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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推荐 |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强国建设的作用机制和优化路径

2024/1/8 15:44:05  阅读:40 发布者: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强国建设的

作用机制和优化路径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核心主题,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支撑和关键步骤。日新月异和快速迭代的数字技术可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开发、推广和普及,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教育和传播,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球多元文化的交流、沟通和理解,助力高水平、高品质文化的“引进来”,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认知度和话语地位,赋能我国文化强国的建设实践。因此,必须加快数字技术的研发创新和落地实践,坚持科技向善的发展理念;培育数字时代高水平文化领域人才,积累文化繁荣的内生动能;重视文化产业的顶层设计和转型创新,锻造协同融合的产业链条;推进数字文化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构筑互鉴互促的文化生态。

关键词

数字技术;文化强国;赋能机制;优化路径;

作者简介

夏杰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

李銮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平台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构建主流舆论新格局和清朗的网络生态空间,加快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现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的提升。202362日召开的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新时代文化使命。202310月,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当前,互联网、5G、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VR/AR)等数字技术的高速迭代、创新发展,加速催生了数字知识产品、数字出版、数字考古、数字文博等文化领域的新内容、新方法和新业态,推动数字化成为全球各国(地区)文化发展的新趋势、新潮流和新动能。鉴于此,如何在深刻理解和高度把握文化强国概念内涵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充分释放和有效发挥数字技术对构筑文化强国的赋能作用,是数字经济时代推进我国文化强国建设的崭新议题和重点领域,更是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必由之路。

    

文化强国的概念内涵、

战略意义和建设方向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核心主题,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支撑和关键步骤。因此,必须深刻认识文化强国的概念内涵和主要特征,以及我国构建文化强国的重要性、可行性和必要性,精准把握中国式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方向和阶段目标。当前,尽管国内学者的研究测度方法多样、思路角度各异,但针对文化强国的概念内涵、战略意义和建设方向,国内学术界已经形成如下基本共识。

(一)文化强国的概念内涵

文化强国概念的关键元素是“文化”和“强”,“文化”是文化强国建设的落脚点和基础内容,“强”是文化强国建设的的根本任务和时代要求。首先,广义上,“文化”是人类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及其物质载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日常行为习惯和制度形态,衣食住行、生产技术、社会组织、文学艺术、伦理道德、宗教信仰等都属于“文化”范畴。在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具体语境下,“文化”指的是社会主义文化,更确切地诠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体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涵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个分支,它既传承和孕育于中华民族博大精深、深远厚重的五千多年文明历史,又熔铸和根植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其次,对“强”的理解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强”可以视为定语,是阐述、形容和判断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程度和影响力的标准框架。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导力是“强”的重大原则,这是文化强国建设“举旗帜”的根本保证,它要求坚持党对文化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确保我国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是“强”的核心要义,反映的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价值和生命力的充分认同、坚定信念和使命责任,这是文化强国建设聚民心和育新人的基础任务和必由之路。文化高质量发展是“强”的前进主线和现实体现,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效合一、齐头并进、协同共促的高质量发展,它表现为开放度高、可及性强、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以及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的优化完善,这是文化强国建设“兴文化”和“展形象”的动力源泉。另一方面,“强”还可以当作使动词,即文化使中国真正强起来,强调文化赋能国家强盛的能动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润物细无声”地融入经济、政治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满足人民丰富多样、层次多元的精神文化需求,涵养中

华民族高尚气节和时代新风,引领打造口碑良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凝聚民心、民智、民力,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文明的“导航灯”和社会和谐的“黏合剂”。

(二)文化强国的战略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步骤。

第一,文化强国建设赋有超越时代、指明方向的重要意义。一切物质的东西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化为尘土,唯有精神文化的创造会在历史长河中散发永恒的光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既要以史为镜、弘扬特色,也要不忘初心、守正创新。要不断吸收优秀传统文化中历久弥新的精神养分,汲取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的重大成就和智慧力量,树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强大意志和底气信心,积累契合国民情怀的宝贵经验;也要依托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加快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转化创新和发扬光大,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引领力和塑造力,形成指明方向、引领时代的中华文化新时代思想航灯。文化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是人类文明延续、昌盛的生命源泉和不竭动力。中华民族历史上的“思想明灯”为我国当下发展提供历史镜鉴,当下的“思想明灯”也必将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源泉”,这赋予了文化强国建设超越时代、指明方向的重要意义和战略地位。

第二,文化强国建设拥有历史积淀和社会进步的可行基础。首先,中华民族文化历久弥新、绵延不断,是筑造文化强国的深厚基础。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史是世界文化的璀璨瑰宝,从科学技术、思想理论、文学艺术、政治制度等方面贡献了中华民族的智慧力量。近代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民族气质相联系、相呼应、相结合,加快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传承、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培育、发扬和赓续红色血脉,开辟中华文明崭新靓丽的发展前景和内容形态;其次,我国综合实力日益增强、大幅提升,形成“文化强国”建设的强劲势能。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华民族逐步实现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当前,我国已经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乘胜而上开启了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扎实推进,全球影响力和国际地位日益提升,正逐步迈向世界强国行列,为稳步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可行基础。

第三,文化强国建设具有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必要。首先,我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精神上共同富裕的需求日益增长,这必须依靠高质量、高水平的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壮大,提供更深层次、高端化、个性化、特色化和高品质的精神产品和服务;其次,有些境外势力鼓吹历史虚无主义、文化保守主义、新自由主义等,部分西方国家的文化霸权主义甚嚣尘上,意识形态渗透、恐怖主义思想、邪教迷信、颜色革命企图等消极因素,极大提高了我国建设文化强国以维护文化安全的迫切性、必要性;最后,受智能化、物联网等高新技术影响,人类文明已蝶变升级至数字文明阶段,云演艺、线上会展、数字音乐、虚拟制作、网络游戏、网络文学、元宇宙等数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其潜含的伦理风险、感知错位、主体危机、人文异化和意识形态渗透问题,构成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全新挑战。因此,如何科学、合理、有效地运用数字技术,保障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享受数字技术的发展红利,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赋能效应,成为推进数字时代文化强国建设的题中之义。

(三)文化强国的建设方向

立足于文化强国的概念内涵和战略意义,我国应当沿循什么路径建设成为文化强国显得尤为关键。在国内已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部分学者有关强国路径的分类方法,从国内和国际两个视角、两条路径出发,锚定文化强国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第一,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必须夯实内在底蕴和自信根源,坚持立足本土、强基固根和提升内力。首先,立足本土反映的是文化强国建设的中国式道路选择和基因传承,必须挖掘探寻我国悠久、深沉、跨越时代的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一脉相承的精神追求、精神特质、精神脉络,形成独树一帜、具有中华民族鲜明特征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烙印;其次,强基固根意味着文化强国建设要遵循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树立和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导向作用,通过主动占领宣传教育高地和积极融入日常生活实践,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提高全体人民明辨是非利害和抵御腐朽落后、消极不良文化的能力;最后,提升内力要培育文化强国建设永不停息、长期运转的创新驱动和发展引擎,依托人才培养和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打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队伍,实现文化消费端和供给侧的双向提升,为文化市场的繁荣昌盛注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第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必须优化国际环境和外部条件,实现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声名远扬。首先,求同存异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全球思维和态度立场,深刻理解文化世界性和民族性、国际化和本土化、全球化和多元化的辩证统一,追求尊重平等对话、排斥霸权压迫、倡导全人类共同利益和价值的文化普遍,践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文化观念和发展逻辑;其次,兼容并蓄指文化强国建设要开拓视野和借鉴融合,始终秉持海纳百川、博采众长的文化交流理念,总结世界各地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共性特征,归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积极引进不同文明中有益和优秀元素;最后,声名远扬明确了文化强国建设的时代主题和远大理想,凭借中华文化高质量、高水平、宽领域和深层次的“走出去”,增强我国软实力、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力争将中国经验上升为世界文明价值诉求的普遍性表达,凝练成我国人民喜闻乐施且具有世界普世意义的核心理念。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强国建设的

影响机制

当前,全球正在加速迈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成为“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硬件载体和基础支撑。数字技术的本质在于规模化、智能化地采集、生产和使用信息。更严谨地讲,数字技术实现数据要素从资源向信息的有效转换,并依托信息搜寻、获取、处理和分析效率的提高,在更大的时空范围和更广泛的不同主体间降低不确定性和行动成本。因此,围绕数字技术的本质特征和关键作用,针对“立足本土”“强基固根”“提升内力”“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声名远扬”的六大抓手和重点领域,深刻发挥数字技术对我国文化强国建设的赋能效应。

(一)数字技术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开发、推广和普及,牢固“立足本土”的底气支撑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超越时空的璀璨瑰宝和智慧结晶,是建设中国式文化强国的血脉基因。尽管优秀传统文化的建设和宣传受到普遍重视,但其传承与保护依然面临理念碎片化、体系断层化和手段单一化问题,发掘阐述和普及推广之间的滞后、割裂等问题也长期存在。数字技术加速汇聚资源、整合信息,且具有高渗透性、高感知性和强传播性优势。一方面,基于大数据、区 、地 统(GIS)、全 球 定 位 系 统(GPS)、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影谱科技、投影沙盘、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等数字技术的三维虚拟成像、考古测绘、人工智能(AI)识别和文献数据库等工具方法,可提高历史文物发掘测绘、信息采集、还原复刻、普查汇总、日常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率,推进地域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资源的存档,打造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复现、可再生、可溯源、可量化的数字永生形态,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和高速传输,为传统文化的开发挖掘、保护修复和研究阐释注入数字动能,是现有文化科技中解决“稀缺文化资源难以兼顾保护和利用”二律背反问题的最优方案;另一方面,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全息影像、裸眼3D、三维仿真、运动追踪等可以塑造传统文化的数字化叙事模式,打破文字、

、视频等同质化的传统传播和感知形式,提升传统文化知识信息的加工、转译、展示和传递效率,以视觉、听觉、触觉等多方位感官共振来减少文化与受众的隔阂,减小传统文化开发研究和推广普及之间的时空滞后。

(二)数字技术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建设、教育和传播,保证“强基固根”的精神引领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关乎党的前途命运,关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关乎国家的和谐稳定。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国家、体制和文化下的社会思潮争相涌入,现代媒体传播途径的多元化和便捷化对大众信息判断、认知、思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剧了主流意识话语权的不确定性 。数字技术引发了信息生产、传输和监管的颠覆性革新,这对意识形态领域治理形成新挑战的同时,也加速了数字媒介和意识形态的一体化,为主流意识形态体系的构建创造了新的机遇。一方面,云计算、大数据、5G等数字技术有助于打造数字化的传播途径,其高效性、广泛性、即时性、交互性、便捷性和去中心化等特点有利于突破社会个体的信息茧房,增强用户同主流媒体间的交流互动,降低意识形态教育的信息延迟和信息误导,建立更加接地气、入民心的主流意识形态和党的先进理论宣传阵地;另一方面,政府通过不断增强数字化技术,提高主流意识形态的数字化治理、数字化表达、数字化决策和数字化创新能力,积极完善意识形态话语资源和宣传阵地的大数据画像、算法推送、监测预警体系,抢占舆情引控和意识形态教育的制高点,赋智“断章取义”或“掐头去尾”式虚假、不良网络信息传播的清理防治,营造积极优良的舆论生态,维护正确主流的舆论导向。

(三)数字技术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支撑“提升内力”的持续加速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是丰富社会主义文化内涵、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内在支撑和基础功力。目前,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亟需依托数字技术的深度赋能,从人才培育、市场生态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首先,数字技术的广泛普及和落地应用,有助于推动大中小学教育体系和课程设置的改革升级,开拓面向公众、渠道开放、全龄化的数字教育资源平台,结合细水长流、生动形象和长期滴灌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数字化教育,加快培育专业过硬、视野开阔、理想远大、信仰坚定的新时代各领域人才队伍,筑造适应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和转型的数字人力资本蓄水池。其次,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市场需求的激发释放、准确识别和及时反映,引导文化市场供给侧结构的高端化和低耗化,提高生产端和消费端的匹配精度和反馈时效。利用影像技术、3D建模、物理仿真、实时渲染、虚拟制片(VP)等数字技术,实现遗产保护区、旅游景区、体育馆、电影院、博物馆、音乐厅等文化空间的可视化、智能化和高效化监测,推动大型展览、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游学旅行等文化消费场景的仿真预演,实现我国现代化文化产业链的数据互通、分工协作、联动互促和资源配置优化,辅助判断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规避文化产业集群间形式和内容高度雷同、个性化程度低等问题,增强文化产业及其上下游部门智慧决策和抵御风险冲击的能力。最后,依托重点人群的高效定位、公共服务的边界延伸和提供模式的便利化,数字技术保障广大人民的数字文化权益,促进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通过如“24小时图书驿站”“沉浸式时光隧道”“公共文化服务云”“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等数字文化服务形态、体验场景和应用项目,切实提高文化公共服务的可达性和综合效能。

(四)数字技术加快全球多元文化的交流、沟通和理解,形成“求同存异”的国际视野建

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并不能脱离世界文化的发展道路,必须在“确切地了解全人类全部发展过程所创造的文化”的基础上,对古今中外优秀文化遗产进行批判性继承和适应性改造。因此,要有序深化和推进文化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快中华文化融入、丰富和影响世界文化的发展进程,实现我国同全球范围内其他文化间的交流、沟通和理解。数字技术具有广泛连接性和开放开源性,使得信息获取成本和时空限制较小,大大降低了信息传输的自然性、制度性和文化性壁垒,通过开拓视野、活跃思想和提升认识,塑造我国全体人民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文化价值观和世界观,减少文化理解、学习、借鉴过程中的依附性、被动性和封闭性,主动探求世界文明新秩序和文化价值理念的“利益交汇点”与“最大公约数”,发现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传统文化之中积极处世之道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 ,缓减文化差异所致的误解、质疑和冲突,牢固树立“同求和平”“共谋发展”和“互促合作”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五)数字技术助力高水平、高品质文化的引进来,塑造“兼容并蓄”的安检闸门

高水平、高品质、多领域、多维度外来文化的引进来,是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推动中华文化吐故纳新的有效途径。在此过程中,必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外来文化的良性互动,坚决避免固步自封、闭关自守、夜郎自大的同时,又严格杜绝数典忘祖、崇洋媚外、黑白不分。数字技术不仅要承担高品质外来文化的引路人角色,还须充当取精华、去糟粕的文化防火墙。一方面,数字技术进一步推进“智慧海关”“数字口岸”和“数字自贸区”等设施系统和创新体制的建设布局、完善提升,支撑我国塑造文化市场开放型新高地的全面提速,助推文化产品和服务领域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高效实施和逐步深化,营造公平竞争、高效便捷、规范有序和安全开放的文化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依托区块链、大数据、HTML55G等数字技术,打造集远程查验、内容预审、统计分析、自动预警、舆情监测、网络举报、指挥调度、数据共享、信息备案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文化市场管理系统,事先排查、自动反馈和精准打击低俗、腐朽、落后和反动的外来文化产品或服务,提高针对违规个人、企业和机构部门追责惩罚的及时性、严肃性和震慑力,有效避免人为监管的疏忽、遗漏、重复和滞后问题,切实净化线上与线下“双线”文化消费环境,筑牢高水平、高品质文化服务和产品引进来的安全屏障。

(六)数字技术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认知度和话语地位,构建“声名远扬”的平台窗口

构筑中国文化的对外话语体系和叙事体系,表达“中国理念”,传递“中国声音”,彰显“中国智慧”,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面向世界、走向世界和影响世界的关键步骤。这要求我国文化走出去既要创造原汁原味、极具震撼力和竞争力的原创性内容,也要建设辐射力强、触达性高、覆盖面广、吸引力大的文化形象平台。为此,一方面,依托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数字人、虚拟制片(VP)、扩展现实(XR)等功能强大的数字技术,打造网络文学、数码游戏、数字电影、数字音乐、应用软件、影视节目、短视频等类型的高质量文化产品,鼓励创作选题大众化、生活化和细分化、事实呈现和故事叙述相结合、展现中国故事和传递核心价值的优质文化知识产权(IP)与代表性原创精品,提高我国文化服务、产品的全球认可度和国际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特种视效和容积捕获(Volumetric Capture)等数字技术,开拓“数字出版”“数字体验”“媒体专栏”“数字内容平台”“容积新闻”等沉浸感和体验感强、附加值高的传播渠道,探知海外消费者的兴趣领域和需求特征,广泛培养和持续扩大文化领域的国际受众群体,助力中华文化服务和产品“出海”的当地化转述、翻译、诠释和全景式呈现,丰富中国文化、中国价值、中国理想走出去的媒介载体、推广渠道和表现形式,增强中华文化在国际文化市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强国建设的

优化路径

文化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远景目标中强国目标之首,在社会发展中表现出更显著的深刻性、长远性、持续性和引领性。数字技术实现“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华文化全景呈现和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等阶段性战略目标,以及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赋能作用不容忽视。鉴于此,必须激活数字技术对“文化强国”内在基础和外部环境的增强、优化效应,借助“数字化”转型的强大势能,真正突破“文化强国”建设来自国内外的约束性条件。

(一)加快数字技术的研发创新和落地运用,坚持科技向善的发展理念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强国建设,一方面要以关键数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加快提升数字技术赋能效应的影响深度、覆盖广度和效能精度;另一方面要围绕以人为本、为民服务、造福人类的初心使命,完善数字技术赋能效应的作用目标、实施路径。

第一,提升“卡脖子”核心技术领域的自主研发和应用转化能力。首先,全面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势,开展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的谋划部署,聚焦解决基础研究和前沿理论薄弱、原创性重大创新成果较少等发展困境,重点支持科研人员钻研基础理论、公认科研难题和非共识领域,深化改革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岗位管理、审批程序、绩效考核和成果共享机制,提供高端芯片、高端操作系统、扫描电子显微镜、光刻系统、电子设计自动化(EDA)等前沿、先进数字技术攻关的智力支撑。其次,营造数字技术运用的便利化、法治化和市场化环境,构筑政府部门、企业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互动和反馈机制,保障不同主体尽其所能、各司其职、高效运转的同时,促进市场导向下多元主体间的互联互促、协同共赢,切实提高科研成果的市场融入度和应用转化率,降低文化产业部门、企业单位和专业工作者的数字化转型成本和实施难度,加速形成有利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支撑实现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模式、体验方式、消费途径的数智化、多元化与柔性化,更宽领域、全方位、深层次地满足、丰富和引领全社会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二,坚定践行科技向善的发展思维和价值理念,加强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合理、合法、合规使用。依托我国颁布和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结合更有针对性、细化、丰富的地方性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强数字产权的立法和保护,细化完善涉及“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数据权属界定”“网络交易”“平台算法”等领域的数字技术操作程序和使用规范,追求实现人工智能(AI)大模型、大数据算法等同人类社会中共性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价值对齐”,建构优化包含舆论导向追踪、图文语义判断、观点立场检测、信息真实性评价等功能的知识增强模型体系,健全政府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信用分级、舆情预警和网络生态监管手段,对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有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文化行为开展快速、精准和及时整治,预防和规避数字技术不当运用所导致的伦理风险和网络“回音壁”“过滤气泡”等现象,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更广大人民的文化权益保障、文化成果普惠和精神文化共同富裕,筑造“技术友好型”和“科技向善型”的文化生活方式和文明社会形态。

(二)培植数字时代高水平的文化领域人才,积累文化繁荣的内生动能

文化不仅是人类存在的方式,还是一种生成性的存在,它既由人创造、发展和传承,也对人产生着深刻、长远的影响。数字技术能否赋能、何以赋能文化强国建设,以及其赋能效果,归根结底取决于“人”的因素。

第一,培育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领域的研究型、创新型、管理型高端人力资本,打造规模庞大、水平高超、为人民服务的数字化领军人才队伍。首先,围绕顺应数字化时代趋势的核心理念,优化升级艺术学、文学、哲学、历史学等人文学科领域的人才培养模式,适时调整、科学设置、合理革新课程内容和实践模式,形成适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复合型、高水平和高素养的研究型、创新型人才储备,构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领域的中国式知识和理论体系,创造富有中华文化底蕴、展现中华民族风格、叙事力和感染力强的高品质文化作品和服务内容,赋能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高水平、高速度发展。其次,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和党的先进理论教育,提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领域人才的精神境界和理想信念,塑造专业过硬、技能过硬和思想过硬的管理型文化人才队伍,提升国内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数字化治理改革和创新水平,赋能畅通巩固艺术家、传承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研究学者同政府部门、文化企业间的资源整合渠道和沟通反馈桥梁。

第二,推动我国全民数字素养的稳步提升,提高数字文化服务和产品的需求水平、消费层次。扩大由数字化转型成功的企业机构、政府部门、高等院校提供的、面向全社会各年龄段大众的数字资源供给和数字技能学习平台,增加和完善文化领域的公共数字服务设施,落实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等重点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构建新型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和数字资源库群,打造智慧化、数字化、社会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新生态,推进我国数字文化消费和需求的升级,打造我国数字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内力。

(三)重视文化产业的顶层设计和转型创新,锻造协同融合的产业链条

文化产业是推进文化产品创新、繁荣文化市场的重要动力,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支点,也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地位的驱动引擎。因此,必须重视文化产业领域的制度构建和顶层设计,加强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地的精准性、深刻性和及时性,推进文化产业同服务业、制造业、农业等其他行业渗透融合,构建内容多样广阔、结构系统相关、要素安全流动的现代化文化产业链。

第一,高度重视文化产业领域政策方案的前瞻规划、精准制定和贯彻落实,深化文化管理体制创新。以夯实强国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为目标导向,促进文化及相关领域事务管理的高效统筹联动和行政效率提升,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托金融、人才、土地、税收和财政等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国内龙头文化企业的国际竞争优势和全球知名度,扶持掌握前沿核心技术、区域辐射力和带动力较强的大型数字文化企业,助力中小微文化企业可持续性发展和有针对性、分步骤、非一刀切的数字化转型,鼓励开展国有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间的多方位、多途径合作,实现突破所有制和行政区划等束缚的优势互补、强强联手、互利共赢,合力培育具有真正“中国匠心”和“中国韵味”的文化品牌、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第二,加强文化产业同服务业、制造业、农业的有效链接和深度融合,构筑覆盖范围广、渗透程度深、效益空间大的现代化文化产业体系。一方面,加快探索文化产业同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的协同发展和跨界融合,积极开拓内涵深刻、形式多样、审美积极的“文化+”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模式,培育文化为核、产品和服务为形的商品价值转化链,依托更全面化、多样化、韧性和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链体系,提高文化市场供给侧的规模、效率和质量,也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注入优秀文化的新鲜血液,并转化为产品附加值的核心来源。另一方面,必须依托数字化的时代动能,发挥数字技术和元宇宙对加速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市场供需的匹配对接效率、催生市场新业态和新产品、打造“产消合一”的创意者与认同者经济发展模式等赋能作用,进一步深化数字文化产业和三次产业的渗透结合,重点推进数字文旅、数字视听、数字游戏、数字出版等关键领域的有序发展,创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不同形式的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充分释放文化需求日常化、高频化、定制化、辐射力强的潜力特征。

(四)推进数字文化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构筑互鉴互促的文化生态

推进新一轮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高质量的国际合作平台,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必经之道,是提升中华文化话语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步骤。随着全球网络互联的持续深化和数字技术的普遍渗透,在文化开放中必须坚持牢守底线、扎根本土,保证开放包容、竞进成长、碰撞融合中的文化安全,在融入世界文化过程中不遗失自我特色,发扬民族文化的同时借鉴国际先进元素。

第一,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统筹兼顾包容借鉴的开放思维和底线意识的安全红线。首先,有序放宽文化领域的限制性措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等的样本作用和引领效应,推动文化传媒、网络游戏、动漫、创意设计等领域的审批流程改革,释放强化外商来华投资、国际大型会展、外事活动、特色节日庆典、旅游观光的平台窗口效应,有序扩大出版物、影视作品、网络视听、体育与演艺等领域高水平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其次,充分发挥数字化文化管理人才和文化市场数字化监管系统的关键作用。一方面,实现文化治理有作为而不乱作为,提高数字文化传播和网络环境监管的高效性、针对性和专业性,加强虚拟治理与现实治理的协同跟进、互补完善,维护线上与线下文化市场的稳定秩序和良好生态;另一方面,高度警惕文化领域的泛意识形态化倾向,避免文化安全“过度防御”和“保护主义”干扰梗阻文化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资源配置机制。

第二,大力发展我国数字文化出口,坚决奉行自信、平等、友好、和谐、尊重的走出去原则。首先,挖掘中华老字号、传统品牌、经典标识形象的文化内涵,着力推进传统文化典籍、文物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开发呈现,深度发挥国家文化出口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的示范作用,支持建设影视、版权等领域的海外推广和数字化交易平台,针对动漫、影视、出版、演艺、游戏等文化领域,聚焦培育和着力打造面向国际、附加值高且具有长远发展潜力的中华文化原创品牌。其次,优化中国故事的“出海”形态和叙述模式,拓展版权、设计、节目等数字文化的出口渠道和平台,推进建设不同地区、不同语种的语言服务出口基地,推进中国故事、中国智慧、中国声音的全球化表达、区域化表达、分众化表达。

来源期刊:《中国流通经济》

首发时间:2023-11-16 18:19:50

转自:CNKI学术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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