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istence of land reallocations in Chinese villages: The role of village democracy and households’ knowledge of policy》一文发表于国际期刊《Journal of Rural Studies》,2022年第93期,通讯作者是来自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冯淑怡教授。
主要内容
自1998年以来,中国农村的土地分配受到严格限制。但在一些地区,土地仍可以被重新分配。人们对持续不断的土地重新分配背后的力量知之甚少。本文认为,村庄自治规则影响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村领导的选举和村民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是利用村自治规则进行土地配置的主要力量。故本文的目的是研究1998年后影响中国农村土地再分配的社会经济因素。本研究建立了一个更全面的理论框架,包括村民及其家庭对政策的了解。其次,本研究对1998年土地承包后土地再分配持续存在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基于2015年在江苏省和江西省,以及2016年在重庆市和辽宁省进行的村庄和家庭调研数据,利用Probit模型深入了解村庄土地再分配的主要影响因素。基于2015年和2016年4个省124个村的原始数据估算结果表明,村庄民主和农户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了解程度都对土地出让率的变化有显著正向影响。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及其理论框架
第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始于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下简称HRS),于1983年底基本完成。中国现行的土地权属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HRS制度,即土地归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分配给农户,期限为15年。这导致村庄内频繁地进行重新分配土地,以适应15年期间发生的人口变化。
第二轮土地改革(称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始于1998年。这一轮,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承包期限由15年延长至30年。2017年中共十九大提出农民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中央政府发起的这一系列改革(表1)旨在改善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禁止土地重新分配在地方一级的实施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本研究对推动土地重新分配的主要因素进行重点讨论(图1)。主要有以下三部分:1)村民自治是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渠道,是否通过村自治进行土地再分配,可能取决于村庄民主程度;2)与由上级政府任命领导人的村庄相比,由民主选举产生领导人的村庄更有可能通过村民自治渠道重新分配土地。而由上级政府任命的村长更有可能遵守土地重新分配的正式禁令,因此,村领导民主选举对土地重新分配的影响可能是积极的;3)多数原则是土地分配的法定条件之一,农户对政策的了解程度可能会影响其对土地分配的需求,但了解有关法律对土地重新分配的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区为江苏、江西、辽宁和重庆四省。它们位于中国四大农业生态区(图2)。我们于2015年在江苏和江西以及2016年在辽宁和重庆分别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的资料包括土地所有制、农业生产、非农就业、土地转让和有关问题。
表2显示了示例组成。我们收集了124个村庄和1486户家庭的数据。每个省的样本村庄和家庭都是通过类似的过程选择的。我们忽略了耕地占其所在城市总耕地不足10%的县。在按前3年平均粮食产量(亩产)递减顺序排列的县列表中,每省随机抽取4个县。每个县所选定的乡镇数量取决于其耕地面积占所选四个县总耕地面积的比例,在选定的样本乡镇总数(即每个省32个村和16个乡)的情况下,在各县范围内,按照选县的程序,以乡镇的耕地面积为标准选择乡镇,然后在每个乡镇随机选择两个村庄,每个村随机抽取10至15户。
表3给出了模型中使用的变量定义。变量1代表本村庄至少进行了一次的土地重新分配,变量0代表未重新分配过土地。
结果
在本研究的所有样本中,33%的村庄在1998年土地承包之后重新分配了土地。这四个省份之间的差异很大(表4)。在江西,66%的抽样村庄重新分配了土地,而在重庆,这一比例仅为9%。在77%的村庄里,村长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有14个村庄(约占被调查村庄的11%)超过三分之二的家庭不同意禁止土地重新分配。平均而言,56%的受访家庭听说过《农村土地承包法》。
Probit模型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最值得注意的是,乡村民主和家庭对政策的了解鼓励了土地的重新分配。我们发现,有民选领导人的村庄更有可能经历土地重新分配。在1998年的土地承包之后,听说过《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家庭可能会通过提高家庭对自治规则的认识来积极影响土地再分配。
结论
本研究考察了推动土地重新分配的影响因素。基于2015年江苏、江西和2016年辽宁、重庆的村户调查数据,我们发现村长的民主选举和农户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认知促进了土地流转,而对改善土地质量、稳定非农就业和发展土地租赁市场的投入则减少了土地流转的发生。
从我们的研究结果中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的决策意义。首先,农户对农村承包法的了解程度和村民领导的民主选举对土地再分配的可能性有正向影响。其次,禁止土地重新分配可能导致农村家庭之间的不平等。新兴的土地租赁和劳动力市场通过土地租赁的替代效应和非农就业提供的社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这一问题。最后,改善土地质量的投资在保护土地使用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家庭在改善土地质量方面投入较多的村庄不太可能重新分配土地,因为这种投入会降低家庭重新分配土地的意愿。
原文
Guangcheng Ren, Xueqin Zhu, Nico Heerink, Shuyi Feng B, Ekko C. Van Ierland, Persistence of land reallocations in Chinese villages: The role of village democracy and households’ knowledge of policy[J].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2022) 93:336-344. https://doi.org/10.1016/j.jrurstud.2019.0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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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来源:东大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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