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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专业简介及硕士博士学位基本要求!官方首次发布!

2024/1/25 13:36:02  阅读:38 发布者:

来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官网

中文名称: 公安学

英文名称:Public Security Science

编写成员: 公安学、公安技术学科评议组

(一)学科概况

公安学是研究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保障人权的警务活动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律与对策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对警务活动进行系统性知识研究始于18世纪晚期,在西方国家,该学科被称为“警察学”或“警察科学”。19世纪初期,西方国家相继建立近(现)代警察机构,随着警察专业化运动和社区警务的发展,警察学研究在20世纪2030年代逐步进入繁荣期,初步建构了警察学的理论基础。21世纪初,特别是美国“9·11”事件以后,预防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国际警务合作和跨国(境)警察维和行动等成为世界各国警务工作关注的热点,警察学研究出现了多学科融合、国际化发展的新趋势。

我国自秦汉以至明中期,关于警察职能、治安思想、侦查办案方略及法医技术探索成就显著。19世纪末期开始接受西方的警政思想,在原有治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警察制度,并在学习欧洲和日本经验中开启近代警察研究。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主义人民警察制度,建立人民公安机关,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深入展开。

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公安学在发展中先后提出了政治建警、专群结合、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与预防犯罪相结合、治安动态防控、公安法治、公安正规化、公安文化等系统化的理论,奠定了公安学的学科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该学科又产生了科教强警、科技强警、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区域警务合作、民意导向警务、和谐警民关系、智慧警务、预防警务等创新理论,在世界警察学研究领域中独树一帜,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公安学学科。

公安学的未来发展方向是,适应时代变化和世界警务发展趋势,探索、发现、提炼规律性认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学学科理论体系。

(二)学科内涵

1.研究对象

公安学研究主要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范围包括公安学基础理论、公安工作方法和手段、公安队伍建设等。具体研究对象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公安政策和方法,维护治安秩序的警务规律和方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的公安行为和对策,突发社会公共事件预警与处置的公安战术和策略,社会安全的警务服务,公安工作的警务保障,公安机关管理和公安队伍建设,公安工作发展和趋势等。

2.理论基础

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公安学理论体系随着警务工作实践不断充实和发展,总体来说,学科的自身理论体系包括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两个部分内容。

基础理论由公安学原理、警察史学与公安史论、比较警察学等构成。主要理论有:政治建警理论、人民公安理论、公安主客体关系理论、专群结合理论、社会动态稳定理论、公共秩序控制理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公安法治理论、打击与预防犯罪相结合理论、预防警务理论、危害最小化理论、事实构成要素理论等。

应用理论涵盖公安管理学、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国内安全保卫学、边防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等。指导公安业务工作的应用理论有:治安动态防控理论、社区警务理论、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论、警务合作理论、警务指挥与战术理论、警察勤务理论、民意导向警务理论、和谐警民关系理论、枫桥经验与治安治理创新理论、智慧警务理论等;指导公安队伍建设的应用理论有: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理论、警务效率与公安绩效评价理论、公安监督与督察理论、警务保障理论、科教强警理论、科技兴警理论、改革强警理论、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理论、公安文化建设理论等。

3.知识基础

公安学学科的知识体系由基础知识、核心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知识四个部分组成。

一是基础知识。涉及自然学科和社会人文学科,包括公安学的哲学思想、方法论、学科基础等方面的知识。

二是核心知识。包括公安学概念体系、公安学学科范畴、公安学理论基础、技术基础和实践基础等知识、公安学核心理论和通用知识、公安学历史发展等。

三是专业知识。包括公安学专业理论知识和有关交叉学科的理论知识等。专业理论知识诸如公安维稳、公安执法、秩序管理、公共安全服务、公安队伍建设以及涉外警务与国际警务合作等;有关交叉学科的理论知识诸如公安政治学、公安社会学、公安经济学、公安文化学、警务心理学、警察伦理学、公安统计学、警察教育训练学等。

四是实践知识。包括公安体制与组织机构、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公安法律法规、公安工作手段和方法、公安组织和队伍管理制度等。

4.研究方法

公安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其研究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原则。具体方法主要有:调查研究、评价研究、预测研究、文献研究、实地研究、实验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

(三)学科范围

根据公安学现有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基础,一级学科下设公安管理学、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边防管理学、公安政治工作学、公安情报学、禁毒学、警卫安全学等9个二级学科。

1.公安管理学

以公安组织、公安队伍、警务保障及其管理活动的规律和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应用学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公安政策和战略规划、警务指挥与决策、警务资源优化配置、公安队伍管理与激励、公安监督与督察、警务装备与保障、警察公共关系、公安舆情分析与引导等。

 2.治安学

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与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警务活动的规律和对策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应用学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治安秩序管理、公安人口管理、警察勤务、治安案件查处、单位内部保卫、社区警务与社会化警务、应急警务等。

3.侦查学

以侦查机关依法运用侦查措施、手段,发现、控制、揭露和证实犯罪的方法及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应用学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侦查原理、侦查技术与方法、侦查讯问技术与方法、刑事证据收集与运用、监所管理等。

4.犯罪学

以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及犯罪规律与治理对策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应用学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犯罪行为、犯罪产生及发展变化因素与特点、犯罪状况、犯罪人与被害人、犯罪防控和矫正、犯罪学理论流派与研究方法、犯罪学研究比较等。

5.边防管理学

以边境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边疆安全治理的历史与现状、出入境管理与边防检查执法与实务、域外边防理论与实践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应用学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陆地边境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边境管理法律制度,边境生产作业管理,边境管理区通行管理,边疆社会治理,边境安全的防范与控制,边防检查理论创新,边防检查业务,边防检查执法理念与实务,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出入境证件制度,人员、证件和交通运输工具检查以及口岸查控,涉外事务处理,域外边防管理理论与实践,域外边防检查政策法规与实务等。

6.公安政治工作学

以公安政治工作的现象、本质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应用型学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公安政治工作理论知识体系,公安政治工作规律与特点,公安政治工作创新模式,公安政治工作史,公安党建理论、警务心理等。

7.公安情报学

以公安情报与公安情报活动为研究对象的交叉性、综合性应用学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公安情报学基础理论、学科体系、方法体系、发展前沿;公安情报工作流程、模式、方法;公安情报资源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公安情报数据挖掘、可视化分析、研判预警、智能决策等。

8.禁毒学

以禁毒活动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旨在控制和减少毒品供应、毒品需求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毒品犯罪规律特点;禁毒情报搜集、分析及研判;毒品犯罪侦查措施运用和证据搜集;识毒、检毒、制毒、勘毒及查毒;毒品预防模式与途径、毒品成瘾机理与治疗、戒毒管理体制等。

9.警卫安全学

以警卫工作的基本特点、规律和对策为研究对象的应用性学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警卫基本原理、原则和规律;警卫勤务指挥、警卫勤务战术、警卫参谋业务、警卫情报工作和警卫基本技能;警卫安全防范、警卫防爆安检、警卫装备和警卫信息化等。

(四)培养目标

1.硕士学位

具有优秀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警察职业素养,具备系统扎实的公安学理论基础、知识体系和专业技能,具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具备科学创新思维能力和良好的专业学术修养;熟悉本学科的历史和现状,了解专业发展前沿,具备独立进行学术研究的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进行专业交流和写作;能够从事公安学学科专业研究、高等院校专业教学以及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专业管理与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博士学位

具有优秀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警察职业素养,具备坚实宽广的公安学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领域和“高、精、尖、深”的研究方向,具备独立研究和创新能力;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能熟练使用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写作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能够胜任公安学学科专业研究、高等院校专业教学以及公安领导机构和相关部门的政策研究、组织管理、辅助决策指挥等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

(五)相关学科

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安技术、公共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

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知识

应熟练掌握与公安学紧密相关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

应具备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包括公安学基本理论与方法、公安警务工作对策、公安队伍建设与管理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本研究方向的专业知识。能够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积累和研究方法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3.工具性知识

应具备一定的工具性知识,掌握唯物辩证法、系统论等方法论,掌握调查研究、评价研究、预测研究、文献研究、实地研究、实验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具体研究方法,能够熟练使用相关中外文献数据库;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进行专业交流;能够掌握文献管理、数据分析、图表制作等科研技能。

(二)获本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应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好公安机关新时代使命任务,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职业荣誉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掌握警察职业基本技能,具备警务工作需要的良好体能和心理素质,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2.学术素养

应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对公安学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崇尚科学精神,能以理性、客观、公正的心态从事公安学学术研究;掌握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方法,了解国内外公安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和重点、热点问题,具备一定的学术潜力;了解与公安学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熟悉国家对版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了解自己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社会公德;有较强的实践意识,能够把握公安学学科综合性、应用性的特点,并在学习和研究中予以贯彻。

3.学术道德

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遵守国家有关的保密法律和规章;尊重学术研究规律,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遵守学术诚信,秉持学术良知,坚持在客观、真实的材料、数据基础上进行学术研究;尊重他人的学术思想和学术成果,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形成良好的学术习惯,遵守写作、引文和注释规范。

(三)获本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应具有从各种文献获取相关研究前沿动态的能力,善于通过课程学习、科研项目、公安实践、学术交流等方式获取知识,熟悉本学科学术研究的前沿问题。

2.科学研究能力

应具备一定的独立开展本领域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从前人研究成果或警务实践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应牢固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核心概念、已有研究成果以及主要研究方法,并具有灵活应用、融会贯通的能力;关注并善于追踪公安学领域的重点、热点以及难点问题,能综合运用公安学专业知识和有关学科知识,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对于所学专业中的理论或实践的新问题,提出具有一定价值的观点或者解决方案。

3.实践能力

应具备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课题研究,基本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具备在对口专业领域的实践能力和其他公安警务工作的良好适应能力;具备了解社情民意的能力;具备与人民群众进行良好沟通、和谐相处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术交流能力

应具有良好的学术表达和交流能力:能够运用专业语言准确地表达学术观点、阐述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自己的学术成果;能够通过学术会议等平台,并与同行进行广泛的沟通与学术交流,发现问题、拓宽思路、掌握学术前沿动态、获取学术支持。

5.其他能力

应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法治思维,具有良好的理解力、记忆力、执行力和表达能力。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规范性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符合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和《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的规范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在进行论文研究工作和撰写的过程中,应以严谨求实、科学创新的态度进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学术道德和研究伦理。

硕士学位论文应有明确的主题,针对公安学领域的具体理论或者实践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论文表述应具有系统性和逻辑性,应立论正确、观点鲜明、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表达准确、文字流畅、图表规范、数据可靠、说明透彻、推理严谨,避免使用非学术性语言,对专业常识可以简写或不写。

硕士学位论文按顺序应包括以下部分;中文封面、英文封面、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引言、研究内容和结果、结论、参考文献、致谢、声明、必要的附录、个人科研工作经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成果等。

2.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是对本领域的基础理论问题、学术热点问题或实践当中重要问题的研究。论文要求概念准确、推理严密、语意通达、材料真实、数据可靠、结构完整,能够提出新的见解,或者能够为相应课题的深入研究提供具有新的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材料或研究路径,在理论或者实践方面对公安学学科的发展或者公安警务工作的开展做出一定贡献。

硕士学位论文应能够表明作者已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安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版本)

博士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

能独立进行本领域的科研创新工作,具有胜任本学科科研、教学和业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以及与国外同行交流的能力。

应具备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应掌握的核心概念包括公安学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概念,以及所修二级学科的核心概念。公安学的基本知识体系建立在相关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与技术基础上,具有综合性、应用性。公安学博士须掌握的基本知识体系包括:公安学基本理论,主要包括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政治稳定、维护治安秩序与公共安全、防控和查处犯罪的规律与理论,以及公安警务活动的历史和基本规律;公安政策与警务工作对策,主要包括公安政策、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警务工作的基本对策、基本方法和手段等;公安队伍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公安机关组织管理、公安队伍建设以及警务指挥与保障的规律和方法;与公安学紧密相关的其他学科基础知识,如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

应具备相应的工具性知识。应熟练掌握唯物辩证法、系统论等方法论,掌握调查研究、评价研究、预测研究、文献研究、实地研究、实验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具体研究方法,能熟练使用专业数据库和文献数据库。

(二)获本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应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好公安机关新时代使命任务,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职业荣誉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掌握警察职业基本技能,具备警务工作需要的良好体能和心理素质,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2.学术素养

应具有优秀的学术素养,对公安学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从事公安学学术研究活动的内驱力;崇尚科学精神,能以理性、客观、公正的心态从事公安学学术研究;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方法和技能,具备宽厚的学术潜力;熟练掌握并能灵活应用有关研究方法、研究工具和研究资源,能够运用专业知识独立研究国内外公安学(警察学)领域的重大、热点和核心问题;有较强的阅读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实践意识,在学术研究中能够贯彻公安学学科综合应用性的突出特点;了解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律,掌握本一级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研究伦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学术道德

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共同的学术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有关的保密法律和规章;遵从学术研究规律,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恪守学术诚信,秉持学术良知,尊重他人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自觉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形成良好的学术习惯,认真遵守写作、引文和注释规范。

(三)获本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应具有从各种文献获取相关研究前沿动态的能力,善于从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公安实践、学术交流等活动中获取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的前沿问题。

2.学术鉴别能力

应具有较高水准的学术鉴别能力,能够对公安学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研究问题的设置、有关研究路径和方法的选择、已有研究成果间内在联系和研究价值以及发展趋势等问题,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和评价。

3.科学研究能力

应具备独立开展本领域高水平研究的能力,善于发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治安以及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够准确地把握研究方向,科学进行研究构思,制订合理、有效的研究方案;能够综合运用有关学科知识,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提出具有理论创新价值或实践指导意义的观点;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较好地组织、协调研究团队的工作;能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公安工作实践,并通过实践进一步深化研究。

4.学术创新能力

应具有独立的科学创新能力,能够进行创新性思考、开展创新性研究并取得创新性成果。进行创新性思考,要求既能对公安学学科知识体系有关研究成果进行批判性地学习和吸收,也能够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出发,运用新思维或新方法探寻、思考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提出新颖的研究题目,从新的角度或借助新的理论、方法研究本学科的重要问题;取得创新性成果,要求通过扎实、系统的研究工作,促进本学科知识的积累、完善、扩展、更新,或者在某些个重大问题的研究方法或认知层面取得重要推进,或是为解决公安警务工作中重点及难点问题提供具有重要价值的解决方案。

5.学术交流能力

应具有较强的学术交流能力。能够通过口头表达、书面文字、视觉影像等形式,准确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和学术成果,善于与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搭建本学科专业和跨学科专业学术交流平台;应具备独立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学术研讨活动的能力,熟练地运用中外文进行学术交流。

6.其他能力

应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法治思维,具有良好的理解力、记忆力、执行力和表达能力。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选题与综述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公安学博士论文的选题,应当是作者在广泛阅读文献资料、掌握发展动态、确定主攻方向的基础上提出的最新成果,应根据公安学理论发展前沿或者警务实践创新需要选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要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并进行充分论证。在充分阅读相关文献或者整理加工调研信息的基础上,对本选题领域的已有研究基础、前人的研究进展、所需求的新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瓶颈或制约因素进行研究综述。综述应当注重本学科文献的发展脉络。

2.规范性要求

用于申请学位的论文写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和《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的规范要求,应达到学位授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学位论文字数以1215万字为宜。

3.成果创新性要求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应聚焦国家安全和公安工作等领域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前沿问题,成果要求研究方法科学,逻辑结构严谨,体例格式规范,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以及较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具备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应用价值。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可以以多种形式展现创新成果,并作为评价学位论文水平的重要参考。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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