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北齐书·刘昼传》记载了传主求取秀才、作文献赋的经历,刘昼对举秀才的执着既来源于身边师友的示范,又受到当时人对秀才观感的潜在影响。同时,他不甘察举入仕的失败,采用献赋邢卲、魏收的方法试图混迹士林,亦未成功,终于发出“恨不学属文”的感慨。北魏中期以降文雅大盛的局面是古人基于其所处官场、士林的运作逻辑,在日常行为中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形成合力而产生的现象。
作 者 | 王彬,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助理研究员
原 题 | 从刘昼“恨不学属文”看魏齐之际的习文风气
原 载 |《文史哲》2023年第4期,第101-116页
唐修史书《隋书·文学传》序云:
自汉、魏以来,迄乎晋、宋,其体屡变,前哲论之详矣。暨永明、天监之际,太和、天保之间,洛阳、江左,文雅尤盛。于时作者,济阳江淹、吴郡沈约、乐安任昉、济阴温子昇、河间邢子才、钜鹿魏伯起等,并学穷书圃,思极人文,缛彩郁于云霞,逸响振于金石。英华秀发,波澜浩荡,笔有余力,词无竭源。方诸张、蔡、曹、王,亦各一时之选也。
这段文字简要描绘了汉魏至南北朝“文学”发展的轨迹,各方面均是南北并称,一共举出六位“作者”,南北各占三位。北方的三位,温子昇、邢卲、魏收皆是魏齐之间的士人。这种南北等价齐观的描述,或许不无天下统一后调和南北的意味,却的确与今天中古文学史重视南方的叙述大相径庭,这段概括启发我们另眼看待北朝后期短暂勃兴的文学繁荣。相较于北魏早期质朴、复古的文风,北魏中期迄于北齐的诗文创作更为丰富多彩,水平也更为可观。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不唯北地三杰独擅文坛,还出现“文雅大盛,学者如牛毛”的现象,可见写作诗文对当时人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越来越多的士人加入习文的行列。与此现象相表里,以辞章为核心的“属文”也成为魏齐朝廷取士、举秀才的标准。
不过,追溯汉魏历史,我们会发现虽然诗赋传统一直存在,但汉代士人并未把写作这种文字当作必备的能力,朝廷也没有使其成为重要的取士标准。直到汉魏之际,蔡邕面对灵帝设置鸿都门学,以致出现“诸生竞利,作者鼎沸”的现象时,还激烈地批评说:“夫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
饶有趣味的是,这一情况在南北朝发生反转,北齐时已有士人专门针对汉代人轻视作赋提出批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即云:“或问扬雄曰:‘吾子少而好赋?’雄曰:‘然。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也。’余窃非之曰:虞舜歌《南风》之诗,周公作《鸱鸮》之咏,吉甫、史克《雅》《颂》之美者,未闻皆在幼年累德也。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自卫返鲁,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大明孝道,引《诗》证之。扬雄安敢忽之也?”扬雄语出《法言·吾子》,颜之推则引述经典,着力说明诗赋可以证道,是圣贤之文,认为扬雄不应该轻视这种类型的写作。观颜之推一生,中年由南入北,后来又作为十八学士入关,却仍自命为北齐人,其所经世变既多,所识南北文人亦广,产生这样的认识当不是偶然。借由他的看法,我们能明显体会到汉与南北朝这两个时代间,士人对属文的观感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异。另一面,虽然颜之推“一生而三化”,但仕宦上还是比较顺遂的:北齐时就待诏文林馆,并为祖珽所重而掌知馆事,这颇得益于其文采拔萃的才能,所以他对于属文做出正面的辩护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与颜之推的学问背景、仕进之路迥然有别,本文拟从北齐时代一位屡求仕进不得,终而“恨不学属文”的士人——刘昼的个人经历出发,以其可谓“失败”的人生反观魏齐间“文”的流行及历史背景。并在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当时人为何纷纷学习属文,以及这种现象背后潜在的行为逻辑。
学界此前涉及此类问题,大体有两种研究取向。其一是文学史,受文学自觉论和传世文献以杰出作家为中心的影响,中古文学研究特别重视分析文学人物和文学技法的内在发展脉络,北朝部分亦不外如是;其二是制度史和文化史,侧重选举制度中“以文取士”的原则及南北交流、南学北传。的确,匠心独运的辞人及齐梁诗文的典范作用都是魏齐“文”兴起的重要背景。但是,如果我们观察的出发点从俯视的概观转移到一般人的行为层面,或许可以发现:对于更广泛的士人来说,属文不仅是一种可供鉴赏的趣味,更是他们基于现实利害关系做出的选择,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选择,则是文才在他们日常活动的各种场合中发挥作用的结果。
一、刘昼的仕进道路
刘昼生平,见于《北齐书》和《北史》本传。另外,传世的《刘子》一书,自《直斋书录解题》引唐人袁孝政的序以来,屡有名家推断为刘昼所作,争讼至今,未有定说。不过,该书作者的问题与本文主旨关系不大,此处不再多做讨论。《北齐书》卷四四《儒林·刘昼传》云:
刘昼,字孔昭,渤海阜城人也。少孤贫,爱学,负笈从师,伏膺无倦。与儒者李宝鼎同乡里,甚相亲爱,受其《三礼》。又就马敬德习《服氏春秋》,俱通大义。恨下里少坟籍,便杖策入都。知太府少卿宋世良家多书,乃造焉。世良纳之。恣意披览,昼夜不息。
河清初,还冀州,举秀才入京,考策不第。乃恨不学属文,方复缉缀辞藻,言甚古拙。制一首赋,以“六合”为名,自谓绝伦,吟讽不辍。乃叹曰:“儒者劳而少工,见于斯矣。我读儒书二十余年而答策不第,始学作文,便得如是。”曾以此赋呈魏收,收谓人曰:“赋名六合,其愚已甚,及见其赋,又愚于名。”
昼又撰《高才不遇传》三篇。在皇建、大宁之朝,又频上书,言亦切直,多非世要,终不见收采。自谓博物奇才,言好矜大,每云:“使我数十卷书行于后世,不易齐景之千驷也。”而容止舒缓,举动不伦,由是竟无仕进。天统中,卒于家,年五十二。
对于刘昼举秀才的时间,《北史·儒林传》的记载略有不同:“还,举秀才,策不第,乃恨不学属文,方复缉缀辞藻。……昼求秀才,十年不得,发愤撰《高才不遇传》。冀州刺史郦伯伟见之,始举昼,时年四十八”,似乎透露出刘昼曾经两次举秀才的意思。刘昼天统中卒于家,年五十二岁。天统是北齐后主的年号,一共五年,姑且以天统三年(567)为天统中,则“河清初,还冀州,举秀才入京”的时候,刘昼正是四十七或四十八岁,如何还有“求秀才,十年不得”的可能?所以,笔者推测刘昼举秀才应该只有“河清初,还冀州”之后的一次,《北史》前后两句叙述了同一件事,这点从郦伯伟举刘昼,用“始举”一词也能看出。又,《隋书·经籍志》录有《高才不遇传》四卷,唐初人应可得见,揣度《北史》“昼求秀才,十年不得”一句文意,或直接源自此书序文。与《北史》其他纪传相近,此传大概也是以《北齐书》为底本,再佐以其他高齐旧史而成。在抄补的时候,李延寿可能没有把不同史源的史书融合起来,而只是简单罗列在一起,于是造成了二史之间表面上的抵牾。相比之下,《北齐书》则多因袭自李百药之父李德林所撰齐史,李德林自北齐时代就开始预修国史,且与刘昼为同一时代之人,他的记载或许更为妥帖。
(一)举秀才的期待
确如唐长孺先生所论:刘昼举秀才不中,从而“恨不学属文”的经历表明当时秀才试策,“中第标准在于文章”。不过,在这个现象背后,还有个问题需要我们注意:观刘昼早年从学经历,他主要致力于《三礼》《春秋》等儒家经典的学习,应是标准的儒生。按照北朝中期以来的惯例,儒生如果要从察举出仕,以其经术的学问背景,最适合的还是举孝廉。那为何刘昼偏偏要苦求“以文取士”秀才十年,最终还不得志而终呢?
具体来看,刘昼是四十八岁才由本州举秀才。这一点从魏齐时期的情况推测:卢文伟“年三十八,始举秀才”,史传特意使用了“始”这个字,说明当时在这个年纪察举出仕已经可谓是后进了。从北魏、北齐一些见于记载的举秀才之人的年龄来看,大致二十岁上下为常见:李璧,“十八举秀才,对策高第”;李同轨,“年二十二,举秀才”;苏湛,“年二十余,举秀才”;睦豫,“弱冠,州举秀才”。可见,即便以刘昼十年前萌发举秀才这个想法而言,当不惑之年求取秀才也已属勉强。因此,还需要结合魏齐时代举秀才之人的学问背景和仕进情况再对刘昼的行为加以理解。现根据《北齐书》《北史》《隋书》各传,总结东魏、北齐秀才的一般经历如下表:
其实,观上表各人的学养,“以文取人”固然是北朝举秀才的基本标准,但经生儒者的出身也不一定就断然不可以举秀才,这一点从李铉、孙灵晖、马敬德本传皆归于《儒林传》就可以说明。一方面,习文并不排斥经史,相反,文章讲求故实,就要以经史学问为基础。《文心雕龙》即云:“文章由学,能在天资。……才为盟主,学为辅佐,主佐合德,文采必霸,才学褊狭,虽美少功。”刘勰认为文士首要必需天资之“才”,但还要有“学”来配合,这样才可以写出佳文名作。而他所谓“学”指的就是经典,所以他在本篇之末又以山木和良匠为比喻,说:“夫山木为良匠所度,经书为文士所择,木美而定于斧斤,事美而制于刀笔,研思之士,无惭匠石矣。”可见,纯从写作的内在角度而言,经是提供素材的“学”,“文”是独运匠心的“才”,如果有“才”,儒生不妨可成文士。
不过,以经生的学问背景去求举秀才,在刘昼的时代已经不容易了。如马敬德在放弃举孝廉、转求秀才之后,因为“举秀才例取文士”的理由,“州将以其纯儒,无意推荐。敬德请试方略,乃策问之,所答五条,皆有文理。乃欣然举送至京。依秀才策问,唯得中第”,可见他虽然得中,却也颇费了一番周折。学界一般认为北魏时期,秀才就已经主要考试文辞。从宏观层面说,这样的概括自然有理。不过,具体到每个时代,执行起来就各有侧重了。北魏孝文帝对于邢峦策秀孝的问题,下诏曰:“秀、孝殊问,经权异策,邢峦才清,可令策秀。”“清”这个字在中古时代的史料中常见,但是所指广泛,很多时候只能作褒义词来理解。联系邢峦“有文才干略”的特点,孝文帝的说法只是认为举秀才不可像孝廉那样专重于经,而称秀才应策“权”。其实,策问不止考验文辞,也会涉及实务。孝文帝所谓“权”,大概同时包括文与干两个方面,甚至可能更侧重“干略”。其后,在胡灵太后执政期间,刘景安在批评崔亮“停年格”的时候,说此前选举的弊端是“朝廷贡秀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唯论章句,不及治道”,说明秀才专试文辞的情况在北魏中期以后日益普遍起来。到北齐天保年间,“遵彦铨衡,深慎选举,秀才擢第,罕有甲科。(李)德林射策五条,考皆为上”,李德林年少便以文才闻名,如此才可以考得上策。同时,《北齐书·樊逊传》收录的秀才对策也是极雕琢藻饰之能事,其目的全在显示文采。可见此时举秀才的标准应更加倾向于文章辞藻。如此也可理解刘昼和马敬德举秀才时的坎坷。而且,学习辞赋需要书籍积累,也需要文林磨砺,这使秀才选拔更加有利望族出身的士人,刘昼少年孤贫,其实先天不足。
就刘昼的个人经历而言,他早年“就马敬德习《服氏春秋》”,马敬德在举秀才之前,曾经“教授于燕、赵间,生徒随之者众”,刘昼大概就是这众生徒之一。更为重要的是,当马敬德已经凭儒业而名声大震,“解义为诸儒所称”的时候,却固辞河间王举孝廉的机会,转而“诣州求举秀才”。以二人之间的师徒关系,刘昼应是了解马敬德在察举科目上的取舍。而且,马敬德举秀才必在天保七年之前,与“昼求秀才,十年不得”的说法也大致对应。因此,学问路径上由儒入文的可能,以及经师马敬德和其他儒生的个人选择,或许都刺激了刘昼执着于举秀才之路,并使他策不中之后“恨不学属文”,“复缉缀辞藻”。
更进一步说,士人在察举之后还要面对起家入仕的考验。诚然,从统计的角度看,北魏由秀才入仕者,大部分在北魏和东魏北齐、西魏北周都成了中高级官僚。可是,如果观察整个北朝,就会发现太和中叶以来,举秀才后除官的品位已经快速下降了,这一趋势一直延续到了东魏北齐。更为关键的是,从当时人的立场出发,举秀才之后任官的经历已经有令人不满意的情况出现:卢询祖,“有术学,文章华靡,为后生之俊”。李德林更是在察举之前便得到高隆之和魏收的赞誉,应该说此二人都是当时最富声望的少年文士,也是最符合“以文取士”标准的佼佼者。但在举秀才之后,前者“以职出为筑长城子使。自负其才,内怀郁怏”。东魏时张纂曾“监筑长城大使,领步骑数千镇防北境”,“子使”即是小使,是正使的裨将,卢询祖大概是反感此类官职牵涉兵役,不够清华。于是,他到役所以后,写下《筑长城赋》,抱怨大材小用。李德林则于考策上等之后以殿中将军起家,“既是西省散员,非其所好,又以天保季世,乃谢病还乡,阖门守道”。表面看,李德林应是不满意自己被投闲置散,若联系南朝的情况,或也与西省职官多是武将担任,清望不足有关。其实,李德林举秀才的天保八年,正是杨愔“减东西二省官,更定选”的时候,当时“员不过三百,参者二三千人”,很多人对东西省官尚且求之不得。不过,居官是否得意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是个人仕进预期的体现,李德林和卢询祖的例子说明一来当时以文才著称的士人对自己在仕途上的前景非常有信心,认为自己应得重用;二来举秀才之后的起家官却远不能令其中一些人满意,预判与现实的背离也反映出“文才”在时人心中的重要性。
从另一个方面看,魏齐间更多的举秀才之人境遇尚且不如卢询祖和李德林。荀士逊,“武定末,举司州秀才,迄天保十年不调”;樊逊,“天保元年,本州复召举秀才。(中略)至四年五月,逊与定州秀才李子宣等以对策三年不调,被付外”,他们在秀才中策之后长期不得调,仕宦之路可谓备尝艰辛。与这二人情况相近,其他一些秀才高第后,有的接受临时指派工作,有的侍值门下省候选。马敬德就曾经在天保七年与其他秀才一起“校定群书”,大概擢授国子助教之前,他也有一段时间处于不得调任、临时待命的状态。因此,刘昼应当了解举秀才并不意味着能顺利入仕,而他仍执意举秀才,可能也受到了北魏以来屡有高官出身秀才或是如李德林这种名士亦举秀才的示范影响。
因此,观察刘昼求举秀才时察举制度的具体实施状况,士人选择出仕的途径自然受其个人际遇的影响。但对于魏齐间的很多士人来说,即使考策制度愈发严格,举秀才的身份仍然对他们具有吸引力。这一现象的起因比较复杂,一方面同属察举的孝廉出身在官场更难以获得晋升空间,另一面恐怕也有当时人对举秀才制度的路径依赖。然而,在这二者背后的潜在因素应是魏齐间士人对“以文取士”原则的青睐和肯定。造成刘昼一生失意的原因,亦不只是秀才制度的取才标准,还有他所处时代弥漫起来的“文”的氛围。
(二)献赋取名与仕进的再努力
在求取秀才不得之后,刘昼大概已经认识到无论是再次尝试秀才察举,还是混迹士林,都需要借助于“文”,所以他发出了“恨不学属文”的感慨。
基于这样的判断,刘昼写下《六合赋》,呈给魏收。比照史传的记载,刘昼这个行为并非盲目,而是经过精心选择,有其用意的。据《北齐书》本传,刘昼制赋的时间是河清初,而魏收于河清二年(563)以太子少傅兼右仆射时正值“才名振俗”。之所以选择“赋”这种文体,其原因大概和魏收所云“会须能作赋,始成大才士。唯以章表碑志自许,此外更同儿戏”大有关系。魏收以辞赋之才自矜,也以会作赋为文才的表现,这一点从他撰写《魏书·文苑传》序时特意将司马相如、扬雄、班固、张衡、陆机等人列为汉魏文士代表,可见一斑。刘昼大概颇想借魏收的评价得到才士的声名,但是,魏收的诗赋作品偏向“富言淫丽”,具有骈俪的特点,而刘昼“缉缀辞藻,言甚古拙”,显然不可能得到魏收的认同。另一方面,从刘昼习学经典的经历来看,他大概属于当时北方常见的那种独抱经纬义疏、不能博通的经生。魏收“在议曹,与诸博士议宗庙事”时,就曾经因这些“俗间儒士”不读《汉书》且妄加议论而极为不满,由此他对于刘昼其人其赋的观感可想而知。
可是,据《北史》本传记载,刘昼呈《六合赋》之举在魏收处受挫以后,“不忿,又以示邢子才”。他之所以选择邢卲作为下一个献赋的对象,除了邢卲在魏收之前便名扬士林以外,邢、魏之间辞章旨趣不同,甚而互相批评也是重要原因。邢卲说:“江南任昉,文体本疏,魏收非直模拟,亦大偷窃”,魏收则反唇相讥:“伊常于沈约集中作贼,何意道我偷任。”颜之推记当时的情况是:“邢赏服沈约而轻任昉,魏爱慕任昉而毁沈约,每于谈讌,辞色以之。邺下纷纭,各有朋党。”祖珽则说:“任、沈之是非,乃邢、魏之优劣也。”可见当时邺城士林普遍了解二人关系不睦,属文旨趣亦有差异。此外,河清年间邢卲已届晚年,正“尤以《五经》章句为意,穷其指要”,以致颜之推也认为“崔浩、张伟、刘芳,邺下又见邢子才:此四儒者,虽好经术,亦以才博擅名”,把邢卲归入儒者行列。笔者推测刘昼大概是了解邢卲的学问脉络,认为他的经学背景与自己接近,而文学品味又异于魏收,所以呈赋给他,希望能博取正面的评价。但是,邢卲却云:“君此赋,正似疥骆驼,伏而无妩媚”,使刘昼的希望又一次落空。
与刘昼的行为相近,魏齐间企图以诗赋与士林领袖建立关系的人并不孤见。颜之推就曾经记下“近在并州,有一士族,好为可笑诗赋,誂撆邢、魏诸公,众共嘲弄,虚相赞说,便击牛酾酒,招延声誉”,据《魏书》记载,所谓“并州士族”有可能是成霄、姜质等人。他们和刘昼对待邢卲、魏收,虽然一为“誂撆”戏弄,一为呈献干谒,但其目的都是“招延声誉”。而刘昼与“并州士族”之所以这样做,大概是因为当时有不少士人以这种方式名扬士林,像祖珽,“神武送魏兰陵公主出塞嫁蠕蠕,魏收赋《出塞》及《公主远嫁诗》二首,珽皆和之,大为时人传咏”,他唱和诗赋的结果就相当成功。更为重要的是,依靠写诗弄赋博取名声,不仅能彰显士林地位,还可以给士人带来官场上实际的好处,这也是当时很多士人加入“属文”行列的目的。《颜氏家训》云:“有一士族,读书不过二三百卷,天才钝拙,而家世殷厚,雅自矜持,多以酒犊珍玩,交诸名士,甘其饵者,递共吹嘘。朝廷以为文华,亦尝出境聘。”可见,一个人即使并无才学,但只要善于在士林交际,能够获得赞誉,那这种“文华”的资本也可借由士林跨入官场,从而获得仕进上的便利。
其实,不止诗赋文章可以成为沟通士林与官场的媒介,察举制度中的对策更是君臣交际的开始。《隋书·礼仪志》云:“后齐每策秀孝,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考贡士,考功郎中策廉良,皇帝常服,乘舆出,坐于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据《北齐书·武成帝纪》,河清二年高湛就曾“临朝堂策试秀才”。在这个策试的场合中,“策试”之文就成了皇帝与臣子对话的桥梁。从这个角度看,刘昼举秀才、献赋、甚至于孝昭帝即位后“步诣晋阳上书”,大概都暗含着以学问为工具,与皇帝、官场建立关系,从而得到仕进机会的愿望。可惜,魏齐间能够建立这种关系的工具不再是刘昼熟悉的经学,而已经偏重于诗赋文学,这大概也是他在仕途上屡屡挫败的深因。
二、官场与士林:魏齐间属文流行的背景
如上所述,从刘昼的传记来看,他的一生最终因“不属文”而败。不过,刘昼的失败只能说明属文流行的结果和现象,却无法勾勒其过程和背景。其实,一种能力被广泛接受,最直接的动因就在于当时人认可它的作用,而作用和意义都需要放在特定的场合中才能表现出来。对于一个北朝的士人来说,如果他要入仕,必须面对的场合就是官场和士林。在士林和官场活动的分别是士人与官人,以及众多等待被士林认可并挤进朝堂的人。对于当时人而言,他们的身份本就是这样多重而合一的。因此,如前文所说,官场和士林也会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如果我们要寻找属文流行的背景,那么观察人们对“文才”的认识,以及在不同场合中对“文”的使用,应是一条有效路径。
(一)魏齐时人眼中“属文”的意义
从北魏后期的军事动荡,到东西魏分裂,再到北齐建立,胡人武装、地方豪右、勋贵、士人、皇帝之间多方势力相互博弈。其中,文士虽然常有一席之地,但从未成为最占优势的一极,士人群体内部也常有倾轧。而且他们个人的命运往往还受到皇帝喜恶的影响,最著名莫如温子昇因被高澄怀疑其参与谋反,最后竟“饿诸晋阳狱,食弊襦而死,弃尸路隅,没其家口”。
但是,在文士政治地位时有变动的背后,“文”却成为当时朝廷、士林都认可的才能。《北史·魏收传》云魏收“与济阴温子昇、河间邢子才齐誉,世号三才”,此三人在当时或“以文华显”,或“博览百家,文章清婉”,或“文章典丽,既赡且速,年未二十,名动衣冠”。虽然北魏中期以前也有不少因文才著称而被拔擢的士人,但如前举三人这样,时人广泛视之为士人领袖,“属文”的才能被称作“一国大才”的情况,却是在魏齐间凸显出来的。
而且,承北魏中前期朝廷关于“贤才主义”争论的余绪,“文”在魏齐间作为才的一种,隐约有了挑战门第观念的可能。东魏、北齐时人樊逊,其祖、父都没有官宦经历,他早年读书还需要兄长扶助才能继续,以家世而论可称得上是孤寒。樊逊在出仕以前,曾写《清德颂》十首,拟《客难》而作《客诲》,从作品倾向上看属于缉缀辞藻的文士,因此后来也由本州举秀才。不过,可能由于祖上皆无官位,樊逊出仕常常担心“家无荫第”或者“门族寒陋,访第必不成”,但崔暹推荐他为襄城王府僚的时候说“此人学富才高,佳行参军也”,杨愔辟其为府佐亦云:“才高不依常例。”这说明一方面北齐时授任官职、辟除僚佐仍有某些选择门第的习惯;但另一方面如果确实文才卓著,也不妨碍突破门第的限制。其实,时代早于樊逊的温子昇,祖辈始由南入北,在仕宦上也无应援,所以最开始他做广阳王贱客,“在马坊教诸奴子书”。正因为常景见到他所作《侯山祠堂碑文》,称“温生是大才士”,温子昇才逐渐为元深所知。可见,如果机缘凑巧,属文可以作为一位士人改变命运的才能。
即使是以门第自矜的士人,仍然以才地兼得为美,有时才的位置要更高。崔儦“少与范阳卢思道、陇西辛德源同志友善”,举秀才,后来出使陈朝,其后又待诏文林馆,从他的交友和任官看,大概也是以属文见长的士人。而他“负恃才地”的表现是“大署其户曰:‘不读五千卷书者,无得入此室。’”读书博通,正是成为文士的必由之路,看来在他心中最为自负的依然是习文的能力,并非纯粹地夸耀门第。
除了门第以外,吏干在魏齐间也被拿来与文才比较。《颜氏家训》记“齐世有席毗者,清干之士,官至行台尚书,嗤鄙文学,嘲刘逖云:‘君辈辞藻,譬若荣华,须臾之玩,非宏才也;岂比吾徒千丈松树,常有风霜,不可凋悴矣!’刘应之曰:‘既有寒木,又发春华,何如也?'席笑曰:‘可哉!’”所谓“清干”,指的就是吏能。刘逖入《北齐书·文苑传》,其人“留心文藻,颇工诗咏”,故此处“文学”即属文之学,不是经学之文。席毗称文学是“荣华”,既讽刺这种才干不能如吏能一样长盛不衰,却也注意到“文”在当时的流行,因此刘逖才以寒木发春华来做比喻,主张二者融合。这种看法并不孤见,裴矩“颇爱文藻,有智数”,而裴让之谓矩曰:“观汝神识,足成才士,欲求官达,当资干世之务。”与刘逖的看法相近,裴让之希望裴矩在文才之外兼具干才,以求在仕途上更为显达。自身即为文士的颜之推也从批评的角度说:“吾见世中文学之士,品藻古今,若指诸掌,及有试用,多无所堪”,提倡二者兼得。
但是,属文的流行并非必然,更不是一帆风顺的。北魏孝明帝孝昌年间之后“天下多务,世人竞以吏工取达,文学大衰”。此处“大衰”的判断应是相对孝文帝“锐情文学,盖以颉颃汉彻,掩踔曹丕,气韵高艳,才藻独构。衣冠仰止,咸慕新风”的情况而言。可见,当“属文”被用作一种仕进工具的时候,皇帝的喜好、朝廷政策的调整都会影响士人对它的认识和选择,因而“文”的意义和地位在当时是不稳定的。
此外,南北朝时期战争频仍,武功也是一种重要的晋升途径,某些士人会在此影响下弃文从武。高聪便是因“涉猎经史,颇有文才”而得到从祖高允的赏识,高允在向朝廷推荐其人时也说:“青州蒋少游与从孙僧智,虽为孤弱,然皆有文情。”然而,如此一位以文情著称的士人在仕进的选择上却“以将用自许”,其原因恐怕就在于当时正值孝文帝“锐意南讨”,武功是登庙堂的捷径。其实,与高聪相近,魏收早年亦“好习骑射,欲以武艺自达”。同样,北朝墓志对墓主形象的刻画也常常有允文允武的描绘,甚至少数志文也不避讳“轻文好武”这样的评价。作为祖述志主功业的文字,墓志文的这种倾向说明北朝时人并未摒弃“武”的价值。
孝明帝神龟二年(519)羽林军兵变之后,北魏朝廷在崔亮主持下推出“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的“停年格”。这个“选人常以年劳为制”的选举办法一直沿用到了东魏,虽然反对声不止,而且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郡县地方长官的任用上,却从制度原则上提供了以“年劳”选人的可能性。
总体而言,尽管“文”在魏齐间已经被普遍接受为“大才”,“以文取士”的标准也一直由秀才制度执行着。然而,当时人对“文才”的认可不是绝对和排他的。也就是说,属文的流行并非单线式的发展。在相当长时间里,门第、经术、吏能、武功、年劳都是可备的选项之一,“文”在这时候还未完全超越其他能力,成为经邦理国的终极手段。但无可置疑,“文”正在脱颖而出,成为朝廷和士人都尤为重视的“大才”。而且,北齐末年后主在邓长颙的影响下,还设立了专门招引文学士的机构——文林馆,命文士从事撰述、校正文字的工作,一些待诏馆臣甚至兼有皇帝顾问秘书的职任。虽然属文在魏齐间的流行最终因北周灭亡北齐而中止,可当周武帝入邺之日,便“宣旨慰喻”善属文的李德林,说“我常日唯闻李德林名,及见其与齐朝作诏书移檄,我正谓其是天上人。岂言今日得其驱使,复为我作文书。极为大异”,将收获他称为“平齐之利”,并挑选十八文士随入关中。可见,至少在北周的皇帝看来,属文已经成为山东旧齐士人最重要的特点。
(二)诏诰与章表:“文”在官场中的使用
秦汉帝国以来,位于朝廷最顶端的自然是皇帝,但皇帝不可一人专制天下,官场的运作需要士人的协力,而制驭天下则需要各级官府以文书为工具,因此王充说“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南北朝时期亦是如此。与皇帝有关的文书有若干种类,诏书是其中下行文书之一,有的诏书经过层层传抄发送,会与各级官吏见面,甚至在村里向百姓宣示。不过,朝政繁杂,诏书不可能全由皇帝亲自制作,一般是经秘书机构或者皇帝指定的臣子起草,再呈请皇帝批准。即使如此,诏书仍代表皇帝的权威,在视觉形态上都会显得较为特别,汉代尺一诏,长度上超过一般简牍;书写材料由简过渡到纸以后,则出现青纸和黄纸写诏,这都说明诏书在文书系统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在北朝,主掌诏诰的机构是中书省,其主要成员是以文才为特征的汉族士人。
受代掌王言的权威意义影响,魏齐间的文士已意识到拟诏之“文”对于维系自身地位的作用。皇建元年(560),因魏收与孝昭帝近臣王晞关系不谐,于是“孝昭别令休之兼中书,在晋阳典诰诏”,“又除祖珽为著作郎,欲以代收”。“文词士”李翥闻而告人曰:“诏诰悉归阳子烈,著作复遣祖孝征,文史顿失,恐魏公发背。”李翥称“诏诰”为魏收属文的体现,大概是士林普遍的认识。颜之推也有相近的看法:文章者,“朝廷宪章,军旅誓诰,敷显仁义,发明功德,牧民建国,施用多途”。所以,这些今日被视为应用文的文体,在当时恰恰是“文”最重要的内容和用途。
其实,北魏初期诏书对文辞水平的要求并不严格。当时军国书记、朝廷诏命先后由崔浩、高允执掌。然而,史载崔浩“能为杂说,不长属文”,高允虽“博通经史、天文、术数”,但文采也较为朴拙。这与南朝、北齐时期,长于辞章的文人参与诏书写作的情况有明显差异。而且,即使是太武帝致宋文帝的书信,其文字也出现了全采口语,未加修饰的情况。甚至,有学者推测北魏初期朝廷中通用文体的原貌也与此口语化的信件相近。
不过,这一情况在孝文帝执政前后发生转变,大概由于皇帝本人“爱尚文学”且对朝堂议政持续介入,诏命书写因此向着更重视文辞的方向倾斜。彭城王元勰官拜主掌诏命的中书省长官后,孝文帝宴会与侍臣赋诗,赞赏元勰之诗说“昔祁奚举子,天下谓之至公。今见勰诗,始知中令之举非私也”,可见孝文帝心中中书令至公之选应是长于诗文的文士。此后至东魏、北齐,皇帝身边负责草拟诏书的崔光、常景、温子昇、邢卲、杨愔、魏收、李德林等人,大体都是以属文见长的士人。而且,崔㥄作《登阼赦》云“朕托体孝文”,魏收“嗤其率直”,从这一情况看,此时诏诰、赦书这一类由皇帝发出的文书可能都已经讲求文辞典雅、表达含蓄了。
与诏诰相对,章表是臣子向皇帝表达见解的上行文书,所以刘勰云:“原夫章表之为用也,所以对扬王庭,昭明心曲。”史籍常见“表奏”“表闻”“表请”“表启”“表谏”“抗表”等用语,其中固然有一些章表是上表者亲自写成,但魏齐时也流行文士代作。一方面可能是有些章表较为程式化,且需要速成。北齐时值“朝廷大迁除,同日催拜”,于是卢询祖“立于东止车门外,为二十余人作表,文不加点,辞理可观”。另一方面,代作者的文采、地位可以彰显上章表者的尊贵。邢卲在北魏后期“每一文初出,京师为之纸贵,读诵俄遍远近”,是士林炙手可热的文士领袖。因此,当时“每洛中贵人拜职,多凭卲为谢章表”。再如孝文帝任冯诞为司徒,“除官日,亲为制三让表,并启。将拜,又为其章谢”,更是表达对臣子的优容和宠爱。
不止皇帝的诏诰和臣僚的章表,其他官署也会专门任用长于“属文”的士人来制作文书。北魏熙平初年,“中尉、东平王匡博召辞人以充御史。同时射策者八百余人,(温)子昇与卢仲宣、孙搴等二十四人为高第”。于是,温子昇补御史,“台中弹文皆委焉”。
在文书写作更加向“文辞”方面倾斜的同时,北魏中期以降不少宗室贵族、宠臣开始喜拜领掌诏诰的中书监、令,中书侍郎也逐渐成为清美之选。到北齐时,因赵彦深、冯子琮、祖珽安排子嗣进入中书省,时语云:“冯、祖及赵,秽我凤池”,更加说明时人心中对中书官员的期许。而且,有些士人的墓志还会特意提到志主曾有写作章表词诰的仕宦经历。《韦彧墓志》记其永平元年“拜散骑侍郎,优册雅言,谟明盛辰。典章符檄之文,蔚万古以葳蕤;军国诏告之翰,邈千祀而昭晰”,正光五年十月“诏大将军长史,又除散骑常侍、征虏将军,缉如纶之旨,综帷幄之谋,出内既谐,军国斯美,词诰丝,多出公焉”。韦彧之子韦彪的墓志也称其父“宦通清显,有魏名臣”。事实上,北魏自孝文帝改制以来,散骑诸官便脱离门下省,另立集书省,其省官等同闲职,不受重视。但志文仍对此加官经历详加描述,透露出魏齐时人看重这类虚职带来的名义上掌章表词诰的荣耀。
(三)属文与士林交往
在官场之外,士人活动的核心场所是士林。北魏中期以后文雅大盛,有很多抒发个人意识的作品产生,但这并不等于说士林交往仅仅是知识交流或文学意识自觉的表现。相反,《颜氏家训》记文章写成后,“山东风俗,不通击难”,可见北齐士人以文会友的目的不在于互相批评、砥砺学问。实际上,如前举刘昼和少读书之士族那样,士人在士林以属文为媒介的交往背后,隐藏着他们招延名誉、结交权贵、干谒求进的意图。因此,这样的交往文字常常充斥虚美之词。文宣帝与魏收论《魏书》史笔时,即反问:“亦如卿为人作文章,道其好者,岂能皆实?”魏收“无以对”,说明当时交际场中的阿谀之文已经相当流行。
魏齐士人以“文”交游的手段多样,最为常见的便是遇有宴会、送别、庆功时的诗赋酬唱。有的时候,皇帝或权贵还会以评判者的身份参与其中,士人凭文辞竞胜以期佳评的姿态更为明显。《北史·魏收传》载:
(天保八年,557)三台成,文宣曰:“台成,须有赋。”(杨)愔先以告(魏)收,收上《皇居新殿台赋》,其文甚壮丽。时所作者自邢卲已下,咸不逮焉。收上赋前数日,乃告邢卲,卲后告人曰:“收甚恶人,不早言之。”
魏收为求己赋能脱颖而出,不惜选择类似作弊的手段,推迟告知邢卲文宣帝“须有赋”的意愿,以致其深怨,二人在皇帝面前企图以赋文比较高下的竞争意识可见一斑。文宣帝后来对邢卲说“尔才不及魏收”,这恐怕也与各种君臣相接的场合中二人以“文”争名的高下表现不无关系。
此外,前文提到文士常为权贵代作章表,于上章表者与朝廷而言,这种文字是官场文书,但对代作者和上表章者来说,章表又是沟通双方关系的交际手段。魏齐时留下代作章表颇多的作家之一就是邢卲,其代作对象包括潘乐、侯景、高澄、元韶等人,这些文章后来大多为唐修《艺文类聚》征引。一般而言,代作章表有较为固定的格式,为人代笔既要洞察政局、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感受,还要写出文采,可谓戴着镣铐跳舞,着实有一定难度,而邢卲却是个中高手。他刚刚迁任著作佐郎的时候,正值元叉新除尚书令,李神儁和袁翻在席,元叉命邢卲作谢表,须臾而成,遍示宾客。李神儁说:“邢卲此表,足使袁公变色。”经由这次代作,邢卲在官场显宦、士林名士面前展示了才学,也增进了与他们之间的交谊。而且,史载李神儁“意尚风流,情在推引人物”,“凡所交游,皆一时名士。汲引后生,为其光价,四方才子,咸宗附之”,能得到此类宗主式人物的公开奖掖,对邢卲提高士林名誉恐怕更是助益不小。
与已起家的士人以文交游相呼应,未出仕的官宦子弟也加入展示才学、文情,博取声名的预演行列,其间长辈的品鉴尤为重要。东魏、北齐初年长期秉政的杨愔,“儿童时,口若不能言”,不太为亲属重视。其舅源子恭与他谈《诗·渭阳》后,看法有所改观,便向其父杨津称赞:“常谓秦王不甚察惠,从今已后,更欲刮目视之。”后来,杨愔受从父兄杨昱器重,得到“此儿驹齿未落,已是我家龙文。更十岁后,当求之千里外”的评价。借助长辈的赞誉和他在诗赋、清言、音制上的修养,杨愔终于完成从寂寂无闻到“有识者多以远大许之”的蜕变。
攀缘于父辈的人际网络,年少子弟还有机会得到亲属之外的高官名士的品鉴,这也会帮助其形成士林名誉。邢卲或因其父邢虬在朝为官的关系,五岁时便见到吏部郎崔亮并且得到他的赏识:“此子后当大成,位望通显。”典选的吏部郎对一孩童做出宦情的预测,这大概是邢卲“年未二十,名动衣冠”的一个诱因,同时也说明品鉴的最终指向仍是日后的仕宦。当邢卲成为士林领袖之后,他也有类似行为,陆子彰与邢卲交游,因此其子陆卬的才学得以在邢卲面前显露。由于陆卬“博览群书,五经多通大义,善属文”的学问旨趣与邢卲相合,邢卲对其评价甚高,谓其父子彰曰:“吾以卿老蜯遂出明珠,意欲为群拜纪可乎?”这直接推动了陆卬“名誉日高,雅为缙绅所推许”。
着眼于营造名声能带来的好处,魏齐士人还会主动参与塑造晚辈的声誉。崔达拏年十三岁的时候,其父崔暹“命儒者权会教其说周易两字,乃集朝贵名流,令达拏升高座开讲”。崔暹是想用一个现教现学的速成方式,使子嗣能在“朝贵名流”展露才学,博取名誉。所以当眭仲让假意奉迎“阳屈服之”的时候,崔暹“喜,擢(眭仲让)为司徒中郎”,看来是对自己的谋划颇为满意。如果子弟才学不足、文名不显的话,还会有士人亲自对子弟的文章加以润色,颜之推批评这种现象说:“治点子弟文章,以为声价,大弊事也。一则不可常继,终露其情;二则学者有凭,益不精励。”可见士人不仅自己实践着以文邀名、干谒求进的意图,还把这个意图有意无意间传递给了后辈。正是这一代代人行为的累加,方使得才学、文情在士林中的作用愈发凸显出来。
三、结语
刘昼因“不属文”而在官场落败,从反面说明了魏齐间属文已经稳定地成为举秀才制度的标准。一项选官制度之所以能够维系,既是制度沿革变迁的结果,又要靠当时人普遍接受的贤才观念支撑。
分析史料可见魏齐时文才正在崭露头角,成长为官场、士林都认可的“大才”。但是,深入到历史现场,以文取士并不是唯一有可能竞胜的入仕方法和才能标准。而“文”之所以会逐渐被选择出来,一方面由于北魏中期以来,如诏书、章表这类文书的写作越来越重视文辞修饰,皇帝、权贵和官署也都专门招延文士、辞人来处理文书。而文书具有日常性的特点,并且诏书这类文书还有一定的仪式性,这就使“文”通过文书反复向各级官吏乃至百姓展示其意义,同时也使文士得以凭借“文才”稳定地进入官场。不过,文书制度和帝国运作对“文”的需求只是保证属文之士不被淘汰而已。
真正使越来越多的士人加入“属文”行列、推动“文”流行的,是他们仕进的欲望。对此,李谔在《上隋高祖革文华书》中认识得极为清晰:
臣闻古先哲王之化民也,必变其视听,防其嗜欲,塞其邪放之心,示以淳和之路。五教六行为训民之本,《诗》《书》《礼》《易》为道义之门。故能家复孝慈,人知礼让,正俗调风,莫大于此。其有上书献赋,制诔镌铭,皆以褒德序贤,明勋证理。苟非惩劝,义不徒然。降及后代,风教渐落。魏之三祖,更尚文词,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虫之小艺。下之从上,有同影响,竞骋文华,遂成风俗。江左齐、梁,其弊弥甚,贵贱贤愚,唯务吟咏。遂复遗理存异,寻虚逐微,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据兹擢士。禄利之路既开,爱尚之情愈笃。于是闾里童昏,贵游总丱,未窥六甲,先制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伊、傅、周、孔之说,不复关心,何尝入耳。以傲诞为清虚,以缘情为勋绩,指儒素为古拙,用词赋为君子。故文笔日繁,其政日乱,良由弃大圣之轨模,构无用以为用也。损本逐末,流遍华壤,递相师祖,久而愈扇。
李谔的这份奏书在《隋书》中没有载明上奏时间,《通典》引录时也只是模糊地说“开皇中”,但奏书下文提到“开皇四年(584),普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说明此文应作于开皇四年之后。据《隋书》本传,李谔上书是在治书侍御史任内。而他担任此职应是开皇二年的事情,且奏文在开皇四年事之后说“其年”如何如何,则上书应非本年或去年,即至早为六年;且本传后述李谔奏苏威事,其事当在八年八月发生,则本件《上隋高祖革文华书》大概成于开皇六年到八年之间。
李谔在奏书中秉持“文”应承担道义教化作用的观点,批评曹操、曹丕、曹叡爱尚文词,使得上行下效,浮华风气大盛,及南朝齐梁之时,“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据兹擢士”,“属文”这种本来无用的才能在大多数人心中变得有用起来,此类舍本逐末的行为“久而愈扇”,愈演愈烈。李谔写作这件奏书是因为注意到现实中“属文之家,体尚轻薄,递相师效,流宕忘反”,从上奏的结果看,隋文帝“以谔前后所奏颁示天下”,应是很满意奏文指陈的内容。就奏书的写作背景而言,文中可见作者深疾属文之弊,以至于要求对那些举送士人仍以“作轻薄篇章”为标准的地方官“普加搜访,具状送台”,可是《隋书》本传却概括李谔的学问特征是“好学,解属文”,他曾“仕齐为中书舍人”,而北齐中书舍人的主要执掌就是草拟诏诰,即以写作辞章为工作。因此,李谔在奏书中对士人热衷“属文”原因的剖析一方面源于他归纳曹魏至齐梁的历史经验,另一方面也和他在北齐官场、士林的生活多年,谙熟“属文”的士人心理和仕进规则不无关系。
借助李谔这个当时人的视角,我们可以重新思考魏齐间的众多士人为何会选择习文,并把“文”看作重要的能力,其深层原因就在于他们对仕途通达的追求和努力。诚然,不能否认一些金字塔尖的士人会把“文”当作“为己之学”。但对于更多数的士人来说,“禄利之路”才是他们关心的重点,即使身处士林,他们的目光也从未离开官场。所以当“文”成为能够帮助他们邀取名誉,甚至成为挤入仕进快车道的工具时,“属文”的流行,“文才”意义的凸显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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