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 ,作者CRECRS编辑部
摘要:随着县域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以传统银行为主导的县域金融机构体系已发生深刻变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促进县域经济增长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本文使用通过文本挖掘方法整理得到的2000-2019年中国县级行政单位内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情况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县域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县域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在中西部地区和交通设施较为完善的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县域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更强。机制分析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能够通过资金渠道与产业渠道影响县域经济增长,即通过促进县域资金回流和工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进一步分析发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存在溢出效应与协同效应。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能够显著促进接壤县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与数字金融发展能够协同促进县域经济增长。本文为准确把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经济效应,并据此在新发展阶段推动县域金融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与经验证据。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县域 经济增长 数字金融
作者:宋科1, 2 李宙甲3 刘家琳4, 5
作者单位:
1.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2.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3.中国人民银行;
4.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
5.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原文刊于《中国农村经济》2023年第3期
一
引言
习近平指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2020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等文件,将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因此,充分激活并发挥县域层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长期以来,中国县域金融服务供给方主要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等。2006年,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政策逐步放宽,县域金融机构体系发生深刻变化(王雪和何广文,2019),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兴起(原中国银监会,2009),并逐渐在县域金融服务供给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21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银发〔2021〕171号),明确指出“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继续做好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督促其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迎来提质升级、稳健发展的重要时期。
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探讨由来已久。20世纪6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开创,该理论认为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息息相关、相互影响(李扬,2017)。Greenwood and Jovanovic(1990)认为,金融发展可以通过提供资本和推动技术创新等方式促进经济增长。Rajan and Zingales(1998)、Love(2003)从产业层面和企业层面证明,金融发展的资金融通功能对经济增长有显著促进作用。Ma et al.(2013)研究发现,金融发展有利于提高储蓄向投资转换的效率。部分研究从金融机构角度分析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例如:金融机构发展层面,林毅夫和孙希芳(2008)发现中小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占比提升会显著促进经济增长;Cheng and Hans(2010)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大型银行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作用显著。在金融机构设立层面,张晓云等(2016)的研究表明,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条件有利于提高农村地区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缩小农村地区收入差距。也有研究指出,城市商业银行可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增加企业贷款和出口,提升企业产值和外商直接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郭峰和熊瑞祥,2018;吕朝凤和毛霞,2020)。此外,也有学者将研究范围拓展至县域层面。张珩等(2022)研究发现,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能显著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整体上讲,虽然既有文献从理论和经验层面探究了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但是对于县域层面金融机构设立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探讨并不充分,而且多聚焦于传统金融机构,少有研究关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鉴于此,本文拟采用文本挖掘方法整理2000—2019年中国县级面板数据,并通过双重差分法探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县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与大量基于省级、地市级样本的研究不同,本文将研究视角拓展至县级层面,评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县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及影响机制,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溢出效应,可以丰富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研究。第二,本文采用文本挖掘方法整理县域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3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情况数据,在研究数据方面具有一定创新性。第三,本文进一步分析了数字金融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在推动县域经济增长中的协同效应,对于正确理解数字金融边界及其与传统金融的关系、协调推动两者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县域层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可以从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两个方面影响经济增长。从金融供给看,引入外部竞争者可以助推金融市场发展(Yildirim and Philippatos,2007)。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有利于打破农村金融市场垄断,促进市场竞争,降低信贷利率,从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率(温涛等,2015),抑制本地资金外流(张正平和杨丹丹,2017)。从金融需求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将进一步丰富信贷渠道,提升居民信贷可得性,满足居民金融服务需求(易小兰和蔡荣,2017)。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1。
H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能够促进县域经济增长。
既有研究表明,地方金融机构能够通过促进金融资源集聚和产业发展来推动区域经济增长(郭峰和熊瑞祥,2018;张珩等,2022)。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而言,上述2种渠道可能同样成立。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出于商业可持续性考虑,会将本地部分存款配置到高收益地区,使本地金融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本地投资也受到影响(谢平和徐忠,2006)。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根本宗旨,它的资金用途受到限制,其设立有利于提高对县域实体经济的正规金融支持力度,减少县域实体经济的非正规金融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资金回流、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张正平和杨丹丹,2017)、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增加企业利润,从而促进县域经济增长。
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仅会扶持当地农业经营主体,也会服务非农经营主体(张珩等,2022)。金融发展可以为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增长提供支持(钟伟和王浣尘,2004)。相较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投资收益更高、回报周期更短(张珩等,2022)。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中国工业增加值突破40万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3.2%。在政治“晋升锦标赛”的影响下(周黎安,2007),地方政府会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工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从而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2。
H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能通过资金渠道与产业渠道影响县域经济增长,即通过促进县域资金回流和工业产业发展来促进县域经济增长。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可能会产生溢出效应。金融地理学认为,地理距离会对金融服务可得性和空间溢出效应产生明显影响。一方面,与数字、文字、图形等标准化信息不同,个人经验、公司声誉、竞标消息等非标准化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会随着距离增加发生损耗甚至产生歧义。因此,距离金融机构信贷决策中心越远,企业信贷可得性越低(Alessandrini et al.,2010;Cotugno et al.,201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之后,企业与金融机构距离缩短,其信贷可得性也会提高。另一方面,金融集聚不仅能促进当地经济增长,还能对邻近地区存在空间溢出效应。一是金融集聚将延伸金融服务网络,提升周边地区投资水平(张浩然,2014);二是金融集聚与企业生产率之间存在密切关联,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能够促进邻近地区企业生产率提升(陶锋等,2017)。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县的接壤县相比于非接壤县而言,其金融集聚水平和金融供给质量更高,居民和企业的金融需求也更可能得到充分满足。由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更可能促进接壤县的县域经济增长。
此外,随着区域层面的数字经济迅速发展与信息技术长足进步,数字金融发展也进入快车道。金融科技公司凭借智能手机普及与电商平台优势(Thakor,2020),为客户提供更为便利的金融服务,明显提升了信贷效率(Frost et al.,2019),促使传统金融与数字金融形成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格局。数字金融发展具有明显“路径依赖性”,在传统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数字金融发展程度较高,而在传统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数字金融发展程度较低(姚耀军和施丹燕,2017)。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促进传统金融发展水平提高,有利于激发传统金融与数字金融发展的“协同效应” (宋科等,2022a)。该效应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宋科等,2022b)和促进县域经济增长。所以,在数字金融发展程度高的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县域经济增长可能会起到较强的促进作用。然而,在数字金融发展程度低的地区,该作用可能不明显。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3和研究假说4。
H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存在溢出效应,能够促进接壤县经济增长。
H4: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与数字金融发展之间存在协同效应。数字金融发展程度高的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县域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更强。
三
研究设计
(一)实证策略
本文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评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县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及影响机制。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本文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取对数值)作为县域经济增长的代理变量。
2.核心解释变量。核心解释变量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具体构建方法如下:第一,从天眼查官方网站爬取200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全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时间及其所在县级行政单位信息。第二,根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情况将这些县级行政单位划分处理组(2000-2019年期间至少设立1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县级行政单位)和控制组(从未设立任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县级行政单位)。第三,确认各县级行政单位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2000-2019年期间的设立及存续情况。
3.中介变量。本文选取各项贷款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人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出值和人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作为机制变量。
(三)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样本为2000-2019年1921个县级行政单位,县域宏观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Wind数据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据来源于天眼查官方网站。
四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县域经济增长的影响
(一)基准回归
回归结果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会推动经济增长2.53%,该结论在加入控制变量和控制年度、县域固定效应后依然稳健。
(二)内生性分析
本文参考田鸽和张勋(2022),使用当县对所处地级市内其他县距离之和与是否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时间虚拟变量的交互项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工具变量,并使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回归结果表明工具变量通过识别不足检验、弱工具变量检验和内生性检验,是合理的工具变量,而且再次验证基准回归结果。此外,本文进一步控制城镇化水平来缓解遗漏变量问题,结果依然保持不变。
(三)稳健性检验
本文进行了平行趋势假设检验、安慰剂检验、更换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衡量指标、排除其他政策干扰、调整样本范围等稳健性检验,结果均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能显著促进县域经济增长。
(四)机制分析
本文继续探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是否通过促进金融资源回流和工业企业产出等渠道促进县域经济增长。基于上述路径进行的回归结果均显著为正,说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能通过促进金融资源回流,促进工业企业产出等机制推动县域经济增长。
(五)异质性分析
1.区域发展差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的效果在中西部地区更为突出。
2.交通设施差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的效果在交通设施越完善的地区更为突出。
五
延伸讨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溢出效应与协同效应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溢出效应
结果显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在1%的显著度水平上促进了接壤县经济增长,但对非接壤县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存在溢出效应。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协同效应
结果显示数字金融发展水平较高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增长,表明数字金融发展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存在协同效应。
六
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县域经济增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发挥为县域企业及居民提供融资、服务县域发展的作用。第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通过促进资金回流与提高工业企业产出等机制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第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的效应具有显著异质性,该效应在中西部地区和交通设施完善的地区更加突出。第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存在溢出效应与协同效应。该类机构设立能够显著促进接壤县经济增长,对非接壤县的影响则不显著;数字金融发展程度越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正向影响越突出。
本文为深刻理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经济效应,并据此在新时代推动县域金融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益的理论阐释与经验证据。第一,要充分认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其促进资金回流和工业产业发展等积极作用,保持“支农支小”初衷,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要进一步优化改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模型或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强化公司治理,建立经营管理负面清单,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重大风险管控。第二,要考虑区域差异性,制定并推动实施符合地区实际的发展政策,在中西部和公路交通网络较发达的地区,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与发展,确保其稳健规范经营。第三,要认识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溢出效应,发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对接壤县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推动区域内协同一体化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同时要发挥数字金融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协同效应,并在此基础上更为准确地把握数字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关系。
(本文注释内容略)
END
来源:“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微信公众号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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