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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2023/3/17 9:02:59  阅读:89 发布者: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拟招收国资博士后和项目博士后若干名。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及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博士后招收管理工作规定,现将此次博士后招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且能够脱产(转入人事档案)进站的人员。

二、招收专业

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人权法学。

三、招收类型及要求

(一)国家资助博士后。由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与中国社科院联合资助,主要招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含世界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前200位高校博士毕业),已有一定学术积累的青年人才到两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招收目标:根据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吸引并培养一批学术背景较好、研究能力较强的青年人才;出站时择优留所工作,逐步成长为两所科研骨干。

进站条件:除符合进站基本条件外,申请人应于提交进站申请前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无论文发表者,博士毕业论文应被评为“优秀”等次;境外院校毕业博士的成果发表要求可适当放宽。核心期刊范围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

经费支持:博士后日常经费每年8万;博士后科研项目经费每年8万(项目经费须通过面试后另行申请,是否获得以项目立项书为准)。

在站要求: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为作者单位,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1.在顶级、权威期刊(参照《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下同)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2.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3 篇学术论文。3.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并整理出版1部古籍或珍贵资料等。

在站期限: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确因工作需要申请延期的,经本人申请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半年。

(二)项目博士后。由研究所项目或博士后合作导师项目资助,主要招收国内外院校博士毕业、已有一定学术成果发表或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经历的青年人才,到两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招收目标:根据研究所或博士后合作导师当前承担国家项目、智库项目、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项目等项目需要,选拔一批学术背景较好、有一定研究经历的青年人才参与其中,补充两所研究团队科研力量。

经费支持:依托研究所及合作导师项目经费,全脱产博士后日常经费不低于每年8万。

在站要求: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至少参与完成2项所在研究所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承担的国家项目、智库项目、我院创新工程项目等项目研究。

在站期限: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确因工作需要申请延期的,经本人申请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半年。

了解各研究室简介和联系电话,请参见中国法学网。具体申报程序、合作导师名单及项目博士后招收课题等,请参见附件。

申请截止日期:2023430日。

如了解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博士后流动站联系。

联系人:缪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65527

Emailpostphd_law@cass.org.cn

附件:https://law.ucass.edu.cn/info/1053/4373.htm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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