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十四年的统治,让全社会都深刻体会到不受制约的专制权力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危害,其对民众压榨之深重,奴役之残酷,前所未有。因此,反秦武装起义同时也是反对帝制、力图恢复西周封建制的社会运动。项羽一统天下后没有称帝,实行封建制,自己仅称“西楚霸王”,以示高于众诸侯,但仍属于“王”。这是一次彻底否定帝制的尝试,结果很快失败了。诸侯们认为是因为项羽分封不公平所致,其实其根本原因要深刻得多,只是被不公平的表面现象掩盖了。很多人找到表面的原因就不愿意进一步深究,所以,问题始终没能解决,甚至周而复始地反复发作。
刘邦建立汉朝当初,也立即进行分封,封功臣韩信、英布、彭越、张耳(张敖)、韩王信、臧荼、卢绾等人为王,南方部族助汉灭楚者,如吴芮、亡诸亦奉为长沙王和闽粤王,此皆为异姓王。功臣封王者中臧荼于刘邦称帝当年以谋反罪被诛,改立卢绾为燕王;加上闽粤王常被视为另类,故汉人称“诸侯非刘氏而王者七人”。刘姓宗亲封王者九人。封国辖地大者五六郡,数十座城池。汉朝中央则直辖十五郡,远远大于项羽直领之九郡。此为汉初分封的情况。
刘邦因为把陈胜、吴广、项羽等各股势力全都荡平了,所以分封时无须顾虑太多山头的平衡,只要将主要功臣分配好即可,应该说比项羽容易得多。实际情况如何呢?
从汉朝建立的汉高祖五年(前202)开始,朝廷同诸侯王的斗争接连不断。当年有臧荼谋反。翌年(前201),诱捕韩信,贬黜为淮阴侯;韩王信投降匈奴作乱。汉九年(前198)逮捕赵王,废为宣平侯。汉十年(前197),陈豨反。汉十一年(前196),诛灭韩信三族;彭越反,夷灭三族;英布反。汉十二年(前195),先后追斩陈豨、英布。卢绾反,逃亡于匈奴。是年,刘邦去世。从这个时间排列来看,刘邦建立汉朝之后直到去世,亦即他生命的最后八年一直在同分封的诸侯作战,最后与他们同归于尽。显然,刘邦也摆不平这些诸侯,那么就不应该仅仅停留于苛责项羽分封不公平的表象,应该有更加深层的问题。
如果把汉朝分封的同姓王国也纳入考察,从刘氏取代异姓诸侯王到吴楚七国之乱,再到削藩的“推恩令”,刘姓诸侯同样与中央激烈冲突,最后被朝廷彻底削弱,所余大国不过十余城,在朝廷的严密监视下,势卑力微,仅能自养祭祀,再也不足为患。中央与诸侯国的矛盾显然也超越了同姓与异姓的血缘层次,属于结构性的矛盾。据此可知,在帝制国家体制内分封,其矛盾之尖锐,甚至可谓水火不容。
为什么在周朝行之有效且带来长久稳定的封建制在秦汉时代变为不可实行呢?
汉中古道图 李晶绘
还是先客观考察事件过程再做思考吧。
在中央与诸侯王的矛盾中,韩信的遭遇颇具代表性。韩信取得垓下之战胜利后,刘邦突然免去韩信齐王之封,旋改封为楚王。当时的齐国拥有平原、千乘、东莱和齐四个郡,为东方大国,刘邦颇为担心。实际上,韩信以少胜多拿下赵国时,刘邦也曾突然降临韩信军营夺取兵权,显露出对于韩信势力坐大的担忧。后来命令诸侯合击项羽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响应,更让刘邦感到指挥不动而忧心忡忡。所以,消灭项羽之后刘邦首先做的事情就是再次剥夺韩信的权力,以防出现新的项羽。这些动作都具有合理性。
其合理性在于秦灭六国是中国第一次征服全国的战争,相隔十四年之后的推翻秦朝与楚汉战争,都是全国规模的战争,势力强大的一方具备征服全国的军事能力和野心。这表明时代变了,后来的这些战争已不同于商汤、周武革命这类方国推翻中央王朝的战争。殷和周夺取政权之后通过与众多方国的斗争与妥协成为新的方国领袖,没有经历全国规模的战争,王朝的统治无法贯彻到各地,各国在政治上附属于中央王朝,在领地内实行独立的地方自治,各国政治上相互制约,加上宗法关系的伦理纽带,形成共同维护天下共主的共识,但没有一国具备征服全中国的能力和实力。
统一中国如此广大国土的能力,取决于三点:人口、材料和工具。
周朝封建制带来长期的和平安定,各国的人口迅速增长,特别到战国中后期已经出现数十万人规模的战争,这是上个时代难以想象的事情,所以,人口问题不存在了。
材料主要体现为铁器的普及。无论是兵器还是农具,铁器带来的飞跃变化已经不是铜器时代所能比拟,以前无法开垦的地区被开辟出来,明显表现在中国南方丘陵水网地带的开发日益加速,农业生产显著提升,构成足以支撑全国规模战争的生产力;武器方面进步到制造出了可以承受巨大冲击力的长枪马刀,改变了以往小规模对阵的战争形态,军队的组织及战法也都发生了质的改变。实际上,人类历史上的每一次级差式的飞跃都有材料革命的根本性因素在起作用。
铁犁铧、铁犁壁,西汉,1967年陕西咸阳窑店出土
工具方面最显著的变化是骑兵的大量引入,例如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可以视为典型的例证。这表明战斗形态由战车步战转变成以骑射为主要突击力量。骑兵可以进行快速冲锋、深入迂回、远程奔袭与穿插包围,使得作战的规模和空间成倍增大,百里之遥近如咫尺,而同骑战相适应的锻打铁制兵器能够大规模生产,也使得组建大规模的骑兵部队成为现实。
这三方面的变化组合在一起,造成战国后期战争形态的质变,构成了武力统一中国的现实可能性,以及统一后有效行使统治权的有力保障。
秦朝以后,形势的演变显现得更加清楚,短短十几年间接二连三发生统一全国的战争,表明统一中国已经不是可能不可能的问题了,而变成了必须达到的目标。具备此种能力,且以之为强烈的政治意志,以前割地自保、共尊天子的封建制便难以实行了。所以,刘邦对于韩信和各异姓王的戒心具有合理性。
前述娄敬劝谏刘邦定都长安,指出刘邦夺天下与周不同,靠的是武力征服而不是积德于世,亦即诸侯国共尊王朝天子的政治道义和伦理道德都不存在了。统治者既然无恩于诸侯、无德于社会,那么对其尊崇与忠诚的情感基础也就消失了,剩下的实质上只有政治服从而已,那么对于推翻中央王朝的政治道义、伦理道德乃至诸侯国联盟等制约就都不存在了,只剩下权力的法则了。能力与道义制约这两大维系西周封建制的支柱都倒了,恢复西周封建制只能是号召起义和争取民众的画饼。一旦成功了,统治者就变得现实,他们会亲自粉碎自己许下的承诺,回归现实利益关系的法则。刘邦平定异姓诸侯王与汉朝后来不断削藩,表现的正是王朝从造反到建政的成熟。
秦末大起义示意图, 据《地图上的中国史》
王朝道德权威的缺失,诸侯国具有征战全国的战争能力,以及不存在制约反叛的国家联盟机制,三者皆备,所以在帝制前提下实行西周封建制是完全不可行的。中央王朝和地方诸侯处于强弱消长的博弈关系中,汉武帝时代的谋臣主父偃对此看得很清楚,故主张削弱诸侯的地盘和实力,实行著名的“推恩令”。其实从汉朝建立当初,刘邦就不断寻找各种借口打击异姓诸侯,在生前将他们全部铲除。根据《史记》相关记载,这七位异姓诸侯王的叛乱,可以说都是刘邦强加的罪名。韩信是因为有人上书告发他企图谋反而被捉拿,后来被吕后以勾结陈豨谋反的罪名夷灭三族;彭越是称病不参加刘邦平定陈豨的作战而受苛责,无缘辩白,又被部下告发,由刘邦的特使逮捕,后遭诬告而族诛;英布是拿到刘邦将彭越煮成的肉糜,十分恐惧,再遭属下诬告而造反,兵败身死;韩王信抵御匈奴时,被怀疑通敌而投降匈奴。卢绾谋反的事例最能看出真相。他与刘邦同乡里,父辈为至交,同日而生,一起读书玩耍,相伴成长,同甘共苦,亲密无间。卢绾为刘邦起义元从,可以出入卧内,屡立军功。汉朝建立后,卢绾参与平定燕王臧荼之役,被封为燕王,可以说是刘邦亲密无间的心腹。后来担心刘邦铲除异姓王而自己地位不保,遂宽纵陈豨、借重匈奴。陈豨被镇压后,其部将交代卢绾与陈豨的往来,卢绾被认定谋反。卢绾带家人与部下逃往长城边外,打算等刘邦大病痊愈后回来辩明自己不曾谋反,不料刘邦很快去世,他只好投降匈奴,抑郁而卒。
以上异姓王谋反事件,都是由朝廷发动的,显示刘邦欲在有生之年借中央强大之势铲除异姓诸侯的政治意图。这是他看到诸侯王势力坐大后推翻汉王朝的现实可能性而做出的政治决断,反映出来的是帝制与封建制的结构性矛盾,不应仅从诛杀功臣的情感角度做评价。
从诸侯国的角度如何看待与中央朝廷的关系呢?
最早认识到诸侯国居于劣势只能相互依存的政治人物是齐国谋士蒯通,在韩信拿下齐国后,他力劝韩信拥兵自立,以成三足鼎立之势。他分析认为,帝制下君主对于部属具有生杀废立的能力,臣下想获得安全必须依靠相交之结义和君臣之忠信,亦即封建时代的社会道义这类具有相当私人性质的道德感情。道义这种无形的力量在于能够唤起众人的共鸣而群起捍卫之,遂演变成有效的制约。在众人具有独立的私有经济的基础上,规则与道义才会得到高度重视。在专制帝国内人民的生存高度依赖国家,封建社会的道义基础已经被严重瓦解,不讲道义和规则的强权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必定肆意横行。这时候韩信信任刘邦会善待他的私谊和忠诚只是一厢情愿,极其虚弱无力,完全抵不过“功高震主”的威胁。韩信席卷半个中国,展现出“功无二于天下,而略不世出者”的超凡能力。这种能力本身已经对垄断性的君主权力构成巨大的潜在威胁,不是任何私谊或者忠诚能够消解的。人的情感会随着社会存在条件发生变化,君王会变,臣下也会变,现实中闻名当世的张耳、陈余的“刎颈之交”不是变成生死相搏了吗?忠诚无二的文种不也被越王勾践残杀了吗?所以,不要企图用情感去平衡权力。私谊和道义用以保证规则得到遵守,充满着变数,而主宰权力运作的利益则践踏规则追求无限扩张,它们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洞彻了这一点的蒯通认为,帝制下诸侯最安全可靠的保证是相互间的势力平衡,趁项羽、刘邦和韩信彼此实力相当之时,三分天下,哪一方都不敢轻举妄动,大家都能获得安全。蒯通对付超强帝制的办法就是诸侯国相互借重,平衡朝廷的力量。这个思路影响久远。
广武涧上的霸王城 艾绍强摄
汉初诸侯国都面临巨大的险境,朝廷要找茬铲除异姓王,他们该怎么办?这不是通过反复向刘邦表示忠诚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刘邦削藩有权力的理性,诸侯王应对之策只有势力平衡。但汉初异姓诸侯王不具备这种能力,一是因为刘邦铲除异姓王的动作来得迅速果断;出乎他们的意料;二是因为他们之间没有结成联盟的紧密关系。最重要的三大将领中,彭越是刘邦起义之初的战友,英布是从项羽阵营策反而来者,韩信一直在河北作战,他们三人天各一方,独立作战,不曾有过从属关系,没有多少接触,难以结成平衡朝廷的呼应关系,最多只是惺惺相惜、兔死狐悲。原楚国令尹道出英布反叛的原因:“往年杀彭越,前年杀韩信,此三人者,同功一体之人也。自疑祸及身,故反耳。”随着消灭异姓王的进程,诸侯中有人悟出了借力制衡的道理。卢绾是刘邦的心腹,追随其左右,看懂了权力的运作。汉初平定燕王臧荼后,他被封为燕王。陈豨叛乱,卢绾竭尽全力参战镇压。陈豨派遣使者向匈奴求援,卢绾也派遣张胜争取匈奴。张胜在匈奴处遇到原燕王臧荼的儿子臧衍,臧衍劝说张胜道:“燕国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诸侯叛乱,战火不熄。你们如此急迫地要消灭陈豨,陈豨败后便轮到你们被收拾了。所以,不如放过陈豨,联合匈奴,燕国可以长久称王。”张胜颇以为然,私下劝匈奴帮助陈豨攻击燕国。卢绾怀疑张胜勾结匈奴,上请朝廷族诛张胜。张胜回来后对卢绾讲明个中利害关系,卢绾醒悟过来,再上书为张胜开脱,派遣范齐到陈豨处暗通款曲,企图借重匈奴与陈豨来保持自己的诸侯地位。卢绾并非要投降匈奴,或者支持陈豨叛乱,他根本上是忠诚于刘邦的。可是被封为燕王之后,他有了自己的利益,刘邦诛灭异姓王的举动让大家看到诸侯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自己又无力同朝廷抗争,便有了借重敌人平衡朝廷以自保的策略,这与前述蒯通的思路相同。由此可知,帝制的集权与封建的分权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而不是个人谋反这么简单。
汉中古栈道 艾绍强摄
刘邦似乎没有看透帝制与封建制的结构性矛盾,简单以为是非骨肉宗亲所致,故以刘氏宗亲取代异姓王,便可无虞。他生前完成了从异姓王到刘氏王天下的置换。然而朝廷与诸侯的矛盾变得更加棘手。因为是宗亲,故诸侯王之间感情亲近,联系频繁,同病相怜,面对来自朝廷的压迫很容易结成一团,景帝时代的“吴楚七国之乱”即是明证。所以,景帝以后,朝廷更加果断有力地削藩,到武帝时实行了“推恩令”,诸侯王或废或罚,惶惶不可终日,基本上成为荣爵恩养的寄生集团,在国家政治运作中变得无足轻重。
诸侯同朝廷的权力冲突固然是一大问题,但是封建制也有优点。刘邦坚持实行分封有借鉴历史和现实考虑两大因素。秦朝实行彻底的帝制,朝廷的一元化统治直达郡县,在灭亡过程中暴露出缺乏地方拱卫中央的力量的问题。这是刘邦从秦朝灭亡中汲取的历史教训。在现实考虑方面,刘邦晚年感觉到吕后政治势力的强大,思考着中央集权帝制在朝廷出了问题时如何补救,如果有可靠的地方诸侯存在,就既能拱卫朝廷,也能对中枢变乱形成有力的制约。这些思考都非常现实,非常重要。刘邦逝世之后,吕后专权,差一点倾覆了刘氏政权,最后依靠诸侯王响应朝廷中拥刘派大臣,在吕后死后镇压诸吕而安定了汉朝,可以算作拱卫朝廷的成功例证。此事件也强化了文帝、景帝时代对于分封刘氏的肯定。中国古代的王朝一直都在讨论分封问题。东汉灭亡后,西晋汲取教训而恢复封建制,诸侯国拥有军队,结果酿成“八王之乱”;唐朝也多次讨论过分封问题;明朝实行分封,发生“靖难之役”,等等。所以,是否实行分封绝不能简单定性为统一与分裂的斗争,统治者都绞尽脑汁维护王朝统治,何以把分封定性为开历史倒车的分裂行为呢?随便扣帽子,理性的思考就被粗暴地扼杀了。
这里不妨来看看陈豨叛乱是如何形成的。陈豨的经历不详,汉初平臧荼和韩王信,他追随刘邦立下功劳,被封为列侯,以赵相国身份督统赵、代两国边防部队。出人头地的陈豨回乡省亲的时候,有许多宾客随从,车乘千余,旅舍皆满。陈豨待客谦和,恭敬有礼。赵相国周昌把这情况向刘邦汇报,并说陈豨在外带兵多年,恐怕有异图。于是刘邦开始追查陈豨宾客非法敛财等案子,大多牵连到陈豨,让陈豨很害怕,便和韩王信旧部暗中联络,伺机而动。不久刘邦的父亲去世,召陈豨入朝参加丧事,陈豨不敢前来,遂起兵造反。
从事件的经过来看,陈豨原来是刘邦信任的将军,引起怀疑是因为喜爱搞排场,出入前呼后拥,招摇过市,至于统兵多年会有异志则属于过度联想。从平定韩王信算起,陈豨统兵也就三年左右,真实原因还是皇帝对于统兵在外的将领颇有猜忌,燕王卢绾不也是如此吗?从忠臣到叛将往往在皇帝一念之间,一旦心里起疑便传召入京,因为有诈捕韩信的前车之鉴,受怀疑之人莫敢应召,只好铤而走险,称兵作乱。
从战国末到汉初仅二十年左右,这一代人其实都经历过战国时代,目睹过封建诸侯的存在状态。封建制下,诸侯与周朝之间的权力和义务有规定,诸侯王在自己的国度享受相当充分的自主权限。所以在汉初诸侯王心目中,自以为可以过上这样的日子,享有较大的自主性。就陈豨宾客填巷这一条而言,在战国时代恐怕不足为奇,更构不成谋反,结果却招来杀身之祸,根本原因是刘邦没有按照封建诸侯对待他们,只是给了他们空头名义,实际上完全当作郡县官吏看待。郡县官吏属于朝廷官员,当然不可以要求自主独立性,而养客拥众更是违犯规矩。区分清楚封建诸侯与郡县官吏的权限差异,则汉初异姓王谋反的事件便可豁然明朗。一言以蔽之,汉初有分封之名,却无分封之实。异姓王的某些举动,在封建制下是正当的,但若以郡县官吏的纪律绳之,则可视为叛逆。
汉函谷关仓库建筑遗址
整部中国古代历史证明,在帝制条件下,分封诸侯让他们拥有武装力量来拱卫中央朝廷,但除了个别成功的事例外,基本都失败了。历史一再证明,企图杂糅帝制与封建制,此路不通。其根本问题首先出在朝廷靠武力定天下,政权合法性建立在实力基础上,造成有实力者敢于觊觎大位的现实;其次是获取权力的规则没有深入人心而得到切实遵守;第三是朝廷与诸侯之间的权力和义务的界限不清,遂演变为此消彼长的博弈。就西周的经验来看,对各方权力进行制度、法律的规定和制约,并且形成深入人心的合法性观念等文化力量,才有可能实现朝廷集权下的地方分层权力结构,令国家长治久安。
封建制通过分层权力结构、地方自主管理来贯彻国家权力,中央朝廷通过诸侯国之间相互的权力制约与平衡而稳固;帝制则建构一元化的权力金字塔来整齐划一地贯彻国家统治。由此可以看清封建制同帝制属于完全不同的两条道路和两种政治逻辑。帝制下的封建制一方面要诸侯完全听命于朝廷,取消了分层权力结构,另一方面要诸侯拥有实力在朝廷危难时挺身挽救,即希望在特定时刻复活分层权力结构,这种割裂事物整体过程、支离破碎毫无逻辑的思维方法,完全是实用主义者的想入非非。然而,“既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的思维方式,在历代统治者中反复出现,暴露出缺乏整体性历史认识和系统性理论思辨的巨大缺陷。
那么,帝制条件下的分封意义何在?如果分封不仅仅是养育寄生性特权阶层,那么其积极意义在于因地制宜地管理各个地方。中国疆域辽阔,各地自然形态、风俗民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用一种模式进行治理完全行不通,只能放手让各地区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水平进行管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发展出各自的特色,形成多样化的局面,这就需要给地方较大的自主权。帝制下的封建制同西周封建制最重要的差异在于分封诸侯应在政治上完全服从于朝廷,不具有政治独立性,也不拥有军队,而朝廷则应该给予他们较大的社会管理的自治权力,把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用法律和制度进行严格的规范,并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如此则可以避免无端的政治猜忌,防止陈豨悲剧的重演。从中外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来看,加强国家的政治统一和发挥地方自治的优势,找到合理的平衡,不断优化,为普遍遵循的路径。在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内,可以最大限度吸收封建制的长处,却不可能恢复封建制。
据此可知,秦末大起义对于帝制的彻底否定和恢复封建制的努力,与社会发展的进程存在重要的冲突,故先后失败了,汉朝不得不对封建制进行重大调整,乃至其名存实亡。封建制的某些优点一直吸引着历代统治者,所以被反复提起甚至实行。他们认识到完善的地方自治对于集权体制的中央朝廷颇有裨益,可以防止中枢权力“脱轨”而肆意扩张泛滥;地方还可以通过合理的制约而具有一定程度的纠错功能,有助于最高权力不被篡夺,以及万一被篡夺后进行匡正。但是由于皇帝不想本人的权力受到制约,因此朝廷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很难达成,遑论法律与制度的规定。权力自身的逻辑是无限扩张,再好的处方良药也只能在清醒时试试,甚至只停留于空谈,最终往往被废弃。在中国古代始终没有真正探索出帝制下朝廷与地方权力合理分割与平衡的佳径,建构起法律与制度的框架,个中原因值得认真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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