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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高校这些机构,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2023/8/10 11:22:51  阅读:32 发布者:

近日,辽宁部分高校发布了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厅科研平台优化重组工作的通知,指导、推动各科研平台做好优化重组工作。

 

大连理工大学发布的通知提到,10~11月,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高校提出的优化重组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对符合要求的科研平台进行认定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暂缓认定,列入限期整改名单,继续推进优化重组,一年后仍不符合的,予以撤销。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要求,更好地发挥省教育厅批建的高校科研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实施创新任务、汇聚创新人才的作用,以高质量的高校科研平台支撑全省创新体系建设,辽宁省制订了《辽宁省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组实施方案》。其中提到了优化重组对象及方式、依据,具体如下:

 

(一)优化重组对象。本次优化重组范围包括所有省教育厅批建的科研平台,分为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大科技平台、协同创新中心、高校新型智库、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7个类别。

 

(二)优化重组方式。结合高校科研平台的建设实际,通过充实、调整、合并、撤销、验收、新平台申报等方式对高校科研平台开展优化重组,对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平台序列管理;优化重组后的高校科研平台分为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高校新型智库、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6个类别。其中,重大科技平台优化重组后,对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相关平台序列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撤销。

 

1)对于符合建设方向及管理办法要求、运行良好、做出积极贡献的科研平台,要进一步优化研究方向,充实研究队伍,加强实体化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

 

2)对于研究方向前沿属性和需求属性不突出,研究方向过宽或过窄、科研能力偏弱、体制机制僵化的科研平台进行调整,同时解决平台负责人对学科发展方向把握不准、超龄超届任职、缺乏统筹协调学术领导能力、无法在科研平台全时工作等问题。

 

3)对于研究对象相同、研究领域重合度过高、研究方向相近,同时科研人员、仪器设备、科研场地交叉重叠的科研平台进行合并。

 

4)对于研究力量弱化、长期没有成果、不符合发展要求的科研平台予以撤销。

 

5)对于47个培育类高校新型智库进行评估验收。

 

6)新增平台申报。结合我省高校科研平台建设实际,新建平台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优化重组主要依据。依据高校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或批建要求开展优化重组工作。优化重组后的高校科研平台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优化重组后的高校科研平台应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影响力的负责人、稳定的研究队伍、优秀的创新研发能力、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必要的场地和充足的经费保障。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网站

转自:“麦可思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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