,其中M27有两条墓道,出土了7鼎6簋,规格很高,据铭文判断应为一代芮公的墓葬。而其旁边的M26出土了多件“仲姜”所作铜器,被认为是芮公夫人之葬(图2)。这些墓葬中出土了大批的青铜器和精美玉器,年代大多在东西周之际。而文献上也有关于芮国在这一带活动的记载,并提到芮国夫人姜氏,很可能即是M26的仲姜。也有学者指出,芮国墓地可以看到青铜器铸造的“复古现象”,如出自M27的一套尊、卣;〔30〕而出自M502的四件约一米高的木质人佣更是罕见。另外,M502还出土了“毕伯”所作的铜鼎,是为数甚少的毕公后人之器。〔31〕和其他学者一样,笔者曾认为《诗经·大雅·绵》中所讲的虞、芮两国应在周人之西北,而两国后来在陕东和晋南的出现反映了西周晚年宗族东迁建国的历史大背景。〔32〕从这个意义上讲,梁带村芮国墓地的发现为我们理解西周晚年的政治形势提供了一批珍贵的资料。
经过整个80年代的搁置,周原的考古工作经相关单位的组织和协调于1999年重新展开,标志着西周中心地区考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在以后的几年中,周原的联合考古工作取得一些新的进展,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云塘—齐镇两组宗庙建筑基址和李家村一带铸铜作坊及相关遗址的发掘。这两组建筑东西并列,相距仅50米之远,每组有三座基址构成一个“品”字,外围有宫墙环绕,自成体系(图3)。由于它们功能简单,其结构与凤翔马家庄秦国宗庙完全一致,应属宗庙类建筑无疑。〔33〕它们发现的重要性就在于提供了西周时期宗庙的一个范本,从而也间接证明了过去在周原凤雏村和召陈村发现建筑基址并非宗庙,而是周王或其他贵族的居室。笔者曾指出一种可能性:即它们有可能是西周册命金文中常常讲到的位于周地的康宫、康邵宫、康穆宫、康宫夷宫等一类周王宗庙中的两座;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想,需要进一步证明。〔34〕李家村铸铜作坊的发掘提供了西周时期最大宗的陶范之一,约有15000件之多,其中并包括大量的陶模标本,对研究青铜器的铸造工艺很重要。〔35〕
周原的重新发掘几年后又引来了周公庙的发现。2003年北京大学学生在周原外围调查时在岐山县以北周公庙一带发现两片有字甲骨,随即由北京大学和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另行成立周公庙考古队,于次年开始对这处遗址的全面调查和钻探。经过两年的工作,考古队共确认了六处墓地,特别是北部山上的陵坡墓地规格最高,包括有四条墓道的大墓10座,三条、两条和一条墓道的4座,整个墓地由一条长达1500米的围墙所环绕。在这群墓葬的西南坡下钻探发现四十余处夯土建筑基址,总范围南北长300米,东西宽90米,无疑是遗址的中心部位。在遗址的东北边缘地带又发现了铸铜作坊遗址,出土陶范数百块之多。更为重要的是,在遗址范围内还采集和发掘出土了七百余片甲骨,其中九十余片有刻辞,内容数次讲到“周公”、“周”、“新邑”等。〔36〕由于山上10座四条墓道的大墓是前所未见的最高规格墓葬,而且周公庙遗址的时间又从先周晚期一直延续到西周晚期,这随即引起它们是否西周王陵、周公庙遗址是否另一处王都的猜想。但遗憾的是,已发掘的两座大墓几乎早被盗掘一空,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尽管目前仍没有确切证据,但大多数学者倾向于认为山上大墓应是历代周公的墓葬,而山下则是周公一族的宗邑。如果这样,这并不降低周公庙发现的重要性;相反地,从西周社会史研究的角度讲,它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西周宗邑社会的范本,这是前所未有的,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周公庙铸铜遗址的发现则说明王室以外的宗族拥有着自己的青铜器制作体系;而甲骨文的出土更说明以宗族为中心的占卜活动的存在。这将为我们开启一系列值得研究的课题。
考古学家中有一些人反对脱离青铜器的器形来谈铭文,这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不过,铭文通过它们之间在内容上的联系确实构成了一个独立的信息系统,因此有必要对它们作一专门介绍。《殷周金文集成》所收铭文以1994年为限(实际上,由于该书按器类编写并分册出版,比如钟铭,以1984年第一册出版年为限)。之后刘雨、卢岩的《近出殷周金文集录》,收录1258器,以2000年为限;钟伯生、陈昭容等的《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收至2005年,共新出2005器。关于这些新出铜器的综述尚未见之中文,但英文的却已有了夏含夷教授撰写的两篇介绍,可以参考。〔37〕以下笔者仅就过去二十年最重要的发现,特别是《西周史》未及纳入考虑的铭文进行分类简介,并讨论它们对西周研究的意义。
谈及大宗有铭青铜器的发现,最重要的当然是眉县杨家村出土的单氏家族铜器。发现的地点离1955年出土盠方尊和盠方彝的李家村仅约一公里,同在陕西眉县车站附近。这个窖藏2003年由农民取土而发现,包括27件青铜器。其中最重要的是逨盘,铭文372字,历数十一位周王世袭和单氏家族八代先祖的功绩,从文王直至宣王时期,其中第四代先祖盠父就是前述盠方尊和盠方彝的作器者。这是史墙盘出土以后的有关西周王世和家族世系的最重要的一次发现。更有趣的是这篇历数单氏家族历史的长文被冠在册命金文之前;后文讲述王命逨担当荣兑的助手,协助其管理四方的林沼(图4)。同出的还有两件作于宣王四十二年的铜鼎和一套10件作于宣王四十三年的铜鼎。前者提供了有关猃狁之战的新史料,而后者记录了周王对逨的另一次册命,改命他管理历地的人众。〔38〕笔者已指出,这是西周金文中官员由副职升为正职的又一例证。〔39〕总之,眉县青铜器的发现对我们研究西周家族的历史、分支原则、铭文的文体和西周的官僚制度有多方面的意义。西周铜器窖藏的另一个重要新发现是扶风五郡西村窖藏。该窖藏发现于2006年,出土青铜器26件,包括2簋、2尊、5件编钟和兵器、马器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件琱生尊,铭文各113字,与传世耶鲁大学所藏的五年琱生簋及中国国家博物馆所藏的六年琱生簋所记的是同一件由琱生的宗君召氏家族所代理的土地诉讼。〔40〕耶鲁大学的簋作于五年正月,中国国家博物馆的簋作于六年四月,而新发现的琱生尊则作于五年九月,正好在前两器之间,提供了有关这一土地诉讼事件的连续记录,十分难得。除了对西周法律史研究的意义外,五郡窖藏的另一个意义在器形学方面:两件琱生尊均仿西周早期陶尊的模式,同出的另两件簋也仿陶器器形;而传世两件琱生簋虽铸于西周晚期,却保留了西周早期铜簋的形态(图5)。凡此种种均说明了琱生家族可能保持了自己独特的青铜器铸造风格,并呈现了一种仿古的爱好,这对我们研究西周青铜器铸造工业的组织的传承有重要意义,值得进一步研究。
其他和王室活动有关的重要铭文尚有几件,如入藏保利博物馆的师酉鼎,与传世已知的师酉簋为同人所作,记载了周王亲自对师酉的赏赐。〔45〕作册吴盉现在香港私人藏家,与过去所知的作册吴方彝为同人所作。该器铭文记载王于三十年四月于某地行执驹之礼,礼毕,授驹于作册吴的事。〔46〕按铭文所记载的高年位,该器应作于穆王时期,并可能与上述虎簋同年同月。另一件重要的铭文是吴虎鼎,1992年出土于陕西长安县,1998年见于报道。铭文长164字,记载周宣王18年于康宫夷宫中宣布周厉王的旧命,将原属于吴的旧疆付于吴虎,并详细记录了这片土地的四界所至(图7)。〔47〕吴虎鼎除了是宣王时期的标准器,在铜器断代上有意义外,在以下几个方面则更为重要:首先,它讲到田地的四界,特别是毕地和姜土地所在的相对位置,对我们了解周都(镐京)附近的地理环境非常重要。其次,它详细记录了土地转让的程序、人员构成及其土地文书的使用,对我们理解西周晚期官僚体系的运作至关重要。更重要的是,这次土地让渡事件虽发生于宣王时期,但它是厉王的旧令,这为我们深刻理解西周厉王时期的社会危机提供了直接的新资料。〔48〕
来自地方诸侯国的铭文资料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有显著增加,其中最重要的几件如克罍和晋侯苏编钟已见于《西周史》增订本,不须赘述。〔49〕这些铭文除了对了解所出诸侯国的具体史实有所帮助,有些更是对我们了解西周国家的性质,特别是诸侯国在西周国家中的地位有重要意义。如叔夨方鼎出于北赵晋侯墓地M114,经李伯谦先生考订,作器者即是唐叔虞,尽管出土此器的M114现在看可能并非叔虞之墓。重要的是,这件出自诸侯国的铭文记载的却是发生在周东都成周的大典,大典之后叔夨受到周成王的召见,并得到赏赐。〔50〕近年出土于绛县横水M1的倗伯偁簋则讲到倗国国君偁大约在穆王二十三年访问周朝都城,并在那里受到益公的赏赐。〔51〕应国位于河南平顶山;过去陕西蓝田出土的应侯钟记载应侯见工自平顶山一带封地来到陕西王畿觐见周王的事。北京保利博物馆新入藏的应侯钟记载了应侯见工在某地侍奉周王燕飨和周王对见工的赏赐。〔52〕
笔者曾经指出,在西周早期,诸侯国国君及其臣属对于宗周的回访非常频繁,特别是经常性地参加周王在东都成周举行的各种典礼。西周中期以后周王室与东方封国的人员往来又呈明显下降的趋势。〔53〕另一方面,即使到了西周中晚期,东方的诸侯国仍然通过对王室组织的军事行动提供援助的方式来参加西周国家的活动。上述应侯见工所作的铜器另有两件近年被发表:应侯见工鼎2000年入藏上海博物馆,铭文记载应侯受周王之命征伐南夷毛,多有俘获,并因之为其父武侯铸器。〔54〕另有应侯见工簋藏于纽约首阳斋,器铭14字,而盖铭却有82字,可能并非原配。盖铭所记与应侯见工鼎为同一事,但所伐的敌人被称为淮南夷毛,明显即是南淮夷的一位首领。见工多有斩获,因此为王姑单姬作尊簋。〔55〕首阳斋所藏另有一件伯父簋,记载周王亲自南征,伐子,至桐潏;伯父从王南征,亲自执讯十人,斩首二十,得孚金五十勻。子即过去所知厉王钟(又称宗周钟)所讲的“南国子”,而桐潏见于过去所知的翏生盨,是南淮一个地名。〔56〕
当然,近年发现的有关南征的最重要的一件青铜器是柞伯鼎,2005年入藏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柞伯鼎铭文112字,记录了大约是周厉王时期对淮夷的另一次战争。这场战争由王室派出的重臣虢仲为主帅,并由很可能也来自于陕西王畿的柞伯进行协助。柞伯首先率领封土离淮夷不远的蔡侯前往攻打昏邑。当合围完成之时,柞伯派出蔡侯将有关情况报告给最高指挥官虢仲。虢仲随后赶到现场并发起总攻(图8)。〔57〕这篇铭文不仅对战争过程有较详细的描述,也对我们了解王室与诸侯国之间的军事合作提供了重要信息。
最后,我们还应该提到一件特殊的有铭青铜器,即豳公盨。豳公盨2002年由北京的保利艺术馆购自香港,铭文共98字,体例特殊,完全由豳公口述大禹的功德,激励时人常用此美德。铭文讲道:“天命禹敷土,陟山,濬川。乃差方艺,征降民,监德”云云(图9)。〔58〕其内容与传统上所知大禹的事迹有诸多相合之处,其文体也像《尚书》中的一些篇章,因此在它被发现后立即引起学者们的极大兴趣。另外,这件盨器形古朴,作器时代应在西周中期偏晚,也是我们所知同类器中较早的一件。
上文分别讨论了《西周史》增订本出版以来西周时期遗址考古和青铜器铭文的新发现,并且指出了各项发现的重要意义和贡献。这些新发现综合起来,究竟使我们在西周史的研究上对哪些大问题取得了新认识?换句话说,我们现在看西周时期究竟和二十年前有什么不同?这个问题所涉及的方面很多,受篇幅所限,这里无法一一讨论。下面笔者主要谈谈对西周国家和西周社会的几点新认识。
众多地方封国的存在是西周国家作为一个政治体系的最重要特点。这些年来随着诸侯国考古工作的展开和资料的不断增加,使我们对它们的性质及其在西周国家中的地位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首先,西周的“封建制度”实际上就是按照周人自己的血缘亲属关系系统地将中国东部平原和其周边地区成千上万的聚落即“邑”进行重新分配和编排的制度,从而形成了一个个有周人处其上层的地方政治经济实体,由诸侯作为周王的代理者来进行统治;这也就是许先生书中讲的“统治族群与各地土著族群的重叠关系”。〔59〕这种制度作为一种统治的手段虽然通行于周初,大成于成康时期,但是现在看来它并非限于西周早期,而是根据西周国家政治环境的变化可以随时施行的。这里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眉县杨家村新出土的四十二年逨鼎,铭文记述逨被任命担当荣兑的助手,协助后者管理四方的林沼,并被派到山西汾水下游帮助长父建立他的杨国。此后,两件杨姞壶出土于北赵晋侯墓地M63,即是杨国在汾水流域活动的证据。〔60〕孝王时秦国在渭水上游秦地的建立是另一个例子,目的是巩固王畿西部边缘。另外一个例子是宣王时在南阳立国的申,其事在《诗经·大雅·崧高》中有详细叙述。金文资料表明,南阳之申实际上在金文中称为“南申”,与位于宗周西北的西申有别;后者可能是南申伯的原居地。同时在这时期封于南阳地区的还有吕国。现在看来,这些小国在长江中游的出现可能和厉王时期铲除鄂侯御方,从而在南方地区留下权力空间有关,因此我们必须从宣王时期重建西周国家政治秩序的历史大背景来理解它们的出现。〔61〕
因此我们应该认为,西周的“封建制度”首先是周王室政策的一种延伸,是以西周国家特别是周王都的安全为着眼点所设立的一套制度。在西周早期的复杂政治形势下更是这样。过去很多学者认为在西周封建制度下国无常处,国都迁移是一种常态。譬如说,陈槃曾列举了七十多国,认为它们至少迁徙过一次。〔62〕这里有很多迁徙实际发生在东周时期,与当时的小国被大国兼并其幸存者被迫异地而居有关;另一些则可能是由于文献中对同一地点的误记或误传,而并非必有迁徙之实情。现在考古发现已经证明近十个诸侯国在西周时期之所在,并不能支持古史辨派以来的上述这个看法。如燕国,过去认为先在河南,后迁河北;而琉璃河的考古发现证明燕国始封即在北京附近。应国和邢国的新资料也说明两国从西周早期到东周早期遗址一直位于原地,并无迁徙;卫国的情况也大致相同。鲁国看来西周早期并不在曲阜;齐国于公元前859年迁往临淄,但其年代已到了西周中晚期之交。新铭文资料也证明唐叔虞所封在唐,晋侯燮父封于晋,相距并不远。但叔虞时并无晋国,封晋以后一直在北赵一带,直到东周初年晋国曲沃一支兴起之前。更重要的是,新的考古发现实际上促使我们对西周时期地方封国的地理位置进行一个总体的考虑。我们可以看到,西周封国的分布往往在主要的交通路线上,或是在山脉到冲积平原的过渡地带上,其位置有明显的规律性,并且与地形地貌紧密联系在一起。〔63〕很显然,西周主要封国的分布是经过周王室精心规划的一个网络,它们反映了西周国家的一个整体的地缘政治建构。而一个诸侯国一旦正式受封便有守土之责;尽管它的国都也可能移动,但基本上是不能随意离开其所在的小地域的。
西周地方封国的相对稳定性也表现在诸侯国内部的政治结构上。许倬云先生曾指出,西周各封国在历史上从未见有因不稳定而覆灭的个例,〔64〕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它当然与东周时期诸侯国之间的频繁兼并形成反差。究其原因,这是一种体制内的稳定,也就是说,这种稳定的因素来自西周国家所提供的政治秩序。在这种政治秩序之下,各诸侯国内部逐渐完成了不同族群文化的同化过程,从而形成了东周时期各地地域文化圈的基础。西周的封国虽然拥有独自的行政和军事权力,但它们并不是独立的主权国;相反,它们是西周国家的积极参与者。近年来特别是青铜器铭文的发现使我们看到地方诸侯国与中央王室的关系可能比我们过去所了解的更为密切,尽管这种关系也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上述叔夨方鼎是唐叔虞封唐之后所作,但他来到周都,仍被周王称为“厥士”,也就是说他仍是周王的下属,或者说是西周国家的一个“官员”。这种关系也表现于传世的麦尊铭文之中。〔65〕新发现的引簋讲到引受周王册命统帅“齐师”,也很可能是周王室驻扎在齐地的军队;从山东半岛的考古发现看,这个时期正是西周国家向山东半岛东部积极扩张之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周王朝的军事行动并不是只以保护王畿为目的;相反地,终西周一代它是以西周国家的整体为预设保护范围的。而对王室的军事行动提供支援则是地方封国的责任和义务,这在西周金文中有很多例子,如西周中期的史密簋,西周晚期的师簋。后者记载宣王时期对南方淮夷的一场征伐,由来自陕西王畿的师做统帅;在他指挥之下有来自齐、莱、己等山东各国的军队。晋侯苏编钟的长铭则记载晋侯参加由周王亲自指挥的一场战争,在其中晋侯奉命率先攻入敌城,受到周王的嘉奖。更好的一个例子是新发现的柞伯鼎,它记载蔡侯不仅参加了王室对南淮夷的征讨,而且在这场战争中他明显充当了王畿派出的虢仲和柞伯等将领的下属。重要的一点是,诸侯往往远离自己的领地参加周王室组织的战争,这说明西周国家作为一个庞大的政治军事整体是确实存在的,而地方封国则是这个整体的组成部分。总之,西周的“封建制度”与欧洲中世纪的Feudalism是非常不同的;前者是一种下对上的无条件服从关系,而后者则是基于相对独立原则的有条件的契约关系。当然,它与马克思主义史学中的“封建社会”也完全不是一回事。〔66〕
过去这二十年考古发现的另一个重要启示在于王畿和东部地区在体制上的不同。譬如,不管东方的诸侯在传世文献中怎样称呼,在考古发掘所得的青铜器铭文中他们均自称为“侯”,如燕侯、晋侯、应侯、邢侯、鲁侯和滕侯等等(个别诸侯也称“男”,如许男)。相反地,在陕西王畿地区的贵族宗族之长从未有称“侯”,而常常是被称为“伯”,有时为“仲、叔、季”,这些称谓表明了他们在家族中的长幼顺序。青铜器铭文语言中这种严格的区别说明,在周人的政治理念中,东部封国与西部宗族群体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别,它们代表两个完全不同的秩序:即地方封国是一个政治秩序,它是以西周国家作为参照体系,而王畿地区“伯、仲、叔、季”是一个社会秩序,它是基于周人的伦理价值来规范宗族内部的权力和财产传承的一个制度。换句话说,西周国家的这两个地域是建立在不同的组织原则之上、而且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的两大社会和行政区间。尽管我们或不妨将这种区别与后代儒家文献中所讲的“内服”和“外服”作比附,但是把王畿内的宗族长叫作所谓的“内诸侯”则是一种严重的错误。
对西周政府的了解主要靠册命金文,它们是西周中央政府行政程序的直接产物,其数量在过去二十余年中也有显著增加。与个别官制的考订相比,更重要的问题当然是西周政府的官僚化程度。关于这个问题,《西周史》中已有涉及,特别是指出了内史和尹氏(即内史尹)的出现象征着周王“内廷”的出现和制度化,是西周政府逐渐官僚化的一个表现,这是很有先见之明的。〔67〕现在我们知道,在西周中期所谓的“王家”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行政和经济体系,由王宫、宗庙和各主要都邑的王家财产构成,以宰为其总管。在册命仪式中,由宰作为“右者”的被册命人均被任命在王家内工作,说明王家无疑已形成一个较封闭的行政体系,与西周中央政府其他部门,如卿事寮的行政程序相分隔。“王家”概念与中央政府的相区别不仅是官僚制度出现的重要步骤和标志,在世界历史上有其他例子,它也标志着“国家”概念的形成。当然,关于西周政府官僚化的问题还可以从动态、静态的其他诸多方面进行考察,譬如说官员的生活和仕途发展。在这后一点上,青铜器铭文的不断增加可以让我们对西周的选官制度作一个比较深入的研究。研究表明,在西周中晚期虽然有不少官员以世袭的方式进入政府服务,但周王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自己的意愿任命官员。即使那些以世袭方式进入政府的官员,也不保证他们能够担任父祖的旧官,而是和其他年轻人一样先担任助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服务后才可升为正职。同样,在西周政府中官员的升迁也不是什么例外,而可能更是一种常态。〔68〕这也是官僚制度的一个表现。
《西周史》中讨论过“五邑”的问题,这很重要,因为它涉及到王畿内地方行政的关键。尽管我们现在仍不能确定这个“五邑”究竟指哪五处,但无疑它指的是西周时期渭水平原上五处最重要的城市。这些城市既是王室活动的中心,也是贵族宗族宅第毗邻之所。从这一点上讲,西周的王权并不是像商王朝那样基于安阳一个超大的中心,而是基于一个城市的网络上,沿着这个网络周王日常性地进行移动。从地方行政角度讲,这五个城市形成了一个特殊行政层位,因此我们在西周册命金文中常常看到周王任命官员统一管理五个城市中的某项事务。另一方面,每一个城市也有自己的功能性官员,如司徒、司工和司马之类。但是从未有某个城市的总管一类职务出现在金文之中。这说明每个城市并不是一个独立行政体系,这与地中海世界的城市,特别是古代的所谓城邦有着很大不同。当然,西周并不是所谓“城邦制”的国家。另一方面,“五邑”也是地方社会的集结点,因为很多宗族虽在五邑有居宅,其宗族本身则是在远离城市的乡村地带,其下控制着许多小的属邑。这样就形成了宗周社会的一种“都邑—宗邑—属邑”的三层结构。
最后,笔者想谈一谈所谓的“五等爵”问题,这是周代社会的一个大问题。关于在周代,特别是西周是否真正存在过所谓的“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禄制度,过去古史辨派学者是一致否定的。到了80年代甚至90年代初,几篇文章则又认为应该是存在过的,〔69〕于是“五等爵”问题成为困惑西周史研究的一个难题。现在我们看来,这五个称谓在西周金文中都出现过,但问题是它们并不能构成一个系列,即一种制度,而是各有其意义。“侯”和“男”是地方封国诸侯的自称,反映的是西周国家的政治秩序;“伯”是宗族之长,反映的是一种宗族伦理秩序;“子”,如“楚子”、“南国子”,是外邦首领之称,反映的是西周国家与异邦邻国之间的外交秩序。至于“公”,它是少数几位占有极其重要地位的王朝重臣的称呼,反映的是一种官僚级别。当然地方诸侯如有机会服务于中央王室并据此等要位,也是可以称“公”的,但这毕竟是极少数。只是到了东周初年,由于陕西王畿的贵族宗族纷纷东迁及东部地区的民族融和,原处于外围的异族小国纷纷涉入中原地区的政治,这几种秩序才在地理上变得混杂起来。于是,由于“霸”的体制的兴起,这五种称谓被重新编排成一个系列,并与对霸主国的贡赋制度结合了起来,这才形成了整齐的“五等爵”制度。〔70〕这也可以说是我们研究这二十余年间新资料的又一个小收获。另外,最近的考古发现对“公”和“侯”的这种区别也有一些启示。譬如北赵晋侯墓葬随葬铜器群最高的级别是五鼎四簋,但是离晋国不远的两个小国(三门峡的虢国和韩城的芮国)其国君墓葬中却都有七鼎六簋之制。远在甘肃的秦公墓中也随葬了七鼎六簋。这三国的国君均称为“公”,并且都可能在西周晚期中央王室担任过重要职位。这样看起来,在西周晚期,称“公”和称“侯”在礼器制度上可能确实是有差别的。只是这种差别并非来自“五等爵”制的差别,而是反映了他们在西周国家政体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2010年1月10日于纽约森林小丘新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