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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尚建、陶青青 | 被观赏的“村庄”及其纠正——基于城市郊区“半乡村化”治理的分析

2024/1/23 13:51:36  阅读:42 发布者:

基于城市理论的乡村建设正在改变城市郊区的村庄面貌。在严格的耕地保护与城市扩张的一组张力中,一些地方形成了村庄对于中心城市的依附地位,从而形成“半乡村化”的治理结构。半乡村化治理结构瓦解了熟人社会秩序,这一治理结构承认中心城市对于乡村的资源供给是乡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从而以城市“盆景”的空间造型扭曲了乡村产业发展的多维可能,并割断了城乡之间、乡村之间、村人之间的治理联结。城市村庄的“盆景”化损害了乡村自身的特质,是城市公园在乡村的空间蔓延;村庄治理主体日益从城市任务下的基层承担者演化为城市“盆景”的营造者和展示者。“盆景”村庄的空心化趋向要求我们重新反思城乡功能分布的正当性,重新赋予城市村庄以产业与空间之意义。

一、研究的缘起:“乡村”建设何以“盆景”化

作为中国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乡村治理结构有一个行政再整合的历史过程,自然村和行政村分别体现了基于血缘的家庭结构的外延和基于权力的国家结构的下沉。村庄的边界因此具备了地理边界与行政约束的双重特征。由于中国农业的基础地位,长期以来中国农业、农村与农民被紧密联系起来,并被整体性地总结为“三农”问题。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推进全面改革开放,从而使中国经济社会全面融入世界大家庭,工业化、城市化的到来使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动机;20世纪80年代市领导县体制的确立又使中国城市政府成为公共治理的核心,乡村治理尤其是城市乡村开始直面城市边界的冲击。

进入21世纪,与大大小小的新城新区相对应的是,中国在农村积极推进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从而促进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的快速流转与随之而来的大型农业机械的推广,使大量农业人口摆脱了土地的束缚并大规模进入城市、进入第二、三产业,中国小农经济瓦解了。中国的农村事实上被整体卷入全球化和城市化、工业化的浪潮。

随着乡村工作的推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关系得以解绑,“三农”问题日益被理解为农业和农村的问题;农民不再被视为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职业。在土地流转的同时,国家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基本上杜绝了农村地区兴办工业机构的可能。与此同时,公共教育、公共医疗服务也大多集中于乡镇以上,这些产业与公共服务资源的调整均加速了就业人口和适龄儿童离开故土的进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些总要求为乡村建设提供了方向。伴随着这一总方向,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乃至“多规合一”的制度快速推进,控制了城市边界的无度扩张。然而,在一定条件下,城市边界的划定并不意味着乡村边界的固守,相反,由于农业发展的收益及其就业机会的有限性,乡村发展仍然无法摆脱土地与人口被城市吸纳的命运。众多经验表明,越是在中心城市周边的郊区农村,这种城市吸纳与乡村边界的张力越明显,一些中心城市的规划图显示,城市扩张仍然难以遏制,在占补平衡的政策约束下,甚至一些城市边界内部仍然标注诸多的耕地图斑。

在城市扩张的同时,基于耕地安全乃至农业安全的考虑,乡村建设需要在不改变耕地性质的基础上拓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属农产业,这就需要城市政府进行资金的支持。与此同时,基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一些城市政府通过评比“乡村振兴示范村”等方式对乡村建设进行政策引导与激励,从而树立了众多的乡村典型。但是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也涌现了众多“盆景”式村庄:在这些疲于接待的村庄里,农民不能饲养家禽牲口,一些村庄建设了庞大的草坪广场,一些村庄无法获批民宿营业证,一些村庄在稻田中间建成了彩色道路,一些村庄成立了城市里常见的“科协”等组织,一些村庄只是在上级检查时摆出了“民间艺术品”,一些村庄的专职村干部居住在城区……这些“盆景”村庄治理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

二、从城市菜篮子到土地储备区:郊区乡村的功能转变

中国长期以来是一个乡土情结浓厚的农业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孕育出“生于斯,长于斯”的生活方式与社会关系。这种内聚式发展的乡土传统,形成一条天然独立于城市的地理边界。1950年代初,服务于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中央将一些大城市周边农业县划入到城市辖区,以解决大城市粮食、蔬菜等农副产品供应不足的问题,城市因而获得了对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权。改革开放以后,城乡一体化进程启动,中国的城市治理进入包括广大农村的广域城市治理阶段。而伴随着广域城市治理的阶段演化,中国城市郊区乡村功能也随之演变。

首先,作为城市菜篮子的郊区乡村。195011月,政务院颁布《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相比较于乡村“耕者有其田”的土地私有制,《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规定城市郊区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农业土地,一律归国家所有,由市人民政府管理。城市郊区土地确定为国有,对城市郊区的制度安排在某种程度上为城市工业预留出了生长空间。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在少量的郊区面积和大量非农人口共同作用下,一些大城市出现粮食、蔬菜等农副产品短缺问题。这一民生问题很快得到中央的关注,1953年毛泽东指示:“在城市郊区,要多产蔬菜,不能多产蔬菜,也是没有出路的,于国于民也都不利。”次年7月,《农业部党组关于四年来农业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和今后方针任务报告》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城市郊区的功能——“大城市郊区及工矿区附近农村的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是有计划地提高蔬菜生产,保证供应,同时适当地发展肉类、乳类、水果的生产”。

在此基础上,上海、广州、杭州等城市陆续确立“郊区农业为城市服务”的方针。例如,1955年,杭州市委明确将郊区生产定位于“满足城市人民需要,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巩固工农联盟”。城市郊区的菜篮子功能在中央和市级层面分别得以确认和贯彻。伴随着城区对农副产品需求量的持续增加,一些大城市向中央申请,要求在行政区划上将周边县划入到市辖区,通过增加城市郊区面积来解决农副产品供应紧张的问题。1958年国务院先后两次批准将包括江苏省宝山、嘉定在内的十个县划入上海市,郊区面积增加的同时,菜地面积也不断扩大,1957年到1962年间,菜地面积由19.5万亩增长至43万亩。以郊区农产品生产要素为引,乡村土地被划入城市进而变成郊区,意味着传统自给自足的家庭式农业生产方式开始外延并集体承担起服务城市的功能;农副产品的乡村支援,则使城市获得了对郊区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权。

其次,作为城市下级区划的治理单位。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启动,城市化进程向纵深推进。城市日益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遵循“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战略方向,中共中央(198251号文件向全国发出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体制的指示。1983年元月,江苏省率先实行市领导县新体制。市领导县体制下,发达城市能够借助强大的经济实力对郊区乡村进行调整,乡村的产业布局、空间规划、人口规模都进入到城市的总体统筹范围当中。

1950年代初,少数大城市基于对郊区乡村农副产品的物资需求而获得对乡村生产要素配置权的渐进过程,随着城市行政权力的空间拓展,乡村治理,尤其是毗邻城市的郊区乡村治理,开始接受城市性的渗透和支配。城市治理的权力边界不再仅限于中心城市,而是蔓延到包括毗邻乡村在内的广大区域。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的同时,郊区功能在城市产业结构的牵动之下持续转变。

最后,作为城市土地储备区的城市郊区。城市内部人口增长与外部地域蔓延往往交互进行。城镇化战略的纵深推进背景下,针对大量的用地需求,一些近郊农村陆续成为城市辖区,并在一些远郊区建设新城,大大推进了城边镇、城边村等农村地区城镇化的发展。

城市向周边郊区延伸、扩张的过程也引发了城郊土地利用的矛盾。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中强调“强化空间治理。稳步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这就意味着,耕地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已存在张力,土地集约化、提高土地利用率等成为亟需面对的阶段性重点任务。面对城市建设土地资源紧张而郊区土地利用不充分的现实约束,一些城市进一步加强对郊区空间的土地整治工作。例如某市土地储备行动计划编制研究工作就强调市级层面对土地资源的全局统筹和城乡空间规划的引导和管控,用以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的用地供给和有序实施。市级政府根据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的原则对郊区土地资源进行统筹规划,自上而下落实推进到镇级层面,具体工作可以分为对农村居民点的规模集中以及乡村的分类引导。其中,对农村居民点通过集中居住、农民上楼、跨村平移等一系列行动将腾挪出来的土地复垦作为耕地资源或作为城市建设的指标;对乡村分类引导则是根据市级总体规划将乡村分为“保留区”“撤并区”“保护村”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乡村对应着差异式的发展功能。从城市政府的统筹设计到乡镇政府的任务执行,郊区乡村功能发生地理空间与发展资源的双重置换。

从农副产品的物资供应到郊区土地资源供应,从生产要素到地理边界,乡村渐进融入到城市发展的深层次互动环节当中。然而,当城市试图以郊区土地整治来解决城市扩张带来的滞后性问题时,也意味着乡村需要再次为城市发展做出调整。当乡村在规划地图上根据不同的功能分类被标注成不同颜色的矢量要素时,意味着传统乡村的社会秩序和治理逻辑的变化,乡村的治理结构自然也会在与城市持续地互动中同步转变。

三、城市乡村的空间互动与“盆景”村庄的出场

“所以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梁漱溟先生对乡村建设的洞见,在当下城乡融合发展的现代化过程中应被再次强调。从整体主义视角出发,乡村发展逻辑的转换应当从城乡互动当中探寻。从乡村支援城市,到城市反哺乡村,这一纵向时间轴清晰地反映了城乡互动的演绎过程。然而,城乡空间的紧密关联程度,往往是城乡关系叙事中常被忽视的变量。由于传统农村要素大量流失,毗邻发达城市的郊区村庄,由于发展空间的规制,也容易陷入功能主义的迷思之中。

首先,乡镇企业与农业的松绑。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中国的农民对土地依赖性很强,农民与土地粘连互嵌。正如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开篇指出:“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中国传统农业的转型可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后期,自小岗村将集体耕地包产到户并获得成功以后,系列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家庭联产承包制、土地制度改革等措施,极大地提升了农村生产效率、解放了农村生产力,随着人口红利时代到来,1983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我国农村只有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才能保持农业生态的良性循环和提高经济效益”。在政策支持下,以经济体制改革为起点,以财政包干为动力,我国乡镇企业迅速发展起来。

与传统工业领域不同,乡镇企业脱胎于社办工业和社队企业,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农民开始创造性地自筹资金兴办乡镇企业,到1987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4%,首次超过了纯农业总产值。乡镇企业在数量上的急速增长实现了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广泛就业。数据显示,在1978年到1990年间,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总量从1599万人迅速增长至8673.1万人。20世纪后期,在很多发达城市,郊区越来越多的农民不愿从事高投入、高风险和低收入的农业生产活动,而是以村集体为单位,将土地统一交给本地或者外地的承包户管理经营。自此,郊区乡村的传统农业经济开始转向现代工业经济。而内生于农业的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大量的乡镇企业逐步脱离乡村发展要素的束缚,成为催生乡村工业化与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前提。

其次,工业与农业的空间分离。马克思与恩格斯指出:“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但是乡镇企业的发展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空间分布,从市场配置的角度看,来自于资源要素的供需关联,工业与农业的空间互嵌能够在改革开放初期帮助乡镇企业迅速完成资金的原始积累。20世纪90年代,部分具有竞争力的乡镇企业不再满足于小城镇的生产要素供应,而是选择向沿海城市迁移以拓展发展空间,这些“进城”的乡镇企业逐步扯下“乡村化”的标签;更多的乡镇企业仍然维系旧有的运营模式,即继续依托农村劳动力和低成本土地的优势进行粗放式发展。

乡镇企业在发展经济、解决充分就业、培训初级产业工人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遍布乡村的乡镇企业也使土地资源碎片化,并衍生出重复建设、产权不清、运营低效、环境污染等问题。基于乡镇企业发展中的存在问题,1997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集中连片发展。发展乡镇企业要十分注意从原来的分散布局向相对集中、连片开发转变,与工业小区和小城镇建设互为依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以节约土地,减少公共设施投入,保护和建设环境,提高聚集效应,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容量”。

伴随着农村土地政策的收缩和城市改革的推进,乡镇企业的发展遇到瓶颈,大量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城市周边形成,大批原乡镇企业的失业农民开始进入城市寻求新的发展机会,介于工人农民之间的一种新阶层——新产业工人开始形成。数据显示,新产业工人数量在1985年到2012年间翻了两番,从5960万人增加到26261万人。产业、人口等农村生产要素向城市空间转移时,意味着乡村发展已经逐步剥离了第二产业,在乡镇企业兴衰中,城市发展工业、农村发展农业的二元定式再次被固定下来。

再次,城镇化进程中的村庄空心化。乡镇企业的衰败将“城乡位差”推向更深层次的“城乡势差”。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村庄真实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功能被弱化,“空心化”现象自然呈现。所谓农村空心化,“既包括农村土地空心化、人口空心化,也包括农村产业空心化和基础设施空心化,本质上是农村地域经济社会功能的整体退化”。相较于远郊乡村,那些毗邻中心城市的乡村更易受到城市的影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说远郊乡村的空心化表现在住宅闲置、土地抛荒和人口结构失衡等“外显”层面,那么都市乡村的空心化则表现为住宅空间布局的规模集中、人口的非农业化转移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等“内隐”层面。换句话说,都市乡村的空心化现象,并不仅仅源于发达城市单方面对农村发展要素的虹吸,而是在城乡互动的过程中对村庄内核的解构。

21世纪,一些地方提出“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的郊区发展战略。城市发展推动郊区农民向传统乡村生活告别、进入城镇生活。当新生代农民在户籍上脱离农民身份,城市乡村在某种意义上便实现了孟德拉斯笔下“农民的终结”。在生活方式上,农村的土地和住宅为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在增减挂钩指标腾挪下走向各种形态的集中居住。与此同时,城市充分的就业机会和政府层面的补贴,也共同推动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此间,都市乡村的熟人社会网络解体,传统乡村特征消失。在治理层面,即使作为村庄代理人的村干部也多以上班族的角色出现在村庄,即白天在村里上班,晚上回城里居住。

最后,城市“看客”与“盆景”式村庄的双重出场。城市乡村生产功能、生活要素逐渐被抽离的同时,默认了乡村发展对中心城市资源供给的持续依赖。换句话说,城市乡村的解构作为发展层面的后果,同时也构成了城市主观定位、裁剪、包装乡村的动力和条件。或出于对现代性的反思,或出于对乡土社会的依恋,“城市工业界的影响使得新的稀有之物出现:空间和时间、纯净空气、绿色、水、宁静……在生产资料和服务大量提供的时候,一些过去无需花钱唾手可得的财富却变成了……奢侈品。”在隐秘的刻板印象和主观想象之下,中心城区市民对乡村的精神需求,表现在以“乡愁经济”“民宿经济”为代表的消费热点上,形成了新时代“市民下乡”风潮。由此,城市乡村被建设成为了城市市民“逃离”生活和工作压力的休闲场所,“被抽象为无‘人’的风景与新的欲望空间”。

在园林艺术中,“盆景是在盆栽基础上发展起来,通过艺术加工和技术手段形成的一种园艺艺术品,而插花是利用植物可观赏的花、枝、叶、果、根为材料,通过艺术构思和技术加工形成的花卉装饰品,这两种看似无关的艺术也有相关性,它们既是造型艺术,又是视觉艺术”。在自我生产能力解构和城市资源强力依附之下,城市乡村的治理主体试图接受城市逻辑并重塑乡村方向。欧文·戈夫曼曾将戏剧的视角引入到社会学当中,认为观察者与被观察者在互动过程中组构成一套表演框架。从政治学的视角看乡村日常运作,镇—村两级基层行动者更容易进入到戈夫曼所谓的表演框架当中。项目制的嵌入使得乡村经济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转移支付,尤其是城市乡村,为了争取更多运营资金,“打造示范、树立典型”成了乡镇干部的重点工作。一些基层行动者联合在乡村中打造、呈现出特定场景,从而部分逆转传统乡土中国的治理逻辑,并共同促成表演型、观赏型的城市乡村,也最终促成一些城市乡村治理的“半乡村化”特征。

四、乡村的边界抵抗:半乡村治理的纠正

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农业传统的国家与世界瞩目的新兴的工业化国家,中国的城市发展与乡村发展都涉及国家现代化战略的总体部署。但是在粮食安全、农田保护的政策组合下,中国农村逐步析出工业要素,即使是一些依然保留较多工业元素的村庄事实上早已具备城市的产业和空间形态。因此从城市乡村的空间关系看,半乡村治理意味着一种重建城乡关系的可能,意味着需要立足多要素的多维流动来考察城乡之间的边界约束。

首先,传统小农经济的体系瓦解及其完善。如果从农作方式和农作群体来看,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小农国家。在诸多对于小农分析中包含着暗藏落后、顺从、反城市化和工业化等污名化判断,研究者认为,“小农性”的特质包括一些熟悉的概念,如为简单再生产(“生存”)而进行的家庭农作,社区的团结、互惠和平等主义,亲属关系和地方性(以及与自然的和谐)等。在传统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史中,家庭、村庄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构成彼此依赖的关系,以小农户耕作方式为主的农村自然经济结构长期以来稳定了家庭,也分散了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多重矛盾。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经济大体分为三大块:大田承包经济、乡镇企业及庭院经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小农经济率先直面规模化、全球化、标准化的市场冲击,乡镇企业逐步退场,核心家庭开始解构,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一些村庄由于缺少维护而开始衰退甚至消失,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无法支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生活需要,即使是小农户的庭院经济也开始对接市场,不再属于农民日常生活的自留地和后花园。

研究者基本公认,中国已经从以农为本、以土为生的“乡土中国”,进入乡土变故土、城乡互动的“城乡中国”。在城乡中国阶段,一方面是农民的高度异质化及其与乡村的经济社会关系发生分野,农二代引发代际革命,农业走向劳动集约和多功能化;另一方面是要素在城乡间配置活跃,城乡分工与融合增强,乡村在分化的同时也迈向业态、产业、功能多样化。但是作为一种过渡性的概念,“城乡中国”强调的城乡之间在产业、业态及功能等方面的多样化融合,在今天的众多村庄并没有成为现实,如果说传统农村社会中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乡土中国之“根”,农民与村庄的关系是乡土中国之“魂”,那么在今天的城乡关系中,这样的关系已经难以为继,而进一步研究则会发现,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与剩余劳动力的析出是前两者关系脱节的重要理由,或者说,产业结构的调整使传统乡土中国失去了依托与价值。

以个体种植业、养殖业为特征的小农经济体系长期维系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结构,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后,如何重塑小农经济体系的社会价值则成为重振乡村的重要路径。在环保政策导向中,中国农村长期以来的家禽养殖成为环境保护的对立面,从而要求散居的农民集中饲养甚至合作社集团化生产家禽家畜。诸多乡村调研可以发现,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为了防止环境破坏,很多农村地区事实上已经禁止散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调研中发现,即使在西南某高山地区的易地搬迁的贫困村庄中,由于村庄计划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也无法从事传统的家庭养殖业。

家禽牲畜的集中养殖与农民的集中居住类似,都是试图通过资源集约的工业化、城市化方式来解决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问题,并同步解决长期困扰中国农村的环境问题,提高中国乡村的“可观赏性”。但是由于中国乡村分布的区域性差异,以景观为导向的乡村建设势必挤压中国农村的养殖业与种植业的结合,挤压中国农村的传统风貌,在一些偏远乡村甚至高山乡村,禁止通过养殖家禽家畜这一获得营养和收入的渠道事实上已经背离了乡村贫困治理的初衷。而在城市郊区,禁止养殖家禽使乡村发展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乡土性”展示大打折扣,一些居住于城市中的村民从业者从城镇超市购买农产品,而城市游客则在似是而非的乡村场景中继续品味城市的惯习。因此在乡村发展中,这种空间转移的城市生活无助于乡村振兴,正相反,这种城市生活的规则、场景入侵正在进一步解构中国的乡村体系,加快村民的离去与乡村的空心化。

其次,城市行政权力的侵蚀及其纠正。村庄传统产业的剥离甚至传统生活空间的扭曲,从根本上来自城市的需求,在这一过程中,传统村庄的实体生产功能被逐渐刨除,真实生活场景被缓慢加工,而失去了多维发展、自主生长之可能的一些城市乡村,必将最终成为仅仅被赋予城市意向的“想象中的”村庄。在一代人逃离乡村之后,“盆景”式的村庄难以恢复传统。一些乡村无法摆脱城市的约束,这种约束既体现在总体性的产业控制、空间控制,也体现在乡村日常生活中的反复评估与检查,以及这种检查背后的资金拨付的增减。行政权的下移最终使一些乡村一步步压缩了自治空间,也使这些乡村自治组织日益成为行政层级中的一员。

行政化的村庄对于生产生活一致性的强调既来源于行政管理的刚性权力结构,也来自城市化、工业化对于空间重构标准化的理解。如果说工业化对于农业的理解导向了农场化,城市化则趋向于让农村人口集中居住起来。这种以工业化和城市化逻辑对于村庄的规训,否定了农村自主发展的法理基础与文化传统;而隐藏在这一政策背后的潜在逻辑之不足在于,认为城市化仅仅是人口的汇聚而已,仅仅是工业化的生产流程而已。这一逻辑无视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遭遇的城市危机,无视中国社会的多样化、过程性变迁的历史现实。

行政权力的乡村延伸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国家复杂治理的任务下,行政权力有一个持续更新与协调的过程,当乡村被无差别地纳入政府治理体系中,意味着乡村与城市一起,享受无差别的公共服务。但是与城市相比,尤其是与发达地区的城市相比,广大农村在社会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使得乡村居民无法形成基于平等公共服务的自愿性服从。一个可能的场景是,当基层政府对村庄进行特定目标的检查时,乡村居民同样以权宜的表演应对这一权力的行使,从而再次推动了村庄的盆景化趋势。

最后,城乡耦合机制的破坏及权利纠正。长期以来,在乡村社会的超稳定结构下,中国的社会依附于国家本身,国家可以承揽社会治理的大多数事务。相对于乡村的成熟,中国的城市大规模发展是较为晚近的事。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缓慢推进,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形成了城乡二元格局,城乡人口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在缓慢的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研究者也立足中国农村现状,积极尝试农村现代化的路径,如一些研究者试图尝试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制度的衔接,将小农经营卷入分工经济。一些研究者则试图通过半工半耕的方式,使中国农民在获得自由进城就业和居住权利的同时,继续在农村享有获得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身份,在这样的安排下,农民作为“能动的主体”嵌入中国式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生计模式,这是转型期农民家庭再生产的一般方式;在这种家庭再生产过程中,农民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和通过代际接力方式快速城市化,农村社会也保持了有序分化和稳定,避免了发展中大国普遍出现的“贫民窟”及由此引发的政治社会动荡。

不难看出,“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生计模式肯定了中国农村社会缓慢变化的正当性,其重要价值在于维系中国多数人口的稳定,然而这一过渡性的判断并不完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近40年来,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快速兴起,国家之间、族群之间、企业之间彼此深度捆绑,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城市和乡村开始直面全球化与现代化的冲击,在全球化的洗礼下,中国的一些村庄已经提前终结了“半工半耕”生活方式而成为全球价值链的一环,并深度介入全球产业分工。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的城乡关系进入深度调整时期,这一调整既涉及农民和市民的身份调整,也涉及农业和工商业的结构调整,还涉及城乡之间的空间重置。同样借助市场的力量,中国农村形成差异性的发展路径,那种认为中国农村需要缓慢分化或者必须通过国家才能实现的乡村发展的双重判断均无法适应这一场景的变化。

对于很多农村来说,由于城乡社会保障的制度性差异,农业人口事实上无法在权利平等的前提下介入“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生计模式,这一模式同样也没有缩小城乡之间的身份差距和权利差距,在产业发展受限的乡村,这种差距只能促使更多的农民同步涌入城市而无法完成“代际分工”,那些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一些城市郊区,终将成为城市蔓延的承受者,终将以个体身份和土地份额成为城市化的消极承担者。在抽离农民主体性之后,一些农村尤其是城市郊区日益具备相对于城市居民“他者”的特征:“在表演者和观众之间,维持着一种心照不宣的一致性,就好像他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对立统一似的。在通常情况下,但也并非总是如此,统一的一面总是被强调的,而对立的一面则被淡化。”然而,即使是这样的一致性也难以为继,由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农业的观赏性终将削弱,一些农村生活的表演性也难以持续。

五、结语

盆景设计与制造是风景园林学的重要内容,把乡村盆景化从表面上看是城市休闲时代,错误地把乡村视为风景园林,而本质上是对乡村主体性的抽离。“劳作的乡村几乎从来都不是一种风景。风景的概念暗示着分隔和观察。”在城乡互动过程中,城市乡村的演化有其自身规律和逻辑。立足于城市理论,今天的中国农村发展尤其是城市郊区农村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如果说城市视角下的盆景,亦是“百年乡村破坏”的时代表征,那么破除城市先导的判断,尊重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传统与现实路径,是中国城乡空间发展多样化的前提。2003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启动,强调乡村建设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是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还是改善生态环境,都必须以农村现代产业为基础;要因地制宜地把村庄整治建设与特色产业的开发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农业的竞争力、农村经济的实力和农民增收的能力。”“千万工程”的提出赋予重新思考城乡关系与乡村发展路径的契机。对乡村自我生产能力的重塑是“千万工程”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摆脱乡村尤其是城市乡村空心化的重要路径。而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来说,有责任在城乡融合、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对乡村独特性和内在逻辑进行再思考,并积极尝试新的发展路径。

作者:姚尚建,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陶青青,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浙江社会科学》2023年第12期,注释从略。

转自:“社会学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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