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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考博 | 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公告

2023/1/9 14:37:24  阅读:219 发布者:

根据我校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校现开展2023年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9月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者,录取资格无效。

3.具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除上述条件外,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否则录取考生的学位类型将于入学时由专业学位变更为学术学位。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医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在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之前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通过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学制

招生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说明:请考生严格按照招生专业报考,不按要求填报的报考数据一律无效。

学制: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三、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拟招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约160人,最终招生数将在录取前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3年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流程

(一)考生报考基本流程:

网上报名>寄送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参加考试。

报名费统一通过学校财务缴费平台收缴。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1231-2023110日(逾期将不再接受新报名)

2.报名网址(待更新)

(特别提示:请务必认真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等填错引起审核缴费问题,取消报考资格。)

3.填报要求:网报时请仔细阅读网上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在网报最后选择院系和专业/科目等栏目请仔细核对,一旦审核不再接受更改。

(三)寄送报名材料

1.考生需寄送如下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博士报名登记表+研究计划1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出具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各一份(属我校以外专家须专家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职称证明);

6)承诺书一份,报考类型为定向的在职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应届生需出具在读学籍证明)的复印件。

2.寄送要求:考生须于202311017:00前寄出材料(截止时间以快递收单时间为准,同城快递、跑腿等无法进校,邮寄材料请务必用顺丰快递寄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材料审核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纸质版的考生材料后,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五)缴纳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200/人。报名费统一通过学校财务缴费平台收缴。缴费时间方式待更新。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且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315-17日登陆网报系统,在“打印准考证”处打印准考证。

(七)初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3318

2.考试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教学馆

(八)复试安排: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学费标准

学费: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六、其他

1.报名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者通报所在单位;

2.在职工作人员(不脱离工作岗位、档案及组织关系不到我校)报考类型必须为定向,报考须获得单位同意;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寄送报名材料及网上缴纳报名费;仅进行网上报名、提供材料但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资格无效。

4.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

5.如关于考试信息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上发布的有关考试信息。

6.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确定复试线。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能力、临床实践和科研能力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7.本公告由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收件人):招生办

咨询电话:020-6164884161648036

邮寄地址:广州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6楼招生办

邮政编码:510515

转自:“医科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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