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创建于1935年,前身为广西省立桂林高级助产护士学校,是全国建校历史较早的医科院校之一。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被誉为“闪耀八桂的医学明珠”。
学校拥有临桂、东城、乐群三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20个学院(系、部),4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教学医院、24所临床实习医院。学校拥有医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等5个学科门类,建成了“本、硕、博”完整的高等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广西重点学科7个、广西一流学科2个。
学校的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在呼吸、消化、脊柱、颅底、成人及新生儿重症救治、危重孕产妇救治、病理学诊断和肾脏病、心脑血管和神经退行性疾病等方向形成了鲜明特色。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共51个,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广西工程研究中心、广西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12个,以及广西卫健委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厅局级科研平台18个。学校与中南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博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有力推动了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成效。
学校拥有入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广西“八桂学者”、“八桂名师”等知名专家学者150余人次,拥有博士生导师77人。
学校充分发挥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主动融入“壮美广西”和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立足于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积极与日、韩、欧美地区国家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开创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新局面,现已与日本、西班牙、匈牙利、马来西亚、美国、澳大利亚、越南、泰国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机构开展了校际友好交流与合作。
建校87年来,桂林医学院恪守“弘德善医”校训,以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强国际交流和文化传承,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良好声誉的医科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一、招生类型及计划
(一)招生类型: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只能招收1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6年。
三、招生方式
采取普通招考方式。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推荐教授或专家非本校的,其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具有医学硕士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历届硕士毕业生报名前需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硕士专业与报考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专业学位领域。
(五)已获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近二级专业学位领域)、已获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近二级专业学位领域),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证书(职称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需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但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符合第(一)、(二)、(三)、(五)条的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盖章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至2023年8月31日止);
3.具有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职称;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或通过国家在职人员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5.近3年(2019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在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考专业要求
各学科专业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桂林医学院2023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招生专业(领域)
本科专业要求(不招收专升本、成考和自考生)
研究生专业要求
内科学(105101)
临床医学
与报考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专业(领域)
老年医学(105103)
神经病学(105104)
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06)
急诊医学(105107)
重症医学(105108)
外科学(105111)
骨科学(105113)
妇产科学(105115)
眼科学(105116)
耳鼻咽喉科学(105117)
肿瘤学(105121)
放射肿瘤学(105122)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
医学检验(五年制医学学位)或临床医学
与报考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专业(领域)
放射影像学(105123)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医学学位)或临床医学
核医学(105125)
麻醉学(105118)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
儿科学(105102)
儿科学或临床医学
全科医学(105109)
临床医学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10)
临床医学或康复医学(五年制医学学位)
临床医学
临床病理(105119)
临床医学
所授硕士学位应为临床医学专业;如为非临床医学专业,则需满足目前在医院从事病理诊断工作且满2年的条件方能报考
六、报名流程与时间
普通招考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日-12月1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报名系统,按要求据实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7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明德楼327室,邮编541199)邮寄下列材料一式两份。为保证材料安全和接收及时,考生邮寄材料请选择EMS快递。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按序整理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以“招生院系+报名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gyyjsc@glmc.edu.cn。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打印,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意见(需注明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后加盖公章;本人签名栏务必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未按要求填写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准考。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盖章。
3.专家推荐书(附件3)。
4.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要求清晰),应届生需同时提供学生证。
5.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材料原件后续审核。
6.已获硕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提供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及工作证明(要求注明工作岗位属于临床医学医疗性质)。
7.全日制应届专业学位毕业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证明。
8.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相关证明及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及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近三年发表的学术论文(2019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工作时间证明。
10.《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考生的报考材料由研究生学院和招生学院共同审核。研究生学院负责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招生学院按照《桂林医学院2023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于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试。资格审核结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请于2023年1月6日至8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审核通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240元(参照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
备注:①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以邮戳为准)和邮寄地址寄送, 并注明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及考生姓名、报名号。
②装订要求:报名材料要求用A4 纸打印或复印,并严格按照报名材料清单罗列的顺序左侧装订成册(需含有封面、目录页)。
七、考试与考核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请于2023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登录博士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一)初试
1.考试时间:2023年3月(具体时间安排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2.初试地点:桂林医学院(具体地点安排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3.考试科目:
(1)英语:采用全国医学博士英语统一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
(2)专业基础课:由学校自主命题,分数线由学校自定。
(3)专业课:由学校自主命题,分数线由学校自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合格后于复试前加试(笔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主干课程从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解剖学、流行病学中选择两门。
5.初试成绩的发布:待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外国语考试成绩后,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码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二)复试
1.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各学科按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临床能力、外国语能力、学术水平的考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2.复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复试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桂林医学院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体检表(由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出具,项目需含血尿常规、肝功能全项及心肺功能,加盖体检专用章,体检有效时间为复试前3个月以内)
(3)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4)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参照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有关复试相关安排,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
八、分数查询
我校将于2023年5月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分类择优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通过、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十、学费标准
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6000元/年/人;学费按3年收取。
十一、奖助政策
序号
奖助名称
资助金额
资助对象
资助比率
1
国家奖学金
30000元/年/人
在校全日制在境内优秀博士研究生
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2
国家助学金
13000元/年/人
在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所有在境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100%
3
学业奖学金
在校全日制在境内博士研究生
100%
一等
10000元/年
8%
二等
6000元/年
15%
三等
3000元/年
77%
4
卓越奖学金
10000元/生
在学科竞赛等方面表现优秀。
10%
5
校长奖学金
12000元/年
在学术科研、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优秀。
1%
6
临床科研补助
5000元/年/人
用于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临床、科研工作和生活支出,有固定工作者除外。
100%
7
研究生“三助”
按12元/小时发放补助,每月不超过40小时。
思想政治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经导师同意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设定。
8
“生源地”贷款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用于资助家庭贫困的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自行申请。
十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并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及上传材料、报名信息不全、未缴费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如患有色盲、色弱,或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以及其它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我校不予以录取。
(六)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七)以上规定如与当年国家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八)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5898939/3562096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明德楼327室,邮编:541199,网址:https://www.glmc.edu.cn/yjs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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