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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外庐对中国封建社会史及近世思想史研究的学术贡献

2024/1/3 9:01:48  阅读:40 发布者: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3年第11P19P20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原题《侯外庐对中国封建社会史及近世思想史研究的学术贡献——纪念侯外庐诞辰120周年》,摘自《中国史研究动态》20233期,于世华摘

侯外庐是20世纪中国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之一,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有着突出的理论贡献和学术成就。侯外庐在早年对中国古代社会和古代思想史的早期阶段进行了系统研究之后,又继续对中国封建社会长时段的历史,以及与之有着密切关联的思想发展史,进行了相互结合、互相照应的深入考察和系列研究与论述。

1972年出版的《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一书的短序中,侯外庐说,此书汇集了他先后在报刊发表的论文,有些后来编入了《中国思想通史》各卷的序论里。此书各篇章的研究和论述,集中体现了侯外庐后来考察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的问题意识和研究重点所在。

由此大体可知,侯外庐对中国封建社会史研究的理论建构和问题意识就在于,运用马克思、列宁对封建制的基本理论和东方封建社会的基本认识,结合中国秦汉至明清时代封建社会的历史考察,对于这一历史长时段中的社会性质问题、土地所有制问题、经济结构问题、农民战争问题、社会发展与转变问题,等等,展开了系统的论述。在篇章间和论述中,一种跨越两千年、贯通至近代之前的整个封建王朝时代的通史意识得以呈现。

侯外庐的《中国近世思想学说史》(上下卷)的写作和出版,以及后来作为《近代中国思想学说史》(上下卷)而出版,在章目划分上略有所别;再到1956年出版的《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也就是《中国思想通史》第5卷,其章节排列和内容观点又有了很大不同。这当中,在前后思考研究相同历史时段思想学说的时期判断与思想认识上的相承和转变,自然体现了侯外庐在研究上的不断深入和思想观点的更加深化。

坚持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唯物史观立场,运用社会形态发展演变的历史逻辑来认识、考察、分析和研究从中国古代秦汉以后直至18世纪、19世纪中叶的历史发展进程,是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的核心论题,也为考察相关时期的思想史发展演变提供了社会史研究的认识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封建制”一词,侯外庐有着明确的说明。他在研究秦汉社会而讲到“汉承秦制”的时候就说:“秦废‘封建’,为什么又成了封建制社会呢?我们的答复是:秦废封建的‘封建’二字,为中国古代史的另一个术语,其内容指的是‘宗子维城’的古代城市国家。”这一点侯外庐在《中国古代社会史论》中即有论述。接着他又说:“这里我们所举出的封建制社会,‘封建’这两个字则是立基于自然经济、以农村为出发点的封建所有制形式,译自外文Feudalism,有人也译作封建主义。中外词汇相混,为时已久,我们倒也不必在此来个正名定分,改易译法。”可见,侯外庐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和作为社会经济形态的“封建制”或“封建主义”的内涵是不同的。

侯外庐提出,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史的重要问题,研究中国封建制度,就是要从封建土地所有制入手,也就是“既要理解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的一般规律、以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又要从中国封建历史上具体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去发现其特殊的规律”。而就应该怎样理解中国封建制土地所有制形式的问题,侯外庐还强调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于‘亚洲式的土地所有制形式’的论断”,“是首先应该注意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侯外庐研究中国封建制社会所确立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特点。

在对秦汉社会的研究中,侯外庐还集中讨论了秦汉的君主、封建贵族和豪族地主,汉代的劳动力与领户制,汉代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及统治阶级与农民的基本矛盾,以及汉代统治阶级支配思想的表现形式,汉末统治阶级内部的势力消长等问题。在对唐代及以后社会的研究中,侯外庐则集中讨论了中国封建制社会的阶级关系、等级制度和唐代等级制度的再编制,中国封建制社会农民人格的隶属关系、剥削制度和地租形态及其在唐代的转变,还有唐代统治阶级集团内部的分野和党争等问题。

就封建制阶级关系的前期转化问题而言,侯外庐一方面讲到,“秦汉之际,氏族贵族的专政虽然不适合于封建制度,但由古代宗族转化为强宗豪族的地主而形成封建政权的支柱,则是顺当的”;由此,“阶级之变化,实有轨迹可寻”。

另一方面,侯外庐又概括性地指出,“中国封建统治阶级的官僚系统,就是通过了特别的家族组织而产生的,这和中国的农村生产编制的通过了特别的家族组织而产生,在阶级分化上看来是相对应的”;由此而论,一是涉及到汉代有身份地主阶级的背景,二是“涉及到最高地主的最广泛的家长权的背景”,三是“涉及到农民家族要求生命权和生活权的斗争”。这些论述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秦汉魏晋社会上层阶级关系和官僚体制也是很有启发的。

侯外庐在《十六、七世纪的中国封建制社会的初步转变》一文中明确地提出:“十七世纪的中国社会,已存在着资本主义的幼芽,这是在十六世纪中叶开始的。”进而提出:“中国启蒙思想开始于十六、七世纪之间,这正是‘天崩地解’的时代。思想家们在这个时代富有‘别开生面’的批判思想。”这两个方面的论断,既可以说是侯外庐考察和研究近世中国社会及近世中国思想史的基本判断和基本结论,又可以说是侯外庐考察和研究近世中国社会及近世中国思想史的基本方向和基本前提。

侯外庐在认识明末清初也就是16世纪末到17世纪中国思想界发生的变化时,是以启蒙思潮来定位的,并且是将这一思想变化一直延展到18世纪和19世纪中叶连贯性地加以考察和论述的。

侯外庐首先强调指出,16世纪末至17世纪的中国思想家的思想观点,是当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中国社会的具体条件的反映,从当时世界的范围看,虽然“它不完全等同于西欧以至俄国的‘资产者——启蒙者’的观点”,但是,“在相类似的历史发展情况之下,启蒙运动的思潮具有一般相似的规律”。侯外庐所得出的这样的学术论断精辟而深刻,对于我们今天研究明清之际及以后进步思想家思想理论的特点和价值,依然有着极其重要的引领性和指导意义。

对于18世纪的启蒙思想的发展,侯外庐指出当时的汉学与经世之学的主流有根本的区别;并在对始于惠栋,发展于戴震的汉学有所讨论的同时,又指出全祖望“论史特重当世的事功”,“文中善于保存明末学人的优良传统——独创的学术与高尚的人格”,因而成为“嘉庆以后的学者批判汉学烦琐并高扬明末遗老精神之桥梁”的学说特点。

在论及汪中的思想时,侯外庐从汪中的治学态度及其复兴诸子的观点到他的社会思想及其史学系统考察,评价他的“反封建的精神”时,将汪中视为18世纪的乾嘉时代中国启蒙思想家的优秀代表人物。论及章学诚的史学特点和历史理论及哲学思想,侯外庐是将章学诚当作学术思想上的启蒙者来考察的。在论述焦循、阮元等人的思想学说时,侯外庐肯定了焦循的数学研究、相对主义哲学的“一贯”之义和他的抗议精神;又从阮元的文化史说和性命训诂,肯定其有学术上的价值,肯定其主张具有人文主义传统的进步意义。

论及魏源的思想,侯外庐强调说,“魏源从外患讲到内政的许多议论,是最早的‘变法’和‘维新’的思想”。侯外庐根据龚自珍的社会批判思想、尊史形式下的政论、进步的经济思想与边疆论,以及龚自珍的经学,最终给龚自珍的思想定位为维新变法的前辈思想。

作为对近世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与启蒙思想的萌发及先声和代表人物思想进行了系统研究的成果,《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的典范性至今依然值得我们深刻体会和参考。

侯外庐对中国封建社会史和中国启蒙思想史的研究,构成了他的学术体系中倡导以社会史研究与思想史研究相结合的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关键性成果,也是他主编的《中国思想通史》当中最具有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和对中国社会历史演进的基本把握,以及在整体上涵盖启蒙思想史发展中的近代性意义的研究篇章和书写卷次,更是他本人在国际国内学界学术影响至广的重要著述。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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