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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家学者评论前沿观点汇编

2022/6/20 14:35:41  阅读:486 发布者:

来源:厦大能源政策研究院


本期“碳中和”前沿观点摘要(下称观点摘要)摘录了2022年3月“碳中和”相关政策、观点及近期学术研究成果供学习参考。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政府发言及专家学者评论等进行摘录整理,观点摘要发现近期焦点集中于低碳技术、绿色金融、能源转型、绿色消费和双碳目标等方面。此外,我们还着重关注了“一带一路”相关的低碳转型建设情况。

一、聚力绿色金融,赋能低碳发展


1.“双碳”目标下气候投融资最优路径探讨。 安国俊、陈泽南和梅德文2022年3月在《南方金融》发表《“双碳”目标下气候投融资最优路径探讨》,文章结合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国际经验,从发展政策、气候基金、气候信贷、气候保险、气候债券、碳基金等方面对气候投融资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国内发展的现状,从加强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绿色财政、可持续金融、转型金融等协调发展等角度,对我国气候投融资实践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快构建气候投融资的政策体系与协调机制,二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三是统筹推进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和筛选指标体系,四是建立丰富多层次的绿色投资者体系,五是积极推动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投资落地,六是发挥碳中和基金等绿色投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七是完善气候投融资工具、出台双碳目标的激励及配套政策,八是积极开展碳市场金融创新实践,九是完善气候投融资试点与其他相关政策的协同配合,十是搭建气候投融资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气候投融资”是与气候金融紧密联系的概念,作者认为,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融资活动,以及评估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优化碳排放资源设置的活动总称,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梳理了国际气候投融资发展概况,以及探讨了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的意义,最后给出了推动我国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

2.绿色信贷有效助力金融市场将企业的环境负外部性内部化。 Fan等2021年9月发表在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期刊上的文章Greening through finance? 研究了绿色信贷对企业融资及其经济环境的影响。在金融市场可以在环境绩效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理念下,绿色信贷举措已在各国广泛采用。然而,关于企业的环境信用风险如何转化为贷款成本以及成本变化如何进一步影响企业绩效的证据仍然很少。文章通过企业层面的贷款数据,研究发现当绿色贷款监管的执行力度加大时,银行会提高对企业的贷款利率。结果,对于那些对污染减排漠不关心,没有减排的企业将面临融资成本上升。更严格的绿色贷款监管促使大型不合规企业采用减排技术,因此其贷款受政策影响小于同行。然而,对于仍然不愿意改善其环境绩效的小企业来说,他们的贷款成本将受到更大的影响。在环境绩效方面,尽管所有这些公司都减少了污染排放,但减少的实现方式却不尽相同:大公司将很大一部分投资用于排放控制,例如采用更多的减排设施,而小公司只需选择少生产。换一种说法,在绿色贷款监管后,大型违规企业响应升级排放技术,从而实现绿色环保,而小型违规企业则因贷款规模较小、成本较高而被迫减少生产。从某种意义上说,金融市场能够将借款公司环境罚款的潜在不利成本内部化。总的来讲,惩罚性绿色信贷对大企业可能更有效,如何实现在不减产的情况下改善小企业的环境绩效,帮助小企业升级减排技术并采用污染减排设施还有待进一步探究。

3.绿色金融与环境绩效之间的协调关系和发展平衡。 Zhang Hongying等人2022年3月在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上发表文章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green finance and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 China: The spatial-temporal difference and driving factors,认为绿色金融与环境绩效之间的协调关系和发展平衡是经济转轨条件下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文章阐述了绿色金融与环境绩效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从2008年到2019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集发现:第一,绿色金融指数总体呈上升趋势,高值区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在环境绩效方面,具有高效环境绩效值的省份由3个增加到17个。这些省份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第二,绿色金融与环境绩效的耦合协调性在研究期间由轻度不协调上升到初级协调,具有明显的空间自相关,且由东向西呈下降趋势;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规制对绿色金融与环境绩效的协调发展具有正向影响,而人口密度对绿色金融与环境绩效的协调发展具有抑制作用。为在各区域推广全球环境政策,各地区应充分发挥区域绿色发展的辐射作用,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合作。为此,区域可以利用辐射效应的中心点,建立发散的递进影响模型,实现区域相互作用的空间发展格局。另一方面,在提高第三产业比重的同时,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能源产业,优化能源结构,通过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政府在制定环境政策时应体现区域差异特征。鉴于当前我国国家工业节能减排的约束要求,环境规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具体来说,鉴于目前研究的影响,在制定环境政策时,有必要制定合理的环境监管标准,如使用环境税、排污费和排放交易。但是,这些监管标准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实施。这些区域差异化的措施可以更好地引导企业主动承担节能减排的责任,实现创新补偿。

4.中国陆地生态系统是重要碳汇。 北京大学朴世龙院士等2022年发表在Science China Earth Sciences期刊上的文章Estimation of China’s terrestrial ecosystem carbon sink: Methods, progress and prospects回顾了目前区域土地碳汇估算的方法,重点介绍了中国土地碳汇估算的进展和前景。除此之外还回顾了中国陆地碳汇估算的不同方法及其优缺点,阐明了中国陆地碳汇测算具有分歧的原因,为今后更准确地估算中国陆地碳汇提供参考和思路。首先文章介绍了当前估算区域陆地生态系统碳收支的方法可分为两大类:“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方法是指将现场或网格的地面观测和模拟结果整合到区域估计中。常用的“自下而上”方法包括清单法、涡度协方差法和生态系统过程建模方法。“自上而下”方法主要指根据大气二氧化碳浓度反演陆地生态系统碳汇,即大气反演。不同的估算方法具有不同的优势、劣势和不确定性来源。其次,作者认为过去20年中的研究表明中国陆地生态系统是一个重要的碳汇,但不同方法的估算存在差异。作者根据对中国陆地碳汇估算的回顾,发现中国约占世界陆地面积的6.5%,贡献了全球陆地碳汇的10-31%,表明中国陆地生态系统在全球陆地碳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后作者提出以“可测量、可报告、可验证”的方式实现碳汇核算,是我国减排和增汇政策制定的重要科学依据。由于不同测算方法的利弊互补,作者认为为了更好地核算中国陆地生态系统的碳收支,需要一个综合的“地-空”碳核算系统,利用多种数据、模型和方法。 

二、聚焦“双碳”目标,加快绿色转型


5.实现碳中和目标必须加快构建“政府+市场”耦合机制下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体系。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徐枫3月23日于《国际经济评论》期刊发表《财政金融协同视角下的碳中和目标实现:内涵属性、内在机理与路径选择》认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必须加快构建 “政府+市场”耦合机制下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体系。该协同体系的构建包括三个层面。宏观层面:持续推进碳中和顶层设计。首先,在碳中和目标下要做好财政金融协同的宏观调控,需要在碳排放和碳汇两端持续加强。二是在传统行业低碳转型战略的实施中,配合转型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手段要做到精准高效。其次,要加强政策协同平台建设,确保碳中和推进有序高效。最后,开展碳中和目标下财政金融协同绩效评价,确保碳中和推进科学透明。中观层面:加强财政金融政策的区域协同。实现碳中和目标必须基于区域碳减排压力的非均衡性,协同财政金融政策,加强纵向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补偿,通过跨区域跨时空的资源配置,把有限资源重点用于大气污染物排放与二氧化碳排放“双高”的区域,进而提高既定资源的减排降碳效果,实现碳减排效益最大化。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在中央纵向转移支付支持层面,加大对碳中和压力大的区域的财政金融政策倾斜力度;其二,在区域间横向转移补偿支持方面,建立“共同但有区别”的碳中和目标实现机制。微观层面:优化财政金融政策工具组合。要发挥好财税、政府转移、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不同类别政策工具的优势,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加大对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增投资、传统行业的低碳技改投资以及零碳、负排放技术的新增投资等,并聚焦生态保护,增加陆地、海洋等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


6.成都市创新开展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探索“近零碳”建设路径。 2022年3月10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委社治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机关事务局联合印发《成都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因地制宜探索近零碳发展模式,结合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并就2022年度试点建设申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了试点创建的总体要求、遴选条件、建设路径、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针对不同类别试点细化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将选取低碳基础较好,有一定低碳技术应用与研发能力、减碳空间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园区、工业企业、公共机构、景区等单位开展试点建设。计划到2025年,力争建成近零碳园区、工业企业、公共机构、景区共不少于30个;建成近零碳社区不少于30个,实现区(市)县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求,各领域试点建设主体应符合遴选前置条件,并围绕规划建设、能源利用、资源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编制试点建设方案,通过集成应用低碳技术措施、创新管理机制持续降低碳排放,最终达到评价指标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做好统筹协调,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推进,视情况对通过验收的试点建设主体予以适当资金支持。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力争尽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积极探索具有成都特色的“近零碳”建设路径,促进经济社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7.中国工程院发布《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及路径》。 2022年3月31日,中国工程院发布重大咨询项目成果《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及路径》。报告指出,通过积极主动作为,全社会共同努力,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有望于2027年前后实现达峰,峰值控制在122亿吨左右。在2060年前可实现碳中和,碳排放量将从122亿吨减到26亿吨。报告中还指出了有序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应坚持:节约优先、能源安全、非化石能源替代、再电气化、资源循环利用、固碳、数字化,以及国际合作这八大战略。在此基础上,通过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以电气化和深度脱碳技术推动工业部门有序达峰和渐进中和;推动高比例电气化实现交通工具低碳转型;突破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做好实现碳中和“最后一公里”的碳移除托底技术保障等七条路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更好解决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项目组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三个方面的重大建议:一是保持战略定力,做好统筹协调,在保障经济社会有序运转和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前提下,坚持全国一盘棋、梯次有序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二是强化科技创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强大动力,尤其是必须以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支撑实现碳中和。三是建立完善制度和政策体系,确保碳达峰碳中和任务措施落地。加快推动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速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机制,不断完善能力支撑与监管体系建设。


8.韩正主持召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正3月1日主持召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韩正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确保群众正常生活。要充分认识“双碳”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保持战略定力不动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扎实实推进“双碳”工作,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韩正强调,要抓紧深化“双碳”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可操作的政策举措。要推进煤炭有序替代转型,算清煤炭供需的“大账”,合理规划煤电建设规模和布局,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中的基础和兜底保障作用。要研究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发展。要研究构建推动“双碳”的市场化机制,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双碳”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9.全球视野下的碳达峰碳中和及对我国的启示。 中国社会科学网3月16日发表《全球视野下的碳达峰碳中和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2022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革命和推进能源低碳转型等系列举措。中国政府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承诺,赢得国际社会的赞誉。习近平主席在多个国际场合都表明了中国的立场。正如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中国“要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全球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2022年,中国继续坚持新发展理念,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子孙后代福祉保护我们的地球家园。


10.碳边境调节机制将导致贸易格局发生较大变化。 Thomas Eichner 与 Gilbert Kollenbach于2022年在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发表论文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research and technological spillovers,文章主要分析不同形式的气候契约。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各国政府是决策者,他们面临着制定和签署气候合同的任务。文章分析了在不同合同类型的动态博弈中自我执行的气候协议或稳定气候联盟的形成,从而帮助政府从各种气候合同中选择最佳合同。文章考虑了一个动态博弈,其中各国决定排放、可再生能源产能投资和研发投资。产能投资指的是建立新的能源发电设施,如水电站,风力发电场或太阳能。它们直接增加了可再生能源的产量。研发投资对于开发新技术或改进现有技术是必要的。但是,它们对可再生能源生产没有直接影响。相反,新技术或技术改进可能会降低容量投资的成本或减轻气候破坏,所以具有很高的溢出效应潜力。在这种动态游戏中,各国决定是否加入气候联盟。为了探究大型稳定联盟的形成原因,文章区分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的投资及研发投资。根据具体合同,联盟内部的技术溢出效应大于外部技术溢出效应。如果集中研发投资是联盟合同的一部分,那么这些溢出效应会影响联盟成员的优势。


11.《中国双碳大数据指数白皮书》发布。 2月14日,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专业委员会发布《中国双碳大数据指数白皮书》,尝试科学、客观、定量地反映我国城市低碳发展水平和进展。“双碳”发展水平,用于评价城市“双碳”工作当年达成的成就,这一领域的排名次序展现的是城市在“双碳”发展上的总体水平,排名前列的城市在“双碳”工作中处于领跑的位置;反之排名靠后的城市则“双碳”发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个领域得分最高的五个城市是深圳、海口、北京、厦门、广州。年轻的深圳成为双碳发展水平的排头兵。“双碳”发展进展,用于评价城市“双碳”工作的进步幅度,即城市自身的本年跟上一年相比,在“双碳”工作中取得的进展。乌鲁木齐、贵阳、兰州、西宁、石家庄名列前茅,多为内陆城市,虽然在综合排名之中都相对靠后,但它们在“双碳”发展工作中做出了大努力,取得了大进步。“双碳”发展导向,用以评价城市“双碳”发展规划战略导向和“双碳”发展峰值目标的先进性。这个领域中南京、宁波、上海、北京、天津名列前五。“双碳”发展管理,考察城市“双碳”发展相关管理体制和管理水平。这一领域各城市的得分大致分成两个梯队,上海、广州、南京、沈阳、青岛、深圳、北京、天津、重庆、武汉、成都、长沙、福州、合肥、南昌、昆明、乌鲁木齐、贵阳、兰州、大连、宁波、厦门、杭州、石家庄、济南、长春、银川共27个城市为第一梯队,彼此差距不大,各城市都在“双碳”发展管理领域做了扎实的工作;西宁、海口、哈尔滨、西安、呼和浩特、南宁、太原、郑州为第二梯队,在“双碳”发展管理领域还存在较多提升空间。


12.中国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Zhao et al.于2021年10月在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期刊上发表Challenges toward carbon neutrality in China: Strategies and countermeasures一文,阐述了中国将如何逐步实现碳中和。目前,中国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如下:第一,中国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增加,但尚未达到碳排放峰值;第二,中国的碳减排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国家从碳峰值到碳中和的过渡期比发达国家短;第三,我国仍依赖高碳化石能源,能源消耗大,能源利用效率低;第四,与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第五,我国低碳、零碳技术还不成熟。因此,文章提出了一个三阶段/四步战略以及七项具体建议,有利于中国实现碳中和。第一阶段为 2021 年至 2030 年,主要任务是达到碳峰值;第二阶段(2031-2040),主要目标是实现碳减速;在第三阶段(从 2041 年到 2060 年),主要目标是实现碳中和。第三阶段可分为两个子阶段:第一步(2041-2050年)中国主要产业实现碳零排放,第二步(2051-2060年)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全面实现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在贯彻这一战略的同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加强顶层设计;通过技术改革和创新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清洁能源;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转型进程;运用负排放技术,推动经济社会低碳、零碳发展。


13.碳排放交易价格上涨有助于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来自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的Wu Qingyang和来自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Wang Yanying于3月31日在Energy Economics上在线发表How does carbon emission price stimulate enterprises'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Insights from China's emission trading scheme pilots 研究文章,分析了碳排放交易价格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之间的关系。碳排放交易价格反映了企业的边际排放成本,可以体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深度和有效性。中国的碳排放交易价格从2013年到2017年经历了不断下降的过程,在2020年出现反弹。多年来,碳排放平均价格大致在每吨20至50元之间。不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和时期的价格及变化趋势差异很大。总体上看,中国的碳排放交易价格仍然远远低于欧洲发展中国家的价格。在欧洲,排放每吨二氧化碳将花费约49.8美元,约为上海碳排放交易价格的7.905倍。因此,中国的碳排放交易价格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他们的研究表明碳排放交易价格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存在持续且显著为正的因果关系。粗略估计,如果达到与欧盟市场相同的碳排放交易价格,中国企业的TFP将提高约22.73%。此外,碳排放交易价格对企业TFP的影响在华东地区的国有企业中更为明显。机理分析表明,加大研发资金投入,提升研发高管的地位,是提高企业TFP的有效途径。针对以上结论,他们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首先,他们认为政策制定者应限制碳排放配额,以保证碳排放交易价格有一定的上升趋势,迫使企业形成碳减排预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效率提升。其次,他们认为政策制定者应重视无形资产法规的制定。政府和银行应该发放一些以清洁技术为导向的贷款,特别是针对碳密集型企业,并起草研发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方面的转型。最后,他们认为研究人员应从碳排放交易价格的角度进一步探索激活市场环境规制的途径,以更好地设计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促进碳排放交易市场从地方试点顺利过渡到全国实施。


14.经济发展与减排目标双重约束下中国省级碳排放转移结构优化。 Zhao Biying等人2022年3月在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lution Research期刊发表Optimization of China’s provincial carbon emission transfer structure under the dual constraint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mission reduction goals文章。随着复杂的碳排放转移,中国经济发展与碳减排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优化中国省级碳排放转移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碳减排具有重要意义。论文采用基于松弛变量测度、边际减排成本以及地理和时间加权回归模型来衡量经济和碳减排效果以及碳减排基线,并提出了省级碳排放转移网络结构优化策略及路径。论文研究发现:在三种经济发展情景下,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省份有能力完成预期的碳减排,而中北部欠发达的省份则没有。其次,从碳排放转移的经济效应来看,大部分省份的碳排放转移促进了经济发展,而少数经济欠发达省份的碳排放转移阻碍了经济发展。第三,从碳排放转移的减排影响来看,东北地区的碳排放转移对减排有负向影响,发达地区的碳排放转移对减排也有负向影响。为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碳减排双重目标的实现,论文建议: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京津冀大开发等一系列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促进欠发达省份经济发展。对于欠发达省份来说,提高经济质量和减少碳排放是矛盾的。绿色和低碳产业是解决这些矛盾的有效途径。同时企业可以通过回购碳许可证、质押碳配额等方式获得资金,有效提高碳减排效果,减少碳排放转移。 

三、低碳能源与技术助推能源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15.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的五大基本原则,即“保障供应,增强储备;绿色发展,平稳降碳;创新引领,改革赋能;服务民生,共享发展;强化预警,压实责任”。《意见》进一步提出2022年能源工作的三大主要目标:一是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4.1亿吨标准煤左右,原油产量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140亿立方米左右。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07万亿千瓦时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二是稳步推进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三是着力提高质量效率。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并留有适当弹性。跨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持续保持合理水平。


16.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2022年3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从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两方面对方案进行解读。出台背景有三点:一是“十三五”以来,我国新型储能实现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实现了实质性进步;二是“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新型储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三是《实施方案》是推动“十四五”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总体部署。主要内容有八大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六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总体要求是:一是指导思想中明确坚持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二是基本原则中充分体现五大发展思路和四项发展原则。三是发展目标中,更注重充分发挥新型储能价值为目标的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格局。六项重点任务是:一是注重系统性谋划储能技术创新;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三是以规模化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四是强调以体制机制促进市场化发展;五是着力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六是推进国际合作提升竞争优势。保障措施有:一是协调保障方面,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二是行业管理方面,建设国家级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三是责任落实方面,省级部门明确任务进度和考核机制。


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2022年3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在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方面,要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完善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制度。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成一批高质量绿色建筑项目,人民群众体验感、获得感明显增强。同时,开展星级绿色建筑推广计划。采取“强制+自愿”推广模式,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引导地方制定绿色金融、容积率奖励、优先评奖等政策,支持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在推动绿色城市建设方面,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树立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标杆。结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情况,制定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绿色低碳城市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等级及布局要求。


18.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发布,助推氢能产业稳步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3月23日制定出台《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我国的氢能产业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方兴未艾,已进入快速发展的窗口期,《规划》出台,对我国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关键引领作用。按照《规划》,可再生能源制氢是主要发展方向,以电解水制氢为基础的氢电互变技术,为可再生能源储能提供了新的技术选择,这也是实现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的重要技术路线,将成为氢能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19.“绿氢”是未来制氢的重点发展方向。 2022年4月,中国石化集团张从容在《石油石化绿色低碳》上发表题为《碳中和时代绿氢发展前景与挑战》的文章,认为氢能作为化石能源替代品优势突出,氢能尤其是“绿氢”将在碳中和路径中扮演重要角色。未来,氢能将在交通、工业、建筑、电力等重点用能行业有更大发展空间,氢能能够加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的清洁化转型、促进工业领域的脱碳减排、助益建筑领域的节能碳排、助力电力行业的绿色转型。在“灰氢”、“蓝氢”和“绿氢”中,只有“绿氢”几乎无碳排放,所以真正能高效助推碳中和的是绿氢。而“绿氢”要在碳中和路径中充分发挥作用,必须要实现大规模、经济地商业化应用。目前,从技术角度看,“绿氢”的大规模发展主要面临三方面挑战:一是电解水制氢经济性不高。绿氢应用在技术上可行只是必要条件,在经济上可行才是氢能大规模利用的充分条件,而电解水制氢成本较高是制约瓶颈。二是氢气存储难度大。氢气储存、运输技术还要进一步发展,要提高氢能响应速度、安全性及电—氢—电能源转化效率。三是氢能运输制约。要大力降低储运成本,即使制氢成本能够大幅降低,在经过储存、运输多个环节层层叠加后会大大抬高终端氢气成本。只有当技术进一步突破,以“绿氢”为代表的氢能才能够真正助力碳中和。


20.能源改革应有“包容互补”思维。 证券日报在2022年3月25日发布《能源改革应有“包容互补”思维》一文,认为在国际能源转型升级和国内能源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智能化新能源是能源革命的主战场,低碳转型是这轮能源改革的重要关键词。能源改革是一个渐进、长期、复杂的过程,涉及技术更新换代、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和社会体制变革等。未来很长一段时期,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仍将占主导地位。多途径促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循环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任务;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能源系统的分布式应用、创新发展是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这就形成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包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种包容体现在各产业链、各企业的有机结合、分工合理、有序合作。通过包容式发展,继而形成“多能互补”的能源体系,单一能源品种的利用将被高效灵活的综合能源体系取代。随着技术趋向成熟、装机规模不断扩大,加之引入成熟的市场机制,风、光、水、火、储等多能将有效结合,取长补短,从而促进整个能源产业的多元化良性发展。


21. 售电市场值得期待。 中国能源报3月25日发布《售电市场值得期待》一文,指出新一轮电改启动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在优化配置资源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大幅提升。但与此同时,电力市场体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规则不统一及市场主体发育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随着新一轮电改推进,售电业务渐次放开,售电主体不断进入电力市场,市场角色愈发突出。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驱动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全面展开,继工商业销售电价目录取消、新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后。作为新一轮电改的产物,售电公司使电力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之间有了连接,聚合用户,帮助用户规避批发市场的大额波动风险,同时创新商业模式,提供增值服务。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售电市场对推动电力供给侧与需求侧转型升级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促进消费绿色转型升级引起关注


22.河北出台方案促进消费绿色转型升级。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3月4日印发《河北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将在消费各领域全周期全链条全体系深度融入绿色理念,全面促进全省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方案》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费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在加快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方面,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发展绿色交通消费,促进绿色用品消费,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绿色消费,挖掘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储能”深度融合。在加强绿色消费科研和服务方面,创新发展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完善畅通产供销全链条,加快实施绿色物流配送,推动闲置资源盘活共享,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引导企业提升绿色创新水平,积极研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


23.农户的清洁能源消费中家庭禀赋效应和接近效应是客观存在。 杨柳等人2022年3月5日在《华中农业大学学报》发表题为《“廉价的高品位”:农户清洁能源消费中的家庭禀赋与接近效应》。文章基于CGSS2015中的全国农户生活能源使用状况数据,分析了农户家庭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经济资本以及清洁能源的可获得对农户清洁能源消费的影响。文章从农户家庭生活能源耗能结构和支出结构两个维度,分析了农户生活能源中清洁能源耗能及其使用占比,并深入探讨了其影响机制。他们认为,农户的清洁能源消费中家庭禀赋效应和接近效应是客观存在的。家庭禀赋效应的发生机制是由清洁能源自身的特点而产生“意外的后果”,即农村的清洁能源消费存在“廉价的高品位”特征:由于部分清洁能源取之于大自然,故部分农户使用“高品位”的清洁能源时,其实际的清洁能源支出却低于其他农户使用传统能源的支出,由此在“品位与成本倒挂”的现象下,高人力资本的农户享受着“廉价的高品位”。从接近效应层面来看,农户距清洁能源的供给点越近,获得清洁能源的交通成本越低,农户越可能使用它。


24.双碳导向下的绿色消费:内涵、传导机制和对策建议。 周宏春等人2022年2月20日在中国科学院院刊上发表《双碳导向下的绿色消费:内涵、传导机制和对策建议》。随着我国消费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提高、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增强,消费对资源环境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也日益显现。生产为了消费,消费反过来也促进生产;消费决定生产,也引导着生产方向和发展趋势。绿色消费不仅是消费者责任,也对生产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流通、产品使用、报废产品回收和最终处理/处置的全过程都以低碳为标准,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为促进绿色低碳消费的健康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第一,加强顶层设计,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有效供给。第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高公众的绿色消费水平。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种子”作用;增强消费,尤其是绿色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结构。第三,以节能、节粮为重点,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节约高效。第四,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绿色低碳消费的支持力度。第五,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形成推动绿色低碳消费的长效机制。


25.我国能源消费模式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李辉等4月2日于《环境科学》发表《碳减排背景下我国与世界主要能源消费国能源消费结构与模式对比》一文,认为我国已经架构起良好的能源集约化和清洁化利用结构基础,形成了具有相对优势的绿色低碳能源消费模式。但是,基于产业结构优化潜在的总体能源生产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同时,相对较短的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对清洁能源发展速度与规模提出了较大的挑战。此文选取了国家能源累积消费总量占世界总消费量80%的23个国家进行分析研究,包括已碳达峰和未碳达峰国家,并结合其经济、人口和国土面积等因素,对其能源消费特征进行对比。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一次能源清洁化率、发电用能占比、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率和电能占终端能耗比分别为15.90%、53.48%、37.51%和 26.54%,均在世界主要能源消费国家中处于前列。非工农业能源消费占比中交通能源占比仅为14.09%,在主要能源消费国中为最低。2020年,中国GDP占世界总量的比例从2000年的5.8%左右增长到17.90%,经济增幅大于能源消费增幅,说明能源生产率在持续提高。然而,相对于在化石能源以油、天然气消费为主的其他国家,我国高比例的煤炭消费碳排放需要以更高比例的清洁能源来抵消;在碳排放约束的国际背景下,我国已不具有其他国家曾采用过的向外转移能源密集型产业、低端制造业,发展低能耗低物耗高附加值高端制造业的去工业化、后工业化发展模式的条件,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已成为一个内部化问题。


26.2022年全球电动汽车投资可能会超过可再生能源。 2022年3月1日,根据BloombergNEF于其网站发布的最新的能源转换投资趋势报告Electric Vehicle Spending Could Eclipse Renewables in 2022,全球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的支出在2021激增了77%,达到了2730亿美元。自2014年以来,电气化运输行业的投资以大约48%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缩小了与可再生能源支出的差距。根据目前的趋势,电动汽车投资今年有望超过可再生能源投资。中国是2021电动汽车投资的主导力量,在2020落后于欧洲之后在2021年重新夺回了作为电动汽车投资全球领导者的地位。去年,中国在电动汽车上的投资增加了一倍多,达到1100亿美元。中国2021年电动乘用车销量达到330万辆,超过2020年全球所有电动乘用车销量。2021年美国的电动汽车投资增长了88%,达到350亿美元,电动乘用车的销量也增长了两倍多,达到65.2万辆左右。2021德国的电动汽车投资额位于第三名,投资额约320亿美元,其次是英国和法国,分别为170亿美元和140亿美元。在严格的燃油经济性法规以及高额补贴的推动下,欧洲的电动乘用车销量飙升。电动公交车,商用电动汽车的销量略有滞后。全球在电气化运输上的大部分支出用于电动乘用车,在过去八年中,电动乘用车市场增长了14倍。2021的销售额增长了近90%,达到2440亿美元。所有现存电动汽车以及即将推出的电动汽车都需要充电设施。2021年公共充电桩的投资继续超过家庭充电桩的投资,达到55亿美元。由于安装了快速充电器,2021年公共充电桩的投资同比增长了三倍。目前,快速充电器占所有公共充电桩安装量的27%,高于2020年的10%。 

五、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27.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3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意见(下称《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三个方面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求本着绿色引领,互利共赢;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统筹推进,示范带动;依法依规,防范风险四个基本原则,在2025年取得明显成效,20230年“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主要任务聚焦于:第一,推进发展重点领域合作;包括在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绿色能源、交通、产业、贸易、科技和标准等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第二,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包括规范企业境外环境行为;促进煤电等项目绿色低碳发展。第三,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包括完善资金、绿色发展合作平台、绿色发展能力建设以及境外环境风险防控等保障。在组织实施方面,《意见》从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跟踪评估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制度建设。《意见》是中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内在要求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意见》的提出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国际合作水平提升有重要意义。


28.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底色。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张彬及李丽平2022年4月在《中国环境报》发表文章《“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要从哪些方面发力?》,对《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相关解读。作者指出,第一,绿色发展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根本引领。“一带一路”沿线尽管自然资源禀赋充足,但大多处于生态环境脆弱带,因而对于绿色发展、环境治理、绿色贸易和投资等有着巨大的内在需求。《意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提出在基础设施、能源、交通、产业、贸易、金融、科技、标准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9个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第二,统筹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要途径。环境问题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需要各国合作采取集体行动积极应对。《意见》在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方面均突出了统筹合作,包括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部门、地方、企业联动,统筹推进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合作。第三,风险防范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保障。在当前国际外部形势日趋复杂背景下,相关生态环境问题极其容易被扩大和泛化、形成环境社会风险和环境政治风险。《意见》在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中均提出防范风险和风险防控等,包括要严格遵守东道国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则标准,高度重视当地民众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诉求。同时还要指导企业提高环境风险意识,通过正面引导、跟踪服务等多种措施,加强项目建设运营期环境指导和服务等。


29.参与全球价值链将促进“一带一路”国家碳减排。 2022年1月19日,Qiaoling Shi等人在国际期刊Applied Energy第310卷上发表名为Global value chains participation and carbon emissions: Evidence from Belt and Road countries的文章,研究了全球价值链参与对“一带一路”国家碳排放的影响。首先,文章分析了2005-2016年间33个“一带一路”国家的碳排放和全球价值链参与特征。其次,文章考察了全球价值链地位对碳排放的影响,并考虑了全球价值链参与模式和国家异质性。最后,文章从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三个方面探讨了影响路径。根据研究结果,文章得出了五点结论:第一,2005至2016年,“一带一路”国家的碳排放量从10007936万吨快速增长至14779642万吨,占全球碳排放量的比例从35.69%上升至43.70%;大多数“一带一路”国家位于落后的全球价值链位置。第二,全球价值链的地位与碳排放量有着强烈的负相关。第三,前向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提高将比后向模式减少更多的碳排放。第四,随着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提高和全球价值链参与程度的提高,发达国家可以减少更多的碳排放;深化落后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将减少发达国家的碳排放,同时增加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第五,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提升可以通过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来减少碳排放,而全球价值链的前向和后向参与主要通过技术效应来实现。结果表明,参与全球价值链将是“一带一路”国家加快碳减排的有效途径,而在碳减排实践中,“一带一路”国家可以采取一系列支持措施,获得更多的贸易红利,以促进产业升级,获得技术溢出。


30.能源领域是“一带一路”的重点合作领域。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姜志达及国网能源研究院研究员毛吉康2022年3月在中国网发表文章《绿色低碳助推共建“一带一路”》。作者首先指出中国在能源绿色低碳治理中的全球引领作用,有其理念、技术产业和制度规则方面的坚实基础。一是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中国提出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二是拥有较强技术与产业支撑。中国已经建立涵盖全产业链条的新能源产业,具备较强研发、制造、安装和运维能力,形成了特有的产业优势及数量众多的优秀企业。三是制定绿色低碳投资规则。2019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制定实施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为中国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提供了规则和框架。四是建立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平台。在习近平主席倡议下,2019年,“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正式成立,并启动“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作者随后指出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绿色低碳发展需求的增长,绿色低碳成为“一带一路”合作的新增长领域,合作成果丰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能源基础设施绿色项目投资。从2013至2020年,中资企业在光伏、风能电站方面的海外投资累积可控装机规模均已超过9GW;二是推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的产业园区绿色化,加强园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用能清洁化替代。相关研究表明,“一带一路”工业园区的工业能耗强度比东道国工业能耗强度总体低50%—60%;三是中国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力度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增强对“一带一路”绿色项目的融资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及各大商业银行将绿色项目作为优先选项,绿色信贷规模持续扩大,并不断推出绿色债券、清洁能源投资基金、绿色PPP等创新性绿色金融产品。


31.践行“绿色一带一路”,进出口银行首次开展经营活动碳中和。 人民网于3月23号发布文章《履行政策性银行绿色使命 进出口银行首次开展经营活动碳中和》指出,中国进出口银行首次准确核算2021年度经营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实现自身营运碳中和,成为全国首家开展经营活动碳中和的政策性银行。这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践行绿色理念和政策性使命担当的重要实践,也为下一步全面实现经营活动碳中和提供宝贵经验和数据支撑。3月22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通过 “点点”碳中和平台,购买成都市“碳惠天府”机制碳减排量(CDCER)495.8吨,用于抵销该分行2021年度自身经营活动碳足迹。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发展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国有政策性银行,积极倡导全球绿色发展理念,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参与发起“一带一路”绿色走出去行动倡议,为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污水处理、环境改善等绿色低碳项目提供大量融资支持,打造一大批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低碳转型作出巨大贡献。


32.深化中国—中东欧绿色合作,以绿色金融助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3月7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推出两会观点《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绿色发展及绿色“一带一路”相关内容解读》,对绿色“一带一路”相关的内容,结合中国—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机制进行了解读和展望。首先,观点对中国—中东欧绿色合作的背景和政策基础进行了简要回顾。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于2012年4月正式启动,逐渐成为“一带一路”倡议融入欧洲经济圈的重要承接带。绿色转型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面临的共同挑战,双方通过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平台及其他渠道开展积极交流,促进双方绿色产业、绿色投融资发展向前推进。其次,观点分析了中国—中东欧国家绿色合作现状。中国-中东欧在绿色产业方面合作广泛,但双方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模式仍在探索过程中。在政策层面,2018年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首次提出“探讨开展人民币融资及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合作”。在市场层面,2021年,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年”为契机,绿色金融合作有所突破,其中最为亮眼的是匈牙利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10亿元绿色熊猫债的发行。最后,观点针对中国—中东欧绿色合作进行了政策建议探讨。在政策层面,双方可充分利用中国-中东欧合作平台机制,进一步深化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的交流合作。在市场和产品层面,双方可以继续鼓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加入到“一带一路”合作平台,继续完善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扩宽双方绿色金融市场参与渠道,对绿色金融产品做深入探索和经验交换。

33.威胁欧洲泥炭冻土带的临界点已“迫在眉睫”。 2022年3月14日,Richard E. Fewster等人于Nature Climate Change杂志上发表论文Imminent loss of climate space for permafrost peatlands in Europe and Western Siberia。研究发现,即使在适度变暖的情景下,到2060年,北欧和西西伯利亚的大片地区约75%的区域可能因太热或太湿而无法维持永久冻土。这些富含碳的冻土面积超过140万平方公里,含有约400亿吨碳——大约是欧洲森林储存量的两倍。解冻的永久冻土将释放温室气体到大气中,随后起到正反馈的作用,进一步加剧变暖。然而,研究人员强调,这一过程将释放多少二氧化碳,以及在什么时间范围内释放,仍旧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据估计,永久泥炭冻土带储存了约1850亿吨碳(GtC),占北半球泥炭地土壤有机碳的近一半。在每年解冻和重新冻结的“活跃层”之下,永久冻土带锁住了数百年和数千年积累的碳。这些泥炭冻土带极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当以前冷冻的泥炭地融化时,微生物开始降解埋藏已久的有机物质。这可能会向大气释放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温室气体。该研究还表明,当前的气候条件使得北欧部分冻土地区可能接近“临界点”,使其解冻的泥炭地无法恢复。但是,文章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如果采取强有力的气候变化缓解措施,西伯利亚西部的部分地区将在2090年保持其适宜的气候,甚至可能在气候变暖达到峰值后形成新的泥炭冻土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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