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3年第5期P56—P57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文学院,原题《从“文明冲突论”走向“文化冲和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智慧》,摘自《清华大学学报》2023年1期,范利伟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拥有丰赡的思想资源,本文从中提炼出“文化冲和说”,并与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展开积极的理论对话,为应对当前人类文明、文化发展所面临的严峻问题提供重要的概念工具。“文化冲和说”从中国文化传统中孕育而来,可以治疗、化解当代世界文明的病态,为探寻人类文化共同发展的可能路径提供切实可行的哲学方法论。
“文明冲突论”及其内在矛盾
“文明冲突论”将冲突的动因归结为“文化认同”,“文化认同”即个人对某一特殊文化或族群具有的归属感。当外族群的文化价值与本族群文化价值相一致时会得到本族群个体的认同,反之则会受到本族群个体的拒斥。
亨廷顿的观点具有极强的保守主义色彩,认为文明之间,由宗教因素和文化传统主导的差异性不可能消除,进而放大了不同文明间的排斥、冲突与竞争。在这种思维方式和话语体系中,一旦利益双方发生冲突,“对抗”便成为双方解决问题的必然选择。
“文明冲突论”这一学说有着明显的内部矛盾:一方面,强调内部“文化认同”的不同文明间的冲突必然会导致混乱或某些文明的极度扩张以及另一些文明的萎缩,相应地,在这种冲突里,每一种文明都以自己为唯一主体,而把其他文明当作应该被征服的客体,不同文明之间以邻为壑就会成为常态;另一方面,亨廷顿又强调价值观念等层面的去中心化,以及努力构建谋求避免冲突和战争的交往原则。
源于中国智慧的“文化冲和说”
虽然学界对囿于零和博弈的“文明冲突论”多有辩驳,但迄今亦未构建出具有充分建设性对话特征的文明间关系的学说。那么,有没有可能寻找到一种既保持冲突带来的活力,又能够带来各方成长且和谐共存的理念或学说体系呢?
《老子》第四十二章提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笔者认为,其中蕴涵着富于中国智慧的“文化冲和说”,这一理论话语可与“文明冲突论”展开积极的理论对话,帮助我们应对当前人类文明、文化发展乃至全球治理面临的严峻挑战。
“冲气以为和”之“冲”应理解为“涌摇”,这样更为恰切地体现了无处不在之阴、阳二“气”的“交冲”“激荡”,亦即分化、会合的律动过程;而“冲气”则指在某种“场域”中阴阳二气彼此之间的“交冲”和“激荡”。
“冲气以为和”中的“和”不仅是“气”的一种状态,它在传统文化里还有其他的、更加值得我们今天强调的深意。中国传统的“和”理念具有容纳诸多要素的兼容性和互补性,“和”的前提是必须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且彼此之间构成了关系性的存在,若是单一、唯一、独立的存在,则无所谓适中、调和、和睦、和谐。各种要素之所以能共同构成一个美好的整体,缘于各种要素间的互补性,而互补性又是以差异性为前提的。
老子的“冲气以为和”思想给具有兼容差异性的“和”理念提供了动力系统,使“和”所憧憬的美好的生长性前景落到了实处。从个体意义上说,“冲气以为和”也为个体进入整体场域的行为方式提供了方向性的建议,即以自身来涌摇其他参与者,当然也要接受其他参与者的涌摇,从而形成一种各个参与者充分互动的“和”的未来。其中“和”是目的和前景,“冲”既是途径也是动力系统。我们在一个局部和暂时里能够看到的可能只是“冲”,但这些“冲”一起构成以及实现了“和”。“冲气以为和”是交冲而成的一个创造性的、丰富性的结果,是个体成分与其他成分彼此相关的均调和谐状态,是最大化实现个体贡献而生成的理想秩序。
将“冲和”运用于文明间的关系,就成为“文化冲和说”。所谓“文化冲和说”,就是指不同的文化彼此激荡、存异求同、多元互济,最终会合而成和谐的统一并促成彼此的升华。即要以自己的有生命力的文化理念涌摇其他文明体,同时接受其他文明体的涌摇,在这一过程中实现自我文明的成长、促成其他文明的成长,也促成文明场域的成长,形成一种既保持自身文明个性又协调整一的“和”的局面。
“文化冲和说”的几个辅助性理念
实现文化的“冲和”,需要辅以与中国传统理念相符的若干理念。因为“和”的理念是以充分的善意作为基础的,所以要辅以充满善意的“法”“仁”“礼”“义”等理念。
首先,“文化冲和说”包含着“法”的理念。“和”之以“法”,即在全球治理实践中,各个国家不能依靠军事力量搞冲突、对抗,而是加强全球性的平等交流、对话、谈判、协商与合作,坚定支持并主动参与国际性的制度体系建设,设立全方位、多层次、跨领域的法制体系,将它们变成世界共享、共有、共管的全球系统,以有效维护战略互信、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减缓、弱化乃至消解各种对抗与冲突。
其次,“文化冲和说”包含着“仁”的理念。“和”之以“仁”,就是在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交往中,不站在“一方压倒另一方”的文化霸权立场,不强行输出,不单方面宣讲,而是潜心研究他国的文化,正确理解他国人民的想法与动机,承认他们特定的价值观、文化传统;为实现世界和平、和谐与幸福,应在不同的世界观、宗教观和幸福观之间进行解释性的对话,寻找人类文化的“同一性”因子,以淡化彼此间的文化异己感,在文明的交流互鉴中寻求文化理解与认同,让双方都感受到接受对方的文化不是外在义务,而是一种内在需要。
再次,“文化冲和说”包含着“礼”的理念。“和”之以“礼”,即在肯定文明的差异性、有序性的前提下,遵循形式与个体化相结合的一系列规范,增进国家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协调,确立、规定国家之间关系的界限,在一种秩序之下自然地融入整体之中。
最后,“文化冲和说”还包含着以“义”驭“利”的理念。
“文化冲和说”的现代意义
相比于“文明冲突论”中的“冲突”,“文化冲和说”中的“冲”并不具有以武力战胜对方的含义,而是一种中性的“涌摇”,它既是一种自我伸张,又是一种无侵略性的影响,不会形成征服和混乱,却构成了改变世界使其走向完善的力量。同时,“冲”之后的“和”字,描画了一个生动有力的“涌摇”所要达到的方向:共同成长、彼此成就。
要之,与“冲突”相比,“冲和”表达了一种建基于整体性立场之上的有力量的善意,而这种善意是以包容与自己不同的“异”为前提的。这有利于形成多元性与合作性,减少冲突和摩擦,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建设而不是用于争夺和破坏。
如果说“文明冲突论”容易导致某种文明把其他文明客体化从而形成以邻为壑的结果的话,“多元文化主义”则容易导致放弃“冲突”带来的动力而形成各种文明自我固化后静态并存的局面,而这在实践中显然是不可能的。与“多元文化主义”的文明间理念相比,“文化冲和说”更加强调动态和力量,它不会造成各个文明体的固化,不以多元的静态并存为目的,而以有生机的“涌摇”达成所有参与者及整体的成长和完善。
古老悠久的中华文明很早就植下了和平、和谐的文化基因,形成了贵和的理念,并有漫长的文明融合史。把这一理念运用于文明间的对话关系,有利于构建冲突最小化、成长与合作最大化的全球伦理,以超越克服当前文明冲突的危险。
结语
衍生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文化冲和说”,是一种容纳程度极高的哲学方法论,它摒弃了传统/现代、西方/非西方、地域/全球等二元对立的分析框架,抵制各种形式的文化宰制或文化霸权,以真正的全球视角看待世界问题和世界秩序,从而真正超越了“非此即彼”“零和博弈”的“文明冲突论”。“文化冲和说”追求和创造一种可能的普遍性,对于无法形成共识的差异性保持开放态度,体现了一种互尊互信、互爱互惠的“关系理性”,拒斥“同质化”的文化,致力于构建一个合作共赢的局面,实现冲突的最小化和合作的最大化,努力创造一个“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理想世界,走向人类文化的协调发展与繁荣昌盛。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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