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2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申报开始(含“新闻学与传播学类”招标选题)
2022/6/20 16:42:08 阅读:272 发布者: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2022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申报指南
一、指南说明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进民族理论研究,助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设有公开招标、后期资助、决策咨询深化研究等不同课题类别。本次为公开招标类课题申报,包括重点课题(拟招标19项)和自筹经费课题(根据申报总数和质量择优立项),其中重点课题支持经费约4万元/项。此次还包含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专项”课题(拟招标6项)。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再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实际批准的资助额度编制经费预算,并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实施。
后期资助课题申报将在国家民委网站另行通知。
决策咨询深化研究课题是针对上一年度《民族研究内参》有继续深入研究价值的选题,择优设置的课题,意在提高研究学者建言献策的积极性,提升专题性研究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向《民族研究内参》投稿的有关通知将另行印发,详见国家民委网站。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
2. 本指南中所列公开招标课题选题均为确定性题目,申报者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行研究设计并设置适当的副标题,但不可另设题目申报。古籍整理研究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专项”招标课题为方向性题目,申报者可结合研究实际确定具体申报题目。
3. 申报招标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完成研究工作的20%至30%。申报古籍整理研究室专项招标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完成研究工作的50%以上内容。
4. 本年度招标项目执行限项申报。各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项。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如若超项申报,则视为申报材料不合格。古籍整理研究室专项招标项目不作限项。
5.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招标项目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国家民委政策法规研究司研究处,不接受个人申报。古籍整理研究室专项招标项目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国家民委古籍整理研究室业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电子版请按照要求分别发至指定邮箱。
三、公开招标课题具体选题(新闻学与传播学类)
7. 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网络空间研究
8. 中华民族史观在边境地区宣传教育路径研究
10.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五个嵌入”(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研究
11. 各民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路径及政策研究
14. 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常态化机制研究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专项课题
要求申报项目须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作品,主要包括今译、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所选古籍在内容上应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着重体现以下三点:一是记录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历史进程,二是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事实,三是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璀璨宝库。申报项目须完成50%以上内容。每个项目根据规模给予3—10万元资助,用于古籍的整理编纂等工作。鼓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中标项目公示时,出版单位一并公示。课题的最终成果以古籍整理出版物的形式体现。(此专项需按要求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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