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泰卓越人才发展基金”捐赠签约仪式举行,百万捐赠助力法学!
2022/11/28 17:49:56 阅读:233 发布者:
11月18日下午,宁波大学“海泰卓越人才发展基金”捐赠签约仪式在安中大楼安中厅举行。宁波大学党委书记朱达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宁波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文丰,宁波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忻思忠,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徐建民,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邬辉林,宁波大学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党(校)办主任周青,宁波大学校友会副会长、秘书长、校友办主任胡宝华,宁波大学学生处处长胡铭,法学院院长梁开银,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多位合伙人、法学院班子成员、教授代表、青年博士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仪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学兰主持。
仪式上,梁开银院长介绍了“海泰卓越人才发展基金”的设立背景、宗旨以及基金项目的具体设置情况。他指出,发展基金的赋能一定会推动法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快速发展,为服务地方贡献法学院智慧奠定基础。
2021级法学专业俞冰同学代表学生发言。他分享了自己退伍复学后选择法学专业学习的经历,表态一定会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质能力;深入发掘并提高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参加课内外实践活动。郝会娟博士代表学院青年教师发言。她说到,宁波市、宁波大学、法学院对于如何保障青年教师更好地发展,不断努力开辟路径的做法让她倍受感动。她表态,将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深入钻研专业知识,不断产出学术成果;积极调研和学习,为社会服务贡献自己的力量。
邬辉林主任代表捐赠方发言。他介绍了海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理念、发展历程和发展成就,分享了律所反哺社会的形式探索。他指出,海泰所能成长为一家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事务所,根本原因在于长期坚持“人才第一”的发展理念,这与宁大法学院人才培养机制高度契合。作为本土老字号的律所,他希望借助基金设立,反哺本地法学基础教育,为本市法律人才培养贡献绵薄之力。
仪式中,邬辉林主任与梁开银院长进行捐赠协议签约。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党(校)办主任周青向海泰律师事务所颁发捐赠证书及捐赠纪念品。
宁波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文丰表示,非常高兴能够见证签约仪式这一特殊时刻。海泰律师事务所在发展中积极反哺社会,体现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宁大法学院为宁波市法治社会的建设输送了大量优秀的法政人才,硕果累累。她期待发展基金的设立能够发挥导向作用,成就更多卓越的法政人才,深耕宁波法律市场,助推法治宁波建设。
朱达书记发表总结讲话。他对宁波市司法局、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宁大和法学院发展表示感谢。作为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他指出,宁波大学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广大“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的殷切关心和慷慨助建,他们的支持和匡扶让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实现了一个又一个跨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不可能。他认为,发展基金的设立,既是对学校、法学院发展的支持,又是对学校和学院办学成绩的认可。
讲话中,朱达书记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是希望同学们从优秀人才向卓越人才奋进。树立卓越法政人意识,心怀感恩,志存高远,掌握过硬的本领,努力成为德法兼修、勤学笃行的新时代卓越法政人;
二是希望青年教师早日成为“大先生”。希望法学院的青年教师充分利用“海泰卓越青年博士发展基金”这一平台,扎根中国大地做学问,聚焦国家重大需求,积极去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重点项目,脚踏实地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三是希望法学院充分发挥好基金的引导作用。要牢记发展基金设立的初衷,不辜负海泰律师事务所的深情厚意,在加强基金管理的同时,努力让基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事务所的合作与交流,为青年博士、青年学子的成长成才搭建更好的平台。
仪式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合影留念并参观了宁波大学校史馆。
据悉,宁波大学“海泰卓越人才发展基金”由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用于支持法学院青年博士参与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激励法学院青年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法科学子的创新创业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搭建优秀法科学子进律所实习实践平台,储备优秀人才库,支持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发展基金分“海泰卓越青年博士发展基金”及“海泰卓越青年学子发展基金”两个专项,首期捐赠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来源 | 宁波大学法学院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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