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信息:
Chen, C., Kuo, Y., & Zhao, W. (2023). Family size, labor supply, and job prestige: Evidence from three decennial censuses in China. China Economic Review, 80, 10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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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面临工作-家庭选择时,母亲更可能选择辞去工作或转而选择低薪工作,从而为照料孩子提供更灵活的时间安排。现有研究多为对母亲劳动参与影响的分析,未考察家庭对其职业转变的影响,且关于父亲劳动力市场表现的研究较少。基于此,除劳动供给外,本文还延伸讨论了家庭规模与职业声望间的关系,全面分析家庭规模变化对劳动力市场输出的影响。在更发达、更具活力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更易更换工作,这使得不同时期家庭规模对父母双方劳动力市场表现的影响存在差异。基于此,本研究使用1990年、2000年及2010年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研究家庭规模对父母双方劳动力市场表现(劳动供给、职业声望)的影响。
本研究具有以下边际贡献:(1)研究各发展阶段母亲对家庭规模变化做出的不同反应;(2)首次调查家庭规模与父母双方职业声望间的关系;(3)通过对城市家庭和农村家庭、核心家庭(一对已婚夫妇及其孩子)和多代同堂家庭(一对已婚夫妇、孩子以及丈夫或妻子的父母)的分析,考察家庭规模对不同家庭父母双方劳动力市场表现的异质性影响。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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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本文研究使用中国国家统计局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各年数据分别覆盖了1%、0.095%和0.3%的中国人口。数据主要包括受访者与户主的关系、年龄、性别、民族、6岁以上受教育水平、就业状况、职业、15岁以上妇女的婚姻状况及妇女的生育子女数、存活子女总数等相关信息。其次,根据Ganzeboom和Treiman(1996)整合的标准职业声望量表(SIOPS),结合人口普查中受访者对其职业的描述,为在职父母分配职业声望量表。
本文研究对象为具有城镇户口的核心家庭。样本选取步骤如下:(1)保留具有家庭结构(如受访者与户主的关系、婚姻状况)、户口有效信息的城市家庭,剔除再婚家庭和成年人同居家庭;(2)保留所有儿童年龄为1-17岁之间的家庭,剔除家中子女数量大于该家庭存活子女数量的家庭;(3)保留最多有四个孩子的非少数民族家庭。其中,母亲年龄在21-40岁之间,父亲年龄在21-45岁之间,第一次生育年龄为18岁及以上的家庭;(4)排除父母从事农业、林业或渔业的家庭。最终获得1990年、2000年、2010年拥有城镇户口的核心家庭样本分别为169484、19522和37957个。
2.描述性统计
表1 Panel A和Panel B展示了城镇核心家庭父母双方的相关信息。1990年,90%的母亲和99%的父亲都有工作,是三年中最高的。而2000年、2010年,仅大约90%的父亲和70%的母亲有工作。三年中,父亲的职业声望均高于母亲,但二者间的职业声望差异会随时间推移而减小。随时间推移,完成高中学历的父母占比也在不断增加。除此之外,表1 Panel C显示,城镇核心家庭的平均子女数约为1.1~1.2个。
职业声望方面(附录表A2和A3),2000年、2010年十大最受母亲欢迎职业的平均声望远高于1990年。父亲的平均声望分数在1990年最高,达到41.9分,但在2000年和2010年分别降至39.5分和40.3分,均低于母亲。职业数量方面(附录A2和A3),从1990年到2010年父母双方从事的职业数量均有所增加。1990年、2000年和2010年,母亲职业数量分别为275、338和352个,父亲职业数量分别为281、349和36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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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策略
首先,研究家庭规模对父母双方劳动力市场结果的影响,使用OLS方法估计下式(1):
式(1)中,表示县家庭父母双方的劳动力市场表现, 包括劳动供给、在职父母的职业声望;为家庭规模, 表示县家庭的孩子数量;为控制变量组, 包括父母的受教育程度 (母亲或父亲是否完成高中学历)、母亲年龄及年龄的平方、父亲的年龄及年 龄的平方、母亲初次生育年龄、家庭中是否有孩子年龄小于 7 岁;为县域固定效应, 包 括社会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教育资源、儿童保育及老年人护理设施;为误差项。
其次,为解决家庭规模的内生性问题,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2SLS)方法,将第一胎是否双胞胎作为家庭规模的工具变量,构建一阶段回归模型如下式(2):
式(2)中,
为家庭规模的工具变量,若家庭中第一胎为双胞胎则赋值为1,否则为0。其他变量定义同式(1)。
实证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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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规模与劳动力市场输出
表2展示了使用OLS和2SLS方法估计家庭规模对城镇户口核心家庭中父母双方劳动市场输出的影响效应。OLS估计结果显示(表2 Panel A和Panel B),除2000年样本不显著外,子女数量对母亲的劳动力供给和在职母亲的职业声望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对于父亲而言,家庭规模在1990年、2010年对父亲劳动参与及职业声望有显著负向影响,但在2000年该影响效应显著为正。2SLS方法估计结果显示(表2 Panel C和Panel D),家庭规模仅影响母亲的劳动力市场表现,而对父亲的劳动力市场表现没有影响。1990年,家庭规模的增加抑制了母亲的劳动供给。2000年,家庭规模的增加使得在职母亲进入职业声望更低的职业。2010年,家庭规模对母亲劳动供给、职业声望的负面影响均消失。
2.子样本分析-第一胎孩子年龄
由于7岁以下儿童需要更多的照料,因此,可能对其父母的劳动力市场表现影响更大。基于此,根据家庭中第一胎孩子是否小于7岁(即学龄前儿童)为标准划分子样本。回归结果显示(见表3),1990年,母亲的劳动力供给与孩子数量呈负相关,其中,第一胎孩子年龄小于7岁的家庭,受到该负面影响更明显。2000年,在第一胎孩子年龄小于7岁的家庭中,在职母亲的职业声望与家庭规模呈负相关关系。2010年,在第一胎孩子未满7岁的家庭中,母亲的劳动力供给、在职母亲的职业声望受家庭规模影响不大,而在第一胎孩子年龄为7岁及以上的家庭中,没有观察到“母职惩罚”。不同情景下,家庭规模对父亲的劳动力市场输出均无显著影响。
3.子样本分析-父母相对受教育水平
根据父母双方相对受教育程度,将样本划分为:(1)母亲的受教育水平高于或等于父亲的受教育水平;(2)母亲的受教育水平低于父亲的受教育水平,分别对两个子样本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4。结果显示,从1990年到2010年,母亲劳动力市场输出受家庭规模的影响逐渐减弱并消失。相比之下,当父亲受教育程度不高于母亲时,在职父亲的职业声望随子女数量的增加而下降。总体而言,子女数量的增加对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父方或母方的劳动力市场输出有更大的负面影响。
4.多代同堂家庭的“延嗣惩罚”
为探究与祖父母同住是否会影响“延嗣惩罚”,以多代同堂家庭为研究样本,增加额外控制变量,即户主是否为祖父母,按照式(1)进行回归,以检验多代同堂家庭中家庭规模对父母双方劳动力市场输出的影响。表5回归结果显示,在多代同堂家庭中并不存在“延嗣惩罚”,且多代同堂家庭中父母双方的劳动供给反而随家庭规模的增加而上升。
由于同住的年迈祖父母可能会需要额外的老年照料,从而给家庭带来新的压力,因此,本文将多代同堂家庭样本进一步分为:(1)至少有一个同住祖父母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家庭;(2)所有同住祖父母年龄均小于65岁的家庭。回归结果见表6 Panel A 和B部分,研究结果表明,1990年、2000年,当所有同住祖父母的年龄均小于65岁时,父亲的劳动力供给随家庭规模的增加而增加,而母亲的劳动力市场输出不受家庭规模的影响,即与年轻的祖父母同住可以帮助减轻“母职惩罚”,并允许父亲提供更高的劳动力供给。而当家庭中至少有一位年迈祖父母同住时,同住年轻祖父母对父母劳动力市场输出产生的积极影响会被需要照料的同住年迈祖父母所抵消。
5.农村家庭的“延嗣惩罚”
进一步检验农业户口家庭中,子女数量增加对父母从事非农工作可能性及从事非农工作声望的影响。同样以核心家庭为例,采用2SLS方法估计式(1)。表7 Panel A回归结果显示,1990年,随子女数量增加,父亲更有可能从事非农工作(即从农村向城市迁移),而在2000年和2010年,孩子数量不再是父母决定是否进城打工的关键因素。除此之外,表7 Panel B结果显示,孩子数量对农民工家庭父母双方职业声望并无显著影响。
表8为以农业户口多代同堂家庭为对象,家庭规模与父母双方从事非农工作、职业声望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表明,在农业户口的多代同堂家庭中不存在“延嗣惩罚”。相反地,在1990年,父亲从事非农工作的可能性、从事非农工作母亲的职业声望均随孩子数量增加而增加。这表明,在祖父母的帮助下,父母双方都能集中精力工作,为家庭赚取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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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使用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以劳动供给、职业声望得分作为衡量,考察了家庭规模与父母双方劳动力市场表现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在城镇核心家庭中,家庭规模仅对母亲的劳动力市场表现具有负向影响,但随时间推移,该负向影响会逐渐减弱并消失;(2)家庭规模带来的负面影响效应在所有孩子年龄均在7岁以下的家庭,以及丈夫或妻子受教育水平低于其伴侣的家庭更高;(3)多代同堂家庭中,家庭规模对父母参与劳动力市场的负向影响并不显著,尤其是没有与65岁及以上年龄外祖父母同住的家庭。
本文具有以下政策启示:(1)从1990年到2010年,子女数量变化带来的“母职惩罚”在稳步下。因此,“母职惩罚”不应被认为是女性劳动参与下降的原因;(2)与年轻的祖父母同住可以减弱孩子数量增加带来的负面影响。但随经济发展,多代同堂家庭越来越少。因此,为提高生育率,政府应考虑提供负担得起的托儿服务;(3)具有更多职业选择、更强工作流动性的劳动力市场,将有助于母亲继续工作或从事高声望的工作。因此,政府需鼓励雇主采取家庭友好型雇佣做法,为重返劳动力市场的母亲提供重返工作岗位计划。
推文作者:陈子琦,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
电子邮箱:czq320@zufe.edu.cn
Abstract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mily size and parents’ labor market performance, measured by labor supply and occupational prestige scores, based on three census waves in 1990, 2000, and 2010. To address the endogeneity problem of family size, we use the indicator of twins at first birth as an instrumental variable. Our results suggest that in nuclear households, family size affects the labor market performance only of mothers, not of fathers, with the negative effects fading and gradually disappearing over time. More specifically, an increase in family size decreases female labor supply in the 1990 wave, leads to lower prestige scores among working mothers in the 2000 wave, and has no impact on labor supply or occupational prestige scores in the 2010 wave. Our subsample analysis indicates that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family size are more severe for parents of households with all children under seven years old and for husbands or wives with lower education level than that of their partners. In addition, we find that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family size on parental labor market outcomes are not observed in extended households, especially when no grandparents are aged 65 years or o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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