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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法学院非全日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及培养政策说明

2023/3/17 8:56:50  阅读:114 发布者:

为积极做好我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非全日制学生的实际情况,总结已有培养经验,在确保严格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以及培养政策作如下说明:

1. 法学院接受2023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毕业后颁发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学历证书(注明学习形式)及学位证书。

3.我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期限为3年,其中授课时间为1年半,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为1年半。

4.根据教育部规定,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录取阶段需提交定向培养协议。

5.我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授课方式为集中授课,每月授课一次,一次三天(选取周五、周六、周日,含晚上)。

6.为帮助非全日制研究生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同时在研究生管理培养等方面争取更为有利政策和条件。

7.学院对于已经考取的优秀非全日制研究生试行“订单式”培养,优先推荐到省内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定向培养。

欢迎考生报考及调剂我院非全日法律硕士研究生!

联系方式:QQ1:181585805QQ2524350435;联系电话:0511-887917881590528342113505282934;秦老师,李老师、牛老师。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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