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法律、真法律和硬法律:科幻文学的法律想象
* 岳林,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本文原载于《上海文化》(文化研究版)2023年第6期。本文受上海市哲社课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的隐私问题研究”(2020BFX003)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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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文学是因科技想象而产生的社会想象。作者必须超越现实,虚构尚不存在的科学技术,推测可能出现的社会图景。如果只有科学技术,没有关于人类和社会(且不论什么意义上的“人类”和“社会”)的任何描写,科幻文学也就不再是通常意义上的文学了。所以科幻文学必然是想象中的社会实验。也因此,人们不难在科幻文学中看见形形色色的法律投影。
但科幻作者大都不是法律专家,也不太可能痴迷法律。他们擅长的,是把当代或者历史中的法律挪用到作品中去。弗兰克·赫伯特的小说《沙丘》保留了许多中世纪欧洲封建法、教会法、商法以及沙漠民族部落法的痕迹。电影《阿凡达》中的潘多拉星人习俗,从人类学视角看,不过是各种“原始人法律”的杂糅。电影《星球大战》前传系列中的宪法问题不仅很现代,而且很美国。刘慈欣的小说《赡养人类》把现代民法原则推展到极致,于是“终产者”可以独享“第一地球”99%的财富。
也不是所有科幻作品都关心法律问题。许多作品甚至没有直接提及法律条文、法律职业、法律程序和法律纠纷。但是研究“文学与法律”从来就不需要法律直接“在场”。只要作者和读者达成默契,确信故事里存在某些社会规范,确信故事人物会参考(未必遵守)这些社会规范,那么法律就已经“在那儿”了;至于它具体在哪儿,可能一点都不重要。
法律专家当然不需要科幻文学提供法律援助。但总有一些科幻作品可以让法律专家更好地理解科学技术及其可能导致的法律问题。英国电视剧《黑镜》就完全可以作为教学材料,让法学院学生探讨信息科技可能导致哪些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防范。科幻作品还可以对主流法律思维、法律伦理和法律理论进行“压力测试”,促使法律专家反思它们的限度,探索它们的可能。菲利普·迪克的小说《少数派报告》所设想的预判犯罪技术并非无稽之谈,美国法院已经开始应用COMPAS这类人工智能技术来评估罪犯的累犯风险。或许更重要的是,科幻作品可以帮助法律专家超越专业壁垒,去思考一些根本的社会问题和人性问题。从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开始,科幻文学就一直在对这些根本问题进行探索。
今天的法律专家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即在何种意义以及多大程度上,科学技术正在决定法律制度,甚至即将取而代之?这其实也是现代人普遍感受到的一种技术焦虑。我们可以借助科幻文学中常见的三种法律想象来回应这个问题。
Frankenstein
Black Mirror from Netflix
一、笨法律
女孩只有十八岁。为了见到离别十年的哥哥,她潜入一艘飞向沃登星的急救飞船。这艘急救飞船的使命是救援六名遇险的勘探员。《星际法规》第8章第50条规定:急救飞船的偷乘者一经发现就应立即抛出飞船。因为飞船燃料是有限的,偷乘者的额外重量会导致船毁人亡。飞行员发现了女孩。他要么杀死女孩,让自己和六名勘探员活下来;要么违背法律,拒绝杀人,但自己、女孩和勘探员一共八人都将很快死去。飞行员做了许多尝试,想让女孩活命,但最后还是执行了法律。
这个故事来自汤姆·戈德温发表于1954年的小说《冷酷的方程式》。作者反复强调,是宇宙边疆恶劣的生存环境,以及客观中立的科学规律锻造了这条法律。包括飞行员在内的所有人都不希望女孩去死,但是“数量为h的燃料不能让质量为m+x的急救飞船平安到达目的地……就自然法(the laws of nature)而言,她就是x,一个冷酷方程式中的多余因素”。许多读者都无法接受这个结局,纷纷提出抗议和建议,试图改写故事,在逻辑上挽救女孩(例如让飞行员和女孩截肢,减去多余的质量x)。许多作者也加入到改写队伍中来。这个故事在中国甚至成为一种科幻“母题”,得到不断的演绎和再生。此时亟待拯救的,早已不是那个女孩,而是一些在“冷酷的方程式”面前摇摇欲坠的伦理和人性。
《星际法规》是这个故事的核心设置。从中我们可以识别出一种普遍存在的法律想象,即法律是僵硬的、机械的和教条的。更典型的例子来自《威尼斯商人》,几乎所有人都被那一磅肉的契约给困住了。我把这种法律想象称为“笨法律”。这绝不是说怀有这种法律想象的都是笨人。其实笨法律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的生活体验。尤其当人们的法律诉求得不到满足时,这种体验会格外强烈。而且亦有可能,生活中的笨法律和《冷酷的方程式》中的一样,都是被人刻意营造出来的。法学教授也会自嘲,“法律是蠢人给蠢人制定的”。
The Cold Equations
法律之所以笨,原因不在自身,而在人们把它处理得过于狭隘。《冷酷的方程式》中只出场了一条法律,即《星际法规》第8章第50条。这当然是作者有意为之,要把飞行员和女孩逼上绝境。但现实中的法律从来都是一个复杂体系:上至宪法,下至各种条例、规章和细则,有时还要把非正式的习俗、道德和惯例吸纳进来。各种规则相互支撑,相互制约。孤零零的一条法律规则是无法生效的,更不是“哪怕天塌下来”都要适用的绝对命令。
作者复述完《星际法规》第8章第50条,紧接着说:“这是法律的要求,没有商量的余地”。但是只有笨法律才不容商量。法学院的常规训练,就是让学生用教义学、解释学、经济分析和决疑术等方法,去解决不同规则或者不同权利之间的冲突。假如《星际法规》第8章第51条规定,急救飞船必须优先保护妇女儿童的生命,那么它和第50条之间就出现了商量余地(虽然结果未必是女孩获救)。而且在理论上,每一条法律规则乃至整个法律体系都保留着“例外”通道。《星际法规》第8章第52条就可能规定,当偷乘者是飞行员的直系亲属时(假如女孩是飞行员的妹妹),第50条便不再适用。但就算“规则冲突”和“例外”都不管用了,法律专家还可以在“标准”上做文章。第50条并没有直接定义什么是“偷乘者”或者“抛出”,所以总是存在玩弄文字游戏的空间。想想在《威尼斯商人》中,鲍西娅是如何篡改“一磅肉”的定义的。
笨法律更像是政治哲学家朱迪丝·N.施克莱所谓的法条主义(legalism),即它是一种守法伦理,要求人们必须服从规则,哪怕牺牲一切。法学家版本的法条主义要轻松一些,它强调:法律可以实现语言和逻辑上的自洽,成为一个封闭独立的体系(即rule of law);法律是理性和中立的,不应被人的价值和情感所左右(即rule of men)。法条主义者主张,一切法律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于法律供给不足,因此只要不断地给法律“打补丁”,让它无限趋于清晰和融贯,那么一切法律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找到唯一正确的答案。当然法条主义者并不必然是笨人,他们可以非常精明,把法条主义当做一种口号,一种伪装,一种行为策略。
汤姆·戈德温似乎不是法条主义者,因为他推崇科学,而并不信奉法律。刘慈欣在评论《冷酷的方程式》时也感叹,“在冷酷的宇宙规律下,我们以前认为天经地义坚不可摧的东西是那么不堪一击”。但问题是,什么是科学?如果它是“自然法”,是“宇宙规律”,莫非这是另一套静态且封闭的规则体系?如果相信一切人和社会的问题都可以在科技中找到答案,莫非这是另一种形态的法条主义,又名“笨科学”?
其实科学家真正追求的,不只是普遍规则,还包括普遍规则的例外和失效。所谓现代科学精神更像是永不停歇的自我革命。《冷酷的方程式》的确道出了笨法律的困境。但这又何尝不是笨科学的困境呢?
二、真法律
你生活在一个被精心布置的虚假世界里。忽然间,你发现了它的破绽,开始怀疑自己的感官、思维、记忆和情感一直被全面操纵。你刚瞥见真实世界的一缕光线,旋即又陷入对它的更深层次怀疑。真真假假,让你莫衷一是……类似情节出现在许多科幻作品中,例如乔治·奥威尔的小说《一九八四》和电影《黑客帝国》四部曲。我认为无论作者本意如何,它们都表达出同一个逻辑:真相即知识,知识即技术,技术即权力。你能获得多少真相,取决于你拥有多少知识、技术和权力。反之,当你强大到可以垄断真相,那么也必然能做到垄断知识、技术和权力。在这些科幻作品中,支配者(可以是一个主体,也可以是一个群体)必须同时垄断真相、知识、技术和权力这四种资源。如果垄断不彻底,就会给被支配者留出怀疑和反抗的空间。
1984
但虚假世界依然是一种存在,一种事实。生活在其中,人们的经验和感受是的的确确发生过的。虚假世界的各种社会秩序,也实实在在地运行着。所以虚假世界的法律并不假,依然是现实的法律(actual law)。只不过人们在“觉醒”后开始相信,这套现实的法律是支配者强加给被支配者的,而且只有被支配者需要遵循。支配者也需要遵循法律,但这是另一套法律,即“真法律”(real law)。被支配者对真法律可能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但归根结底,现实法律是由真法律所决定的。现实法律不一定就是笨法律,因为它可以运行良好,灵活处理虚假世界的法律纠纷。而真法律也不是所谓的潜规则或者不成文法,在科幻作品中,它就是只有支配者知道以及遵循的法律。换言之,如果支配者不知道以及不遵循这套法律,那么他就不可能是真正的支配者。
在《一九八四》中,作者说大洋国没有法律。这当然是反讽,是奥威尔的一贯文风。大洋国国民知道许多规矩,而且知道违反这些规矩的后果。小说主角温斯顿作为外部党员,分享了有限的真相和知识,但也需要遵守现实的法律。他在本质上仍然是被支配者,不知道支配者自身适用的真法律究竟为何物。温斯顿想要反抗,并且信任内部党员奥布莱恩私底下也是个叛逆者。奥布莱恩给了他一本书,书里揭示了大洋国的全部真相。温斯顿以为自己看到了真法律。但很快他就被捕了,审讯他的人正是奥布莱恩。原来整件事都是一个陷阱。奥布莱恩还告诉他,这本书其实就是自己参与写作的。也就是说,温斯顿的反抗依据,他自以为的真法律,恰好是反抗对象教给他的。
1984
《一九八四》的审讯部分引发过很多争论。很多人都认为这部分写得很怪异,不合情理,应当删去。还有人怀疑奥布莱恩其实就是作者,即奥威尔也认为,客观真相不存在或者不重要,根本无法抵御权力的操纵。从真法律的角度出发,这本小说也确实留有不小的解释空间。多数读者都相信,无论是奥布莱恩写的书,还是他在审讯时说的话,都已经把大洋国的核心机密透露给了温斯顿(以及读者本人)。但亦有可能,温斯顿根本就没有接触到真法律,奥布莱恩说的全是谎言,甚至就连他也不知道“老大哥”的真相。理查德·罗蒂认为,在真相问题上,奥威尔根本不愿意给出答案。
只要我们还愿意把《一九八四》当作科幻文学来读,那么就不能忽略科学技术作为故事设置的关键作用。如果奥威尔没有提供“电子屏”这样的监控技术,他的整个故事都将失去说服力。福柯在介绍全景监狱时提到,规训技术必须依托物理基础。德勒兹说得更直接,有怎样的机器设施,就有怎样的社会支配形态。在一个缺乏精确的空间和时间丈量技术的社会里,边沁描绘的全景监狱只能是科技幻想。所以说《黑客帝国》是对《一九八四》的全面升级,普通人(不是救世主尼奥)自主发现真相和反抗支配的可能性已经无限接近于零。
如果我们把真法律理解为福柯意义上的治理术(gouvernementalité),即支配者用来同时驾驭被支配者身体和心灵的工具,那么它也是一种技术,但不是自然科学和工程设计意义上的科学技术。然而我们还是可以借用德勒兹的逻辑:有怎样的科学技术,就有怎样的真法律。这个逻辑既适用于科幻文学,也适用于人类社会的历史和现实。
三、硬法律
笨法律面对科学技术一筹莫展。真法律与科学技术相辅相成。科幻文学中的第三种法律想象,则直接让科学技术化身为法律,这就是硬法律。
我们一般不会严格区分科学和技术。如果说科学规则具有普遍解释力,技术规则则具有重复适用性。数学、逻辑学、物理学和化学等“理科”意义上的规则,经常在比喻意义上被称为“自然法”。科学法则是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就算没有立法,人类也会主动承认它、适应它。材料、机械、建筑和计算机等“工科”意义上的规则,一般来说也无需法律来确认和保障。汽车使用轮子,飞机使用机翼,这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有些时候,出于安全、伦理和社会公平等方面的考虑,法律会为技术制定标准和限定范围。但无论“自然法”还是技术法”,都不是这里所谓的硬法律。
硬法律当然是相对人类法律而言的。如前所述,只要不受“笨法律”蛊惑,人类法律总是可以商量的,因而都是“软法”。然而当科学技术直接承担起法律功能时,商量余地也就消失了。譬如在《冷酷的方程式》中,如果急救飞船能够自动把偷乘者抛入太空,那么《星际法规》第8章第50条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在《黑客帝国》中,虽然人类被机器统治,但人类和机器都需要遵循特定的矩阵(matrix)规则,此时代码即硬法律。但这种硬规则早已不是科幻了。今天的应用软件只要成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那么在很大程度就获得了对普罗大众的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并不遥远的未来,如果无人驾驶彻底普及,人类被剥夺驾驶的权利,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警察自然也就要被代码和机器取代了。无怪乎冯象作出预言:欢迎来到硬规则世界。
Flatland
然而以上都是技术层面的硬法律。在科幻作品中,我们还能找到科学层面的硬法律。埃德温·A.艾勃特的小说《平面国》就假想了,在二维空间中,直线、三角形、正方形、多边形、圆形这些“主体”将拥有怎样的政治制度,过着怎样的社会生活。尤其有趣的事,小说还像模像样地叙说了,当二维空间的主体“升维”到三维空间,以及三维空间的主体“降维”到二维空间时,会发生哪些趣事。刘慈欣在小说《三体》中,也描述过整个文明堕入低维度的情景。此时读者很难再调用日常经验来理解这种故事。于是,科学规则必须被用来直接构建社会规则和法律规则。
科学层面的硬法律,类似于霍布斯传统下的自然法。它们都具有必然性,可以被人类借助理性而发现。但与此同时,人类依然享有“自然权利”,享有“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人类在行使自然权利时,完全可能违背自然法。换言之,硬法律并没有抽空人类的自由,人类依然可以做出选择,甚至有责任做出选择。自由意味着可能犯错;绝对不会犯错,则意味着绝对没有自由。所以当《三体》中的人类发现了宇宙社会学原理以及黑暗森林法则之后,故事并没有戛然而止,接下来,无论人类是否情愿,都必须作出惊心动魄的重大抉择。基于同样的理由,技术层面的硬法律实际上也没有彻底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种种技术诱惑和胁迫,我们依然享有选择进入和退出的能力。
结语
三体
(图源网络)
阿瑟·克拉克有过这样一段话,“人们常说,艺术不过是对现实世界缺陷的补偿;当我们的知识、力量不断增长,尤其是更加成熟时,我们就越来越不需要它了。如果这是真的,超智能机器也不需要它。即便艺术走到尽头,科学还继续存在——它永远追求知识,这也导致人类终将造出他的继承者”。
如果把艺术换作法律,这段话似乎也能说通:当这个世界运行良好时,它是不需要法律的;而当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糟糕时,它才需要更多的法律。人文主义者很难想象一个不需要莎士比亚和莫扎特的世界。今天的法律专家,恐怕也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警察、律师和法官却因此变得更好的世界。但现实正在逼迫我们进行这样的想象。要知道,喜爱莎士比亚和莫扎特的人越来越少了,沉湎于虚拟偶像和洗脑神曲的人则在迅速扩张;法学院毕业生的工作也越来越难找了,人工智能撰写法律文书和进行法律分析的能力则每天都在进步。
我们不敢断定,在这样一个科技时代,笨法律会越来越少。笨法律经常是故意的,是某个聪明制度的组成部分。一台机器越是聪明,它需要的法律可能也就越是笨拙。我们也不敢轻信,随着科技产品的普及,大众似乎拥有了更多的真相、知识、技术和权力,所以真法律会越来越弱,甚至不复存在。毕竟今天最热门的科技,大都是仿真科技和造假科技。但我们确实可以相信,这是一个硬法律和硬规则越来越多的世界。因此,赶紧学习科技,赶紧适应科技,赶紧想象科技,也就成了我们保持清醒、保持独立和保持自由的必然选择。
“你真美呀,请停留一下!”这句话,最好永远都说不出口。
转自:“社会学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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