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和《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做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01
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文件的制定、考务管理、安全保密、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考生申诉等工作。
2、学院成立专家组,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进行招生考核。
02
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
以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03
学生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外语水平:
1、外语免考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者提供六级合格证书),或者雅思成绩(IELTS)≥6.0,或托福成绩(TOEFL)≥80,或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2)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或在日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3)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及以上;或在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2、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成绩达到合格要求。
(二)近3年(截止时间为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结束日期)科研成果须达到下列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1部学术专著;
3、以第一完成人身份,1部艺术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或全国性专业学会)主办的艺术展览,或者2部艺术作品入选省级美术家协会(或省级专业学会)主办的艺术展览,或者1部艺术作品入选国际性艺术展览(须累计举办三届以上且至少三个国家或地区参加)。
4、作为主要骨干(排名前五)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至少1项。
(三)如招生导师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提出了特殊的招生要求,申请人必须达到要求。
04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2月25日-2023年1月25日参加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2、网上报名步骤:
网上报名网址:https://yjszs.muc.edu.cn(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
(2)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2寸证件照片和相关电子材料。
(3)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
3、网上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材料一:学位论文。非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电子文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的PDF电子文件。;
材料二:综合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定向考生须加盖单位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外语免考者提供);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一张A4上;
(4)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距博士入学之日至少6年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7)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其他原创性科研成果,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不超过2000字;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包括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将要研究的主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
(9)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重要的获奖证书、著作、艺术作品、参与项目证明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的材料,如专利等;
参与项目证明为项目主持人签字证明(带联系电话、单位域名电子邮箱)、申报书、结项书(未结项的为立项书);
同等学力人员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三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提供已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咨政报告(有采纳证明或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至少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生须提交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准确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等,且3年内不再接受申请。
(二)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议
1、形式审查:学院安排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视为审查不合格,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回。
2、导师审核:招生导师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导师的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导师的科研评价分数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专家组审核。导师的科研评价成绩占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的50%。
3、专家组评分:专家组对导师推荐的申请人材料进行科研能力评价,形成专家组的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综合考核。专家组的科研评价成绩占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的50%。
4、名单确定:外语合格考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择优差额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招生计划数与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3。
5、名单公示:学院提出的入围综合考核的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在综合考核前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复审,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审核表。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
(1)综合考核的主要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由两部分组成。①美术理论,3小时,满分50分;②命题创作与造型基础(命题创作2小时,满分30分;造型基础,1小时,满分20分)。任一部分成绩低于满分值的60%不予录取。笔试总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占90%。
(3)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占10%。
(4)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结合面试进行,结果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最终成绩。
(四)最终成绩
1、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
2、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综合考核各项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取
1、科研能力评价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标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2023年,我院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考生)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15%。。
3、对各项成绩及评价达到要求的考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导师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公示。
05
监督与复议
1、实行校院两级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和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纪委电话:010-68933274
2、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各项考核成绩和录取结果负责,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专家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5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06
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加试安排与合格要求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2、其他未尽事宜参见研究生院发布的年度博士研究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
3、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及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4、本实施细则由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07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教学办
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32806
Email:mucmsjxb@163.com
办公地点: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18号办公楼215室
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ART.MUC.EDU.CN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MUC.EDU.CN
来源: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转自:“艺术与学术”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