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问答最小化  关闭

万维书刊APP下载

列斐伏尔 | 马克思著作中的国家理论

2023/8/28 10:56:49  阅读:31 发布者:

马克思著作中的国家理论

原文选自《论国家——从黑格尔到斯大林和毛泽东》

(法)亨利·列非弗尔  著

李青宜等  

如果有人想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寻找一种国家理论,也就是说想寻找一种连贯和完全的国家学说体系,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他,这种学说体系是不存在的。反之,如果有人认为马克思忽视了国家,我们也可以告诉他,国家问题是马克思经常关注的问题。在他的著作中,有关于国家的一系列论述和一种显然已经确定了的方向。

因此,不应以一种巳经包含着教条主义的方式,即以一种仅根据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简单图式作出“是”或“不是”、“有”或“没有”的回答,来向马克思和他的著作提出这样的问题。

就像马克思在给拉萨尔的一封信中所指出的那样,他致力于一种最后的、也是最高的目标:认识政治和国家,并在这方面建立一种理论。

在这封写于1858222日的信中,马克思阐述了他正在进行的理论工作:“所有这种理论研究,将分为6本书:1)《资本论》,2)《土地所有制》,3)《雇佣劳动》,4)《国家》,5)《国际贸易》,6)《世界市场》”后来,马克思又曾确认过这一计划,特别是在他于18583月给恩格斯的信中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都肯定了这一计划。

但是,马克思后来未能实现这一宏伟的计划。关于土地所有制,关于国家,关于世界市场和关于国际贸易,他只留下了一些提纲、一些尚未完全发表的手稿。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完成他原来所设想的计划。

尽管如此,马克思从未停止过思考和证明自人类社会开始以来,国家的历史可以概括为各种实际的斗争,而宗教的历史则可以归结为各种理论的斗争。这就是说,对于马克思来说,没有什么比一种包含着它的产生、它的历史、它的形成和它的发展的国家理论更为重要的了。其次,在马克思看来,国家理论只能有一个与经济理论相关联的外表,如果还没有陷入对国家的颂扬和崇拜的程度的话,那么就不能把国家理论归结为一种盲目发生的过程的纯粹理论化,国家理论应包含着对国家的彻底批判,就像政治理论包含着对政治的彻底批判、经济理论包含着对政治经济学的彻底批判一样。

马克思自己总是尽量避免对未来社会进行预言,这是众所周知的。他既不想做空想主义者,也不想做算命先生。然而,人们在他的著作中能够看出一些他所描绘的有关未来社会的某些特征和轮廓:

首先,他根据哲学的分析得出两个推论:一个是伦理学的推论,另一个是美学的推论。根据他的一些文章,未来杜会将会实现各种哲学设想的伦理的外表:人的尊严,人的相互尊重,使个人感到心花怒放而又不损害他人的自由;根据他的另外一些文章,未来社会的人将以其所具有的“创造性”而被列入到艺术家的行列,所有的人都将可能成为诗人、剧作家和哲学家。

可以肯定的是,马克思在当时和后来的时间表上,记下了表明各种终结的日程表:资本主义行将消亡,伴随它一起消亡的还有资产阶级。而且,工人阶级以及各个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也行将消亡。而劳动也同样将会发生变化,最终将在生产中实现自动化和知识化。那么,还有什么将随之消亡呢?

我们所认识到的一切,包括宗教、家庭、历史、民族、国家和战争等等。革命将是总体性的,它将震疡着整个世界,包括知识,以利于人的生存、生活、使用以及有利于作为人的生活和使用源泉的自然界。这是一种至福一千年说?这是一种突变论?这是一种末世说?不,这是一种时间性,这是一种历史性。根据马克思的看法,时间和历史的概念证明,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经历下列这样一些阶段:产生阶段、生长阶段、成熟阶段戊衰退阶段和终结阶段。那么,这样一种概念对于谈论现在的这样的一种“行话”是否还是可靠的呢?我们说仍然是可靠的,但需要有一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这个概念必须在整体性中使用。这就是说,在世界性的前提下运用这个概念,以表示艺术、道德、人、地球、自然和整个世界:也就是说我们世界的一切的发展和变化。这是亳无疑问的。

国家的消亡在这个概念中起到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在标明各种事物行将终结的时间表里,中心的时间是这种时间`随着政治上的衰退和所有机器的消亡而终结的国家也将消失。在这个根本性的观点上,从马克思的最初的著作到他最后时期的著作都表明他的思想观点没有什么改变。如果从马克思的思想观点中,取消国家行将终结这样的观点,那么,马克思的思想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没有终结的,如果一切都无止境地持续下去,一切都无限制的延续下去,那么,历史性就不是以它的终结而消失,而是以时间的停滞和停止而消失,而这正像黑格尔的著作中所表明的那样。

在一种显然巳经确定的观点中,国家的终结为马克思的思想确定了方向,这无论在他的早期著作(被称之为青年时期的著作,即马克思在1842年到1844年期间所写的著作),还是在他的分析得更加详细的晚期著作,如《哥达纲领批判》(1875年)中,都表明了这一点。通过对马克思著作的考察证明:在他的关于国家消亡的理论中,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论题占有它应有的位置,这尽管还不足以构成一种积极的国家理论,但却足以决定了一种消极的(批评性的)立场。

难道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没有任何一种“积极的”和建设性的理论尝试和因素吗?当然不是。我们通过认真的阅读,会发现一系列相互分开的片断,每个片断都提供了一种轮廓和一种迹象。当然人们并不是在所有的著作中都能找到这些轮廓或迹象,但在一些最具有意义的著作的片断中都能找到这些轮廓或迹象。

关于国家问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主要包含三种理论:

第一种理论:国家,统治阶级的(经济上,然后是政治上的)工具。

这是对国家的一种最著名的,也是最普及的概括。恩格斯在关于国家的起源中,用简明扼要的语言作了概括:国家是最强大阶级的国家,“在经济方面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必然会在政治方面获得统治地位,这样它就获得了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的手段”。因此,国家是一种机器,是根据主要的生产和交换资料方面变得宽松的阶级的需要而改组历史的结果,而国家又能使这个阶级由经济上的优势变成为在政治上拥有领导权,甚至可以实行专政.这种国家权力还能保证这个阶级在经济方面和社会方面(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方面)的再生产。

当然,在现代礼会里,国家权力的形成有一些历史前提。在国家正式出现之前,主宰人是以部族的首领或专制者的身份出现而使用暴力和强制性的手段。恩格斯在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尽力恢复和再现权力演变的过程:“归根到底,所有的占支配地位的个体联合起来以便形成一个统治阶级。”在恩格斯看来,国家并不是由某些征服者从这种或那种社会的外部强加的一种权力,它更不是某种道德观念的实现和像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是绝对观念的体现,它是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的产物,它表明,这个社会已陷入一种自身无法摆脱的矛盾之中,已无力避免不可调和的阶级对立和冲突。为了使各个对立的阶级不至于在一种徒劳无益的争斗中同归于尽,必须有一种能在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来减轻各方面的冲突。因此,国家既产生于阶级冲突之中,又是为了抑制阶级对立的需要而出现。它是“某一个统治阶级的所有成员维护他们的共同利益并迫使其它阶级的人同意他们享有这种利益和特权的一种形式。”那么,他们又是如何获得和维护这种利益呢?这就必须诉诸于强制性的手段和暴力。

我们在这里只是简单地概括了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内容,而并没有明确地捉醒读者会遇到的一个小的疑难问题。其实,通常被认为是属于马克思的并被纳入马克思主义范围的理论观点,有的是来自恩格斯的笔下。我在后面还将对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本书进行重新考察,以便人们能够更详尽地了解到该书的作者想达到的目的,根据各种事物的起源和变化,特别是根据从古代的氏族、部落开始的一种延续不断变化的社会历史图表,恩格斯企图以发展的眼光指出现代国家的形 成的历史过程。

对于恩格斯观点的各个难点,不应回避,而应加以分析。谈到产品(Produit),就应该用生产(Produiction)过程加以解释。因此,应该认真考察恩格斯历史的、连贯的阐述是否表明国家是通过社会生产出来的。请注意,在恩格斯的著作中,辩证的矛盾是作为导致不结果实的斗争原因出现的,而这同马克思所接受关于矛盾的丰富性的黑格尔的论点是很不协调的。资产阶级与封建主义之间斗争难道是不结果实吗?在这场以导致法国1789年资产阶级大革命而告终的历史性的阶级斗争中,国家又起了什么作用呢?确实,恩格斯似乎巳经把矛盾和对立两个词加以区别。值得说明的是恩格斯著作中所缺少的东西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种矛盾变成不结果实的呢?在什么时候,这种矛盾会变得不可调和、即相互对立的呢?当发生这种质的飞跃时,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似乎恩格斯没有接受《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字里行间所体现的这样一种论点,根据这种论点,属于一个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必然蕴育和产生各种相应的制度,而这些制度在统治阶级的支配(即领导权)下,采取了政治形式,而统治阶级又歪曲利用这些制度为他们的利益服务。当然,统治阶级在歪曲利用这些制度为他们的利益服务时,还要传播各种对他们有利的意识形态,并利用这些意识形态为他们的利益服务。

在这里,恩格斯的观点是很强烈的,也是很明显的。他在《反杜林论》书中的著名章节中又详细地讲到了这一点。什么是现代国家?在恩格斯看来,它是现代社会为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条件而自行产生的组织。现代国家,不管它采取什么形式,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一种资本主义的机器,即资本家的国家,集体资本家,一个资产阶级的大行政管理委员会。在这里,恩格斯把集体资本家同集体劳动者相对立,从恩格斯所描绘的资产阶级国家的活动,即集体资本家的活动中,可以看出,在现代国家,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社会关系,即剥削和压迫的关系不但没有被废除,远远没有废除,恰恰相反,这种关系已经发展到了顶点。

而当马克思接受了阶级的国家这种观点时,他的阐述是比较微妙的,是与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的阐述不尽相同的。

例如,在巴黎公社以后,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马克思写道:“中央集权的国家及其遍布各地的机关一常备军、警察、官僚、僧侣和法官(这些机关是按照系统和等级的分工原则建立起来的)是起源于君主专制时代,当时它充当了新兴资产阶级社会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武器。”在这同一论题中,我们还将会发现马克思的阐述与恩格斯①的阐述之间不一致的地方。马克思强调国家集权的特性和辅助性的机构。他认为过去封建领主的特权、地方特权、城市和行会的专利以及各省的法规等这一切中世纪的垃圾阻碍了它的发展。法国1789年资产阶级革命的大扫帚,把所有这些过去时代的垃圾都扫除干净,从而从社会基地上清除了那些妨碍建立现代国家大厦这个上层建筑的最后障碍。

马克思认为,这个大厦是在第一帝国时期建立起来的,而第一帝国则是在老朽的半封建的欧洲反对近代法国的几次同盟战争中产生的。现代工业的进步促进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对立更为发展、扩大和深化,国家政权也就随着愈益具有资本压迫劳动的全国政权的性质,具有为进行社会奴役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的性质,具有阶级统治机器的性质②。在国家的阶级性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是一致的。他们之间差异表现在恩格斯社会学上的进化主义和马克思对革命历史的追溯上,即对马克思来说,集权的、镇压性的国家是法国革命和它的后果——拿破仑的战争所造成的。显然,马克思的阐述局限于欧洲,甚至法国,而恩格斯的阐述带有普遍意义。

第二种理论:国家从表面上看,是独立于各个阶级的。但这种政治外表和它的整个外表一样包含着某种现实,或者说是以某种现实为前提的。事实上,这种理论把国家看作是竖立于整个社会之上,既表现出寄生性,又表现出掠夺性,为了它自身的利益,它能够掠夺整个社会的成果。

这第二种理论有时会同第一种理论相混淆。例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明确谈到,起源于社会的国家企图把自己置于社会之上,并且越来越与社会相分离。这种看法超出了这样的论点,根据这个论点,国家给予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提供了奴役被压迫阶级的各种手段,以至于古代的国家成了奴隶制的国家,中世纪的国家成了封建制国家,现代国家通过资本成了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而且,恩格斯还补充了另外的情况:“国家还产生于这样一些时期,在这样一些时期中,处于斗争中的各个阶级的力量达到如此平衡,以至于在表面上作为调解人(中介)的国家,面对这个阶级或那个阶级,获得了某种独立性。”这是17世纪法国君主专制政体、波拿巴主义的情况和俾斯麦的德国情况。这种情况是很多的。历史学家会立即联想到:事实上是被作为置于社会之上的一种真理而竖立的国家已经留下不少痕迹。什么意思呢?正如恩格斯把之比喻为“上层的革命飞甚至还承认这些革命确实达到过一些革命目标。”至此,俾斯麦难道没有完成一部分我们的工作吗?尽管是以他的方式而他自己并不情愿,但照样是完成了”(恩格斯给马克思的信,1870815日)。

面马克思在谈到波拿巴主义时,他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是这样讲的:“这个行政权力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事机构,有复杂而又巧妙的国家机器,有50万人的官吏队伍和50万人的军队,——这个俨如密网一般缠住法国社会全身并阻塞其一切毛孔的可怕的寄生机体,是在君主专制时代,在封建制度崩溃时期产生的,同时这个寄生机体又加速了封建制度的崩溃。”马克思又接行说:“土地所有者的和城市的领主特权转化为国家权力的同样众多的属性;封建的显贵人物转化为领取薪俸的官吏,互相交错的中世纪领主权力的五颜六色的样本转化为确切规定了的因家权 力的图案,这里盛行的分工和集中就像工厂里的一样。”③

有必要指出,在20年中,即从1852年对巴丹盖特(Badingu­et)政变的论述到1872年对巴黎公社的分析中,马克思对国家的分析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因为现代国家起源于专制政体,起源于法国革命,即波拿巴主义。追溯这些起源是无益的。这种国家具有它的各种职能,它是由或多或少决定了的职能组成,它包含着一种工作分工,即置于经济方面的生产劳动分工之上的政治分工。

拿破仑和法国王朝复辟本身又完善了这种分工,随着资产阶级内部工作分工所创立的各种新的利益集团,又扩大了这种分工;因而也就创立了一种新的统治形式。在旧制度之后,国家在法国、在欧洲又是如何发展的呢?首先,它加强一些彼此相互隔绝的单位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加强所有实体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而无论这些实体是生产性的(农民经营的场所、工业企业)实体,还是地域性的(村庄和城市)实体。凡是出现这样一些实体的地方,尤其是在农业生产中,必须会出现一种国家。国家从社会(这里指贫民社会)里分出每一种公共的(或多或少是共同的)利益,并使社会的成员失去对这些利益的兴趣和主动性,再把这些利益转变为国家、因而也是政府活动的日标,“从桥梁、学校房屋、最小的村庄的公共产业,直到铁路和国家财产…...”马克思知道:这些集体设备——正如今天人们这么称呼的——过去是以直接涉及到的团体,如地方共同体、居民区、城市和村庄的积极参加和主动性为前提的。马克思同样知道,国家是如何通过废除构成贫民社会的这些地方的或地区的实体的权力而实行集权制的。最后,马克思也知道,通过革命性改造的国家需要某种集中化,但并非是一种受封建残余感染的国家集权制,它只能建立在这种国家集权制的机器的废墟上。以工人为基础的政治革命尤其表现在这一点上:将不再有必要为杀死一只老鼠而去请示国家。

后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了这样的论点:“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站在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④

如何实现这种服从(即关系的颠倒)呢?马克思除了把这种颠倒说成是革命过程和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通过社会主义)的一部分外,没有再详细阐述这种颠倒的条件和环境。无产阶级专政是属于这些条件中的一部分吗?能否把无产阶级专政定义为国家对于市民社会的服从呢?这对于马克思来说,是肯定的。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某些章节里,肯定相信自己所讲的和马克思所讲的是一回事或基本是一回事。他说,政权如果摆脱社会的束缚,从奴仆变为主人,那么它既可能适应,也可能阻止经济发展。如果它阻止经济发展,那么他注定要(除了某些例外情况)被经济发展所淘汰。这些“例外情况”往往会使读者感到困惑。恩格斯是否已隐约预见到会出现法西斯主义呢?还是指的是俾斯麦式的国家或者指的是议会民主式的国家呢?

有一点是清楚的,对于恩格斯来说,他和马克思一样认识到,国家自治既不可能是完全的,也不可能是持久的。如果国家能够和必须拥有一种基本的职能的话,那么它就不可能终结它本身的各种“自治”,就不可能终结它本身的各种独立于、也就是外在于社会的能力。但是国家毕竟应该成为社会的一部分,当它处于完全独立于或外在于社会的自治状态时,它就不可能支配各种社会自治体(经济、人口统计学、技术性等),它就不可能完成任何一项证明它是合法存在的职能。当然,这种“自治的”国家是伴随着各个阶级之间的力量关系的对比而必然产生的。而这些关系不仅使得一些大胆者(如拿破仑一世的政治警察、俾斯麦的政治警察、拿破仑三世的政治冒险家)能把政府和国家变成实现某些目标的工具,而且还使他们能够把政府和国家变成掠夺杜会的工具。就此,马克思曾经尖锐而有力地指出了国家是如何疯狂地从“社会基础” 中,换一句话说,从贫民社会中根绝所有的主动性和创造能力的,它把贫民社会变得消极而无力。私有制的国家把私有制“扩大到全国,即扩大到它所统治的整个领土,它根据需要骗取和掠夺所有者的一切,把一切“油水”占为己有,它从各方面剥夺整个社会的所有权,剥夺所有臣民的全部自由,它甚至敲诈勒索凌辱这些臣民。

拿破仑三世击败了秩序党这个由地主和金融资本家拼凑而成的右派集团,给自己的组织取了一个山岳党的名称。又通过军队和警察的力量,这位政治冒险者把国家竖立在社会之上,并把社会放在自己的“口袋” 里。接着,波拿巴主义国家想促进工业(建设铁路)和金融(不动产的投机)的资本主义,这就把国家引向新自由主义,这种新自由主义导致了它的灭亡。

因此,国家不可能飘浮在真空之中,即使它声称是超脱社会和自治的,它仍不可能处于各种阶级关系和“经济基础”之外。声称国家是超脱于社会和自治的,其意图是企图掩盖这样的现实:自治的国家只能是寄生性的国家。国家的整个机器是靠社会生产的财富来供养和维持的。哪些机器呢?军队、警察、官僚以及法官和教士,马克思列举了这样一些人,这里,他所描述的是政教协议之后和教会与国家分离之前的法国的情况。

第三种理论:国家负担整个社会。无论是由于它具有一种经济能力而承担各种行政管理的职能,还是它在表面上继续竖立在社会之上,但实际上,国家政权直接管理着生产力。

根据这种分析,经济并不独立于政治,经济既不是政治的起因,也不是政治的理由,而是附属于政治。这正如马克思在《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一文中关于国家所作的一些不够全面的指示,这些指示提供了一种理论的轮廓。

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和各种孤立的、稳定的生产单位相联系的——在这种情况下,主要是同各种农民共同体(在亚细亚,表现特别明显,尤其在印度,在中国,这些共同体在土地私有制面前并没有完全消失)相联系。在地球的这些地区,水源和土地一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以至于每年征收水源和水的使用税高于征收土地的税。因此,在这些地区,水起着一种经济作用(从生产力的角度来说)、社会作用(从村镇组织的角度来说)、政治作用(从国家组织和行政管理组织的角度来说)。由此可见,这三种通常被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区分开来的作用,在生产方式中往往是相联系的,但又并非能够把它们混淆起来。政权是不能同一种一定场所的表现相分离的,也不能同由这种表现所确定的战略相分离。鉴于控制水所提出的大量问题,国家就要负责各种各样的大工程:修筑堤坝、排水和灌溉设施等。各种问题总是在不断地增加,在许多地方,在多雨的季节需要排水,然而在干旱的季节又需要灌溉。这就需要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工程:湖泊、水坝、引水渠和运河等。修建这些水利网还必须配以修建连结各个生产单位的道路,以便供民用、军用,有时还要供宗教方面使用。在这样一种既脆弱又稳定的基础上,各种势力不断地崛起、延续,再到崩溃和重建,令人眼花缭乱。正因为如此, 亚细业的历史是一种和西方的历史并不相同的历史。

应该注意到,马克思对“亚细亚的生产方式”这一概念并没有花多少篇幅去论述它。这就是后来引起无休止的争论的原因。一些人鉴于亚细亚各个社会阶段的差异而拒绝这个概念,而另一些人又过分延伸和扩大这个概念的使用范围,把它应用到古埃及。应用到各个印卡人、阿兹特克人杜会,应用到一些非洲社会(伊斯兰教或非伊斯兰教)。

在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中,政权对于土地和河流拥有所有权,农民对土地和河流拥有受益权。在中央权力与各农民共同体之间插入各种形式的成员加以联系与控制,例如文书(行政管理的人为封建制度服务的官员以及军事人员等。

各个城市在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下,具有一种突出的政治性、因而也具有军事性和宗教性特征,是各种活动的中心场所和祝捷的地方,等等。

而支配着生产的国家和政府部门控制着各种活动,征收各种什一税以及以实物、钱和劳动支付的各种捐税,等等。在社会的所有成员之上的君主控制着军队的指挥权、拥有最多的财产和最大的农业组织(以一种官僚机构为媒介)。

由此可见,在这种条件下,生产(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不仅是通过强制性的(镇压性的)、通过各种代表(宗教的、宇宙论的)和象征来保证,而且也通过一种整体的自动性来保证。

正是由于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决定了国家“实际的”职能和被官僚机构以及它周围的各种代表(特别是所谓天空的、神的、它们的作用以及它们同君主联系的代表)所加强了的国家的管理能力,马克思和恩格斯面对着一个在别处亦已提出了的问题。这样一种国家不能够被称之为是“寄生性的”国家,尽管它剥削农民。因为 它有效地干预着和活动着。这样的国家,难道就没有一点与现代的国家相似的地方吗?根据条文(契约、宪章、法典)建立起来并且制度化了的现代国家,难道就一定能够依靠这些条文的力量,影响到市民社会的深处和渗透到它的经济职能中去吗?

各种法则被认为是“自然的法则”,其中也包括人的各种权力的法则在内。这是一种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吧!这种意识形态是很容易被抛弃的,而接踵而来的是对各种权力的违反的悲叹。当然,“自由的”代表们在通过各种制度化了的媒介保证了工人对于资本家的依附的同时,也保证了在民族国家范围内的被剥削的人作为市民(公民)的某种独立性。对于现代工人在劳动场所之外的这种相对独立性,马克思是了解和强调指出过的。正是这种相对独立性把无产者和奴隶相区别, 这种相对独立性表现为容许有一定的民主,甚至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中也是这样。在资本主义的形成过程中,在原始积累期间,换句话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起源过程中,正在形成的资产阶级曾经持续地需要国家。马克思曾经多次强调过这一点。这是为什么呢?这只是由于工资慢慢地同对质量的、因而也是主观的估价相脱离,这时而表现在生产者方面,时而表现在货币持有者方面。

为了“调节”工资,也就是说为了把工资纳入等值的轨道和网络之中,必须有一种教义、一种权力和各种评判与仲裁者以及批准手续这就需要国家;同样,为了使生产者服从于企业和车间的纪律,服从于生产,也需要国家。

这个时期,正是资本积累的一个基本时期。在这个时期和过程中,国家并非是处于漠不关心的状态,在同各个阶级的关系中也并非处于中立状态。很长时间以来,人们已经发现,国家以增长为目的,即以扩大国库积累(当然在其初期)为目的。更确切地说,国家(甚至在资产阶级国家之前)实行一种经常性的压力以便把劳动当作一种商品纳入交换的轨道之中,也就是说,通过把劳动时间估价为货币而纳入交换的范围之中。这样做,并非是为了从理论上认识劳动和等价规律,而事实上是为了缩小对立和差别,为了把地方市场和各生产单位纳入国家市场。在这个庞大而复杂的过程中,国家变成了社会和“人”的尺度。它对所有的方面进行测量。计量制度象征着并且日益完善这种控制——国家对社会的尺度。

与此同时,这种国家在它资产阶级化的时候,宣称公民的自由,保证在劳动场所之外(在城市里、在家里和“私人生活”中,在所有的杜会场所中)的公民自由。由此可见,资产阶级国家——自由的——既产生于生产关系,也产生于整个社会领域。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表明了国家在政治方面的作用:它保证社会大厦的一致性。一旦所谓资本主义经济永恒不变的规律,即供求规律运转失常,一旦市场(特别是劳动力的市场)失去规则,国家就得介入并起作用。它阻止各种危险倾向,阻止在繁荣时期劳动交换价格的上涨和平均利润的下跌,等等。

在这个时期之后,情况又是如何呢?马克思逝世后, 恩格斯企图搞清这个问题。他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在各个托拉斯中,自由竞争转向了垄断,面对临近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计划生产,资本主义社会的无计划的生产正在让步,对于资本家们的最大的产业尤其 是这样。虽然剥削变得很明显,没有一个民族不支撑着由各种托拉斯所组织的生产,但不管有无托拉斯,都需要由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式代表、国家亲自来进行这方面领导。改变成为国家所有制的必要性首先在各种大的通讯部门邮局、电报局、铁路方面显露出来。恩格斯的这段话表明,从今以后,不需要资产阶级了,资本家们的所有职能将由职员们来保证,这正如同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纲领性”部分所宣称的那样。

奇特的说法!由官僚们来管理被认为是“国家社会主义”,而没有认真地去考虑一下,这些官僚们的社会和政治的地位和身份。恩格斯已经模糊地预感到计划化,甚至超出了一种纯粹的预感,但他并没有深入研究这个概念,也没有指明计划化的条件。而不管运气如何,资本主义的企业和国家以及资产阶级本身能够成为一个有能力的组织吗?而这个组织的内部和外部局限性又是什么?恩格斯没有说清楚。

在一篇著名的文章(给魏德迈的信,185235日)中,马克思明确表示并不是他发现了阶级斗争。这个功绩应该归于法国历史学家(奥古斯丁·第里,AugustinrThierry)、归于德国的哲学家(黑格尔:主人和奴隶的辩证法)、归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而对于马克思来说,他自认为他的著作中的新东西是发现了各个阶级和它们之间斗争的历史条件,特别是得出这样一个论点,根据这个论点,这些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又是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是一个过渡性时期。

而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又是什么呢?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以及后来的列宁都没有详述其细节。对于他们来说,无产阶级专政使得工人阶级能够成为统治阶级和“政治主体”,因而也就能获得《共产党宣言》中所明确指出的民主。对于马克思来说,无产阶级专政同民主的深化、同国家的衰亡是相吻合的。当生产资料的集中化使得通过生产力的社会组织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增长时,国家也就消亡,实现了无阶级、无国家的社会。

······

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曾企图进行更深入地研究。他曾经对一个双重的试验进行对比,即对巴黎公社的试验和对德国工人阶级的试验进行对比。他曾经表现出一种犹豫和焦虑:一方面是摧毁国家,一方面是加强国家。马克思认识到巴黎公社的意义,他指出,(法国的)工人阶级不可能用旧的国家机器管理社会,不仅市镇的行政管理(自由派和改良主义的左派接受的论点),而且整个政治主动权必须置于公社的控制之中。马克思强调指出,工人阶级不需要实现一种空想,而需要的是催发新社会的萌芽,这些新杜会的萌芽实际上在衰老的资产阶级社会内部巳经开始产生(《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既没有适应自发性的倾向,也未有适应唯意志论的倾向,他超越了他青年时期进退两难的意向。当然,在这里,他的讲法中仍带有某种自然主义的隐喻(如催发、内部产生等一类词的适用)。

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设想了一种过渡时期的国家,即在这种国家失去政治职能以后,拥有社会职能。

这是否也是恩格斯通过对巴黎公杜的考察所作出的设想呢?恩格斯说:“实际上,国家元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这一点即使在民主共和制下也丝亳不比在君主制下差。国家最多也不过是无产阶级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胜利以后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能够把这全部国家废物完全抛掉为止”⑤。

傲慢的恩格斯把国家的命运寄托在未来的几代,而不是寄托在政治经济学以外的扩大了的一种阶级斗争上。

在关于马克思对哥达的社会主义纲领泭批评问题上, 恩格斯在给倍倍尔的信中同样写道:“自由的人民国家变成了自由国家。从字面上看,自由国家就是可以自由对待本国公民的国家,即具有专制政府的国家。应当抛弃这一切关于国家的废话,特别是在巴黎公社以后,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无政府主义者用‘人民国家’这一个名词把我们挖苦得很够了。虽然马克思驳斥蒲鲁东的著作和后来的《共产党宣言》都已经直接指出,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国家就会自行解体和消失。既然国家只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的 机关,那末,说自由的人民国家,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侯,它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⑥ 即一旦社会主义秩序确立后,国家就将解体和消亡。

倍倍尔(18401913

恩格斯是否是一位过分的乐观主义者?他的思想中是否包含着空想主义思想和带有某种风险的设想?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讲的与恩格斯上面所说的并非完全一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声称,国家从过渡时期的初期,就立即失去了它的政治职能,按照他的看法,国家保留着很重要的管理职能。又是什么样的管理职能呢?提取和分配社会的剩余产品以便给人民提供关心。为了投资、为了科学研究、为了病人和医院,为了儿童和教育、为了那些不再能够生产的人(病人、残疾人、老人等),广泛的财源是必要的。而这种可观的提取与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的无共同榨取是毫无共同之处。然而,它毕竟涉及到巨大的款项,新的(社会主义或者至少是过渡时期)国家应该在各种形势下,有时可能是在危险的形势下恰到好处地使用这些款项。

《哥达纲领批判》这篇文章在很长时间内被人搁在一边,有人说,这是一篇难懂的文章。然而,它在中国曾一度变得时髦起来,曾听到法比陷某些“毛主义者”声称,中国现在的国家已经符合由马克思留下的这种模式:它是一种管理性的国家,而不是政治性的国家,这种国家支配着真正普遍的利益。这就是说,这样的国家使一种杜会变成这样一种社会,这个社会是由一种艺术、一种“文化”、一种建筑术和某些医院和大学等等构成的。

我们在下面还将考察这个论点。这个论点很值得讨论。如果这个论点不是强加的,那么,它就会具有某种可靠性。不管怎样,《哥达纲领批判》一文提出了一些需要阐明的问题。在马克思文章的某些片断中, 向另一个社会的过渡在经济方面是以结束市场经济、商品流通,结束货币和资本的强力为其特征的。马克思有时毫不犹豫地思考能否恢复使用和使用价值,以便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占支配地位的交换和交换价值相对抗。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丝毫也未提到有关国家革命的决裂一事。

以上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所包含的有关国家问题的三种理论。

是有关国家问题的三种理论吗?是三种草图,是三种有时相互混杂的轮廓:

第一种是“集体资本家的”、即“总资本家的”国家,这种国家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益或部分阶级利益强加在其它阶级、特别是劳动者阶级的身上;

第二种是处于各个阶级之上的国家,这种国家具有寄生性和掠夺性;

第三种是关心整个社会、管理市民社会的国家,这种国家甚至给市民社会带来好处。

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所包含的有关国家问题的三种理论,人们所提出的问题是各色各样和形形色色的: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所谈论的国家,是否涉及到一种历史的演变?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否从考察第一种国家形式开始到最后一种国家形式结束?或者是相反,涉及到国家的不同类型?

每一种国家可能向这种或那种形式演变的趋势、时机及可能性如何?

国家是否会根据时代或时机而变化,那么根据又是什么规律和标准呢?

是否必须用经济理由、用作为反映的“基础”来解释国家呢?

等等。

为了避免繁琐的讨论和无休止的注释,人们可以在解释时作某种推论。工人(革命的)运动的战略对于马克思来说似乎是以国家这个目标来确定。

a)哪里的国家主要具有经济职能,哪里就有民主,哪里的工人阶级就能变为主体和政治阶级,哪里的工人阶级就能够接受一种合法的、因而也是改良的和议会的战略。民主斗争能够保证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强大的工人阶级级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在形成阶级的同时又掌握了政权的工人阶级有足够机会建立一种深刻的有代表性的民主。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消亡很可能要延长一段时间,但由于民主的深入,国家肯定不会出现过分的压力和暴力行为。

b)哪里的国家是通过阶级国家的做法来加强自身,那么,它的行为方式都将是剧烈的。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运动的目标就只能是通过粗暴地推翻现存社会秩序的方式来达到。这就意味着这个运动必须打碎这个国家并在其废墟上建立一种工人的民主,这就是说直接的民主(并非是指人民和劳动者把他们的权力委托给代表们)。这时,在劳动者自由联合会的基础上,将会重新组织生产劳动和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专政将会延续很长时间,而国家的衰退将是一个很慢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还会遇到经济组织的种种困难。

c)哪里的国家把自己竖立在社会之上,哪里的国家就必然会崩溃。它一旦崩溃,就必然会被吸收到社会组织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考虑到一种剧烈的、短暂的专政,考虑到国家的一种尽快消亡。

这就是解释吗?当然。这些解释尽量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各种观点中进行某种协调一致。特别是避免一方面在经济学和经济主义之间产生一种动摇,另一方面在政治化和唯意志论之间产生的一种动摇。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在恩格斯的著作中,甚至在列宁的著作中,政治的特征性显示得不够。在他们的著作中,没有任何一种涉及到“政治要求”的主张,没有任何一种能在理论上证明国家制度和构成的一种自治与实体的合理性。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对于国家来说没有任何合理的特权,而不管被考察的国家属于什么类型,在他看来,国家的主要特征就是表现出一种强制性的力量。他只是提到在无产阶级革命开辟的过渡时期中,摆脱了资本主义桎梏的生产力才能得到很快的增长。

然而,马克思,特别是恩格斯也猜测到了国家的一种特定作用。这主要指的是,恩格斯谈到了“来自上层的革命”,俾斯麦实现了民主力量在1848年所失说了的德国的统一和拿破仑三世促进了法兰西的工业化。这毫无疑问地意味着,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在某一种生产方式的范围内,情况也不会完全一样。各种社会(法兰西式的、德意志式的或英国式的)产生各自的国家,而这些杜会在某种情况下,又是通过国家在各个阶级之间或同一个阶级的各个部分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中,即一种力量关系中产生出来的。

这里所讲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猜测到的国家的一种特定作用,是否与前面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国家问题的看法的解释相矛盾?是否使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陷入困境?前面的解释是否对“马克思主义的大师们”的思想太有利了?人们可以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目标始终是反对国家和政治的,但他们并未能达到对国家和政治作出明确的定义的程度,这就表明了他们企图提供一种国家理论的努力显然没有成功,甚至陷入一个死胡同。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中,一种过渡时期的设想是同国家的衰亡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前途联系在一起的。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将经历一个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被定义为“社会主义”,或者称之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这样的专门术语本身是值得考察和研究的,但为了避免陷入繁琐和空洞的注释之中,就没有必要这样做了。那些会批评我们在这方面疏忽的人恰恰是一些不值得给予回答的人。今天,打破“马克思主义的”繁琐哲学同打开对现代国家的一种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同样重要。此外,人们知道,“教条主义”和“制度化”这样的词,只有当警察干预理论的时候才会被感觉出来和具有意义。

说是死胡同,并非说是肯定的和绝对的失败。一种死胡同能穿过去吗?能越过去吗?或者说能绕过去吗?有时是可以的。正是从这个相对意义上来说,我们认为:“在涉及到国家问题上的被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中,有一个死胡同。有一个被称之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政治上的死胡同...…”

为了理解一个多世纪以来出现的历史和理论的形势,让我们再一次追溯被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的深刻的根源:追溯它的最初的立场。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工人阶级是作为一个普遍的阶级出现的,它是一种普遍性的承担者。工人阶级的使命不只是历史的(由黑格尔终结了的历史的继续),而是历史的——世界性的。无产阶级的使命和任务是:使真理在全球实现,这就是说,在全世界实现正义、幸福和自由。革命将是总体性的,总体革命将清扫所有的障碍、局限和对立面。全球性产生于历史性,这种全球性的形式和内容将来自于无产阶级,这就是说来自劳动和劳动者,这些劳动者在生产中把智力知识和物质活动结合起来。

进一步说,工业本身包含着一种已有圣西门指出的组织性和合理化的因素。而资产阶级使生产劳动的这个基本方面改变了方向,以便建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把工业生产的合理性改变为一种剥削和统治的方法。工人阶级要打破这种方向的改变状况,要重建、加强和发展工业生产中所固有的合理性并超越圣西门的空想主义,这种空想主义把各种生产资料归于资产阶级,没有觉察到资产阶级把工业的合理性颠倒为资本主义的不合理性。按照马克思的看法,无产阶级应该使工业具有世界性,这是资产阶级所不能完成的任务。而工业的这种世界性应该在最先

进的工人阶级的领导人,通过逐步发展的方法,在无灾变中进行。

随着马克思本身和他的著作的成熟,他发现任务的无边无际和障碍的巨大。他隐约地感到,在他最初的视野中包含着的欧洲中心论的成份,农业问题越来越使他感到忧虑。他开始研究俄国的、亚细亚东方的问题。他认识到,不仅应该战胜资本主义,而且还应该克服农业生产中的局限性和在19世纪世界上大多数地区仍然强大的土地的贵族统治。马克思尖锐地发现土地和地下资源的重要性,他把土地重新看成是生产的、因而也是劳动和资本的因素。但任何时候,马克思也没有放弃他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设想:作为具体的普遍性的承担者的工人阶级既是现存制度的否定因素,也是一个新世界的建设者。在这种前提下,思想和行动相吻合,马克思的思想随着革命而发展。由此可见,理论从来不能脱离实践。

应该清楚和明确的是,在这条道路上,民族与国家挡住了去路。民族——国家和其它所有的生产方式、封建主义和奴隶主义的延续、落后的农业和手工业一样,甚至比它们更能阻碍革命的道路。形象地说,国家和民族尤如革命道路上的交通阻塞一样。

马克思主义的伟大设想丝亳也不是“至福一千年说”似的设想,它不是空想,至少不是以传统方式所作的空想。它是建立在分析、认识的基础上的、建立在实际力量的基础上的,建立在对某种抽象和具体(理论和实践,智力和社会,等等)之间关系的评估的基础上的。这个设想提出了一个原则,一个同其它原则、包括民族的原则相对立的阶级的原则。只有阶级原则能够发展、能够达到普遍性,而民族原则则为各种特殊性辩护,往往停留在局部化上。

这两种原则之间只能存在斗争,但是是一种辩证的斗争,每一方在竭力破坏对方的同时,也在影响对方、吸收对方、清除对方。这种辩证的斗争情况,明显地表现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所以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和一般的现化史能够通过迂回的方法使民族原则与阶级原则(或社会原则)的斗争得到缓和。这样做并非削弱历史,而是可以阐明历史,并把理论和哲学的斗争同现实的政治斗争重新联系起来。尤其是称之为“社会主义的”各国都是从阶级的原则开始而走向民族—国家。这并非意味着阶级原则可以废除。这种辩证的斗争从来没有结束过。

马克思的伟大设想成熟于1848年之前,而1848年革命的失败给了它第一次打击;这次革命的失败表明了一种双重性的软弱:德国民主资产阶级的软弱和法国工人阶级的软弱,反革命的暴力转过头来针对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民主。

按照《共产党宣言》的预见,就像一种服装一样,无产阶级有它的民族性,以便能实现它的战术上的目标和获得地区性的胜利。据此,马克思在1848年设想了一出被人们称之为奇妙的“未来剧本”。在还没有掌握它本身技巧的情况下,工人阶级就将扮演一场资产阶级的喜剧。仆人将穿上主人的衣服,以便剥夺之,然后再将其扔掉。接着,无产阶级在民族范围内作为统治阶级竖立起来,以便在打碎国家的同时,也打碎民族性。因为,工人阶级,是具有国际性的,这就是说从本质上来看它是具有世界性的,只有当它免受这个起源于资产阶级的罪孽——民族和国家之害,才能越过障碍,获得胜利。

1848年革命最终失败了,自1848年之后,尤其在以后的年代里,发生了完全相反的情况。国家一民族得到了加强,这主要是由于德国实现了民族的统一,法国实现了工业化。而且还发生了类似于1870-1871年的流血战争。

1848年以后,马克思能够证明资本主义已经稳定。尽管欧洲各种“危机”此起彼伏,这些危机动摇了资本主义,但并没有使之崩溃。因此,应该研究世界范围(包括美洲和亚洲)的各种事件和资本主义的运转情况。这首先涉及到要认识使资本主义能得以保持内部稳定的内部机制,其次涉及到要发现资本主义脆弱的地方。1848年以后,马克思致力于这项工作,他力图建立一种经济理论,是一种政治经济学?不。按照马克思的意思,这种理论是同他对资产阶级的经济现实的批评和他本人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评相吻合的。

然而,由此又产生了一种混乱。人们从各自不同的立场出发对待《资本论》这本政治经济学专著,有人认为它已经过时,有人颂扬它,有人拒绝它。

······

我们在重新考察《资本论》中的一系列经济概念时, 我们将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状态。或者说,这些概念组合得很严密,形成一个封闭形的整体,这正好同教条主义的想法相符合,这种体系包含某些规律,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面对的是一种经济主义,在经济学同政治学相分离的同时,会招致一种特定的和自治的、必要的和充分的理论,即一种实证主义;或者说,在这个体系的某处有裂痕和空隙,这就允许政治干预,更确切地说,这就包含了一种政治干预。但这种政治干预达到什么程度?它的界限又是什么?政治将压倒经济,经济的政治学将压倒政治经济学。这将导致一种“政治主义”,也可能是一种意志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将变成首位并敢于掌握这种“政治主义” 。

应该看到,马克思的经济图式并未能很好地解释资本的积累问题,尽管他对这个问题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他在《资本论》中,考察了各种比例,按照这些比例,使增长保持协调一致(扩大再生产的图式)的扩大积累就能够实现。然而,马克思所采用的这个图式引起了罗莎·卢森堡的异议。在卢森堡看来,资本的积累,即生产力的增长,按照一种纯粹的经济过程是不可能实现的。关于这个问题,历史学家们已经讲了很多,他们描述了17-18世纪欧洲流浪汉们的情况,描述了以前建立的关系(各种共同体、城市、领地、门第等等)的崩溃情况。由于陷入纯粹的经济过程之中,马克思主义者们常常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积累变得不可理解和不可能,甚至显得荒谬。

关于罗莎·卢森堡,虽然谈得远了一点,但人们由此能直接触及到所要涉及到的问题的根本:“究竟什么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界限是什么?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又是如何实现的?”应该说,卢森堡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表现出一种同马克思并驾齐驱、但要高于列宁的理论能力。

如果说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从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过渡未能很好的阐释的话,那么,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向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的过渡也同样未能得到很好的阐释。

在马克思看来,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是一种异乎寻常的壮丽时期,它是伴随着由勇敢的与智慧的工人阶级所完成的无产阶级革命而到来的。由于工人阶级吸收了知识和哲学,他既能够战斗,又能够组织建设。

这种建设将在三个方面进行下去,

a).政治方面:

无产阶级专政导致深入的民主和国家的消亡,因而也就导致政治强制性和暴力的终结。

b).经济方面:

生产力的增长(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减慢生产力的发展速度之前)开始加速进行和一直持续下去。

c).社会方面:

不是废除法权,而是要超越资产阶级的各种法权,从令人难以忍受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口号“每个人按劳动分工干活去”过渡到新的社会的口号“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然而,马克思关于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的论述又存在很多令人难以理解的问题。正如我们已经提出过的那样,这种过渡时期不是要废除市场、货币的权威、价值规律和按照社会的平均的劳动时间的“价值”出卖劳动力吗?如果货币和市场丧失了它们的现实性,又如何提取总的剩余产品和进行再分配呢?这种提取难道能够不以价值规律和它们的作用为前提吗?在这种杜会变化中,思想、理论和知识又起什么作用?无法测量的“文化”知识的非生产性的劳动又起什么作用?

难道人们不会相信,在这样的一个过渡时期中,镇压性的国家还会以行政管理的一种国家形式残存吗?而这种行政管理的国家会不会被赋于这样一种可怕的能力:在超越各种盲目的决定论的同时,又会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地运转整个社会呢?

注释

①见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52页。

②见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52页。

③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91页。

④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0页。

⑤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2,第336页。

⑥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页。

转自:“实践与文本”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万维QQ投稿交流群    招募志愿者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9-2015豫ICP证合字09037080号

     纯自助论文投稿平台    E-mail:eshuk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