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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市民社会论的源流

2023/8/28 10:39:36  阅读:44 发布者:

现代市民社会论的源流——高岛善哉的“市民制社会”概念①

作者:渡边雅男

(日本一桥大学社会学研究科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译者:陈旺、陈宝剑

本文旨在通过高岛善哉③的“市民制社会”概念,探究日本的市民社会论的源流,并分析其在现代发展的可能性。

1990,高岛善哉与世长辞,享年85岁。高岛善哉在其漫长学术生涯的最后,花费了近10年的时间,经反复打磨后形成了“市民制社会”④概念。⑤这一着实令人耳生的概念为高岛所独创,其出场时间最早可追溯至1981年出版的«社会科学的重建——重审人与社会的眼»⑥。这一概念是支撑高岛晚年学说构想的重要支柱,他在其中摒弃了——资本主义抑或是社会主义——二者择其一的传统性思考的同时,又将这两种体制概念纳入视野之中,包含了他欲将市民社会——这一18世纪的历史性概念——现代化的学术意图。并且,这一概念及其具有总结生产力现代体系意义的内涵,在高岛最后的著作——«挑战时代的社会科学»一书中被他作为该作第三部分的标题(“市民制社会和意识形态”)得以揭示。⑦高岛在完成该作之后,先后两次受邀到位于东京神田的如水会馆进行讲演。正是在这两场讲演中,高岛善哉将融进这一概念的社会科学的意图公布于世。这份讲演录,虽最终被«一桥学术思考会»整理发行在了“大塚金之助⑧先生与一桥学问”和“市民制社会与一桥学问”两本小册中,但由于没有面向市场发售,所以这份讲演录一直无缘于相关人员之外的读者。⑨不过幸运的是,现在这份讲演录已同高岛善哉的其他讲演稿一同在互联网上公开,可供诸君自由参阅享读。⑩

本文以高岛于生前交付笔者的讲演录手稿为线索,试探究前述课题。⑪

注释

①日译名『現代市民社会論の源流ーー高島善哉の「市民制社会」概念』,原文载自«一橋社会科学»2(20073)

②作者简介:渡边雅男(1950-),日本一桥大学名誉教授,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特聘教授。译者简介:陈旺(1994-),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系博士生;陈宝剑(1985-),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博士生、淮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

③高岛善哉,日本经济学家,一桥大学教授。专门研究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特别在亚当·斯密的研究方面作出很大贡献,基本阐明了“亚当·斯密”问题,编著的社会科学年表曾获每日新闻奖,另著有«经济社会学的根本问题»«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解说»«亚当·斯密的市民社会体系»等。——译者注

④封建制→资本制→市民制是该用语的逻辑由来。——译者注

⑤关于高岛善哉的学术成果,请参见『高島善哉著作集』(全九卷),東京:こぶし書房1997-1998年。

⑥参见高島善哉『社会科学の再建―人間と社会を見直す目』,東京:新評論1981年。——译者注

⑦参见高岛善哉『時代に挑む社会科学』,東京:こぶし書房1998,203页。

⑧大塚金之助(1892-1977),日本经济学者、思想史家、讲座派代表人物,一桥大学教授,撰写«经济思想史»«解放思想史的人们»等。——译者注

⑨参见高岛善哉『大塚金之助先生と一橋の学問』(橋問叢書 第57),一橋の学問を考える会1986年。

⑩参见网页http://www.josuikai.net/nendokai/dec-club/sinronbun2005_Mokuji.htm.

⑪高岛善哉先生于战后以来,视力日渐衰退,直至先生逝世以前,双目近乎失明。因而,在高岛先生漫长的学术生涯的后半段,诸多包括写作在内的学术活动几乎是在依靠助理的帮助下完成的。而本文作者正是高岛先生最后一位学术助理。也正是得缘这个原因,1997-1998年期间陆续完成、出版的«高岛著作集»(全九卷)是由渡边雅男教授主持编撰完成的,因此,高岛先生的遗稿多由渡边教授保存。——译者注

一、桥学风和市民社会论

高岛在阐释其独造的“市民制社会”一词时,首先从自己熟悉的一桥大学学风(一般惯称为“一桥精神”)谈起,这也是高岛在如水会馆讲演时的一大特征。

高岛建构“市民制社会”概念的背景及其形成经纬,与同大塚金之助之间的相遇密切相关,或可说正是与大塚金之助的相遇,才奠定了高岛的学术之基。从这点来看,高岛的学术生涯可说是一部与从大塚那继承而来的“市民社会”概念终身“搏斗”的历史。①实际上,战前特别是“关东大地震”之后的一桥学风,对经由大塚而为高岛所继承的问题意识的突现,具有重要意义。虽然高岛在讲演中回顾了大塚金之助结束长期留学海外的生活回到日本即1924年时的光景并断言说:“在日本首次提及‘市民社会’(Civilsociety)概念的是大塚老师”②,但从正面继承由大塚提出的问题意识并将之继续发展的却是高岛。自那以来,由战前直至战后,他的学术经营,以亚当·斯密及学说史研究和价值论、技术论、生产力论、风土论、国家论等诸多研究理路为基础,逐渐向市民社会论的构建之路过渡前行。那是一种作为先锋、充满苦涩的学术探索之行。如若说在一桥大播下市民社会论种子的是大塚,那么,将大塚播下的种子培育成长的,或可说就是高岛。但有时,即使播种和培育之人作何努力,可倘若种子所处的土壤状态近乎干瘪,种子也就不能顺利生长。因此,年近晚年的高岛回顾自己走过的学术历程,进而回顾孕育了市民社会论的一桥大学往日的学术氛围,并非只是单纯的怀古情趣,而是为了揭示学术土壤之于作为“进口学说”的社会科学在日本社会扎根、成长所具备的决定性作用。而面对日显颓势的一桥大学市民社会论的学术传统,想来没有人比高岛更为痛心了。

高岛在那次演讲伊始便提出了一个问题:何为一桥学风?

为答该问,高岛回顾一桥校史,并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升格为东京商科大学前的高等商业学校之时期(1975-1920)。第二时期:变更校名为“一桥大学”前的东京商科大学之时期(1920-1949)。第三时期:变更校名为“一桥大学”后至今的新制大学之时期(1949-)。因为高岛是在一桥实现“升格大学”后翌年入学预科的,从那时起,他经历了包含前述后两个时期长达45年的学校生活。甚至可说,高岛本身就是一部一桥大学校史的最好体现,一桥浓厚的学风和历史厚重感皆由他所继承。

回顾一桥校史上的第二时期,从世界史的维度来看,即指“一战”结束至“二战”开始之间的一段动荡时期。正如高岛所言,对于一桥来说,“可以称上苦难、动荡的,一是‘封城事件’,二是‘白票事件’,再就是东京商科大学校名被改为东京产业大学的事件了”③。但同时这一时期也是铸造一桥学风基础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所经历的遭遇,对奠定高岛学术基础有决定性的作用。据高岛所言,在他入学一桥前,即一桥还是高等商业学校的时期,就其学风而言,当时的一桥还是一所十分典型的商业学校,甚至常常被揶揄说是“算盘学校”和“围裙学校”④,总而言之,就是十分视实践的学风。入学预科的学生,首先要彻底接受书法、算盘、记账、商业英语等实务教育。但是,使师生大为雀跃的压倒旧事物的新机运的逐渐萌生,也是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以“升格大学”为契机,刹那间,一股势要摆脱旧弊、树立新风,充满朝气、象征新气运的学校热潮将方才入学的年轻学生们的情绪都给带动了起来。“那时学校内的师生每天都在热议着要建设什么样的大学,其中一种主流的说法是:我们要建立起一所尽管校名是商科大学,但其实质是覆盖文科诸学科的综合大学。尽管如此,嚣的议论声还是充斥在学校里。”⑤高岛如是介绍了一桥当时的氛围。

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态势逐渐向好,世间对经济学家特别是能在国际部门活动的经济学家的需求愈来愈多,这对向来以“国民的(National)亦是国际的(International)”自诩的一桥学风(高等商业以来的学风)而言,是一道使其彻底转型的强风。而在这样的大势中,“关键是要建立起一所覆盖文科诸学科的综合大学,这不仅是一项课题,也是一种理念”。

恰逢其时,大塚金之助从德国学成归来。⑥那年高岛才从预科毕业并升入本科,依他的说法,“当时大塚()教授的人气是压倒性的”。“大塚老师的讲座大获成功,仿佛席卷课堂”般的“热情”四散洋溢,(他的课堂就仿佛)“思想转换”的漩涡,吸引着众多年轻人的崇拜目光。而年轻的高岛也成为被俘获的一员,后经由福田徳三研讨会介绍而加入了大塚研讨会。⑦

那么,高岛从大塚那里继承了什么?在讲演中,高岛将从大塚那里继承而来的学问,整理成为了三点。

第一,经济学的社会学化。高岛将他参加研讨会时听到的大塚的言说复述如下:

“大塚老师······谈及经济理论的社会学化,并有如下论述:‘经济理论必须更加社会学化。这意味着它不再是一个狭隘意义上的纯粹经济学,而更像是主观学派提倡的边际效用理论、边际效用均等法则、消费结构。倒也不是说要以这样的观点来看待社会,而是更进一步地站在社会全体的立场上从事学问研究。’听闻至此,我方才恍然大悟,也正是如此,我在之后的求学生涯中,或多或少、有意无意地接受了许多边际效用学派的理论。”⑧

在这样的学习体验中,高岛定下了自身学术探索“一生的主题”,且反复自问自答式地思及“何为经济理论的社会学化”这一问题,其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索而抵达的彼岸正是“生产力的理论”。同时,这也是第二主题——市民社会论的重要支柱。

第二,“市民社会”的概念。这一“市民社会”概念不是经由马克思的“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而是作为“Civil Society”的市民社会。依高岛的说法,“在日本第一次提出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⑨的正是大塚老师。······如此看来,或就可说大塚老师是(日本)第一个学习英国(学问)的人。大塚老师的诸多思考确是以英国的东西为基础,而后在去往德国留学的过程中,才对德国的歌德、海涅以及贝多芬等产生了兴趣。虽在此前,我们(日本)已有了许多德国式的学问,但有关‘市民社会’的概念却是(由高岛)首先在日本提出的。”⑩

而如何将它(市民社会)进一步本土化(日本化)的问题,便成了一项课题。高岛晚年的“市民制社会”概念正是基于前述思考基础而出发的一场“学术之旅”。

第三,大塚留给高岛的“遗训”或说是“教训”,“也就是关乎思想的问题”。虽说是思想,但这里的“思想”并不指关于政治的意识形态思想,而是关乎“我们生存的方式和观点”的重要之思。高岛从大塚身上认识到以社会科学证实了的思想,或以思想证实了的社会科学的重要性。如笔者颇为喜好的虚子⑪的一句俳句“仿若贯穿去年今年的棒棍一般的物”⑫,高岛将贯穿自己整个人生的“思想、社会观、人生观、生命观”等如种子般的精神(Geist)都留给了后人。

(高岛)第二次演讲——“市民制社会和一桥之学”,也是以大塚传递给他的三点学问之思为基调的。只是高岛对其进行了更深入的理论挖掘。高岛在此也强调了“商业与工业/勤勉(commerceand industry)”⑬、“直面官僚(官方)的市民(civil)”的构思、“非军事性的人类生活、事物的思考方式”、“遵从工商业的普通市民的生活态度、感觉”等一桥学风和传统。特别有意思的是,高岛还就学风问题将一桥大学和东京大学进行了比较,在这里试着引用一下高岛的原话:

“对于东大的传统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提供强力统御国家和国民的多面手段,即培育政治家。在那里有的尽是如支配、权威、官僚等字眼,所以有关市民社会和市民性的学问是极难在这种学风支配下的东大教育中萌发而出的。”

高岛指出,如若说培养出一代代国家领导层是作为“帝国大学”的东京大学的使命的话,那么一桥的使命则完全相反,“一桥之本的出发点在于commerceand industry,以及最广泛意义上‘市人’的世界”。如此想来,也能明白高岛言说中,市民社会这个一桥式的发想同东京大学的学风格格不入的原因。事实上,尽管战后也涌现了在“市民运动”领域开展研究并发表言论的学者,但至少在高岛了解的范围内,东京大学并未出现过积极提倡市民社会论的学者或学问传统。在西欧的历史传统上,近代的市民社会也是在同国家的分离、独立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所以战前东大和一桥学风的区别,或许还反映了彼时日本正发生着某种形式上的“市民社会之学”同“国家之学”(即两种对作为进口学说的社会科学的接受方式)的分离和独立。此外,这对于被迫自上而下实现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的思想界而言,或是一种典型状况。

高岛如是说:“如若要问明治时期东大都进行了何种经济学研究,其结论自是德国历史学派的理论。他们在法学研究方面,亦不推崇市民法,而是崇尚由德国官僚支配的法律。关于这一点,自不必说宪法,民法以及其他部门法研究领域亦十分流行德国法学。不仅如此,在社会学、历史学等其他人文社会学科中,都有如前述所言的强烈倾向。与此相反,如前所述,一桥所推崇的研究是市民性的。但是,即使是在这样的一桥里,市民法、市民社会、市民性的文学、市民性的文化、市民音乐等的研究对于其学统、学风而言尚不能说已然根深蒂固。而就在此时,大塚金之助老师留学归来,还带回了谓之为‘市民社会’的理论,我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从感官上予以我们新鲜的刺激。‘市民社会的解剖学’这一大塚的金句,成为后

来一桥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经济学研究常引为指导性思想的精髓所在,我认为这亦是一桥学统的本质所在。”⑭

一朝种落,花开是时。但花开得却未必会如所想一般艳丽。⑮这是因为“市民社会,不单单是指市民的社会。说到市民社会,我们日本人只想到城市居民所居住的社会。(日本)没有可供‘citizen’这一外来词汇扎根的土壤。如果是那样的话,就不能理解市民权这个词”⑯。所谓市民权是指市民/公民身份(citizenship)。在市民权(citizenship)尚未被确立起来的战前的政治环境下,市民社会等归根结底只是画上的大饼而已。这往往表现于世间对市民概念的不理解中,也源于持续至今对其的误解。此外,对“社会”和“国家”的不解,是社会科学不成熟的实质表。这一点可从政治学研究者石田雄至今仍强烈反对使用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行为中窥探一二(见下文),将市民社会等同于西式产物(或将其误解为扁平的平等社会)的狭隘理解仍存在于日本的社会科学的底流中。

正是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中,高岛着眼于市民社会论的本土化,他说:“我是说了要在英国、法国和德国的个性的基础上祛除西欧市民社会的个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只取其共性。为思考日本的市民社会,我从西欧市民社会中提炼并炮制了‘市民社会’这个概念。”⑰

在演讲的后半段,高岛言明了市民制社会这一新词中包含的两个意图。

第一是“启发性意义”。他以现行宪法为例,提出现行宪法实际上也是一种带有市民制社会色彩的模式。⑱

“众所周知,其实日本的宪法十分接近我言说中的市民制社会,它是一种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没有的宪法。(日本现行)宪法的根本理念及其基本形态,若用一个颇难理解的词描述的话,即我所说的要祛除西欧市民社会的国民个性并从中生成一种社会模型的理想型,且这一理想型同马克斯·韦伯所说的理想型⑲并不可等量齐观,而是基于理想像的价值悬设之上的一种现实尝试。其实我们的宪法也未必与前述所说的理想型完全一致,这当中也存在日本式的例外情况,如象征天皇制就不是市民制社会语境中的存在物。但也和那样的‘理想像’稍微有些接近了。这些制度决不是从他国带来的,而是日本自己的产物。不过仔细想来,或许会有人将这认作是麦克阿瑟(从美国)带来的特产。但不论如何,日本式的制度存在于此时却是不争的事实。我认为市民制社会就是这样的,即使稍有出入或偏差,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用市民制社会这个词来表达它,这样对我们日本人而言不就可以生成更具Famiria特征的东西了吗?它包含的正是这样的启发意义,这也是我的目标之一。”⑳

于战前播下的市民社会种子终究是在战后、在现行宪法下逐渐发芽,并开始生长。毫无疑问,这样的认知是存在于高岛的思考之中的。

第二个目的是从作为特殊性存在的西欧各国的历史性市民社会中抽象出“生产诸力㉑的体系”这一普遍性要素。据此可分析得出各国市民社会特殊历史形态背后共通的普遍基础,也可捕捉到如何使市民社会同样适用于日本环境的宝贵线索。依高岛的看法:

“政治、经济、教育以及诸文化,彼此间存在着一种垂直错位的段差关系。以一栋高达12层建筑物的建设过程为例,从地基到三层、四层、五层直至封顶,楼层之间存在段差,这个段差则由楼梯联结,如此,一个巨大的建筑物最终即由台阶和楼梯共同构成。而我们可将其命名为生产力体系。生产力体系、生产诸力体系,这就是市民制社会。如以英国、法国、德国为模型,并从中进行本质的一般性推论,便能得出这样的构图。生产力体系(System of productive powers),我欲将其打造为我自己的社会科学学说最为核心的內旨所在。”㉒

高岛的市民社会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独特的视角,它直观地捕捉到了存在于历史性市民社会根底中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生产诸力的体系”。

“迄今为止的社会科学学者,或是从资本主义或是从社会主义,抑或是从第三世界的立场进行思考,这无异于形成了二分或三分的相互对抗的阵营。而我从一个更高维度的立场,即在充分把握市民制社会的前提下,并且从资本的立场,从企业的立场,从资本主义的观点出发来对市民制社会进行活用,与其说利用,倒不如说是运用。”㉓

这是暗示体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重要指摘。正如高岛所说,如何运用“生产诸力体系”是判断一种体制优劣的决定性因素。“至少18世纪到19世纪社会的进步,是由资本的力量带来的。”这是资本的文明作用。然而,现在,一方面,资本主义陷入僵局(从市场失控,到环境破坏、自然破坏,再从人类破坏到社会的荒废和由全球化引发的深刻的负面影响,可以看出这个体制系统内的诸多疲势)。另一方面,社会主义被迫退出日本的历史舞台(至少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在日本都已失去了现实选择的意义)。我们应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运用(掌握)上一代人托付的“生产诸力的体系”呢?21世纪的课题关键就在于此,我们极有必要对市民制社会进行再认识:高岛的市民社会论,便是基于前述立场展望未社会科学课题的。

注释

①关于大塚金之助的学术成果,烦请参见『大塚金之助著作集』(10),東京:岩波書店1980-1981年。

②高岛善哉:『大塚金之助先生と一橋の学問』(橋問叢書 第57),一橋の学問を考える会1986年。

③所谓“封城事件”,即指发生在一桥升格为大学后的1931,根据当时的政府指示,一桥大学决定废除预科和专科,而对此教授会(即由教授构成的会议组织)发起的反对决议,学生在学生大会的决议支持下,以校舍为基地发起抗议,以阻止废除(预科和专科)的事件;所谓“白票事件”,是指发生在1935,教授会对衫村广藏助理教授的学位申请论文投出了大量的白票(弃权票),而由此导致的校园分裂对立外显化的事件;而校名变更,则是指在1944年战时体制商业教育否定论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关于前述事件的详细内容,烦请参见一桥大学学园史发行委员会『一橋大学百二十年史』,一桥大学1995年。

④指账房先生的形象。——译者注

⑤高岛善哉:『大塚金之助先生と一橋の学問』(橋問叢書 第57),一橋の学問を考える会1986年。

⑥大塚金之助1919年留学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之后留学英国的伦敦经济学院,1920-1923年留学德国的柏林大学。

⑦高岛在晚年采访中作了如下回答:“福田老师的研讨会,第一年时是专业研讨会,之后的两年是读书研讨。研讨会第一年结束时,福田老师受到苏联的邀请去了莫斯科。因此,要停课一年,我们就恰好被大塚研讨会给临时收留了。因为大塚老师也是方才留学归来,山田雄三君等也同我一同参加了大塚老师的研讨会。不过,福田老师回国后,山田君又回到了福田老师那里,而我则继续留在大塚老师这里。”参见高岛善哉(讲述),本间要一郎、清水嘉治(记录)『私の経済学を語る』,エコノミスト1980,82-83(收录于高岛善哉«人間、風土と社会科学»,東京:秋山書房1985)

⑧高岛善哉:『大塚金之助先生と一橋の学問』(橋問叢書 第57),一橋の学問を考える会1986年。

⑨关于该译词的选用问题,译者曾致信向作者讨教,经同先生的讨论,基本可以确定大塚率先在日本言及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概念是斯密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根据作者的说法,法国和英国都经历了拉丁语语境即古典意义上发达的市民社会阶段,但德国那个时期的市民社会是不发达的,德语里也有没可以精准表达Civil Society(即斯密意义上市民社会),马克思为便于德国人理解,就选择了die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来描述“市民社会”。但随着德国市民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到了20世纪之后,德国人发现,其实Zivilgesellschaft的语义才更符合斯密语境里的Civil Society。此外,渡边认为,日本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乃至战后的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包括植村邦彦)都未能理解Civil Societydie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之间的差异,而大塚、高岛等一桥大学的学者是在充分理解前述二者之间的差异之后才对市民社会论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这也是“一桥学派”的“市民社会”论的一大特征。——译者注

⑩高岛善哉:『大塚金之助先生と一橋の学問』(橋問叢書 第57),一橋の学問を考える会1986年。

⑪指高滨虚子(1877-1959),本名高滨清,系日本俳句诗人、小说家。——译者注

⑫渡边先生在这里使用的是虚子代表作的一句俳句,日文是:“貫く棒の如きもの”,完整的原句应是“去年今年貫く棒の如きもの”。贯穿去年今年的“棍棒”指得是虚子本人坚定的信念,渡边在此挪用虚子的俳句意指他的老师高岛学术信念之坚定。——译者注

⑬原文用词为“コンマ―ス·アンド·インダストリー”,industry”兼有工业和勤勉的双重语义,国外的历史学界向来有用勤勉革命代替工业革命的说法,高岛的这一发想用片假名表意,想来是有用“industry”在指称工业的同时,同时提示他对“勤勉”的观点的想法。——译者注

⑭高岛善哉:『大塚金之助先生と一橋の学問』(橋問叢書 第57),一橋の学問を考える会1986年。

⑮指市民社会论在日本的发展及其日本化。——译者注

⑯高岛善哉:『大塚金之助先生と一橋の学問』(橋問叢書 第57),一橋の学問を考える会1986年。

⑰高岛善哉:『大塚金之助先生と一橋の学問』(橋問叢書 第57),一橋の学問を考える会1986年。

⑱对于是否护宪的问题,在日本根据这一议题直接就可区分出左右两派,许多日本学者认为日本的宪法其实并不是美国人炮制的。——译者注

⑲即idealtype,译作“理想型”又译“理念型”。——译者注

⑳高岛善哉:『大塚金之助先生と一橋の学問』(橋問叢書 第57),一橋の学問を考える会1986年。

㉑和平田清明将“生产诸力=资本的生产力+劳动的生产力”不同的是,高岛在使用生产诸力时并非指称“造物”意义上的生产力,而是指称包含经济、政治、教育,而后是文学、音乐、宗教在内的统一的泛生产力体系。——译者注

㉒高岛善哉:『大塚金之助先生と一橋の学問』(橋問叢書 第57),一橋の学問を考える会1986年。

㉓同上书。

二、日本市民社会论的系谱

与高岛并称“市民社会”派的是丸山真男①、大塚久雄②、内田义彦③、平田清明④,他们的观点和高岛的市民社会论之间的区别在于何处?或说宣扬Civilminimum 后成为市民运动思想支柱的松下圭一⑤的观点和高岛的观点之间存在着什么联系?他们真是高岛意义之市民社会论的倡导者吗?由于世人常将他们与“市民社会”派一概而论,因而有必要就此进行考察。

曾受过丸山真男教诲的石田雄⑥对世人的这种归派方式表示了反对。⑦在一次演讲中,他发表了一个令人震惊的言论,“丸山真男自身几乎没有使用过‘市民社会’这个词”,就算在少数场合罕见地使用了,也是在指认“日本不存在典型的市民社会”这一“否定形式”意义上使用的,丸山不仅认为“市民社会在日本没有存留的余地”,还断言称“未曾把建立市民社会作为战后日本的课题”。依石田的看法,之所以“丸山没有使用市民社会概念”的理由或许就在于,丸山将今日社会视为大众社会,而“对大众社会化前景的悲观预期妨碍了丸山对‘市民社会亦是一项课题’的察觉”。但不管怎么说,正如石田所言,“丸山将由等质分子构成的市民社会这一概念,作为现实日本社会的分析框架,当然也作为课题加以摒弃”,似乎已成不争的事实。那么,丸山用什么取代市民社会作为社会的分析框架便成了一个问题。如若石田所言及的“大众社会”就是丸山的真实思考的话,那这作为社会科学学者的分析框架未免有些匮乏。

笔者对丸山社会分析框架的匮乏(或是不在场)的指认臆测是有其根据的。作为石田演讲听众之一的住谷一彦表示:“其实这个问题,也是我从以前开始一直想要思考的一个主题。”他还指出:“大塚久雄先生也多不使用‘市民社会’这个词,在他完稿于战时的一篇论文中,有过‘资本主义和市民社会’这样的章节,再就是在战后的一段时间中他偶尔使用过‘市民社会’,除此之外就再无过多地使用过这个概念了。而取而代之的是‘国民国家’的用语,大塚久雄先生则是‘国民经济’。”⑧

作为前述的支撑论据,住谷有其两点指摘。第一,“不论是丸山先生抑或是大塚先生,从战前开始就时常阅读马克思的著作。特别是反复阅读了«政治经济经济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部分中写有所谓的‘唯物史观的公式’,马克思在那里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进行了本质性的挖掘,并指认市民社会就是资本主义社会。想必丸山先生和大塚先生对此也都十分熟悉,所以我认为他们是不会想在方法概念的层面上回到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吧”⑨。

有意思的是,这一指摘出乎意料地暴露出了包括丸山、大塚等在内的思想家在战前、战时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同当时众多“马克思主义者”对市民社会的理解之间,可谓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关系。当时的“马克思主义者”亦认为市民社会不过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虚假想象,因市民社会概念(与资本主义社会概念)的同质性,就对其的使用予以了拒绝。因为,对他们而言,有能够分析阶级对立的“资本主义社会”概念这一框架足矣。经由马克思学习“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的人,大多被当时对马克思学说进行片面解释的论点所影响,进而将市民社会论理解为阶级社会论所要超越的意识形态对立物。他们并无高岛和大塚(金之助)那样看到近代社会的根底之处还存在着极富张力的二重构造——市民社会和阶级社会的学术方法,或说在他们身上并无可将作为“Civil society”的市民社会同“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相区分、并加以理解的学风存在。住谷和石田都以与当时的“马克思主义者”处于同一水平的“市民社会”理解进行上述推论,这本身是极具特征的。但反过来看,丸山真男和大塚久雄应该都不是那样的“马克思主义者”。

在此意义上,住谷的第二点指摘就显得颇为重要,他说:“在战前日本的学问世界中,社会学还未取得‘市民权’。并且,在形式社会学与综合社会学之间针对何谓“社会”的问题存在着激烈的学术争论,不论是丸山先生还是大塚先生都始终对其抱有关注。所以,或是因为‘社会’概念还未被明确界定,他们对‘市民社会’在一般意义上的使用是心存抵触的也未可知。我隐约记得,大塚先生曾对我说过,或许社会学最终会成为一门现象整理的学问。”⑩

仔细想来,这个指摘的立论也颇为奇怪。关于“‘社会’为何”的认知问题,并非是社会学研究范畴的专利。不论讲坛社会学⑪在学问世界拥有“市民权”与否,政治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中也必然包含对“社会”的一定认知。这就是所谓的社会科学。如政治学者和经济学者以社会学学界的现实状况为借口而回避社会本质的认知问题,那无异于放弃他们作为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身份事实。如若住谷的指摘正确,那就不能说拒绝“市民社会”概念本身是由社会认知的匮乏或不在场所导致的了。而且,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取代“市民社会”而现身的“大众社会”,归根结底也不过是“现象整理”的概念罢了。溯及原因,在于“大众社会”这一构想本身,也不外乎是通过诉诸现代社会的直观和表象性的形象(常以“大众社会状态”来描述)而获得说服力而已。

所以,关于是否将丸山真男、大塚久雄等视作市民社会论者,我们应予以慎重考虑。依石田、住谷等的主张,不论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存在多大的问题,应将丸山真男、大塚久雄等从世人指认其是市民社会派的误解中脱离出来。那么,将丸山真男、大塚久雄等奉作市民社会派的又是谁人呢?众所周知,即内田义彦和日高六郎。内田将丸山真男和大塚久雄称为“市民社会青年”,日高则把丸山和大塚列为“现代主义者”⑫。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内田或是日高,都未在作为社会分析框架的社会科学意义上使用过“市民社会”一词。其中包含的是一种同正统派马克思主义思想保持距离的,或说不与教条的马克思主义、反共的自由主义任何一方相提并论的第三条道路(“现代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含义。不论是“市民社会青年”还是“现代主义者”,都不是指称将市民社会作为社会分析框架的青年们,前者是指“接受‘讲座派’理论的压倒性影响,在政治性窒息的时代于各自的专业领域中独自开展研究的人们”⑬,后者则是指以

“对日本的现代化及其特性持有强烈关注”为共性特征,将“市民社会的历史性成立”和“市民社会的一般特质”视为(日本)的“终点站”而非“中途站”的人们⑭。

如被“市民社会青年”或“现代主义者”等巧妙命名所诱导,而产生“丸山和大塚的论说在对现代社会进行分析时引入了市民社会概念”的错觉,那就大错特错了。这对提出“市民社会青年”和“现代主义者”的内田以及日高而言,也是不曾预见的事。只不过,如石田的指摘正确,那么,作为“市民社会青年”代表的丸山真男在作为社会科学的“概念装置”意义上拒绝使用“市民社会”,这对内田而言想必又是极为讽刺的。

此外,令人感到矛盾的是,在拒绝将“市民社会”概念作为社会分析框架来使用的同时,却又积极将“市民”概念作为分析社会成员的框架使用。这一矛盾在松下圭一的身上尤为显著。⑮依他的说法,市民虽在现代社会登场,但这一“社会”却是大众社会的社会,而非市民社会的社会。在他的认知中,所谓“市民社会”至多不过是限定于18世纪的英国社会而已,而在20世纪后的现代则专指“大众社会”(或说是“都市型社会”)。关于社会成员,是以“探讨市民古典原型再生的现代条件”⑯的问题意识为根基,

追求“市民”分析框架的适用可能性,而对于“社会”本身,强调断裂性而非强调同过去相连接的连续性,且决不追求社会的“古典原型”的现代化。

综上所述,丸山、大塚、松下、内田、日高等人的论说,在接受“市民”概念的同时,却又拒斥了作为社会形成概念的“市民社会”,就算是使用,也至多是在思想性(意识形态性)含义上使用“市民社会”而已。因此,基于这一事实,若再将他们称作市民社会派恐怕不妥。而平田清明的论说,明显就同这一立场划清了界限。对他而言,“市民社会”既是关于跨越过去、现在、未来的社会形成的普遍原理,亦是对社会的分析框架。即使这本是在欧洲得以确立的社会形成概念,但通过对在“马克思主义”⑰中已然丢失的“市民社会”范畴的复权,也能使其在日本得到充分适用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正因为相信“通过对市民社会本身的内在批判,将寓于西欧知性中的市民社会史的历史把握运用于真正的人类史之中,才是马克思的独到之处”⑱,平田“通过恢复失去的东西,开辟并保证马克思固有的社会=历史认识再生的线索”⑲。平田的目标十分明确,即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对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概念的复权上。

平田市民社会论的最大意义在于,他并未试图将市民社会作为历史性实存概念而复权,而是将其作为逻辑性的方法概念进而理解。对于这一点,在他下面的言论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市民社会在资本家社会成立之前的某个历史时段上并不存在;市民社会也并非是从资本家社会中剥离开的某一独立的历史阶段。也就是说,市民社会阶段并非是作为其本身而存在。在伴随作为市民社会的初级社会形态向资本家的次级社会形态的转变过程中,现实社会形态才得以发展完成。”⑳

与此相对,平田市民社会论最大的弱点就在于,他提出的用于支撑上述方法概念的“个体所有”范畴。从其言说中可以清晰地看出,他认为个体(个人)所有是一种同私人所有相对立的普遍的、整体的所有权概念。在他的论说中,最大的线索是马克思所说的“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㉑中的“重建”。㉒在平田看来,重建个人所有制才是社会主义的意义和目标。

但其中却有一个极大的误解。所谓私人所有,是指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对立)中确立的所有(所有名义或所有权)。“所有”原就是指允许对土地、人身、物象进行排他性占有的法律规定,但是在此可以实现包括“个人”在内的主体(所有者)假定。换言之,不论所有者是何种中间团体[家庭、企业、地区社区和非赢利组织(NPO)]——或工会、或团体、或法人、或机关都是无所谓的。这也就是说,在私人所有的情况下,所有主体(名义人)并不仅限于个人。同样,对于先于私人所有出现的共同所有,既有像从日耳曼共同体中历史性地产生“个人所有”的情况,也有像“如在亚洲、埃及等地那样”“代表共同体的个人”才能成为“土地所有者”的情况。㉓如若平田所设想的将来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只将“个人”视为所有主体,那么“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㉔的“法的规定”,其本身实现的可能性就会变得非常渺小。由于在任何社会形态下,个人的实存都需要得到必要的保证,因此在任何所有制形态下,个人(个体)所有制都有作为其一部分并成立的可能性。因此,除非无条件地以意识形态立场(个人主义)为前提,力图将一切都还原为个人的本性并加以理解,否则将作为实体的个人所有视作是市民社会才有的特征的方法概念的思考就是毫无道理的。在平田的论说中,在平田将“个人所有”作为一个丢失的范畴进而复权之时,市民社会论的丰富内涵就已在其对这一概念的详尽窥探中进一步消散而去了。

总的来说,平田清明的市民社会论,是将经由大塚金之助而至高島善哉的问题意识理路进行通俗化但也矮小化的理论产物。㉕这不仅没有使经济学实现应有的社会学化,反而使作为社会()学的市民社会论陷入了经济学化,且导致了马克思学说的经济学化。平田清明在将社会指认为“‘生产方式’‘交通方式’‘消费方式’的基础上,再将其统摄为‘再生产方式’,并置于新的经济学范畴中进行重新建构”㉖的市民社会论构想,最终也并未使经济学在剖析市民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是将市民社会运动还原为一种经济活动,进而将市民社会论矮小化为一种物种经济学(也就是他所谓的“马克思经济学”)的范畴体系并趋于流行。在那个体系中,虽诞生了经济学主义的市民社会论,但却未给由大塚、高岛构想的作为社会科学的市民社会论进一步生存、发展的余地。正如一位论者言,在人们从现代角度对战后日本仍然留存的传统社会关系进行批判的同时,平田市民社会与社会主义»)给日本思想界带来了冲击,这种冲击恰好可以警醒人们得以由“市民社会”而实现对“斯大林主义的批判”。㉗但是,这虽可以称得上具有意识形态意义,但能否称得上具有思想性意义则是两说。要想具有思想性,首先就必须追问是否有高岛所说的“贯彻如一”的思想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追问平田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思想经纬有多少社会科学依据。㉘无论如何,都不能狭隘地将市民社会论理解为,只是为了更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目的性存在。

注释

①丸山真男(1914-1996)日本的政治思想史学者、东京大学名誉教授。——译者注

②大塚久雄(1907-1996),日本的历史学者,曾任东京大学、法政大学教授、日本学士院会员。其历史学方法将马克思经济学与韦伯社会学相揉合,自成一派,一般称为“大塚史学”,与政治学者丸山真男的“丸山政治学”并称为日本战後民主主义的代表性学说。——译者注

③内田义彦(1913-19989),日本经济学者、专修大学名誉教授,以研究马克思、亚当·斯密和近代日本思想史而闻名于世。——译者注

④平田清明(1922-1995),日本经济学家、新马克思主义思想家、京都大学名誉教授。——译者注

⑤松下圭一(1929-2015),日本政治学者、法政大学名誉教授,作为丸山真男的弟子以提倡大众社会论而闻名于世。——译者注

⑥石田雄(1923-2021),日本政治学者、东京大学名誉教授。——译者注

⑦以下内容引自石田雄、姜尚中:『丸山真男と市民社会』,神奈川:世織書房1997(除去讨论部分的内容,其余内容也收录在石田雄『丸山真男と会話』,東京:みすず書房2005)

⑧石田雄、姜尚中:『丸山真男と市民社会』,神奈川:世織書房1997,95页。

⑨石田雄、姜尚中:『丸山真男と市民社会』,神奈川:世織書房1997,95-96页。

⑩同上书,96页。

⑪指学院派社会学。——译者注

⑫参见内田义彦『日本資本主義の思想像』,東京:岩波書店1967,153页、追记;日高六郎编著『現代日本思想大系34近代主義』,東京:筑摩书房1964年。

⑬内田义彦:『日本資本主義の思想像』,東京:岩波書店1967,39-40页。

⑭日高六郎:『現代日本思想大系34近代主義』,東京:筑摩书房1964,8-1228页。

⑮在松下圭一的众多著述中,笔者要特别列举的是松下圭一的『「市民」的人間型の現代的可能性』以及『日本における大衆社会論の意義』(参见松下圭一『現代政治の条件』增补版,東京:中央中央公論社1959,XIXII)

⑯松下圭一:『現代政治の条件』增补版,東京:中央中央公論社1959,228页。

⑰指正统派的马克思主义,即教条的马克思主义。——译者注

⑱平田清明:『市民社会と社会主义』,東京:岩波書店1969,50页。

⑲同上书,51页。

⑳同上书,53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300页。

㉒平田清明:『市民社会と社会主义』,東京:岩波書店1969,105-106页。

㉓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7,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714页。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5,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874页。

㉕水田洋基于对平田在«市民社会与社会主义»一书中的论说的观感作了如下论述:“似乎是在对高岛研讨会上形成的模糊论点的基础进行重新论证,但并未给我带来过多的心灵冲击。”(水田洋平田清明——萨摩藩家老的后裔»,«情况»19955,130)

㉖平田清明:『市民社会と社会主义』,東京:岩波書店1969,1856页。

㉗村上俊介:『市民社会と協会運動』,東京:御茶の水書房2003,16页。

㉘水田对平田的生涯有如下评价:“平田清明虽然对市民社会有一定的论述,但是其论述方法与市民社会却没有任何关系”,正是因为水田的评价如此辛辣,所以我们才不能忽视这一点(村上俊介:『市民社会と協会運動』,御茶の水書房2003,122)

三、通往市民社会论的三种社会科学方法

将市民社会论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而建构的现代性要求,虽以经济学为起点,但绝不等于是复归,乃至同化于经济学,这一方法论意义上的态度立场,正是大塚金之助和高岛善哉的意图所在。或可将其称之为通往市民社会的经济学方法论。大塚金之助认为应将经济学作为市民社会的解剖学,并企图将经济学社会学化之,而高岛善哉受其影响,也试图在英国古典经济学中觅得市民社会论的原型,这些都足以阐明这一方法论的特征。

关于其形成经纬在前述已有充分论述,因此,在此处笔者拟就方法论之意义捡其要点并归纳为如下四点:

第一,强调了市民才是生产力的承载者,并据此将作为现代型人类的市民置于更为源远的人类历史长河之中。当然,以市民为主体的市民社会,是贯穿以生产力为内核的人类社会的、某种地基或基础的现代存在方式(体系)

第二,基于对市民所处的社会关系的认识,坚持、强调了市民和阶级的双重视角。这一点尤为重要。高岛善哉强调被“不平等”原理所渗透的阶级立场(视角)与希求平等并以此为前提的市民的立场(视角)之间的互补性。① 这是高岛市民社会论的独特之处,也是其他市民社会论所无法比拟的。

第三,区分了市民社会与市民制社会的概念差异。(高岛的市民社会论)试图寻求一种国民的或说超越时代特征和制约的具有普遍性意义的市民社会原理。因此不难理解为何高岛会在晚年回避了欧洲舶来的、属于历史过去的“市民社会”概念,转而炮制了“市民制社会”这一新颖概念。

第四,为当时作为市民运动而备受瞩目的各种运动和论说敲响了警钟。这便是高岛对所谓“市民主义”的批判。②高岛在早期市民运动中感受到一种将市民的立场绝对化的态度以及一种——将市民独立于阶级斗争、不平等斗争之外——独善其身的立场,同阶级的独善主义一样,高岛对市民的独善主义也抱有戒心。

对于前述通往市民社会的经济学方法论,加拿大政治学家C.B.麦克弗森(Macpherson)③提出了通往市民社会的政治学方法论④。在其代表性著作«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一书中,麦克弗森提出了极具冲击性的论点。依他的看法,17世纪英国的政治思想隐晦地包含着“占有性个人主义”(possesive individualism)的“统一性假设”,他认为:“这一假设同市场社会的现实关系有着实质性的对应关系,17世纪为自由主义理论注入了强大力量,但伴随着19世纪市场社会的发展,占有性假设却又破坏了自由主义理论演绎所需要的一定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这些假设仍同社会现实紧密黏着,因而无法割舍。如此一来,这便成了该理论在本世纪走向衰弱的根本原因。”⑤

麦克弗森提及的“占有性个人主义”指称“个人既不是一个道德整体,也不是一个更大的社会整体的一部分,而应被看作是自己自身的占有者(owner)。对越来越多的人来说,占有(ownership)关系是一种决定、实现他们全部可能性的现实自由和现实前景的重要关系。因此,对此可追溯至个人本性中进行解读。所谓‘个人’,可看作是掌控自己身体及其诸能力的占有者,即自由的存在。人的本质是来自于不依赖于他人意志的自由,而自由是占有(possession)的函数⑥。社会是由无数平等自由的个人——获得使用、掌控自身诸能力的占有者——彼此之间的关系建构而成。社会是在占有者相互间的交换关系的基础上得以成立的。政治社会则是为保护这一占有以及维持曾作为秩序的交换关系而被炮制出来的装置”⑦。

根据麦克弗森的理论,市民享受的自由、权利和义务,或市民社会的形成原理本身,都建基于个人即占有者的假设。换言之,它们是通过占有性个人主义“而被强力赋形的”⑧。但要知道,这一所谓的占有性个人主义充其量不外乎是建基于意识形态的一种“假设”而已。虽然这一假设“同市场社会的现实关系有着实质性的对应关系”,但伴随着市场社会的历史性发展,这一“占有性个人主义”假设在成立之初的历史性条件已然消弭,且这一假设本身也正陷于功能不全的实质性境地。或说,正是市场社会在现实中的发展,带来了“工人阶级政治话语权的强化”⑨,并导致“占有性个人主义”意识形态的自我暴露。毋庸赘言,面对二十世纪的困境(Dilemma),可在现实化的市场社会中窥视一二,应将“基于劳动的所有”(个体性所有)这一意识形态假定视作是过去历史性的伦理界限之表现。麦克弗森理论的最大意义在于揭示了潜藏于占有性个人主义深处的根本难点。

另一方面,我们尚不能通过该论说精准把握在战后逐渐形成的市场社会特别是福利国家中迎来的市民社会的成熟与扩张。确实就像麦克弗森所言,“市场社会的成熟化,消除了所有持有政治话语权的人们在占有性个人主义假设的价值悬设中演绎自由国家义务所需要的凝聚力”⑩,“目前,我们尚无法期待可以在占有性市场经济中提出适用于自由民主主义国家义务的贴切理论”⑪。但未必就可据此认为战后的市场社会已然完全失去其凝聚力。战后的市场社会,通过扩充社会权利,承诺向市民提供教育、医疗、福利等社会服务,由此确保新的凝聚力得以形成之可能性。或可说此时的市民社会已然到达成熟阶段。形成能明确理解和把握市民社会的方法论之必要性在此得以揭示。

通往市民社会的第三种社会科学方法论——社会学方法论,可在英国社会学家T.H.马歇尔⑫(1893-1981)在“市民身份”(citizenship)论中窥见一二。⑬这一论说的意义在于,马歇尔对市民身份的构成要素及其进化进行了大胆的定型化设想,并且描绘了一幅市民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宏伟蓝图。

依马歇尔之见,“市民身份”原指称“赋予共同体正式成员的身份地位”,而“持有这一身份地位的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都有与其地位身份相匹配的权利和义务”⑭。市民身份由市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三种要素构成,每一要素都源自于历史的各个阶段,并由此发展而来。具体而言,市民权利出场于18世纪,它包含“人身自由,言论、思想和信仰自由,缔结占有财产的正当契约之权利,诉讼裁判的权利”⑮。政治权利出场于19世纪,它是指“作为被政治权威所认可的团体成员,或作为选举该团体

成员的选举人,进而参与政治权力行使的权利”⑯。社会权利到20世纪后得以再确立,它包含了“请求经济福利与最低限度的安全保障的、共同分割社会财产的、参照社会标准水平作为文明市民生活的等诸多广义上的权利”⑰。马歇尔的论说,不仅寻觅了在广义上作为经济共同体的市民社会的形成原理,且通过探寻构成市民身份要素的历史源起及其发展以将社会市民形成经纬的理论逻辑成功定型。在马歇尔将市民身份论定型后,社会各领域分野中涌现出诸多新形式的不平等(如性别的不平等)和差别(如人种差别)现象。通过市民身份的扩张、扩充和扩大(而不是缩小、缩减和废除)可以克服前述的不平等和差别现象,至少大家普遍都是如此认为的。

注释

①参见高岛善哉:『時代に挑む社会科学』,東京:岩波书店1986,268-271页。

②高岛善哉『時代に挑む社会科学』中的第6章以“克服市民主义”为章节名。

③麦克弗森(C.B.Macpherson,1919-1987),加拿大著名的政治理论家,其理论工作集中于对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反思和诊断,并致力于在真正的民主社会中促进社会全体成员充分而自由的发展。——译者注

C. B. Macphers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Possessive Individualism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麦克弗森:『所有的個人主義の政治理論』,藤野涉等译,東京:合同出版1980)

⑤麦克弗森:『所有的個人主義の政治理論』,藤野涉等译,東京:合同出版1980,13页。

⑥即自由取决于占有。——译者注

⑦麦克弗森:『所有的個人主義の政治理論』,藤野涉等译,東京:合同出版1980,13页。

⑧同上书,13页。

⑨同上书,304页。

⑩麦克弗森:『所有的個人主義の政治理論』,藤野涉等译,東京:合同出版1980,309页。

⑪同上书。

T.H.马歇尔(1893-1981),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社会政策大师与社会学理论家。——译者注

T.H.Marshall and Tom Bottomore,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Pluto Press,1992(马歇尔·汤姆、巴特摩尔:『シティズンシップと社会階級』,岩崎信彦等译,京都:法律文化社1993)

⑭马歇尔·汤姆、巴特摩尔:『シティズンシップと社会階級』,岩崎信彦等译,京都:法律文化社1993,37页。

⑮马歇尔·汤姆、巴特摩尔:『シティズンシップと社会階級』,岩崎信彦等译,京都:法律文化社1993,15页、第20-24页。

⑯同上书,15页、第24-27页。

⑰同上书,16页、第27-35页。

四、市民社会概念的现代性

在保留市民社会概念其古典含义的前提下,能否确保它的现代性?它又能否适应现代社会?这是本文所欲探讨的最后问题,为答该问,我们可从下列视角予以思考。

第一,可基于市民社会的本质规定进行思考。

石田雄针对“市民社会的分析框架”论述了他对市民社会概念本质规定的“疑问”①。他如是说:“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Habermas)······提出了区别于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Zivil gesellschaft这一新的概念,但按我们今天对‘市民社会’概念的理解,恐难明确区分两者之间的差异”,所以他认为“与其使用‘市民社会’,倒不如使用‘公共圈’这一概念”。现实中“市民并非处于横向并列的状态,而是常常被置于一种不平等的权力状况中,因此为让所有‘个人’的话语权都具备其实质意义,就应对这一权力状况予以纠正”。石田的忧虑就在于此,如将其唤作“市民社会”,那么就会有“将存在于‘市民社会’成员中的异质性——急速扩大的格差②——遗漏的危险性”。这是关于市民社会本质规定的最大疑问。

其实,这样的疑问和忧虑,对于理应被称为市民社会论源流的高岛善哉和大塚金之助而言,是意料之中的问题,或可说是已基本解决了的问题。他们在最初,就已将现代社会置于兼具——阶级社会和市民社会——二元性的基础上进行考察。因为在现代社会中,时刻演绎着以“不

平等”和“对立”为原理的阶级社会同以“平等”和“共同性”为原理的市民社会二者的纠葛,而这又体现出二者相互斗争的生成原理。如高岛早已论述的那样,前述的“纠葛”即指“市民的立场”和“阶级的立场”之间的纠葛,而他主张二者的互补性。因此,所谓市民社会的本质规定只不过表现了现代社会在最初形成时的一个侧面。当然,通过这一侧面可窥见现代社会的历史特征也是事实。例如,我们在比较分析现代市民社会和古代市民社会时,其特征就能清晰地突现而出。当以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以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分离作为背景,将政治功能从市民社会中排除、抽离而出,在那里,作为观念共同体的国家就会随之得以集约而成。这种现象不存在于古代市民社会中,而为现代市民社会所特有。正因如此,现代市民社会的本质具有如下特征:首先,现代市民社会就是经济社会,它本就是作为一个追求私利关系的场而存在。其次,现代市民社会是从国家分离出来的。最后,现代市民社会虽然在其内部孕育着阶级对立的萌芽,但面对国家时,却又代表了某种共同性。③

不过,从现实层面考虑的话,公共领域(国家)和私人领域(市民社会)不仅是相互分离的,还是互相渗透的。市民社会通过“公共圈”的扩大,进入到国家的公共领域。相反,国家通过对市民社会的介入,不断强化对私人领域的渗透所以,可将“‘公共圈’的扩大”认作是在市民社会的成熟和发展(以及国家对社会介入)中生成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分析框架的市民社会概念是无效的。

第二,可基于市民社会中社会关系的特质和依据进而思考将市民社会概念现代化的可能性。

梅恩④以“从身份到契约”这一命题准确表达了现代社会形成的历史性转换,进而闻名于世。但也如马歇尔所言,“身份和契约存在于除最原始社会后的所有社会阶段中”⑤,因而不能按其字面意思来理解这一命题,而是要思考现代契约的历史性特质。如尝试分析现代契约和封建契约二者之间的差别时,就会发现现代契约内含“自由协议的实质”⑥,而封建契约并以此为前提。这意味着,市民社会的社会关系并非是由他人强制缔结的社会关系,而是以市民普遍认可的自我利益为基进而自发缔结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说,市民社会并非是被强制性缔结的社会关系,而是一种基于人们自发性以及他们自身利益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当然,在以协议为基始的社会契约的背后,还隐藏着权力所带来的不平等。正如马歇尔所言,“现代契约在本质上是指基于地位身份的自由平等的——但有时因权力的介入,也未必可说就是平等的——人们之间的协议”⑦。这一不平等势必会造成社会的分裂,进而导致社会凝聚力随着消散。毋庸多说,社会危机,是在市民社会中的平等和共同性与阶级社会中的不平等——的对立纠葛中产生的。所以,如果怠慢社会凝聚力的育成,社会潜在的分裂倾向只会愈发扩大,这必然导致国家失去社会的支撑。毕竟国家是以社会的凝聚力、集结力、统摄力为基础才得以形成的。社会只有在维持其凝聚力的基础上,以社会成员自发的协议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才能得以稳定,作为国民的市民才能如约履行在国家同社会之间生成的义务。国民和市民的“幸福婚姻”保证了国民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幸福婚姻”。市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在宪法中得以明晰,而宪法同样明晰了国民作为市民所拥有的权力,如此,市民和国家的契约关系在法上得以追认。日本新宪法将教育、劳动、纳税规定为国民的三大义务(亦是权利),这是对国家—市民社会的契约关系的直接体现。而旧宪法将纳税、兵役指认为臣民(而非市民)的两大义务,这是单方面的关系而非社会契约。

第三,可基于保障市民社会平等性的场和制度进行思考。

市民社会为了保持其凝聚性,以及顺利履行和国家之间的社会契约,确保平等的社会场和制度的在场就成了最为重要的课题。通过创造这一社会场和制度,市民社会的现实发展才成为可能。回顾过去,我们就能发现经济意义上的法庭和市场,政治意义上的选举和议会,社会意义上的教育、医疗、护理等福利制度和社会服务,对市民社会的确立而言,具有战略要位式的意义。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市民权、政治权、社会权在历史发展中已然形成,其制度也有相应保障。市民社会的现实发展,是通过社会场中各方面的持续制度化从而实现的。

第四,可基于支配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进行思考。

回顾现代市民社会的历史发展,就可发现在其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有固有的支配性意识形态的出场。依据现在的视阈来看,作为支配市民社会各领域的部分性意识形态,同时也发挥同整体保持关联、维持体制功能的作用。

例如,支配市民社会经济部门的意识形态,即麦克弗森指认的“占有性个人主义”。在这一意识形态下,“个人”被假定为作为所有者(占有者)平等的市场参与者、脱离对他人意志的依存的自由经济主体之存在。但是,在这一假设中存在其固有的难点。在一物一价的市场中,能缔结对等关系的只有所有者(占有者),非所有者(占有者)则被排除在外。人们都是所有者(占有者),进而人们都可缔结对等关系的假设,不过是在人们都能平等地持有“所有物”的基础上提出的假说。

所以,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Locke)在说明这一假说的时候,就提出了“劳动力”概念。人们都占有自己的劳动力,且任何只要不是奴隶或农奴的人,其劳动力的所有力都实现不了对他者的让渡(即使是雇佣劳动者,也仅能实现在一定时间内的让渡)。只要在确保对其占有的基础上,

就可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对等关系。⑧但是,随着市场的成熟发展,可供占有的对象就不仅限于劳动力。在某种意义上讲,劳动力最终会沦落为不可见、微不足道的占有对象。而在此时出场的是远比劳动力要更为巨大的压倒性存在——资本。如果市场得以达到这一阶段,那么洛克假说就再足以赋予所有人其内含的自由和平等。因此,个人占有的意识形态假说,只有在市场的占有物只是劳动力时的情况下才能得以实现。

市场的成熟,必然导致作为劳动力的占有者,同时也是除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无产者(Proletariat)也即马克思所讲的市民社会此前任何阶段都不曾出现的“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⑨的出场。另一方面,随着出场的是不断压榨大众劳动力的庞大资本占有(以及有产者)。被市民社会排除在外的阶级,却发出要参加市民社会的申诉时,市民社会便会陷入两难的困境中。这也是市民社会迎来的首次危机。以市场的发展为背景,由被市民社会疏远、排除的人们发起的异议申诉运动——社会主义以及工人运动的兴起,皆是这一危机的象征。

但是,普遍选举权的授予,或代表民主主义⑩的制度化,在极大程度上压制了工人阶级的战斗性,这次危机伴随着工人阶级在政治意义上被统合起来而得以克服。通过向人们授予一人一票的参政权,市民社会有了继续向前迈进一步的可能性。所谓代表民主主义的理念,支配这一阶段的市民社会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核心。但是,正如在一物一价的市场部门中得以确立的占有性个人主义一样,在一人一票的政治部门得以确立的代表民主主义中,亦存在某种难点。

在确保平等的参政权的同时,既有代表更多政治利害关系的人,也有政治上的弱者,既有拥有更多政治资源可进行更有效动员的人,也有被这种动员体制所排除、疏远在外的人。前述情况同样亦是代表民主主义日日持续的现实情况。

市场要从形式上保证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实质上却滋生出了诸多的不平等现象。政治的现实状况因权力分配、利害关系代表等因素亦难实现实质意义上的人人平等。代表民主主义中存在着沦为保障少数精英掌控国家权力的制度工具的危险性。尽管市民社会已发展至第二阶段,亦不能从中消灭不平等现象。

把那些被政治所排除、疏远的人们再次统一到社会之中,是福利国家或说“福利资本主义”的理念⑪。这些福利国家在以资本主义为基础的前提下得以快速发展,并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福利的供给。这在战后的一段时期内亦是如此。但是,伴随战后资本主义黄金期的结束,福利国家的衰退或说福利国家的动摇便成了时下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因此,现在不得不对在战后被承诺的教育、福利医疗的平等分配原理进行重新思考。这也是市民社会发展至第三阶段所面临的深刻危机。

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变迁,在一定意义上如实反映了市民社会在其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不断迎来危机、又不断克服危机的事实。

第五,可基于市民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dynamism)进行思考。

市民社会在其历史发展中不断迎来危机而又不断克服危机的事实,在形式上经历了以下过程:格差的扩大→平等的退步→凝聚性的丧失(统摄功能的衰减)→为恢复平等而开辟新的场域。

社会性格差的扩大必然导致不平等现象的扩大。而这又会引发市民间不平等体验的增强。从长远来看,这会使社会的统摄能力衰退,从而使以市民的平等性为依据建构而成的市民社会的凝聚性的丧失。而以市民社会凝聚性为基底得以形成的国家必然也会深受影响,以至于将迎来各种形式的危机。当然,面对这一事态,可考虑以下两种应对策略:第一,要同现阶段的不平等现象作斗争。第二,积极探索为恢复平等的新场域或新理论。而现在日本社会所面临的格差问题,正是我们要充分思考的新课题。

市民社会必须在以对过去遭遇的危机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进而直面现在的危机。继以有产者与无产者对立为象征的第一次市民社会危机之后,出现的是第二次市民社会危机(全体主义⑫的兴起),其是以民主主义和全体主义(法西斯主义)两个阵营的对抗为象征的。甚至就算第二次世界大战守护的正是市民社会也不为过。市民社会在战后福利国家的理念下,成功地将曾被医疗、教育、福利排除和疏远在外的人们作为市民再一次统摄起来。由此,市民社会实现了向前一步的迈进。但是,伴随快速成长期的结束以及对福利供给的重新评估,福利国家正走向衰退。当下福利国家所遭遇的危机,正是传统的市民社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遭遇的第三次危机。

如上所述,我们从五个方面对市民社会概念的现代性进行了思考。据此,或可对前述提出的两个问题进行暂时性回答。在保留市民社会概念其古典含义的前提下,能否确保它的现代性?答案是能确保。它能否适应现代社会?答案是能适应。以上便是笔者想藉由本文想表达的全部观点。

注释

①以下引文引自石田雄、姜尚中:『丸山真男と市民社会』,神奈川:世織書房1997,937-39页。

②“格”在日语中有等级、阶层之意,古汉语中也有此意,但今时此意己失,格差即指的“阶层差别”。——译者注

③关于市民社会的本质规定,请参见拙文「市民社会の帝国主義」,载『一橋社会科学』创刊号2006年。

④指英国古代法制史学家梅恩(Maine, Henry James Sumner,1822-1888),其是19世纪历史法学派在英国的主要代表,被称作影响世界的100位法学家之一。——译者注

⑤马歇尔·汤姆、巴特摩尔:『シティズンシップと社会階級』,岩崎信彦等译,京都:法律文化社1993,44页。

⑥同上书。

⑦同上书。

John Locke, Two Treatise of Government,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15页。

⑩指代议制民主主义,为确保作者原意,在此仍沿用“代表民主主义”这一提法。——译者注

⑪关于这一问题,请参照艾斯平安德森的理论。Gøsta Esping-Andersen, Social Foundations of Post industrial Economi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艾斯平安德森:『ポスト工業経済の社会的基礎』,渡边雅男、渡边景子译,東京:桜井書店2001)

⑫垄断资产阶级的一种社会观,形成于20世纪初叶垄断资本的统治确立、工人革命运动高涨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流行于德国、奥地利。——译者注

五、结语

究竟是什么给市民社会带来了危机?行文至此,笔者认为或许有必要重新回想一下高岛善哉提出的“市民立场与阶级立场”的论说、市民社会与阶级社会的二元性,以及平等与不平等的二元斗争的生成原理。换言之,如人类历史自近代以来形成的市民社会平等性原理即将遭受威胁,其原因只能在于不平等原则中。如这一不平等原则真被应用于社会现实,那么不与这一社会现实作对抗,或不对这一社会现实予以克服,则也无法守护市民社会。为此,我们回顾了在日本尚未被广泛接受的关于市民社会和阶级社会的二元性论说,并据此思考如何切实解决由于平等陷于危机而引发的日益严重的社会不公问题。或许可以说,这才是隐匿于笔者近来对社会阶层差别的讨论中的真正问题域。

转自:“实践与文本”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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