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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海、赵路犇等:数字乡村建设是否能够推动革命老区共同富裕?

2023/7/10 10:01:42  阅读:37 发布者: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 ,作者CRECRS编辑部

数字乡村建设是否能够推动

革命老区共同富裕?

作者:林  12  赵路犇1  胡雅淇34

作者单位:1.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

                   革命老区研究中心;

                3.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

                4.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原文刊发:《中国农村经济》2023年第5

一、引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离不开革命老区产业振兴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如何提高革命老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缩小城乡之间以及革命老区与非革命老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现阶段推进革命老区共同富裕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革命老区在对接大市场时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信息沟通困难是其主要原因,数字乡村建设为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带来了新的机遇。从实施现状看,数字乡村建设的相关措施可以归纳为硬环境维度的数字基础条件和软环境维度的数字乡村治理。这些措施能够促进革命老区更好地结合自身独特的红色文化和绿色生态优势,为革命老区红色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以信息通信技术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乡村产业发展,提升了农民收入(朱秋博等,2019;胡雅淇和林海,2020;曾亿武等,2021)。然而,信息通信技术等数字乡村相关设施和服务的发展能否带来农村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的经济增长并促进共同富裕,学术界对此仍存在争议,主要原因在于数字技术的应用既能带来信息红利,也会造成数字鸿沟。相关研究指出,信息技术所带来的信息红利并非均匀分配给所有群体,而是使得富裕阶层更加富有,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以及高收入人群与低收入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从而在贫富之间形成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陈文和吴赢,2021;朱秋博等,2022)。作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重要组成部分的信息通信技术,其发展和应用的技术门槛造成了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加大,若能通过社会环境与公共政策来引导信息通信技术变革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对于消除群体内部的数字鸿沟具有重要作用(邱泽奇和乔天宇,2021)。数字乡村建设如果仅仅是简单地引入更多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将有可能扩大数字鸿沟,而数字乡村治理等其他维度的引入则可能会缩小数字鸿沟。本研究通过分析数字乡村建设(特别是数字乡村治理软环境建设)推动农村居民增收与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探讨其与农村地区自身优势结合对于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

二、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说

数字乡村建设主要从两个方面助力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的实现。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提高农户收入,通过“做大蛋糕”助力共同富裕。而增收部分的分配由市场竞争决定,因农户的禀赋条件存在差异,数字基础设施对不同农户收入的影响亦不同,从而带来数字鸿沟问题。另一方面,数字乡村治理可以通过加强乡村社会的治理水平和弱势群体应用数字技术的能力,弥合数字技术应用自身带来的数字鸿沟。

数字基础条件助推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的作用路径方面,通过数字乡村建设改进数字基础设施接入条件和数字技术使用条件,革命老区的农户不仅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取生产技术信息、提高技术水平,还可以更方便地购买生产资料、降低要素采购成本,从而影响农户的生产环节,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革命老区自身具备红色文化和绿色生态等特色优势,能够提高农户对数字乡村建设配套措施的采纳程度,推动新产品新业态的产生。具体来看,数字乡村建设,一是能够影响农户生产决策,通过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提高农产品产量等方式对农业生产起到积极作用;二是能够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增强农户的市场参与度,从而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和销量;三是能够通过农业产业价值链拓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催生新业态。

此外,受限于资源禀赋不同,农村居民在数字技能、数字素养以及使用方式上存在差别,因而难以保证获取到同质、等量的数字红利。数字乡村建设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同时,会给不同禀赋条件的农户带来不同的收入增长速度和幅度,从而拉大群体内部的收入差距,带来数字鸿沟问题。通过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1

H1:数字基础条件既能够增加革命老区的农村居民收入,又会拉大革命老区的城乡收入差距。

数字乡村治理助推共同富裕的作用路径方面,政府的有为管理有可能改善弱势群体在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获取数字红利能力较弱的处境,缓解数字乡村建设带来的数字鸿沟问题。具体来看,数字技术,一方面,能够通过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张成岗和王明玉,2022Pirannejad and Janssen2019),有效降低乡村治理成本,助力打通乡村治理场域中的内循环;另一方面,能够帮助个体在社会中建立更优质的知识网络,助力特殊群体在数字环境中掌握自身命运(Brinkerhoff and Wetterberg2016),能够为公民和政府提供密切合作的机会并可通过价值共建来增加公民对数字参与机制的信任和采纳(Chohan and Hu2020),还能够重塑互动公共空间的形态,突破传统乡村治理中的“话语霸权”和“政治冷漠”现象,实现自我增权(胡卫卫等,2019)。因此,数字赋能乡村治理能够增加数字技术在农民群体(尤其是相对贫困落后的群体)中的赋能效果,从而增加数字赋能的普及程度和应用深度,进而可能会有助于弥合革命老区数字技术单一维度带来的数字鸿沟。针对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2

H2:数字乡村治理既可以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又可缓解数字鸿沟问题,缩小革命老区的城乡收入差距。

三、模型设定、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一)模型设定

本文着重探索数字乡村建设能否有效提升革命老区农村居民收入,进而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因此,本文选用农村居民相对收入作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代理变量,选用城乡收入差距作为城乡共同富裕的代理变量,构建数字乡村建设影响革命老区农村居民相对收入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基准模型。此外,考虑到本文尤其关心数字乡村建设中数字基础条件与数字乡村治理两个维度对革命老区农村居民相对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本文在基准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数字基础条件、数字乡村治理分别与是否革命老区的交互项,构建基准模型的具体化形式。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本文的被解释变量包括农村居民相对收入与城乡收入差距。本文采用县域当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当期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值之比刻画农村居民相对收入;以县域当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县域当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度量城乡收入差距。

2.核心解释变量。(1)数字基础条件。本文以数字基础设施条件与数字基础应用条件构建数字基础条件综合指数,来表征数字基础条件。对于数字基础设施条件,本文选取县域农村固定宽带普及率与农村智能手机普及率来衡量。对于数字基础应用条件,本文选取数字农业相关企业数量来衡量。

2)数字乡村治理。本研究采用县级政府网站所发布的数字乡村建设信息数量来表征县域数字乡村治理。采用该指标作为数字乡村治理代理指标的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是在政务公开背景下,各县级数字乡村建设主管部门需要通过县级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与数字乡村建设直接关联的信息数量可以反映政府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关注程度,关注程度高的县更倾向于采取措施推动辖区内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另一方面,数字政务本身就是数字治理的重要内容,县级政府网站发布数字乡村建设信息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数字乡村治理的水平。因而,县级政府网站上各年度的数字乡村建设信息基本上能够反映本县当年的数字乡村治理情况。

3.控制变量。本文从地理环境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与交通发展状况三个层面选取控制变量。首先,在地理环境条件层面,本文设置县域环境发展变量,采用县域PM2.5均值的倒数来衡量。在社会经济条件层面,本文选取金融发展水平、人力资本、经济发展水平、非农就业比重加以控制。在交通发展状况层面,本文设置交通设施发展变量控制县域间的交通状况差异,以县域公路总长度与县域面积之比衡量。

(三)数据来源和变量测度

根据变量特征不同,本文研究所采用的数据主要通过查阅公开数据以及对特定网站编写爬虫程序两种方式获取。一者,有关县域层面经济社会统计特征的数据主要来自20132021年历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各县级政府网站公布的20122021年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在线统计数据库和20132022年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地理环境条件层面的数据来源于达尔豪斯大学大气成分分析组所公布的PM2.5数据。再者,对于数字基础应用条件与数字乡村治理两项指标,本文借用Python语言,通过搜集、加工、处理得到所需数据。(1)数字基础应用条件数据获取。借助网络爬虫技术在天眼查网站获得2012-2021年各县与查询关键词相关的企业总数表征数字基础应用条件。(2)数字乡村治理数据获取。本文整理获得2997个县级政府网站网址,利用Python爬虫程序自动循环打开每个网站并在首页搜索框中输入“数字治理”“乡村治理”“智慧农业管理系统”等核心关键词,爬取相关结果。将同一县域所有关键词搜索结果数量按年份汇总,获得该县域各年度官方报道数量。综上,本文整理形成了201220212997个县与农村居民收入、数字乡村建设相关的面板数据。实际采用的是2212个县的数据,其中1196个为革命老区县。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数字基础条件与数字乡村治理对革命老区农村居民相对收入的影响

对农村居民相对收入的回归结果表明,数字基础条件的提高显著带动了农村居民相对收入的提高。且相较于非革命老区,数字基础条件提高对革命老区农村居民相对收入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继续引入数字乡村治理后能够发现,数字乡村治理对农村居民相对收入显著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革命老区,其对于非革命老区农村居民相对收入的影响并不明显。

(二)数字基础条件与数字乡村治理对革命老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回归结果表明,数字基础条件的优化明显拉大了县域城乡收入差距,即扩大了县域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上述“扩大”作用在革命老区得到一定减缓,当然,数字基础条件引致城乡间数字鸿沟扩大的作用依然存在,即数字基础条件整体上仍会扩大革命老区的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纳入数字乡村治理后能够发现,数字乡村治理水平的提高在对于缩小革命老区城乡收入差距、弥合数字鸿沟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种弥合效应在非革命老区的表现并不明显。

(三)内生性处理与稳健性检验

农民收入既受到农民自身接受数字服务、参与数字生活程度的影响,又能够影响区域数字服务和数字生活水平,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相互作用关系。同时,政府治理导向与城乡收入差距中,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地区有可能得到政府更多的关注,接受到更多的数字治理信息。本文对核心解释变量选取相应工具变量采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处理内生性问题。此外,采用子样本回归、重新计算核心解释变量两种方法,证实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四)拓展分析

在考虑数字基础条件对数字乡村治理产生影响的前提下,有必要充分探究数字乡村治理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非线性关系,以寻求数字乡村治理弥合城乡收入差距的最优实现区间及其作用。本文采用门槛模型验证上述非线性关系。研究发现,基于数字基础条件发展程度的不同,革命老区数字乡村治理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系数在三个区制内呈现不同的作用方向。即数字乡村治理效能的充分发挥需要一定的数字基础条件予以支持。

五、研究结论

本研究发现:第一,数字基础条件建设有效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且在革命老区的增收效果更加显著;第二,数字基础条件建设在有效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同时,也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但相比非革命老区,革命老区城乡收入差距受到数字基础条件的影响较小;第三,数字乡村治理可以有效弥合数字基础条件建设带来的数字鸿沟,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这种弥合作用在革命老区体现得更加明显。

基于上述发现有三点政策启示:第一,继续加强数字基础条件建设,注意发挥革命老区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提高的独特优势,注重革命老区与非革命老区之间以及革命老区城乡之间数字基础条件建设的均衡性,着重考察数字基础设施的均等化使用效果,同时加强数字基础条件应使用的培训工作;第二,引导数字技术融合产业发展方向,增强数字农业相关企业城乡平衡发展意识,加强革命老区数字技术与农村自身优势相结合。政府可通过提供产业规划引导、便利化的发展条件等,打通数字农业相关企业促进革命老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渠道,消弭革命老区城乡收入差距。;第三,加强数字乡村治理,发挥革命老区自身优势,通过数字乡村治理带动农村地区、低收入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数字乡村治理能够有效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数字乡村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转自:“三农学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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