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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铭:师范高校办法学 如何在教研特色上突围?

2023/7/10 9:55:45  阅读:46 发布者:

法学教研特色的生发

作者:张志铭,华东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法学院院长。

来源:本文系作者在“‘师大法学联盟’暨首届师大法学院长论坛:师范类大学法科教研的特色〞上的发言。

现在全国上下、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在讲特色,讲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走自己的路。有没有特色,不仅是能不能发展的问题,甚至也是能不能生存的问题。中国式现代化的命题的提出,在全方位的意义上提示我们,要在特色化生存和发展方面进行思考。法学教育也不例外,现如今思考和探讨法学教研的特色,意义特别重大。

大家都在谈特色,那究竟什么是特色呢?一个法学院的教研,只有在什么意义上才堪称有特色呢?分析看来,特色的构成,需要具备三种元素,即区别、优长和质地。要成就真正的教研特色,三者缺一不可。单纯的与众不同,没有什么意义,甚至可能被认为是故作姿态、故意搞怪。与众不同,但在与同行比较的意义上没有比较优势,不能凸显自己的优长,也算不上特色。比如一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就纷纷设立法学和英语双学位,这样做在法学院校之间的对比上有比较优势吗,如果没有,那还算不上是什么特色。更重要的是特色要有质地,要在学科内部小交叉、学科之间有跨越的意义上形成,更需要考虑的是,这种交叉和跨越,要面向国家、区域和地方法治化治理的需要,要在兼顾法学教研的传统和发展的意义上形成。

法学教研特色的生发是有条件的,要受制于各种约束。诸如对国家关于法学教研和人才培养的政策理解,对法学教育发展状况的总体认识和思考,对法律职业人才养成规律的认识,对法学院所在学校的资源禀赋、学科优长的认识,对法学院所在区域的特点的认识,以及法学院自身的资源禀赋。这些约束可谓涉及广泛,但都与一个法学院教研特色的生发有密切的联系。比如你在地方办法学院,你不了解中国法学布局的特点是北京一地独大、法律与政治密不可分,不了解是身处中央还是人在地方,就会高下失据,举措失当,高不成低不就。对法律职业人才的养成缺乏认识,你就不知道要将一名应试教育出来的高中生培养成一位法律职业从业者,应该做什么样的教研安排。你不了解你所在学校的资源禀赋,你就不知道如何跨学科是真正有意义的,是有条件支撑的。至于在教研特色的生发上无视自己的区位约束,无视自己的条件约束,那特色就是梦想,就是想的美,说起来好听,实际上华而不实,根本无法落地,无法取得什么预期的好结果。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自2016年成立以来。在着重于师资队伍建设、形成比较均衡的学科布局的基础上,也在特色办学方面,有了自己的一些做法。我们在2016年就在全国法科院校首先设立了教育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首先推出了法学一心理学双学士人才培养项目,两者都充分借力了学校的学科长项。我们与上海市人大合作成立了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进行区域法治化化治理的智库建设,推进区域法治与区际法学的发展。我们最早开展了营商环境研究,在2017年初成立了国内法学院校首家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开展了世界银行和西门子资助的大厦合规项目,促成并引领了国内法科院校的企业合规教研。

法学教研特色的生发,除了在开新篇谋新局的意义上努力之外,也体现在日常的法学教研和人才培养工作上。这种意义上的革固鼎新的努力,甚至是更为重要的。比如在大学法科生培养的学科知识的构造上,努力落实宽口径、快切入的设计理念。在法学教研人才的培养上,立足于上海地方,注重以法律的解释适用为基本背景,面向法务,面向司法实践而非我们所熟悉的国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背景,同时,也特别强调学术精英的养成。在课程设置上,我们按照最低限度的必修课、最高程度的选修课的设计理念,制作完整的课程清单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以上这些教研特色显然体现了学科融合和交叉的要求,充分考虑到学校和学院的资源禀赋,以及地方和区域法治化治理的特征。还体现了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在素质教育和职业要求之间的双向互动的规律。

中国到目前为止的师范类大专院校有221家,具有规模化法科办学的院校也有几十家。中央强调师范类院校在办学上的师范特色,是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的。师范类院校在近现代的生成与先辈先贤开启明智、教育民众的建国策略,密不可分。尤其使得遍布全国各地的师范类院校具有显著的广域性特征。加强联络和沟通交流,就能在更好地回应国家、区域和地方的法治化治理需要上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师范类法科院校的教研特色,是一个特别需要认真对待和思考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能有所作为,也应该有所作为。

转自:“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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