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问答最小化  关闭

万维书刊APP下载

王辰瑶│数字时代新闻真实实践理论初探

2023/12/26 17:24:51  阅读:38 发布者: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出版 ,作者王辰瑶

摘要

在学者们已经指出从实践出发探讨新闻真实问题的方向上,尝试对新闻真实实践理论进行探索。结合对数字时代信息环境和社会科学领域实践理论的分析,文章提出,新闻真实实践是“制度化新闻业”的多元行动者在不同信息环境中进行的,被时间性和事实性约束的,履行新闻业公开、真实叙述现实世界之责任的综合行动。新闻真实实践理论是支撑数字时代的新闻系统持续运行下去的认知机制,并在新闻判断、信息获取和处理、符号与形式安排以及关系实践的复杂新闻活动过程中得以展开。

原文刊登于《中国出版》202316

原题为《数字时代新闻真实实践理论初探》

不论全球各地新闻业的历史、体制、文化和功能有多么不同,有一点却堪称共识,即新闻业是“寻真”(truth-seeking)的职业。尽管在阐释上有差异,但没有一种现代新闻业不宣称“事实”“真实”是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基础。然而,誓要追寻真实的新闻业在理念上常难以回应层出不穷又复杂无比的哲学层面的“真”之命题,在现实中也颇难应对公众对新闻业从动机到文本的怀疑。可能正因如此,新闻真实理论不得不花很多气力强调新闻业“应该”追求真实,而非讨论新闻业“如何”在现实条件下实现真实。因为前者可以斩钉截铁地提出“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之类的规范性要求,似乎更有力量一些;后者则模糊难解得多,很多新闻操作是否体现了新闻真实的规范性要求,在公众中和新闻业内也是颇有争议的问题,比如使用匿名信源、为抢时效先报一面之词等。因此,迄今为止,新闻真实理论仍主要是规范性的,它界定新闻所追求的真实,强化追求真实的职业伦理意义,抽象而非具体地对新闻求真工作提出原则要求。至于新闻记者“如何”能够在现实条件中践行新闻真实,则很少被上升到理论高度加以阐述,致使新闻真实研究在规范理论和实践理论面向上存在严重的失衡。本文认为要拆解新闻真实这一新闻业“首要且最令人困惑的原则”的困惑之处,[1] 就不能再继续忽视新闻真实的实践问题。尤其是当数字技术带来了对新闻真实的诸多新挑战,[2] 在此背景下,新闻真实如何内嵌在数字新闻行动过程中成为一个既可被新闻业实现又可被社会合理期待的目标?这样一个关乎数字时代新闻业合法性的紧迫问题,更加离不开对新闻真实实践理论的探索。

从实践理论出发探索新闻真实问题

新闻真实本来是新闻生产者在实践中的一套操作指南,因其在实践中可行,逐渐上升到新闻职业的共有知识和道德理想的层面。当这套指导传统新闻业如何可信地向公众叙述现实世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遭遇外部挑战时,新闻业界和新闻学界也随之展开新的应对。一种应对方式是对传统新闻真实观的升级。比如传统新闻真实要求新闻文本与客观事实的对应,强化的新闻真实观则要求把新闻生产过程也一并展示,试图用“透明化”策略增强公众对新闻业的信任。传统新闻真实观关注的是每一个具体事实的报道真假,强化的新闻真实观则试图用“超链接”“事实核查”“语境化报道”等行动把具体事实放到更大的语境中去辨析真伪,等等。此外,对新闻职业道德和公众新闻素养的更多呼吁,也体现了“升级”传统新闻真实观的努力。另一种应对方式可称之为对传统新闻真实观的解构或再造。如研究者发现数字新闻业在“新闻真实”这一核心议题下衍化并创制出了若干“×× 真实”的阐释语簇和概念集群,包括媒介技术层面的“ 体验真实”、认知心理层面的“收受真实”以及权力关系层面的 “协商真实”等。[3] 有学者认为,借助虚拟现实技术发展起来的“沉浸式新闻”形式,伴随着对元宇宙这种虚实相融的未来数字生活的展望,有可能带来对新闻的重新定义。传统新闻是由事实和报道的特性所定义的,而沉浸式新闻是由新闻与其用户的关系所定义的。[4]这当然也就在根本上构成了对传统的新闻真实概念的挑战。新出现的哲学层面的思辨,体现了数字时代新闻真实概念打破传统新闻业话语垄断后观念上“百花齐放”的景象,但也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惑,因为不同观念在何为“真实”上存在难以调和的认知差异。

白红义等对数字时代新闻真实观念消解和重构的论证思路具有启发性。他们抓住“新闻业自身发展”这个出发点,提出新闻业要顺应新的外部条件,不要放弃“真相讲述者”的追求,记者可作为公共领域的真相调停者,扮演起“专业经纪人”的角色。[5]这一思路突出了新闻真实的实践性,把行动主体和行动条件作为论证的前提,有助于对新闻真实现实可行性的讨论。姜华认为,新闻真实是实践中一系列协调新闻真相得以实现的机制。[6] 还有研究者认为,当代哲学社会科学的“实践转向”已在媒介与传播研究领域引发范式革命,可以为当代“实践的新闻学”提供理论基础,展开对传统新闻学中一系列二元对立关系的重构。[7]由此可能产生的一个疑问是,新闻学本就是立足于实践的一门人文社会学科,研究者花了不少气力证明其有超越于新闻实务经验的学术研究价值,回到实践是否又会掉入“无学”诘问?这个疑问可以从“实践理论”如何处理“实践”与“理论”之难题上得到一些启示。

从亚里士多德起,“实践”就是哲学讨论中的重要问题。郑永流等学者提醒要注意有 2000 多年历史的实践哲学与上世纪后半叶在人文社科领域发展的实践理论的区别与联系。应该说,从来没有一个统一的实践理论,但总体上它以现代哲学思想的“实践转向”为背景,旨在“从实践出发来分析具体的社会现象,以探明日常生活的运行逻辑、解释社会再生产的运行机制”。[8] 实践理论强调实践对于认识的先在性,强调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1937年,毛泽东就在《实践论》中写道 :“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9]在这个有机运动中,理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理解和发展。实践的理论化也不能采用产生各种预言与假定的普遍的“形式系统”,而毋宁将其看作以实践为核心和对象来分析特殊社会问题和现象的方法。布尔迪厄批评“理论谬误”的问题是,学者们将在自身具有理论认识色彩的学术研究中所应用和体验到的理论理性简单“投射”于作为研究对象有待我们去理解和解释的实践活动。[10] 但对实践的科学阐述仍然是可能的,否则实践与理论就不是辩证统一而是彼此割裂了。比如布尔迪厄也在《实践感》中提出,对实践活动的“综合示意图”分析可能使分析家在同一时刻看到本来只存在于线性时间流中的事实,从而获得对实践诸关系的统一性和总体性的综合看法。[11]

实践理论尊重实践之中的行动者,强调行动的必要条件和现实约束。以此观照新闻真实问题,不难发现,作为中介性认知机制的新闻业正处于对整体数字信息环境的应对困境中。常江、田浩通过对瑞士、英、美三国84位一线新闻从业者的深度访谈发现,真实性正从新闻的一种本质属性,转化为一个操作性概念。西方新闻记者们认为真实性可以在新闻流通的过程中不断形成,真实也可以因新闻主体的差异而有不同的版本。[12] 新闻真实并非一开始就是一个本质主义的观念,它从新闻实践中来,一度在新闻从业者中和社会公众中形成了相对较高的认可。这一转变,其实表明因为环境因素的变化,新闻从业者又不得不重新回到操作性视角,在实践的现实条件下重新审视新闻真实问题。

因信息环境的变化,以及因信息紊乱、认知失序、新闻业职业权威下降等造成的现实紧迫性,都需要我们回到新闻实践中重新分析新闻真实问题。本文对数字时代新闻真实的实践主体、实践条件和实践面向进行了初步探索,试图为数字时代重新建立与外部条件相契合的中介性新闻机制做一些铺垫。

实践主体 :制度化新闻业的多元行动者

新闻传播主体如何认识事实世界的最新变动情况, 是事关新闻真实观的核心问题。[13] 但眼下的一大难题是如何界定数字时代“多元”的新闻传播主体?如果把所有主动或被动参与到新闻性信息生产和传播过程中的“节点”都当作新闻传播主体,那恐怕新闻真实问题是无解的,因为它们之间并不存在认知共识的基础。比如持阴谋论观点的人会积极传播对当下世界的看法,并在主观上坚信自己的看法为真。但除了他们自己相信的观点外,阴谋论者无法用事实证据证实或证伪,他们总能找到层出不穷的替代物去迎合内心的“理论”。这就与包括现代新闻业在内的所有建立在外在经验事实基础上并遵循相应专业方法和规范的认知中介机制所产生的“知识”存在根本冲突。

突破传统新闻“职业”壁垒,固然是数字新闻研究的新起点,但我们也有必要进一步追问,这是一种怎样的“突破”?瑞兹等学者提出的“制度化新闻业”(institutional journalism/press)概念可能可以作为一个有共识潜质的讨论前提。在瑞兹看来,各种社会制度提供了根深蒂固的实践和关系的框架,社会生活就是通过这样的框架联系起来的。制度化新闻业意味着一种公认的为社会生活提供可靠事实依据的系统和框架,以及在此框架下运行的机构。[14] 但如果我们把制度化新闻业仅仅当成“机构新闻媒体”,或更直接地理解成“传统新闻媒体组织”,就会窄化和固化数字时代新闻实践主体的范围。

实际上,适应数字条件的新型制度化新闻业正在生成之中,多元新闻行动者网络之中的关系实践和在新闻与非新闻之间的“边界工作”,表明这一过程仍在活跃的进行时状态。有一些传统新闻媒体之外的行动者一开始并不愿对所传播内容的事实真实负责,国内外都有社交平台企业曾坚称自己只是信息的搬运工,但当它们显示出在信息传播网络中的重要性后,法律、政策和新闻文化都不会再支持这类自我免责的说辞。

制度化新闻业重新确立边界需要一个过程。即便在主体多元的情况下,它仍有可能发展为内部相对稳定且可与外界区分的系统。它的边界会是一个兼具开放、模糊和灵活性的区间,而不再是一条清晰的界线。数字时代制度化新闻业也不太可能是完全弥散开来的无边界的液体形态,更可能是“网络化”的形态,是多元新闻行动主体在实践中搭建起来的动态的工作网,包括能比较稳定地占据主导位置的核心行动者和边缘位置的行动者。但不论处于核心还是边缘,制度化新闻业的行动者均应承认从经验事实到新闻知识的实践是可行的,实践方法、程序和规范虽难臻完美,却可能在讨论和竞争中优化。瑞兹从美国新闻环境出发,认为制度化新闻之敌包括反媒体的民粹主义、认识论层面的虚无主义和专事攻击主流新闻媒体的产业等。[15] 它们构成威胁不是因为其与现有“专业媒体”或“主流媒体”竞争,而是因为它们正在腐蚀新闻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认知基础,尽管它们也经常打着真实和事实的旗号。明确“新闻真实”的实践主体,可以避免对这个概念的讨论过于泛化。以真实为名号但实际上相互冲突的行动是无法统一到新闻真实理论上的。

实践条件和逻辑 :新闻业“寻真”行动的有限性

不仅要抛弃对新闻真实实践主体过于宽泛的假定,就是对新闻业“寻真”行动自身,也要放弃一些过于浪漫的假定。回到实践中去,就意味着要承认实践活动展开的现实条件,“探究行动者在实践中实际采用的实践理性,把握行动者实际遵循的实践逻辑”。[16] 把新闻业对“真”的追求浪漫化,会成为新闻工作者的负担而不是鼓励。新闻学与自然科学、哲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一样,同属于人类伟大的求真知识工程,但各有分工。新闻承担的责任是对有价值的事实变动进行公开的真实叙述。它与追求心灵上的“真实感”、追求规律的“真理性”、追求解释社会结构和机制的“真相”、追求对历史事件或案件的“还原”等,不应混为一谈。但现在的问题是,在非常宽泛的“真”之概念下,很多新闻批评者对新闻业“寻真”行动的要求不仅脱离了现实环境、资源因素的制约,也不考虑新闻行动者的实践逻辑,成为新闻真实不可承受之重。

数字时代的信息环境产生了一系列新的实践条件,如传统新闻媒体之外出现大量新新闻行动者、新闻使用者的力量已足以影响新闻生产,符号世界日渐发达等 ;也由此造就新的压力或机遇,如信息失序或新闻协作等。总体来看,在信息总量大、流动快、真伪难辨的环境下,新闻业要承担的对有价值的事实进行真实叙述的任务变得更重了,但获得的社会系统性支持却没有显著增加。理想状况自然是增加新闻业能调动的资源,使其能在变动的环境下履行职能并能在一定的安全边际内进行创新探索。这里所说的资源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制度和文化上的。

但即便在相对理想的环境下,我们也要始终承认,新闻业“寻真”行动相比于抽象层面对“终极真实”的渴望来说,从来都是有限的,也只能是有限的。一方面,新闻真实实践受支配新闻生产活动的时间因素制约。时间既是新闻生产所能仰赖的资源,又对生产中的组织和个体施加着严厉的约束,是形塑新闻面貌的一股主要力量。[17] 塔克曼发现,新闻人通过对新闻工作的“类型化”,使其与潜在的新闻事件时间表保持同步。[18] 与塔克曼研究新闻业的年代相比,今天新闻作品的类型更多,对应的时间跨度更大,从事件发生与报道几乎同步的“即时新闻”到对事实变动和新闻生产的时间要求都相对宽裕的“新闻性非虚构作品”“慢新闻”等。可是在信息流动整体加快的情况下,社会公众对不同新闻类型受时间限制的差异感却不那么明确了。换句话说,新闻业想通过“类型化”方式继续主动管理新闻生产的时间因素,并希望受众也能按照新闻的不同类型给予评判的想法,没那么容易实现了。另一方面,新闻真实实践也受构成新闻素材的具体事实的制约。国内新闻学界在40年前就有关于 “本质真实”是否应是对新闻工作要求的争论,迄今在这个问题上的表述还是模糊的。应该说,探寻社会/自然的“终极真实”是所有以求真为使命的知识中介机制的理想,不同专业的价值表现在它们用不同的路径、方法和过程对理想筑梦踏实的努力上。正如常江所言,“新闻真实性理论应当探讨新闻报道如何只基于证据和逻辑来创造可靠的关于事实的叙述”,[19] 但遗憾的是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成果仍然很少。比如新闻业一般要通过“信源”这个中介获得事实素材,但这一工作模式正面临着很多问题,包括在多元传播主体的“话语竞争”下,信源自身的权威下滑 ;信源自己拥有传播渠道,不再愿意与新闻业合作 ;很多与事实变动无关或不能提供有效信息的发言者被当作信源,容易混淆视听 ;对大量信源贡献出的碎片化信息缺乏有效的综合处理能力,等等。如何改进这一工作模式,就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

承认新闻真实实践的有限性,并非矮化新闻真实,而是新闻真实在现实落地必不可少的观念解放。马克思曾把认为报纸的报道一开始就必须毫无差错的人称为“愚蠢的朋友”,还以记者名义抗议责难《莱茵报》报道没有详尽讲述一切细节和全部原因的普鲁士官员 :“一个报纸记者在极其忠实地报道他所听到的人民呼声时,根本就不必准备详尽地叙述和论证有关这种呼声的一切细节、原因和根源。撇开时间的损失和进行这项工作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不说,一个报纸记者也只能把他自己视为一个复杂机体的一个小小器官……这样,报刊就通过分工一步一步地掌握全部的事实,这里所采用的方式不是让某一个人去做全部的工作,而是由许多人分头去做一小部分工作。”[20] 马克思为新闻真实的辩护就是在充分认识他所处时代报刊实践的现实条件下,毫不迟疑地承认新闻活动本身的有限性,并提出当时能做到的新闻真实的实现路径,如新闻记者通过分工,可以从多个角度较全面地报道较复杂的事实;报刊通过持续行动,不断补充甚至更正对事实的了解,可以揭示全部事实。

当代数字信息环境和 19 世纪普鲁士的信息环境当然不同,新闻业追求真实的方法、手段和社会的评价标准也都有所不同,但从现实条件和可行性出发论证新闻真实的思路是今天尤其需要再予以强调的。目前来看,新闻业通过“类型化”和“转述信源”的传统新闻工作方法已经很难在“时间”和 “事实”所划定的行动空间内达到社会公众满意的可信度,那么就应该回到实践之中去解决这个问题,在可行动空间内通过对新闻基本工作模式的大胆创新再造新闻业真实叙述社会的专业能力,而不是把新闻真实变成一个有无数种解读的“魔法框”,或是根本就求而不得的“海上方”。

实践面向

新闻“寻真”行动的综合性

新闻真实实践是制度化新闻业的多元行动者在不同信息环境中展开的,被时间性和事实性规定和约束的,履行新闻业公开、真实叙述现实世界之责的综合行动。这种综合性体现在实践主体上,表现为从新闻系统的角度看待新闻真实问题。一段时间内,普通公众能否从制度化新闻业中得到关于现实世界的全面、准确的真实叙述,获得理解现实世界变动的可信、有用的信息?如果是,那么就应该肯定作为系统的新闻业的称职,其已通过建立在具体事实真实基础上的工作,通过系统内部的分工合作,为社会贡献了理解当下世界所必需的整体真实、全面真实 ;如果否,那么就要调查在哪些议题上民众“欲知”而没有被新闻系统关注、新闻系统中哪些行动者制造了信息紊乱等。系统层面新闻真实的反面并不是假新闻,因为有活力的新闻系统可以通过惩戒系统内的假新闻捍卫新闻真实,真正从根本上伤害新闻真实的是放弃维护新闻追寻真实的机制。

我国目前的新闻管理制度实际上倾向于在“狭义”上对待新闻。如 2017 6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虽称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21] 且按照该规定的《实施细则》,能生产新闻信息的(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证)只能是新闻单位(含新闻单位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也即体制内新闻机构。但无法否认,由大量个人、创业企业等运作的各类内容号实际上无时无刻不在生产海量的“新闻性内容”,姑且称之为“泛新闻”,但它们和它们的消费者都默认这些“泛新闻”内容也是对现实世界变动的真实和公开的叙述。对这部分“泛新闻”内容及其行动者的引导和管理是从系统层面实践新闻真实的关键。

新闻真实实践的综合性还体现在行动过程上,而不仅是评判新闻文本是否真实。

首先,判断一个事件或现象是否应被纳入新闻呈现世界的框架就包含了真实性问题。在全媒体时代,管理部门与新闻从业者需要更多考虑,如果不报道一个已经引起关注的事件或现象,会对新闻真实机制和公众信任产生怎样的影响。公众如果不能在主流新闻媒体上看到他们“预知”的议题,就会对新闻业中的核心力量履行全面真实报道社会现实的承诺产生怀疑,给正在努力进行深度融合、试图在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主流新闻媒体带来信任损失,也会加剧全社会的信息紊乱。其次,新闻素材的来源、获得和处理方式也包含了真实性问题。国外一些研究发现,新闻公众可能无法区分新闻报道与新闻报道包含的信源的错误声称。如核实出政客的言论虚假时,连带报道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受影响。[22] 传统的“他说 / 她说”信源转述模式已经不符合公众对新闻真实的期待。这类现象在国内也曾出现过,包括媒体报道的“少年胡某宇失联”事件中某位家属的说法等,都因为后来出现了相反的事实依据,引发舆论反转的同时还产生了对媒体的批评。其实这类现象表现出的已经是结构性症候,体现了新闻媒体在传统工作方法和新的社会期待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这样的矛盾还需要更进一步的研究。但它显示的趋势是明确的:新闻业只能依靠强化提高对信源的综合处理能力来缓解这一矛盾。正如新闻业当年发明出“采访报道”一样,“新闻综合”以及“综合 / 采访”结合的新模式很可能会成为新闻业为适应数字信息环境的又一创新。眼下学界和业界对这种新模式的评价都较低,主要是因为大多数新闻综合都太过简单,只是对信息的简单搬运、集纳和罗列,缺乏对碎片信息依循科学方法进行深度加工,对解决公众的不确定性也没有多少贡献,还容易滋生“抄袭”“ 洗稿”等失范现象。但近年来,主要依靠新闻综合模式的事实核查、深度数据分析报道等已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发展成新闻新形式,说明新闻综合未来走上专业化、规范化道路,部分解决目前的新闻真实实践困境是可能的。

再次,新闻叙述的符号、修辞和形式也越来越与新闻真实问题相关。以往新闻真实主要被理解为报道是否“确有其事”,仅与内容相关,但如今新闻形式在新闻真实实践中越来越不容忽视。事实素材不管是来自于新闻人在现场的符号记录(采访也是一种现场),还是其他信源的现场符号记录,都具有时空一致的“一次性”。新闻报道对这样的事实素材有不同的加工方式,比如“直接引语”意味着与原始采访要逐字相符,“记者转述”只需要意思相符而不需要逐字相符。过去新闻加工形式相对简单,离一次成形的原始事实素材距离很近。但今天在数字化技术辅助下,新闻加工的链条变得很长,与原始事实素材的关系也越发变得捉摸不定。有研究者认为,在元宇宙背景下,“只要在事实真实的基础上,形式上的虚拟并不妨碍事件本质真实性的内涵”。[23]但从实践层面上,我们要进一步追问,怎样的形式“虚拟”是可以接受的?媒体对庭审现场的“素描画”和对一些犯罪或突发事件现场的“情景再现”“动画”等在新闻作品中已经被广泛采用。它们的确是基于原始事实素材的再创作,但这种创作一般是对原始事实素材的简化模拟,比如素描画像比之真人,并不增加本不存在的事实信息。而为了增加沉浸感和互动感构建的栩栩如生的“场景”,不管是用文字、声音还是视觉符号再创造,都有超出原始事实素材边界的虚构细节和情节的风险。

此外,随着人造的符号世界越来越强大,越来越独立,脱离事实本源的“故事”也在往新闻领域拥挤,形成一种亦真亦幻的景象。20221016日,一位知乎匿名用户发布了一个上海年轻人被江西女友及家人索要1888万天价彩礼的故事。2023112日,该用户发表致歉声明,称故事为杜撰。这让人想到 7 年前的春节期间,也有一则类似的“上海女大年夜逃离江西农村男友家”的谣言在网上引发热议。媒体调查后发现此事是完全捏造的,但当时有一些媒体一方面辟谣假新闻,一方面在讨论假新闻背后的“真思考”。乍一看这种做法有一些道理,因为谣言作为一种社会情绪的表征,的确可能反映了某些社会结构性问题,但媒体用这种方式加入热议话题,实则对新闻业认知基础伤害极大。因为它传达了一种对事实真假漫不经心的态度,潜台词是“的确,事情是假的,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从中看到……”。

当非事实对象不是谣言,而是影视剧、游戏、漫画、喜剧等故事形式时,它们与新闻事实更容易模糊在一起。国外一项对“假新闻”的类型学研究就把模拟新闻节目的“政治脱口秀”视为当下非常普遍的假新闻形式。[24] 如《每日秀》(The Daily Show)这样的节目,虽然自我定位是喜剧和娱乐,主持人也自称喜剧演员而不是记者或主播,但其内容都关注时事,作者团队多来自《纽约客》《纽约时报》等传统新闻媒体,也经常使用电视新闻的元 素和风格。这种以幽默、讽刺、夸张的方式取材于新闻时事,并改编新闻事实的做法在美国年轻受众中大受欢迎,很多人已将其作为获取新闻的主要来源。再如电视剧《狂飙》大火后,观察者网有一则报道是《总理主持召开的座谈会上,“安欣”发言》。[25] 事件本身是202326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界人士、基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但该报道的新闻点是有不少网友发现发言者中有在《狂飙》里扮演正义警察角色“安欣”的演员张译,感叹“这才是《狂飙》的大结局,安欣汇报工作”。无疑,相比于传统的会议新闻,观察者网的报道“有趣”得多,但它也助长了新闻事实与影视作品边界的消融,虽然报道写明了这是部分网友“入戏太深”,但报道的主体也恰是这部分“入戏太深”的内容,而把现实世界中的事件当成了背景。

技术发展和海量信息同时提高了人们“制造”故事的能力,能带来感官刺激的、制造戏剧性张力的、让人沉浸的、易于传播的内容以

、段子、视频、游戏等各种形式争夺着对“现实世界”的表达。令人不安的是,部分新闻媒体自身也在这一趋势中推波助澜,在新闻实践中应用漫画、动画、虚拟场景、增强现实、情景再现等叙述策略时经常忽略其适用性。可见,新闻真实实践不仅要关心如何“确有其事”,还应关注如何“如其所是”,新闻形式理论应该是未来新闻真实实践理论的一个重要部分。

最后,实践是“关系”的,新闻真实实践当然也不例外。研究者已经提出理解新闻真实需要重构新闻业与信源之间的“访受”关系、新闻业与受众之间的“传受”关系。[26] 尤其是过去关注较少的“传受”关系,近年来格外被研究者看重。不同于一些学者把受众的“真实感”引入新闻真实“传受”关系的研究路径,本文作者曾在此前研究中认为应该把受众的“信任感”与新闻真实关联,[27] 在此不再赘述。但除了新闻活动的访受和传受关系外,新闻真实的关系实践还应该包括处于制度化新闻业之内和边界地带的多元行动者关系,以及新闻文本与非新闻文本之间的关系。

结语

在学者们已经指出的从实践出发探讨新闻真实问题的方向上,本文尝试进行了一些初步的理论化探索,提出新闻真实实践是制度化新闻业的多元行动者在不同信息环境中进行并被时间性和事实性约束、履行新闻业公开、真实叙述现实世界之责的综合行动。它是支撑网络化、杂合的新闻系统运行下去的认知机制,并在新闻判断、信息获取和处理、符号与形式安排以及关系实践的复杂新闻活动过程中得以展开。新闻业要在数字时代的信息海洋上扬帆远航,需要明确自己的实践逻辑、重视现实条件及其变化,并以此为前提探讨行动的空间和创新可能。在这个意义上,对新闻真实实践理论的探讨只是刚刚展开,尚需在不同的行动纬度上获得体系化知识,使数字时代的新闻业得以在现实中成为支撑社会运转的重要制度。

作者简介

王辰瑶,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创新实验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紫金传媒智库高级研究员。研究方向包括:新闻实践理论、新闻创新研究和新闻叙述研究。在新闻学研究领域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多篇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全文收录。主持并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课题。已出版专著2部,合著2部,译著1部。曾任全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第30届、32届中国新闻奖、第16届长江韬奋奖评委,以及多家知名学术刊物审稿人。

转自:“再建巴别塔”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万维QQ投稿交流群    招募志愿者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9-2015豫ICP证合字09037080号

     纯自助论文投稿平台    E-mail:eshuk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