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营造”的概念起源于日本的社区改造运动,在中国先经由中国台湾地区的学术扩散,后延伸至中国大陆并获得了理论转译。“营造魅力社区”“人文地产景”“营造新故乡”构成了社区营造的三种理论解释范式,社区营造理论在中国大陆的转译成果丰厚,在理论范式层面取得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社区营造主体及其角色”“社区营造的具体方略”等三个层面的突破与创新。在实践层面,“社区营造”在中国大陆形成了“特色产业型”“生态教育型”“文化创意型”“民族地域型”等多种样态与政府统筹型、社会支援型、企业推动型、社区自发型等多种模式,这也是理论转译的实践表征。未来,“社区营造”需要在培育新内生性发展机制与遵循舒适性发展等模式上向前推进。
作者简介
刘祖云,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王太文,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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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有学者提出,“‘社区中国’已经成为解读中国基层社会的基本范式……中国的社区就是在纵向互动与横向循环的组合中,创造出一种中国人所能理解和接纳的生活样态”。显然,在社区中国的语境下,“社区营造”这一概念被突显出来了。正如有学者所言,“当前各地兴起并持续推进的社区营造就是克服社区公共性困境、实现社区治理创新的新理念、新路径、新模式”。近年来,在中国城市社区与广大乡村社区中,以社区营造为名的社区实践探索方兴未艾。对此,本文将探讨“社区营造”这一概念与理论的源头及其学术渊源,以及这一理论在中国大陆的理论转译过程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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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概念起源、变迁及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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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区营造”概念起源及其理想愿景
从实务层面看,“社区营造”这一概念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日本民间的社区改造运动。它提出的原始目的是为了对抗当时盛行的城市规划理念,即“社区营造”与“城市规划”构成了一组具有对立性立场的概念。之后,这一概念于1968年前后在正式文本中被提出,它出现在日本某町一位名叫小林俊彦的职员提出的一份文件《居民规划宪章》之中,该宪章被全日本广泛引用,这一概念得以在日本社会广泛传播。对于“社区营造”概念的起源及其内涵,国内有学者概括道,“社区营造是20世纪60年代日本市民运动时期的产物,也是日本独具特色的一种地区治理模式,其目的是让居民生活得更为舒适和美好”。随着各种居民运动的推进,这一概念逐渐朝着更具创造性和建设性的方向发展,并与众多主题丰富的地方社区运动相联结与呼应,其理念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大。
从理论层面看,东京大学西村幸夫教授是较早将“社区营造”概念丰富化,并向域外推广的第一人。在呈现17个风格各异的小镇社区营造故事的基础上,西村幸夫总结道:“每个地方就其独特情况进行各种活动……各地固然有其独特的问题,也有独特的魅力,以及居民们热爱本地的方式……整体来说,就可以称为‘社区营造’。”他对这一概念更具精练和深意的概括是:“社区营造,可以用一句话来说,就是‘思考我们要留给下一代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并为之付诸行动’。”
如果说西村幸夫的定义是对2000年以前日本社区营造运动的一种理想化诠释,那么,佐藤滋则对2000年之后日本的社区营造运动进行了一种新的内涵框定,即“社区建设的在地化”。兼具早稻田大学教授与日本建筑学会社区营造支援建筑会议营运委员长双重身份的佐藤滋认为,“所谓的社区营造,就是以地域社会现有的资源为基础,进行多样性的合作,使身边的居住环境逐渐改善,进而提高社区的活力与魅力,为了实现‘提高生活品质’所做的一连串持续的活动”。佐藤滋进一步归纳了“社区营造”十个实践过程的行动原则,即公共福祉、地域性、由下而上、场所历史脉络、多主体协调互动、永续性与区域内循环、相互编辑、个别启发与独创性、环境共生、全球化与在地化的原则。
至此,日本“社区营造”概念与理念给我们的社区建设运动描绘出一个美好的理想愿景,即为了实现生活品质与环境改善的目标,人们自觉自愿、合作互动,共同参与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文化价值塑造的实践中,其目的在于推行基于地域性的自然与文化资源、历史文脉,以及具有独特个性的地方性社区规划与设计,以重构具有可持续性的自然环境、文化传统与社会结构的“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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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地区“社区总体营造”概念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台湾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化、工业化催生了诸多环境与社会问题。在乡村问题上,比较典型的是城乡发展二元化及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等社会问题突出,因此,重建城乡社区的呼声高涨。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台湾工艺研究发展中心就前往日本观摩乡村发展的经验,提交了《研习地域活性化与产品设计》报告书与《社区总体营造日本案例100选》,随即引发中国台湾地区社会的广泛关注。之后,该中心又多次邀请“造町运动”的亲历者,即来自千叶大学的宫崎清教授到中国台湾地区来指导乡村手工艺发展与旅游业振兴,宫崎清教授将日本在落后区域利用手工艺和旅游业振兴乡村的体验与反思,提炼为“人文地产景”的社区营造方案。对此,“社区营造”这一理念以及“人文地产景”的营造方案影响和启发了中国台湾地区的社会各界。
1995年,中国台湾地区首次提出并定义了“社区总体营造”的内涵,即“以社区共同体的存在和意识作为前提和目标,借着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凝聚社区共识,经由社区的自主能力,使各地方社区建立属于自己的文化特色……及开展相关文化活动。如此,因社区民众的自主与参与,生活空间获得美化,生活质量得以提升,文化产业经济再行复苏,原有的地景、地貌焕然一新,社区活力再现”。这一全面性、整体性的规划与参与社区经营创造的过程,被称为“社区总体营造”。
中国台湾地区提出的“社区总体营造”概念,其内涵比日本的“社区营造”概念更丰富,更具有想象力。第一,此概念强调“社区感”及“营造社区感”。比如,社区营造专家曾旭正在《台湾的社区营造》一书中解释道,“既已厘清‘社区’的意义主要在于‘有否社区感’,则‘社区营造’的首要任务便是‘营造社区感’”,换言之,无论城乡村里等各类社会空间,有“社区感”则为社区。第二,概念中的“总体”具有顶层设计和宏观规划的意蕴,社区营造的总体性体现为以“人文地景产”为社区发展方略,其营造过程要兼顾居民需求的满足、历史文化的延续、地理特色的维护、地方产品的开发和社区景观的创造等诸多方面。第三,此概念中的“营造”更强调以“经营创造”为特征的广参与、细内容、长周期、多阶段预设,比如曾旭正认为,“社区营造的工作针对社区公共事务而推展,过程中必然涵盖了观察、分析、沟通、企划、执行力、反省、创意等等,其共同的特质是必须长期地、集体地加以‘经营’,且非常重视‘创造性’。经营与创造正是我们使用‘营造’词的本意,而不是传统‘工程营造’的意思”。
1995年之后,中国台湾地区相继推出《充实乡镇展演设施计划》《辅导美化地方传统文化建筑空间计划》《社区总体营造奖助办法》等一系列措施,拉动了中国台湾地区持续二十多年的社区营造实践。在实践推展中,“社区营造”的内涵也获得了丰富与发展,比如社区营造专家陈其南就提出,“社区总体营造不只是在营造一个社区,实际上它已经是在营造一个新社会,营造一个新文化,营造一个新的人”,他还补充道:“‘社区营造’一词,其语意已不仅是一种解决社区生活问题的过程,而且是一项营造台湾新社会的‘工程’了。”这样,“社区营造”就被赋予以营造“新的人”为主旨的社会工程角色,其境界与视界已大大超出日本“社区营造”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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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概念被引进中国大陆并获得改造
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发展”与“效率”成为时代的主导节奏,难免产生以环境破坏、文化失落、价值式微、乡土衰落等为表征的现实境况。反思乡土文明的现代突围、乡村建设的未来走向,构成了这一时期共同的学术关注。于是,在“咱们的家园何日能够建成既有现代生活文明、又有传统文化的人间乐园”的发问中,1996年,东南大学张燕教授最早引介了“社区营造”这一概念,细致介绍了日本与中国台湾地区的乡村改造与保护运动,重申了“经济追求和文化维护同样重要”的社区营造理念。1997年,建筑学家聂兰生也关注了社区营造对于未来社区构建的具体价值。此外,在中文文献中,还出现了社区总体营造、社区营建、社区培育等与社区营造类似的众多概念,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学术积累与反思,目前学术界已经基本统一为“社区营造”。
在“社区营造”概念被引入后,我国大陆学者在其原有内涵的基础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造。一方面,保留了“社区营造”概念在日本早期以社区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以及历史景观塑造为基础的社区改造与建设方案,同时更多地沿用了中国台湾地区“社区总体营造”的核心内涵,即注重顶层规划、强调整体性营造等内涵。比如,李敢结合莫干山乡村社区的营造实践,提出“乡村社区营造是一种整体性乡村改造,其实质是实现乡村经济组织和文化系统及其之上社会组织的重新构造”。
另一方面,我国大陆学者对“社区营造”概念的改造主要体现为:一是强调在“社区营造”中政府引导规划、多方主体参与的模式。比如,2016年,成都市民政局发布《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的通知》,开篇即强调了社区营造、构建社区幸福生活共同体的前提是以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民自发为基础。二是强调以社区新人培养为核心的“三自”建设目标。比如,“社区营造本质上是营造新人,营造出愿意参与公共事务、具有公德心的新人”。而营造“社区新人”的目标就是实现社区的“自组织、自治理、自发展”,对此,罗家德和梁肖月提出,“社区营造就是社区自组织过程,提升社区内的社群社会资本,以达成自治理的目的,具体上就是政府引导、民间自发、社会组织帮扶,使居民自组织、自治理、自发展,共同解决社区所面对的公共议题”。三是吴晓林和谢伊云提出了“社区营造就是创制社会”的命题,“创制社会是……先创造社会伙伴,解决社会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将管理寓于其中,是为寓管理于社会创制的逻辑”。这一观点赋予“社区营造”更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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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理论范式形成及理论转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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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理论解释范式的形成与发展
1.以社区生活环境改造为基础的“营造魅力社区”的理论范式。“营造魅力社区”的理论范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导着日本社区营造的实践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伊始,日本社区营造便以改善空间环境与生活质量为目标,关注社区硬件环境及其社区空间魅力。1980年代中期之后,“社区营造”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在居住环境综合整治、地区景观设计、地区福祉建设、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日本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日本学者提炼出“营造魅力社区”的理论解释范式,这一理论范式的形成,从日本学者西村幸夫将其著作命名为《再造魅力故乡:日本传统街区重生故事》可见一斑。书中指出,“人们出于对地方的热爱发起了‘社区魅力再造运动’,地方魅力培育出当地人的热爱,人们的热爱也让地方的魅力具体成形”。同样,日本建筑学会也将“魅力再生产”凸显在社区营造的内涵中,即“提高社区活力与魅力,以实现生活品质向上提升”。199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社区营造运动开始朝着目标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在实践中体现了“魅力”在空间、社会、文化与历史多维度的丰富内涵,尤其在这一进程中强调社区地方特色魅力的生产与再生产。
2.“人文地产景”等五个维度的整体性社区营造的理论范式。这一理论范式是由宫崎清教授提出的,据文献记录,“宫崎清教授在日本偏远乡村调研时,居民都跟他说‘我们这里什么都没有’,可是将种种发现绘图制表,慢慢地一个社区生活文化的蓝图就出来了”。这次调研与对话激活了宫崎清教授的思维,他认为,必须从结构上重新认知社区的地方资源与要素,于是,在社区营造中一种新的理论解释范式,即“人文地产景”的整体性社区建设范式被提出来。在后续的研究中,中国台湾地区学者曾旭正细化了各要素的内涵:“人”指的是社区居民需求的满足、人际关系的经营和生活福祉的创造;“文”指的是社区共同历史文化之延续,艺文活动之经营以及终身学习等;“地”指的是地理环境的保育与特色发扬以及在地性的延续;“产”指的是在地产业与经济活动的集体经营、地产的创发与营销等;“景”指的是社区公共空间的营造、生活环境的永续经营、独特景观的创造、居民自力营造等。
3.在“社区总体营造”的追求中,中国台湾地区提出了“营造新故乡”的理论范式。夏铸九在其著作《异质地方之营造》中提出:“社区营造、乡土重建、新故乡、家园等社区取向的运动中,地方依恋(Place Attchment)之情是社会动员最主要的价值观。”王文诚认为,“透过地方与‘文化’结合,台湾这个场域有新的交织,召唤‘懂’社区的精英参与草根文化活动,探索在地历史,挖掘地方产业文化产业,使得地方开始重新寻找自己的‘故乡’”。那么,“新故乡”这一理论范式如何落地?在措施层面,中国台湾地区于2002年推出“新故乡社区营造计划”,于2008年又提出“新故乡社区营造”第二期计划,旨在推动“新故乡”的社区建设;在实践层面,如“桃米村新故乡建设”与“美浓社区故乡建设”等都是鲜活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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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理论引入的研究成果
1.从研究成果的形式上看,自“社区营造”概念引入后,中国大陆的研究就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一是在学术期刊中,2009年以前每年刊出的相关论文数在10篇以内,2009年以后成果增速显著,及至2016年相关学术论文突破百篇,2018年已有253篇。截至2023年3月,以“社区营造”为主题的论文总发文量达1726篇。二是就学术著作来看,截至2023年,以“社区营造”为主题词的论著达40多本。三是以“社区营造”为主题的硕博学位论文,从2007年的第1篇,到目前共有285篇。四是以“社区营造”为主旨的学术研究机构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等地逐步建立,其中,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信义社区营造研究中心”的影响最为广泛,该中心的研究活动包括书籍出版、论文发表、组织与参与学术会议、国内社区营造培训及参访、实验基地建设与研究等方面。
2.从研究成果的内容上看,我们可以考察具有代表性的两个方面的成果,即学术期刊与学术专著。
(1)从中国知网数据库看,1996—2017年,“社区营造”的理论成果以学术引介为主,例如,《开放时代》期刊以“台湾社区营造”为主题,连续六期刊登了六个不同风格的中国台湾地区社区营造案例;同时,学者于海漪、胡澎、朱芒、刘晓春、王国恩等人对日本社区营造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引介;王茹、莫筱筱、王桂亭等人也对中国台湾地区社区营造的经验进行了引介。自2017年起,“社区营造”理论研究越来越成为学术主流,学者们展开了一些学术探索,代表性成果有:将“社区营造”理论应用于中国大陆的特殊场景下,比如民族区域社区建设、新冠肺炎疫情情境下社区管理、脱贫攻坚任务下社区建设、城市更新中的社区建设等;对于中国大陆的社区建设经验与模式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比如溪头村社区营造的实践经验、雷山村社区营造的赋权模式、莫干山互嵌式社区营造模式、袁家村整合型社区营造模式等。同时,一些学者也提出富有创意的理论观点,比如,罗家德和帅满阐释了社区营造机理遵循是“为社区居民自组织、自治理提供一种保障机制”;熊易寒认为,“社区营造本质上是公共服务的共同生产(Coproduction),居民为公共物品支付成本,才能有更强的参与感、效能感与成就感”;刘祖云和王太文提出社区营造的方略有“符号化、空间化与社会关系再造”三个维度,而且中国社区营造具有“情理嵌入”的话语特征。
(2)学术著作也以其理论的深刻性与专业性,为“社区营造”理论的转译作出积极贡献。从学术著作的类型来看,主要有四类。一是经验介绍类的访谈录与论文集。2015年出版的《谈谈社区营造》作为国内首本关于社区营造研究的书籍,共收录了九位中国台湾地区社区营造关键参与者的经验感悟;2017年,《社区×营造:政策规划与理论实践》则深化了论文集的学理性和系统性。二是实操类工具书。此类专著具有场景类型化、程序具体化、模式操作化的特征,力图为社区营造的实务工作者提供操作指引,典型的有《社区营造及社区规划工作手册》等。三是理论建构性的论著。该类书籍通常侧重学理分析,以已有理论为依据,演绎社区营造的理论架构,如《社区治理的逻辑:城市社区营造的实践创新与理论模式》。四是案例解读的专著。这类书籍具有较强的故事性、可读性、知识性、趣味性,既有专业学者参与的理论思考,如《协商自治·社区治理:学者参与社区实验的案例》,也有来自一线社区营造工作者的感悟与经验叙述,如《社区故事社区写:成都社区营造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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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解释范式的理论拓展
自“社区营造”理论被引入中国大陆后,学术界一直在理论转译上进行积极探索与追求,笔者认为,这一理论转译主要在三个层面有较大的创新与突破。
1.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上,尝试以“政社互动”来超越“政社分离”的理论预设,即试图在“政社互动”的框架下建构理论。比如,李强和陈孟萍提出,“中国大陆城市的基层自治组织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因此,社区营造应尝试在政府的基层治理工作与居民自治之间寻求互动,因为“大陆的基层政府与居民自治不是竞争关系,而是新的统筹关系和协调一致的关系”。在这个基础上,林闽钢和尹航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分类型对城乡社区开展‘社区营造’,其核心是从社区实际出发,围绕多元共建共治,构建社区新型体制和机制”,这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大陆的“社区营造”理论试图超越“政社分离”的理论预设,重建以“政社互动”为立论基点的社区营造议题。
因为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社区营造”遵循的基本理论预设是西方的公民社会理论,其理论旨趣是通过社区居民积极主动参与来实现“社区的自主性”,即在政社分离的背景下完成对社区社会关系的重塑。中国大陆关于“社区营造”的理论讨论是放置在中国大陆基本的社会治理政治框架内的,这一政治框架主要是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中国大陆“社区营造”理论建构中的两个元素,即“政府主导”与“社区自主”之间并非相互隔离与决然对立的。因此,中国大陆学者的理论探索常常聚焦于政府与社区的互动与相互作用等议题上,即在“政府与社会关系‘双向增进’的过程”中营造与建设社区。
2.在社区营造主体及其角色上,探索在“社会精英”与“社区居民”的互相转化中建构理论。无论是在日本的起源时期还是中国台湾地区的过渡时期,“社区营造”都有强调“精英介入与专家干预”的倾向。日本早期的“社区营造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大多是身份驱动下的社区知识分子、高校学生和中产阶级;而中国的积极参与者大多是专业驱动下的社区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社区规划师等。这说明,精英在社区营造中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在中国大陆的理论转译中,精英群体的外延更加宽泛,比如一些改革派官员、学院派学者、社区工作实践者等都可归入“社会精英”的范畴;同时,社区营造也越来越强调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以及“社会精英”与“社区居民”的相互转化,即“精英的社区内化”与“社区居民的精英化”。所谓“精英的社区内化”是指外来社会精英在实践中融入地方社会网络中,并内化为本地社区居民;“社区居民的精英化”是指通过对社区居民的还权与赋能,使普通社区居民实现精英化转变,从而让他们发展成为社区行动的发起者、社区工作的领导者以及社区发展的规划者。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在八树村的社区营造中,基于遵从“生活态”的社区营造目标,成功促进了部分乡村社区居民的精英化转变。
3.在社区营造的具体方略上,探索在“空间性与社会性”两种社区特性的互构中建构理论。社区营造是一门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理论研究,那么,如何在纷繁的众多学科话语中建立一种共识性分析框架,这是中国大陆学者推进社区营造理论的一个知识侧面。对此,一些学者基于建筑社会学、空间生产等理论,提出社区存在两种特性,即空间性与社会性,并且认为,这两个特性在社区这个载体中是密切关联的。这些学者在揭示社区空间性与社会性的张力关系中得出结论:作为社区硬空间的“社区建筑”,也是一种软性的社会建筑,它与支撑社区发展的理念互为表征;营造社区的“空间”需要一种致力于满足社区居民社会需求的理念;社区营造需要在地方经济发展与地方社会关系塑造的互构中实现自己的升级再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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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社区营造”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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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实践探索的多种样态
1.“特色产业型”社区营造。这是指“对乡村社区原有产业(一个或多个)进行发掘并融入文化创意,激活传统产业,形成特色主体产业及产业链,不断拓展产业链的‘长度与宽度’”的一种社区营造模式。在中国大陆的实践探索中,这一样态的典型代表有“袁家村模式”,它以关中“农耕文化”为底蕴,以农民为创业主体,建成了以乡村传统文化、民俗、建筑、小吃为特色的“关中民俗体验地”。早在2016年,陕西省委省政府一号文件就将其定义为“袁家村模式”并予以推广。截至2023年,袁家村年均接待游客600万人,旅游收入超10亿元,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26亿元,村民人均年净收入10万元。在民俗产业营造的带动下,袁家村的文化、社会、生态等要素融合互促,形成了产旅融合发展的典范。
2.“生态教育型”社区营造,即以“加强生态教育、推进生态经济、保护生态文化、建立社区组织等”为营造手段,面向社区居民展开生态教育的营造形式,其目标是营造出具有生态建设意识与生态建设技能的和谐社区气氛。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霞石村的“生态教育型”社区营造活动中,以“种植”即“社区花园”与“自主花园”营造为手段,既促进了社区环境建设、资源共享、社群交流,也实现了地方历史、地方文化及地方记忆的复归,从而达到文化景观、环境教育、可持续理念嵌入社区的目标。
3.“文化创意型”社区营造。以“创意”为社区营造的核心,关键在于寻找文化创意的“载体”,例如地方社区的生态资源、产业资源、传统工艺、古迹文化、族群文化等,都可以成为文化创意的载体,从而在社区营造中生成生态文创、产业文创、工艺文创、古迹文创、族群文创等不同类型的社区文化创意样态。例如,成都市蒲江县明月村属于以农业收入为主的经济薄弱村和贫困村,在各级政府的积极作为和村社力量的积极配合下,探索出一条“乡创+文创”的社区营造样态,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地方老陶窑为基础,引入文创陶艺项目,打造“以陶为本”的文化创客社区;二是以“茶山竹海”“川西民居”为基础,将村民闲置的林盘院落改造为一系列主题各异的文创工作室、微村落、独特建筑群、民宿、餐厅等;三是村落品牌化,在“明月窑”的村落主题品牌下,各产业间联动发展,营造出一个“生活即景观、生活即文化、生活即生产”的创意社区。
4.“民族地域型”社区营造。这一社区营造样态的重点在于:如何保护具有民族地域性的“山水林田寨”,以及如何保护村寨的山水格局及街巷空间,以实现对民族村寨的整体性保护。以苗族社区为例,罗康隆将苗族P村10年来的社区营造过程总结为七个方面:一是人——动员全族共同参与社区营造活动,在合力营造的过程中确保成员的义务履行和权利保障;二是文——构建能够展现苗族人文艺术的舞台与配套场景,优化苗族歌舞、历史传说、手工艺术等传播方式;三是地——赋予自然物质资源以苗族文化的地方烙印,比如把自然与物质资源按“食物”“药用”“竞技”“工具”“禁忌”等进行分类与应用;四是产——在旅游产业发展中体现苗族文化特色,即通过当地民族故事的记录及转化,增加观光中的苗族文化元素;五是景——从场景的角度展示苗族社区的文化底色,并通过人群、角色、物象、符号等的扮演与匹配,输出全景式的苗族社区生活图景;六是史——整理与编辑苗族社区的民族志,梳理苗族社区的历史脉络与文化链条;七是神——在社区营造中,特别关注苗族民间信仰体系的建设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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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实践探索的多种模式
1.政府统筹型。在当前我国的社会发展条件下,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制度保障,推动“自下而上”的社区发育,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社区营造路径。这一社区营造模式是指“在政策引领、机制搭建、资金配套和人才支撑等方面,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2012年,武汉市以社区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提出打造“幸福社区”,“幸福社区”的营造就是在政府统筹的背景下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激发社会参与活力。2013年,厦门市在思明区和海沧区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社区试点行动,旨在着力构建街(镇)机构负责、居(村)组织负责、社会组织协同、全体居民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促进社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2.社会支援型。这一营造模式是指社会组织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参与到社区营造与治理中,通过打造社区公共空间、培育社区自组织来促进社区内生力量的发育。比如,南京翠竹园互助会、成都锦江区爱有戏社区促进中心、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陆家嘴社区基金会、上海闵行区利群社工服务中心等,都属于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营造的典型代表。在这类模式中,常常伴随着著名学者和专家的参与,比如,南京翠竹园互助会因有城市规划与设计专家吴楠的参与而名声在外,再比如,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学教授刘悦来主持建设了上海“四叶草堂社区花园”。在很多情况下,这一模式离不开政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以及地方政府为社区营造提供的制度空间。
3.企业推动型。在社区建设中,“需要企业作为社会资源参与社区营造,通过提供经济、技术、人力、文化等支持,帮助社区目标的实现”。就企业类型来看,一类是营利性的经营企业,这类企业主要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城市房地产企业,其营造措施包括公共空间建设、社区节日打造、社区基金会配套等,比如万华集团打造的麓湖社区、信义集团打造的信义嘉庭,再如万科集团、华润集团等具有区域规模的造城思路。另一类是非营利性的社会企业。这类企业参与社区营造具有运营方式灵活、关联行业领域多、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产生规模效益等优势。总体上看,企业推动型社区营造具有资源配置能力、组织整合能力、建设动员能力强等优点,但是这一模式的发展均处于相对较弱的状态中,亟须通过新制度建设和新体制调整,促进更多有责任感的企业参与其中。
4.社区自发型。“社区营造就是要政府诱导、民间自发、NGO帮扶,使社区自组织、自治理、自发展,帮助政府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问题”,与这一理念相符合的营造模式即为“社区自发型”。这一模式依托社区自组织网络,具有天然优势,尤其是当政府、市场主体缺位时,社区自发型营造模式能够克服机会主义陷阱、信息壁垒、有限理性等障碍,达成统一的社区可持续发展共识与目标,是社区营造的理想模式。从形式来看,这一模式的展开包括“社区自组织+空间规划”“社区自组织+社区文化”“社区自组织+社会工作”“社区自组织+教育”“社区自主+人文地产景”等;从案例来看,上海市梅陇三村“绿主妇”的生态社区组织、兰溪市诸葛村乡土资源活化自发组织、仓东村的建设共享社区等都属于这一类型。受到社区自治的基本条件、制度、资源、意识等方面的限制,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社区自发型模式还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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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社区营造”的基本方向
在发展动力上,中国大陆的“社区营造”需要建构一种“新内生性发展”机制。新内生性发展机制不再恪守传统“自下而上”的单一发展路径,而是希冀在“上下联动”和“内外共生”的混合发展路径中谋求社区的整体性发展。这一机制的特征是:在不排斥政府引导及其国家“还权、赋能”的策略中,以国家力量带动社区内部力量,以“自上而下”的策略引发“自下而上”的行动。
在发展方式上,中国大陆的“社区营造”需要指向一种“舒适性发展”模式。“舒适性发展”是国际上城乡社区发展的一种新范式,国外统称为ABRD(Amenity Based Rural Development)。这一模式以空间舒适性为核心,强调自然与生态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为居民的工作和休闲提供舒适性的环境与空间,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舒适性发展强调社区发展的源头根植于社区居民;社会发展的受益主体指向社区居民或者与社区密切相关;社区营造坚持发展方式与资源利用方式的可持续性。
文章来源:《理论探讨》2023年第5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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