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上“高级”就躺平?挥好评价指挥棒,让教师职称“称职”起来
2022/3/30 10:44:49 阅读:288 发布者:chichi77
教师职称评定是教育实践中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一些教育工作者反映,许多教师被评为“高级”后就会选择“躺平”,不再为教育工作倾注太多心血。针对这样的情况,多地也曾积极尝试改变教师职称终身制。
2022年3月1日起,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海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海南省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将实施聘任制,力图破除教师岗位聘任“终身制”,实现“能上能下”。这一举措凸显出海南省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决心。
作为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教师职称评定问题该从何入手?如何避免“高级教师”的躺平?看一看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高慧斌的思考。
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自2009年、2011年两次颁发试点意见,从3个省份的3个地级市试点扩大至30个省份的109个地级市试点之后,决定于全国推行的审慎之举。改革不仅设置了“正高级”职称,而且统一职称等级,规定了与事业单位相衔接的聘任制度。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再次明确强调提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实现评聘结合。
依据上述意见,各地因地制宜,以提高高级教师职称比例、合理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等方式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尤其是向乡村教师倾斜的优惠政策,缓解了乡村教师、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难的问题,让不少教师享受到政策红利,且通过合理的岗位聘用,有效呈现了高级职称评审结果,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但随之而来的是,一部分教师评上高级职称后,不仅不再履职尽责,甚至选择“躺平”。这违背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初衷,破坏了评聘衔接的管理生态。
为此,各地出台了一些举措。如海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文件旨在破除中小学高级职称教师“终身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如何让高级教师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真正使其“称职”起来,还需在评价上下功夫。
评什么——明确高级教师合理的评价标准。2015年印发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确提出各级教师应达到的水平,为教师评价指明了方向。其中,针对高级教师的要求可概括为如下四点:在坚持一线教学时较为出色地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具备扎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个人特色、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及成果突出、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对正高级教师的要求更注重上述四点中的卓越性、系统性、引领性和专家性。因此,获评高级教师决定了其在学校教育教学的使命和责任,核心就在于坚持一线教学、持续理论学习、强化教研能力和指导青年教师。高级教师不仅要做好自身教学工作,更肩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的重任。
谁来评——实施适切的评价方式。高级教师任教的学校是评价教师水平的责任主体。高级教师水平体现的不同方向决定了由谁来评,其一线教学所承载的是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职责,应以学生和家长评价为主;其依据理论提升而带来的教学业绩是否在不断丰富教学特色,应以同行实践专家评价为主;其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是否不断提升,应以同侪评价为主;其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时是否发挥有效作用,应以青年教师评价为主。在明确由谁来评的基础上,应符合工作量要求,由高级教师自主选择上述四项权重,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
如何落地——优化薪酬体系的评价保障。评价的结果重在激励,尽管有多种激励方式,但薪酬激励是其他激励无法取代的、最为重要的方式。薪酬体系的设计和管理,直接决定了激励制度管理运行的生态环境。因此需要不断优化高级教师的薪酬体系。合理设定基本工资、工作量工资、奖励性工资比例等,保障教师生理、心理、安全以及受尊重的需求层次,满足教师的更高需求层次,使保障性工资和补偿性工资均有效发挥作用。在优化薪酬体系的过程中,应注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学校评价有效协同,将学校针对高级教师的评价结果与教师工资实际发放保持一致,保障评价结果有效落地。
对高级教师的评价重在激发教师。这不仅有利于保持良好的职称制度生态,也有利于高级教师个人增强职业自觉、不断向好,更有利于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真正实现立德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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