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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详解千年科举制度之源

2023/8/29 17:51:46  阅读:46 发布者:

唐代科举制度研究

ISBN978-7-301-33502-4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210

内容简介:

科举之名始于宋代。唐代贡举制度宋以后也习称为科举,因为它已具备了科举制的最基本的特征,故本书亦以科举名之。本书追述了科举制度的产生过程,论述了科举在唐代选官制度中的地位变化,对唐代科举制度中常科和制科中一些主要问题、科目选和学校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阐述,还探讨了进士科考试科目和录取标准的变化,并对由科举制度发展而产生的座主门生关系、请托行卷盛行、门荫衰落和进士家族、社会等级再编制等问题进行了论述。

作者简介:

吴宗国,1934年出生于南京,祖籍江苏如皋。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隋唐史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主要著作有《唐代科举制度研究》《隋唐五代简史》、《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主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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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科举制度的产生

第一节 察举制内部新制度的萌芽

第二节 科举制的产生

第二章 科举在唐代选官制度中的地位

第一节 门荫入仕

第二节 流外入流与杂色入流

第三章 唐代科举制度之一:常科

第一节 科目

第二节 举格

第三节 乡贡

第四节 考试

第五节 录取和发榜

第四章 唐代科举制度之二:制举

第一节 制科的设置

第二节 科目

第三节 制举之制

第四节 荐举和自举

第五节 考试

第六节 录取和出路

第五章 科目选

第一节 拔萃、宏词和平判入等

第二节 唐朝后期的科目选

第六章 学校与科举

第一节 梁陈齐周的学校

第二节 隋代的学校

第三节 唐前期的学校及其与科举的关系

第四节 私学的兴起

第五节 唐朝后期的学校和学生

第七章 进士科考试科目和录取标准的变化

第一节 唐前期进士考试科目和录取标准的变化

第二节 从文学取士到诗赋取士

第三节 唐后期进士录取标准的变化

第八章 科举在选举中地位的变化

第一节 进士科与高级官吏的选拔

第二节 明经地位的变化

第三节 制科的衰落

第九章 座主门生关系的形成

第十章 请托行卷的盛行

第十一章 科举中的权贵子弟问题

第一节 子弟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不放子弟局面的形成

第三节 晚唐微妙的形势

第十二章 门荫的衰落和进士家族

第一节 门荫的衰落

第二节 辟举与进士科的结合

第三节 进士家族和官僚世袭

第十三章 唐后期应举及第范围的扩大

第一节 阶层的扩大

第二节 地域的扩大

第十四章 科举与社会等级再编制

第一节 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

第二节 士族含义的变化

第三节 衣冠户

第四节 举人层

第十五章 科举发展的趋势

后记

1

╱ 科举发展的趋势 ╱

从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制诸州岁贡三人,到1905年清朝废除科举,科举制在中国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几为察举制实行时间的一倍。在这漫长的岁月里,科举制发展总的趋势是:

1.诸科逐步衰落,逐步集中到进士科。唐代科举分为制举和常举。常举主要有明经、进士和明法等科。北宋也有制举和常举,常举有进士科和明经诸科。明经诸科包括九经、五经、三史、三传等,大部分唐代即已设立。熙宁四年(1071),宋神宗接受王安石建议,取消明经诸科。此后虽然还有一些变化,但集中到进士科这个趋势没有改变。明清都是以考进士作为科举的最终归结。

2.录取标准逐步集中到经义。这里所说的主要是进士科。进士科的录取标准,经历了文章、诗赋、策问、经义几个阶段。唐初进士试时务策五道。策问中虽然加进了儒家经典和历史方面的内容,但在评定成绩时,主要是看策文的词华,而不是看策文的内容。中宗神龙元年(705)帖经、试杂文和策问三场试的格局最后确定下来后的一段时间里,也主要是看文章做得如何。直到开元、天宝(713756)之际,诗赋的好坏才成为进士录取的主要标准。到贞元、元和(785820)之际,随着古文写作和革新浪潮的兴起,诗赋取士受到了强烈的冲击。策文内容的好坏成为录取时的主要依据,帖经和诗赋降到了次要地位。晚唐诗赋取士之风又有所抬头。到北宋,就完全恢复了诗赋取士。宋初进士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文十条,仍然保持着三场试的基本格局,但在录取时,“乃专以辞赋取进士”。参见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收入《范文正公文集·政府奏议》卷上。

王安石变法,取消明经诸科,进士罢诗赋、帖经、墨义,改试经义、论、策。科举毕竟是选拔政治人才即各级官员的一种考试制度,它的考试科目和录取标准自然应该是服务于这个目的。唐朝前期的以文取士,不过是在社会上文化正在普及、官吏的文化水准亟待提高的情况下一种暂时的现象;也是武则天当政后,由文学之士担任的负责诏敕起草和表状处理的中书舍人在政务处理和官职升迁上都日益处于枢纽地位,因而成为士子追求目标的一种反映。但是,仅有文学是处理不了政事的,更无法应付日益复杂的各种政务。因此,不论是武则天还是唐玄宗,在他们任用和提拔官吏时,除了张说、张九龄当权的短暂时期,都着重于处理政务的能力。反映到选举上,就是文学、政事的长期论争和进士录取标准的不断变化。王安石停止进士试诗赋,改试经义,标志着唐中叶以来文学、政事争论的终结。进士科沿着政事之科向前发展。这是科举考试中的一次重大变革。明代科举考试即沿袭宋元,乡试、会试均考三场,第一场四书义,第二场论、判、诏诰和章表,第三场经策。录取时主要都是看经义的成绩。不同的是,王安石是以考《诗经》《尚书》《易经》《周礼》和《礼记》为主,兼考《论语》《孟子》,而明清则以《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主,并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准。从以《五经》经义为主到以《四书》经义为主,反映了伴随着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中国古代学术文化的变迁。

宋元以来,经义即习用对偶,并模仿古人语气,至明沿而未改。到明成化(14651487)以后经义文形成了固定的格式,发展为八股文。八股文对于那些以经世治国为己任,博通经史,熟悉社会,才智出众的士子来说,仍然有着广泛驰骋的余地,明清时期许多有名的政治家都是通过科举脱颖而出的。但是,对于那些以科举作敲门砖的一般士子来说,他们不认真钻研儒家经典,不努力学习历代史籍,也不了解社会实际,而去专攻所谓时文,即八股文。他们从思想到行动都被科举这条绳索紧紧地束缚住,即使像《儒林外史》中的范进那样大龄而尚未中举者,也仍然乐此不疲。而这正是统治者所需要的。历代统治者运用科举来选拔具有才学、识见和能力的人才,安排到各级政府,以组成一个强有力的统治系统。这是他们实行科举制的主要目的。而宋朝以后,统治者更是越来越有意识地利用科举来作为控制思想、牢笼人才的工具。

3.分等录取,起家越来越高。唐代进士及第,甲第从九品上阶叙阶,乙等从九品下阶叙阶,一般授予县尉或校书郎一类小官。除非有荫或制举、科目选登科,才有可能破格授官。北宋从太平兴国(976984)年间开始,进士分等录取,按等第高低委派官职。进士录取时按成绩分为赐进士及第、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三等,并按等级委派官职。前三名升迁很快,仁宗(10221063年在位)一朝十三榜39人中,只有五人未位至公卿,高级官吏大部分亦多由进士出身者担任。按才学选官,学而优则仕的原则在北宋得到充分的体现。

明代殿试后分三甲发榜。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头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得中进士,便可直接授官。一甲例授翰林院修纂、编修。二甲、三甲永乐二年(1404)以后,可参加庶吉士的考选,录取者入翰林院学习三年,再授予重要官职。其余的则授予给事中、御史、主事或知州、知县等官职。这样的安排使新进士步入官场后首先有一个见习和接触实际政务的机会。对于十年寒窗的士子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新课目。

重视才学,把进士中成绩最好的迅速加以提拔,并且建立制度,让他们实习政务,接触社会,是进士科成为高级官吏主要来源后两个显著特点。这是处理日益复杂的政务的需要,也是整个社会文化水平提高的反映。

4.分层录取,扩大录取名额。唐代分科录取,州县考试合格,取得到中央参加科举考试资格者,在唐朝后期虽有把乡贡明经、乡贡进士作为头衔来使用的,但那只是一种显示自己的手段,对入仕做官并没有很大的实际意义。宋代扩大录取名额。北宋初年,科举隔年或数年举行一次。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定为三年举行一次。自宋太祖至宋徽宗八朝的166年中,共开科六十九次,取进士,诸科34163人,平均每年取士205人,比唐高出60%以上;进士平均每年录取115人,比唐一般为30人要高出三四倍。对于屡试不第者,北宋开始实行“特奏名”制度。开宝三年(970)放榜后,宋太祖“诏礼部贡院阅进士,诸科十五举以上,曾经终场者,以名闻”,得106人,并赐出身。虽诏“自今勿得为例”,但太宗、真宗继续实行。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春正月癸未诏:“礼部所试举人,十取其二。进士三举,诸科五举,尝经殿试,进士五举年五十,诸科六举年六十,及曾经先朝御试者皆以名闻。”二月辛丑:“诏礼部贡院,诸科举人七举者,不限年,并许特奏名。”此后,每开常科,均有特奏名,特奏名遂成为定制。累举不第者,根据举数和年龄,由礼部特与奏名,直接参加殿试,不论合格与否,都赐及第或出身,同时授予一定官职。宋朝统治者对久举不第者给予一些照顾,以缓解他们对朝廷的不满,这是接受了唐末以来的教训。这说明宋朝统治者已经不仅利用科举来选拔官吏,而且更有意识地利用科举来调节上下层的关系,把广大士子笼络在皇朝周围。

明仿元制,科举分为在府城举行的院试、省城举行的乡试和在中央举行的会试和殿试三级考试。无论考中哪一级,都可以获得一种称号。经县、府两级考试合格的童生,院试考试及格,取得府州县学生的资格,叫做进学,称为生员,一般称为秀才,民间称为相公。府州县学的生员和国子监的监生以及捐纳取得监生资格的,参加乡试及格,称为举人,不仅可以到中央参加会试,考进士,而且取得了做官的资格,所以民间称举人为“老爷”。这种秀才即可享有某些特殊待遇,举人取得做官的资格,一部分成绩优异的进士可以很快做到大官的办法,对满足广大士大夫入仕的要求,刺激他们全身心地投入科举具有很大作用。这不论是对于从下层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官僚队伍,增强政府活力,还是协调上下层关系,控制思想,牢笼人才,都具有重要意义。

转自:“博雅好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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