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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迪厄 | 学术研究需要彻底的质疑

2024/1/24 15:16:39  阅读:32 发布者:

书名:《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

作者: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

译者:李猛,李康

出版方: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4

精彩书摘

第三部分第三节 彻底的质疑

要构建一种科学的对象,首当其冲的是要与常识划清界限也就是说,与那些被大家共同持有的见解划清界限,不管它是日常生存状态里的老生常谈,还是一本正经的官方见解。这些常识性东西往往嵌入在制度之中,从而既体现在社会组织的客观性上,又反映在社会组织参与者的思想里。预先构建之物无所不在。社会学家和别人没什么两样都实实在在地受着这些预先构建之物的重重包围。所以说,社会学家承担着一种特殊的任务,他本人正是他所要探知的对象一一即社会世界一一的产物,因此他针对这个对象所提出的问题所使用的概念,完全有可能正是这对象本身的产物。(这尤其体现在他用来探知对象的分类观念上,比如职业名目这样的日常观念,或是由学科传统传承下来的学术观念。)客观结构和主观结构相互契合,使这些东西显得不言而喻、不证自明免除了我们对它们的质疑。

社会学家是一种社会存在因此她已经被社会化了,社会世界的结构已被她内在化了,这样她在这社会世界里就会有“如鱼得水”的自在感觉。在这些事实中包含了许多内在的预设,要想把所有这些预设都置入括号,使其失去效力就必须进行上述那种彻底的质疑。那么,社会学家又怎么才能在实践中进行这种彻底的质疑呢?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对象建构过程中,社会学家表面上是主人,但实际上社会世界通过她,通过这些自然而然的操作(甚至连社会学家自己都没自觉意识到)介入了这种对象建构过程。那么,我们的社会学家在对象建构过程中,又该怎样避免社会世界的介入呢?像实证主义一派中的极端经验主义那样,不进行批判性的考察就全盘接受提供给自己的概念[比如“获致”与“先赋”,“(专门)职业”、“行动者”(actor),“角色”之类],这样做好像是没去建构什么,但这仍然是在建构,原因就在于这样全盘接受等于是把某些已经建构的东西又重复了一遍,从而也是对它们的认可。日常的社会学忽略了对自己操作过程、思考工具的彻底质疑;在它看来这种反思意向肯定像是种哲学心态的残余,从而是前科学时代的“遗迹”。这样的社会学完完全全地沉湎于它声称要了解的对象之中,不能自拔。可它连自己都搞不清楚,又怎么能真正把握这些对象呢?恰当地说科学实践要是不能自我质疑,也就无法了解自己实际上做了什么。它陷入被它看作研究对象的客体里或者干脆说被自己的研究对象牵着鼻子走,就算揭示出对象的一点东西,也不是什么真正客观对象化了的东西,因为其中掺杂着理解对象的原则本身。

我们很容易发现,这种半吊子学术气的科学,它的问题,它的概念,它的知识工具,都是从社会世界里搬来的;它时常把作为前科学阶段的产物的事实、见解或制度忠实地记录下来,仅仅看作各种资料;一种经验上被给予的事物它独立于任何求知行为和进行求知的科学。一句话,它在对自己茫然无知的情况下,记录自身……

现在让我们一点一点地来详细谈谈这些问题。社会科学总喜欢从它所考察的社会世界里照搬一些好像是它向这个世界提出的论题。任何时候的任何社会,都要精心提出一套被视为合理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是合法正当的值得大家相互争辩讨论,有必要公之于众,成为公众关心的问题,有时官方还加以认可,使之正规化,并在某种意义上,要由国家来加以保证。具体来说,这些问题被交给官方授权的高级委员会加以考察;或者多少更直接了当地交给社会学家自己,这样做的方式也有许多,比如各种各样的科层命令,科研项目资助规划,合同,授权,赞助,等等。正规的官方社会科学所认可的纷繁多样的研究对象和名目繁多的考察课题,不过都是些偷运进社会学大门的社会问题,比如说贫困越轨青年问题、高中辍学、闲暇、酒后驾车等等。社会学中那些主要的贴近现实的分支随时间推移而不断演变,正像对此所做的分析所证实的那样,这些研究对象都只是随着社会上或学者们对时势世事的自觉把握而起伏不定左右摇摆(要体会这些变化的实质及表现,我们可以看看主流社会学期刊的栏目设置、各种研究团体的名目或是定期召开的世界社会学大会各分会的主题,就可以一清二楚)。这些问题只是社会世界借以建构自己的表象的中介过程之一社会学也罢,社会学家也罢都是被用来满足这个目的的手段而已。理由很充分:一个人如果只是将其思想停留在无思的阶段,那么他等于甘居一种工具的地位,为其所宣称要进行思考的那种东西服务。而这一点,比起其他各种思想家来说,社会学家尤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么,我们又怎么努力与这种现象决裂呢?社会学家在读报纸、看电视甚至是研读她同事的成果的时候,无时无刻不受到某种不为人知、潜移默化的劝服的影响。社会学家怎样才能摆脱这种影响呢?保持自我警惕当然很重要,但光这样是远远不够的。与常识决裂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就存在于各种问题、对象和思维工具的社会演变史中,也就是说是与对现实的社会构建工作(牢固地树立在角色、文化和青年这样的日常观念里,或是深深地扎根于各种分类体系里,成了不可动摇的神圣之物)的历史紧密相连的。而这样的工作可以在整个社会世界里展开也可以在某个专业化场域里施行,尤其是在社会科学的场域里(这就会使我们从一个与现在完全不同的角度确立教授社会科学的社会演变史的宗旨——这样的历史绝大部分内容还有待我们去谱写)。体现在《社会科学研究探索》上的大部分集体研究工作,探讨的就是日常生存状态中最普通不过的对象的社会演变史。对所有那些已经变得太平常被人认为太理所当然,以致于没有人会去注意的事情,我都要再去想一想是怎么回事,比如说,法庭的布置与各人的站位,博物馆的空间安排,投票亭的设置,“工伤”的涵义“干部”又是什么意思二乘二的列联表有什么讲究或者更简单的像书写或打字的动作。在这样的视角下,历史重新焕发出生机活力,这不是出于文物搜集者的好古癖,而是出于一种明确的意愿,想要搞清楚我们为什么要去理解,我们又怎样去理解。

要想避免受到我们拿来当作研究对象的那些问题的主宰,反过来成为它们的对象,就必须追溯这些问题的缘起,看看它们是怎么一步一步地建构起来的。这一构建是集体性的工作。只有通过集体性的工作之一时常要借助竞争和争夺其才使某个论题成为合法的问题,得到人们的了解和认可,成为可以宣扬可以传播可以公开讨论的正规的官方问题。这里,你可以考虑考虑勒努瓦所研究的“工伤事故”或“职业危险”问题(RemiLenoir 1980),想想尚帕涅详细考察的“老年人”这一观念的历史创生过程(Patrick Champagne 1979),还可以看看更具普遍性的东西比如研究各种“社会问题”的社会学像研究家庭离异犯罪毒品女性劳动力市场歧视等的社会学。在所有这些例子里,我们都会发现在日常的实证主义(每一个经验研究者的第一反应偏向)看来理所当然的问题,都是些社会的产物,体现在社会现实建构的集体性工作里,并通过这种集体性工作产生出来维持下去。在这样的集体性工作下通过各种各样的会议委员会协会联盟通过各种形式的秘密会议、集体运动示威游行请愿签名通过形形色色的要求、商议投票支持或否决,通过名目繁多的项目、方案决议如此等等,不管是什么都使得原先是也本可以继续保持下去的私人性的特殊的、独有的问题,转变成某种社会问题,亦即某种可以公开讨论的公众话题(想想堕胎问题或同性恋问题最后变成了什么),甚至变成了某种官方的正规问题,成了官方决策、政令及法规的讨论对象。

就这个问题而言,我们有必要来分析一下,政治场域(Bourdieu 1981a),尤其是科层场域具有哪些特殊的作用?行政管理的委派授权有着它独具一格的逻辑,正是通过这样的逻辑,科层场域在“普遍性”社会问题的建构和神圣化的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近来,我正在考察法国1975年前后对个人建房实行的公共补助政策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这个案例中我所研究的逻辑正是上面所说的这种独具一格的逻辑。在一个既定的社会世界里被当作理所当然的问题,正是那些社会最有可能分配给予物质资助和符号赞同的问题,也是那些最有可能受到科学官僚机构的主管人、以及科研基金会、私营公司、政府机构这样一些科学权威当局的赏识和欢迎——像我们在法语里所说的投其所好(bienvus)——的问题。只要情况如此那么和所有其他社会行动者一样,社会学家所面临的问题域,就非常可能只是某种被强加的产物,每当社会学家出于自身考虑拾起这些问题,当作他们研究的对象,他就会继续完成这种强加活动,支持这种强加行为,使这些问题被理所当然地视为科学的社会问题,而实际上这些问题不过是社会政治方面的时代精神的表现(比如说在调查问卷里编入这些问题,或者更有甚者,干脆以这些问题作为主线,围绕这些问题来设计编排问卷)。(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对于民意调查这种“没有科学家的所谓科学”,总是得到一些人的大加赞赏,这些人拥有各种手段,来委托进行此类调查,而一旦这种社会学的调查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或者没有听从他们的指示,他们就会翻脸,对社会学横加指责,大肆挑剔。)

我只想再补充一点官方正规问题的生产工作,这些问题受到国家的保障,从而被赋予了某种普遍性。几乎总能为今日的所谓专家留有些余地。这样,事情可就更有点复杂了。我补充这一点,是想让你们知道,社会学家面临着怎样的艰难——甚至可说是令人绝望的——困境在那些所谓的专家中,就有社会学家他们利用科学的权威,为官僚机关对问题的见解披上普遍性客观性、无私性的外衣。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会学家;都必须开诚布公地将社会学和社会学家(也就是他自己的同伴们)对官方正规问题的生产工作所发挥的作用当作自己研究对象的一部分,哪怕这样做很可能给人一种无法忍受的倨傲无礼的印象,或者,看起来像是背叛了社会学家的职业团结和集团利益,但只有这样,他才有些机会成为主人,来主宰他针对社会世界所提出的那些问题,从而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学家。

我们都很清楚,在社会科学里,认识论决裂时常也就是社会决裂,是与某个群体的根本信念发生重大分歧,有时就是与一群专业人员的核心信念、与以学者共识(communis doctorumopinio)为基础的一套共享的确定性观念发生根本分歧。在社会学里,一个人要实践彻底的质疑,几乎就等于想要成为一个不法之徒。这一点,笛卡尔肯定有切身的感受。研究笛卡尔的评论家们既惊奇又有些失望地发现,这位在知识领域里如此无所畏惧地宣扬自己的思维方式的斗士,从来也不进而用它来讨论政治(我们可以看看他怎样小心翼翼地谈论马基雅维利)。

现在我来谈谈社会学这门“职业”用来谈论、用来思考社会世界的各种概念、词汇和方法。对于社会学家来说语言这个问题太具有戏剧性了,它实质上是个巨大的宝库,充满了各种已经被视为自然而然的预先建构的观念,它们不被人认为是预先建构之物、而是被充当着无意识的建构工具。这里我可以举职业分类为例,日常生活中通用的职业名目也罢,法国国立经济与统计研究所(INSEE)制订的社会经济类别(这是一种典型的科层式概念化的结果)这种官僚机构通用的标准也罢或者更为普遍的为社会学家所使用的那些分类体系(年龄组、青年与老年,性别范畴等我们知道这些东西摆脱不了社会任意性的影响)也罢,情况都差不多。在社会学家使用那些分类体系时,他们往往不假思索因为它们是被整个社会所共享的社会理解范畴。或者就像我所说的“职业判断范畴”[成套的形容词体系用来评价学生的论文或同事的优点(Bourdieu 1988a:194-225)]的情况中那样,这些范畴都属于他们职业法团体系的一部分(但归根到底,这并不排斥存在一种可能性,即这些范畴的基础是结构之间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它们是建立在社会空间的根本对立上,比如珍稀/平常,独特/普通之类的对立)。

话说回来了,我认为还必须更进一步,不仅要探讨用来界定工作类型的概念及职业分类体系,而且还须思考职业(occupation)这个概念本身或专门职业(profession)这个概念本身意味着什么。“职业”概念是整个研究传统的基础,而且在方法论上被某些人奉为圭臬。我清楚地意识到:许多人已经对“专门职业这个概念和它的一些衍生概念[如职业精神(professionalism)专门职业化(professionalization)]提出了严肃深刻的质疑,并取得了许多成果。在这些人里最突出的有拉尔森(Magali Sarfatti Larson 1977),柯林斯(Randall Collins 1979),弗里德森(Elliot Friedson 1986),阿博特(Andrew Abbott 1988)等他们都强调指出了专门职业领域里内在的冲突。不过我想,虽然这些批评已经很彻底了,我们还是必须超越它们努力用场域概念来取代专门职业领域这个概念,就像我所作的那样。

就像我们在类似的情况里总能看到的那样,专门职业这种观念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完全倾向于中立,而且,对于帕森斯一团乱麻似的理论,采用这一观念能有助于澄清一些问题,但正因为如此,专门职业这种观念也就越发危险。用“专门职业”来谈论真正的现实往往会固守这一现实固定地看待群具有同样名称的人(比如说,什么什么人都是“律师”),这些人都享有基本一致的经济地位,而更重要的是,他们被组织成一些“职业协会”有着六套伦理准则,要进入这些集体还要遵循明确的规划。“专门职业”是个普通人用的概念(folk concept),没有经过批判考察就被偷偷带进了科学语言之中,并因此将一整套社会无意识引入了科学语言之中。“专门职业”的概念是一种社会产物,背后是一种群体建构的历史性工作,是群体表象,以这一群体为研究对象的所谓科学本身,就被暗中塞进了这种群体表象。正因为这样,这个“概念”挺起作用,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简直是过于有用了:如果你接受这个“概念”,用它来建构对象,你会发现手头的工商行指南、所开列的各种名录和传记、编篡的书目、各种信息中心和资料库,都是根据“职业”团体分门别类形成的。而且,只要你不是太笨,就会得到一笔基金资助,来按照这种概念去研究它(比如我们经常能看到有人研究有关律师之类的案例)。职业范畴所指涉的现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现实的联系过于紧密”,以致于不能是一种真实,因为它同时表达着某种心智范畴和某种社会范畴,社会生产这种职业范畴的方式,就是忽略或者说抹煞了各种差异和矛盾对立,有经济的社会的、也有伦理道德方面的。正是这些差异和矛盾对立,使“职业”——比如说“律师”——成为一种充满竞争和争夺的空间。

一旦我不从表面意义来看待“专门职业”这个观念,而是着重探讨产生这个观念所必需的聚类工作与符号强加过程,一旦我把它看成一个场域即一个具有结构并充斥着各种社会力量和争斗的空间,那么切就都不一样了,而且也复杂多了。在一个场域里,你怎么去抽取样本?如果你依照方法论教科书所规定的教条,作个随机抽样,就会肢解了你想要去建构的对象比如说,在研究司法场域时,你没有抽选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或者,在考察五十年代法国知识场域时你漏掉了萨特,或者在研究美国学术界时忽略了普林斯顿大学,但只要这些人物类型或制度机构还在独当一面,占据着一个举足轻重的位置,你的场域就是个残缺不全的场域。某种场域或许有不少位置,但它却允许一个位置的占据者控制整个结构。不过要是把艺术家或知识分子理解成“专门职业”,作随机抽样或典型抽样,出不了什么问题。

如果你把“专业职业”观念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接受,而不是看作一种研究对象,就不会产生什么困难。只要你依照被给予的经验材料自我呈现的方式来领会它,这种被给予物(即实证主义社会学家尊崇的数据资料)就会毫不困难地显现出来。所有的事儿都很顺理成章,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么理所当然。言路畅通,尽可畅所欲言。又有哪个群体会拒绝接受社会科学家神圣化、自然化了的记述呢?对主教们或公司领导人的研究如果(潜在地)接受了教会或商场这样的问题域,主教团和商业公会就会支持这样的研究,而且既然这些社会学家能够成功地使这些人对于自身社会存在的主观见解变成一种客观的一一也就是公共的——现实,这些热衷于评点研究结论的主教和企业巨头又怎么会放过机会,不反过来给这些社会学家戴上客观性的桂冠呢?总之,只要你还呆在社会所建构的受社会约束的表面现象(appearances)构成的领域里——这也是“专门职业”这个观念所从属的秩序言——你就会面对各种各样伴随着你、怂恿着你的表面现象,甚至是看起来具有科学性的外表。相反,一旦你开始探究被科学建构的对象,一切就都开始变得艰难了:“理论上的”进展带来的是“方法论上”更进一步的困难。至于那些“方法论专家”他们要想吹毛求疵:从你为了尽力更好地把握被建构的对象而不得不采用的操作方法里挑出一大堆毛病来,才不会有什么困难呐。[所谓方法论,就像我们在法语里所说的,“这是门笨驴的科学”(cest lascience des anes)。它就是一本错误手册在它面前,你可真得说是不得不哑口无言,乖乖地承认这儿错了,那儿不妥,什么什么地方又没搞对。]在研究科学建构的对象时,我们所遇到的困难中,有一样就是我早先谈到的问题,即关于场域的界限,那些最铁杆儿的实证主义者解决这个问题是通过他们称之为“操作定义”方式(“在本研究里我将把作家定义为……”,“我将把……看作是种‘准职业‘’”),即使他们在使用已有的职业名录时,并未完全忽略对它们的质疑,但他们还是没有想到有关定义的问题(“某某人不是个真正的作家!”)正是对象本身内部争夺的焦点所在。在对象内部存在一种争夺,争夺谁是属于游戏的合格参与者,谁真正享有作家的名头。作家乃至律师、医生,或者社会学家,这些观念本身就是各自场域晨的争夺焦点,尽管各种场域都努力通过证书之类的手段来实现规范化和同质化,但都改变不了这样一个事实:对合法定义的争夺,是所有场域里的普遍共性;而争夺的焦点[从“stake”的字面意思上来说]就是界限,就是边线,就是进入权、参与权有时也体现为数量限制(numerus clausus)

经验主义者的全盘接受,就倾向于主张这种态度,并得到了各方的赞许原因就在于通过回避了自觉的建构;它把科学建构的关键操作步骤,如问题的选择、概念和分析范畴的完善,都留给了原模原样的社会世界,留给了既定的秩序,从而圆满地履行了骨子里的保守作用——即证实某种信念(doxa)是合理的一即使它们在履行这种作用时,并没有直接现身。一种合乎科学的社会学,在它的发展道路上横亘着各式各样的艰难险阻,最让人望而却步的一个困难就是这样的现实;真正科学的发现,付出的成本最高得来的收益却最小。这不仅适用于社会生存状态的日常市场,而且频频出现在学术市场上(人们本期望能从这样的市场获取更高的自主性)。我曾努力指出,在专门职业和场域这两个观念中,存在不同的社会的和科学的成本和收益,同样为了创造出科学,经常也不得不抛弃科学性的表面现象,甚至于违背通行的规范,向科学严密性的日常标准发起挑战。表面现象总是有利于似是而非的东西。真正的科学许多时候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而且要推动科学的发展,时不时也要冒点风险,在外表没有展现科学性的所有标志(我们经常忘了这些科学性的标志是多么容易被别的东西鱼目混珠)。有些人眼里只盯着表面上对基本“方法论”教条的冒犯这些人就像帕斯卡尔说的,是些自作聪明的人(demi-habiles)。他们这样做原因有许多其中就有那种实证主义者的自负。在这种自负的引导下,许多方法论上的选择,原本只是出于有意识地拒绝采用“方法论中逃避问题的“诀窍”,可在他们看来,都成了“错误”,成了无能和无知的表现。

心里时时刻刻都想着反思性,这对于严格的科学实践来说确实是个前提条件,但它和目前盛行的对科学的伪激进主义质疑之间绝无任何共同之处。这兴点不用我多说,大家也明白。(这里我想起了有些人还在宣扬由来已久的对科学的哲学批判。这样的批判直至今日还多少遗留在美国社会科学里占支配地位的思潮中,尽管有些自相矛盾的是,在几代实证主义“方法论”学说的攻击下,这种原本仿佛不可动摇的学说体系已遭到了破坏。)在这些批判里,必须给予常人方法学家的学说一个特别重要的地位,尽管他们的一些论述和那些把科学话语化约为有关世界本身的各种修辞策略(而世界本身也被化约为小个文本的世界)的人所得出的结论相去不远。分析实践的逻辑,分析那些旨在赋予世界意义的自发性理论,本身并不是目的。同样,对普通社会学(即非反思性的社会学)的前提预设进行批判,特别是对它应用统计方法所借助的预设进行批评,也不是最终的目的。与外行人的常识和学者的常识背后的前提预设决裂,绝对是个有着决定性意义的环节,不过,也只是一个环节而已。如果你必须把实践感的图式转变为客观的研究对象,这其中的目的并不在于去证明社会学只不过提供了许多世界观中的一种,比起其他形式的世界观来,科学性既不更强,也不更差,这样做的真正目的在于把科学理性从实践理性的重重包围中解救出来,避免实践理性侵蚀科学理性,避免那些本应该成为知识对象的东西也就是所有构成社会世界实践感的东西,所有赋予活生生的世界以结构的各种知觉与理解的预设和图式,都被当作知识的手段来使用。把一个人对社会世界的常识理解以及在社会世界里的基本体验,看作一个人的研究对象,不以设定性的方式接受社会世界,不把社会世界当成一个面向某个主体的客体来建构的世界,这恰恰是避免深陷客体对象重围的好办法。这种办法把一切使有关这个世界的信念经验(the doxic experience of the world)成为可能的东西,即不仅把这个世界的预先建构了的表象,而且把这种表象的建构背后潜藏的认知图式,统统地置于科学的审视之下。常人方法学家中有些人仅仅满足于对这种(信念式)经验作描述,而不去质疑是哪些社会条件使这种经验成为可能,也就是说,不去探究社会结构和心智结构之间的对应关系,不去考察认知结构和通过它体察的世界的客观结构之间的契合关系,这些常人方法学家其实没做什么别的,只是在重复最传统不过的哲学对现实的实在性(thereality of reality)所提出的最传统不过的质疑。他们在认识论上的民粹主义取向赋予他们激进主义的假象(因为他们要恢复日常思维的地位)。要对这种激进假象所具有的各种局限作出评价,我们只须记住,常人方法学者们从未看出对世界的信念经验具有怎样的政治意涵,他们看不到这种信念经验是对既定秩序、对置身于批判范围之外的既定秩序的根本接受。信念经验是某种保守主义最稳固的根基。这种保守主义比那种竭力建立政治正统教条的保守主义更彻底、更全面。

转自:“实践与文本”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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