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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物“去物化”的唯物主义叙事

2024/1/15 17:27:34  阅读:36 发布者: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3年第12P31P32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摘自《江海学刊》20234期,李潇潇摘

对于人工智能时代生活在数码中的人,理解数码物质本质及其存在论效应是存在之为存在最为迫切的任务。数码物不仅是人工智能时代物的新形态,而且是人的生活方式,从根本上影响着人之为人的活动形态、内容和逻辑。数码物在改变存在方式和存在逻辑的同时正在重塑我们的哲学观念和哲学思维。

数码物一方面以其具体和客观性表征数码的物质性,其感性的对象性属性使其不仅可以被人的感官确认与认知,而且还表现为“它们的可见性被系统配置的改变所操控”;另一方面,数码物的存在与表达突破了理解对象的实体—表象范式,以其与人具体的关系性,建构了唯物主义之唯物的全新内涵,在“物体—数码—存在”的逻辑中建构了技术时代的实在性、规定性与存在性。

数码物的出现及其对人类存在的重要影响,一方面证明历史唯物主义判定没有不与人发生关系、不被人改造和不影响人存在的自在之物的正确性,另一方面则表现出人现实的历史的实践在不断地拓展物的界限,改变物的形态。

数码物“非物质性”的实存性

数码物作为工业化的客观实在,不是以其否定性的实体性表达其客观性,而是以缔结环境的前置性与具体性表达对人现实的具体影响。数码物以给出的方式给予人生存、体验与感觉的真实,既表达了数码物具体影响人的方式,更提出了物与人关系的全新逻辑。

第一,数码物肯定了“万物源于比特”这一物理学假设,更以数字物构造的虚拟实在带入来呈现其实存性。数字化之实存性的特性,虽然依赖于电子、网络等物理设施,但却不是自在的物理性的实存性,而是带入真实表征的虚拟实在性。数码物作为人工智能时代人类工业化、信息化而创造出来的存在,是传递信息、建构虚拟实在的存在物。而且其建构的虚拟实在“确实是真的、实用的,甚至是即将到来时代生活的中心”。

第二,数码物以其结构驱动了实存物质来呈现对人感官的触动和意识的扰动。虽然这一体验并非直接源于数据本身,而是由数据驱动的他者所完成,但是改变了物与人发生关系的直接逻辑,从而表现为一种带入逻辑。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讲,数码物不以传统本体论是什么来推导有什么的问题,而是以成什么来表达是什么的问题。这意味着数码的带入有两个层次的推进。数码物不需要外在的是什么的本体论承诺,而是从其带入的体验中来获得实存性。因此,确定性与实存性不依赖于绝对的外在性,而在于数码物虚拟与人体验的交互性。

第三,数码物虽然表现为“一个概念化的规范”,经由知识表达、结构定义等形成,但是数码物并非以本质主义的形式,而是以带入体验的真实来整体性表达经由知识创造、技术进步和工业发展而形成的数码物本身。数码物因为带入这一特质,一方面改变了物与人发生关系的方式,另一方面又改变了人遭遇物、理解物和创造物的方式。数码物将经由自然感知与体验而来的历史性积淀、尚未展开但被推演和想象的未来,创造性地生成为现实体验的场景。

第四,数码物是提取与建构的融合,并以建构物的方式具体展开其对主体的带入,以非物质性建构给出数码物的实存性。数码物基于物质性的计算机及网络体系产生,以物质与观念的融合为内容,生成带入人的物质性语境和观念性结构。此种方式,一方面使数码物由存储于介质中的信息实存性地表现为现实的存在,另一方面使基于物与观念的建构性而非单一物的实体性成为人工智能时代数码物的实体性。

第五,数码物这一“非物质的现实存在”,将历史与文化的变迁、科学与技术的发展综合成个体化的境域,将现实存在带入提升创造自我理解的能力之中。在社会历史的活动逻辑中,物以其对存在的支持性而确证其物质性,而数码物却兼具支持性与环境性两重因素。而且,数码物是以极强的带入性构成人个体化的语境。

数码物“物体间性”的规定性

数码物与传统唯物主义追问“物由什么样的物质组成”不同,是由关系来确证存在及其外在影响。关系之于数码物,不仅是其本身的生成方式,更是一种建构其他存在的规定性。

第一,数码物虽然产生于社会历史的技术体系之中,但其呈现的逻辑与产生的效应却在主体框架之外。一方面技术黑箱使主体框架在理解与把握数码物时能力有限,另一方面数码物所生成的虚拟世界是物与物之间关系建构之后的溢出和生成。数码物的存世存有是在“信息空间”中整体指涉而确立起来的,这不仅是数码物客观性的表达,更是以关系的方式建构起来的规定性。

第二,数码物是“在起来”的存在物,关系既是其存在的方式,又是其发生关系的方式。“内容不是数码物的关键问题;真正重要的是关系。在整个数码物网络中,它同时也是一个关系网络。”这一方面是因为,数码物首先是作为信息的抽象而存在于计算机体系中,信息本身就是关系性的存在。数码物的发生学使关系作为内容的抽象而构成数码物本身的内容。另一方面,数码物作为存在于网络中相互规定和规定相互的存在,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数码物离不开物质与能量这是事实),而仅仅是关系,一种可能规定物质从而引发感受性关系的关系。“在起来”而非存在是数码物的本质。

第三,数码物相互指涉的关系性,使其展开“在起来”的空间性和他者的存在规定性。数码物虽然是产生于形式的技术物,但如前所述的那样,它不是“在手”的客体,而是“上手”的交互和实存性的带入。数码物在相互指涉中,叠加与综合社会、文化、道德、情感和历史,这并非线上与线下区分就能够澄清和还原的实体,而是关系性的在世存有。

第四,数码物是人与机器通过物间关系交互的产物,以具体存在的规定性来确认其自身的实在性。一般智力的发展推进了技术的进步,使分析性的关系物质化与可控化,使得社会历史性生成的客体既呈现出自在之物的因果律,又表现出生成之物的关系律。

数码物“逻辑客体”的存在性

数码物以其客观的影响提出人工智能时代的唯物主义问题,即唯物主义之唯物是何、以何以及如何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发生关系。数码物“远远超出死板的逻辑限制”“对客体间系统与主体间系统的修改”,呈现出语境变化的结构变化与结构变化的语境变化相统一的存在逻辑。

第一,递归调用生成的数码物是一个物质化的客体间关系的技术系统,其虚拟的具身化创造了确认经验与修改经验的现实逻辑。数码物不是基于规则的知识,而是加强规则的技术物。因为,数码物在递归调用基本知识规则中使规则既能遵循既有的逻辑,又向人的运动知觉全面展开,使生命运动的经验进入规则之中。“在技术系统的语境下,是物——技术物,以及后来的数码物——在加强规则。”递归调用使大数据不仅推进数码物量的扩展,还使数码物“深入人体器官和社会器官的方方面面”。

第二,数码物递归调用的生成逻辑,使其成为人工智能时代的第三预存,而且是保有存在逻辑的预存。数码物不是传统技术集置的产物,而是在递归调用中不断向知识、经验和事实开放的逻辑。在电子信息的逻辑中,数码物通过递归调用基础的逻辑门来创制绚丽的数码世界;在人工智能的逻辑中,数码物通过递归调用对智能的基础性理解来表达智能认知的效用与成果;在后人类的存在逻辑中,“超具身性”以数码物来获得具身性的真实。

第三,递归生成的数码物是判断的客观化。数码物使检索生活经验、激活他者经验、直观客体和表达意见在检索后,“转化为统一资源定位符或其他形式的物质关系,并与其他关系串联”。数码物不同于意向性的构成,其内涵和特质不仅由其发生学所规定,而且以其前文所述的客体性规定着现实的历史的人,并“构成反对唯我主义思考世界的‘我们’”。

第四,递归使数码物保留了既有记忆,并使机器作为延伸的身体把记忆投射到未来。递归不仅能够使人游刃有余地处理偶然问题,而且还是一种将经验内化成思想智慧的活动。因此,通过递归“保留”于数码物之中的记忆就不是死的事实,而是活的灵魂,是那种体现人生存经验的有效性、实践范式的灵活性和既成事实的规定性的原则与方式。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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